索引号 | 01525903-1/20240218-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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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103000010000
县十四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之(十五)
关于施甸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2月5日在施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施甸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施甸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县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求,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资金,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能力。以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各项财会监督行动,集中财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圆满完成全年财政各项收支任务。
(一)2023年全县及县本级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076万元,比2022年增收16179万元,增长41.6%;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8544万元,比2022年增支43458万元,增长17%。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07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9857万元,盘活上年结转专款3759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97万元,调入资金12005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27764万元,上年结余10111万元,收入总计6074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854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0754万元,债券还本支出228220万元,调出资金3412万元,结余结转下年支出56475万元,支出总计607405万元,收支平衡。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765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1491万元,盘活上年结转专款3759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97万元,调入资金12005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27764万元,上年结余10111万元,收入总计56162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75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0754万元,债券还本支出228220万元,调出资金3412万元,结余结转下年支出56475万元,支出总计561620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952万元,比2022年增收1227万元,增长10.5%;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2939万元,比2022年增支12355万元,增长116.7%。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1295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210万元,上年结转9986万元,调入资金3412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1110万元,收入总计5067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2939万元,债务转贷还本支出17610万元,调出资金1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5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766万元,支出总计50670万元,收支平衡。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125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55万元,上年结转9986万元,调入资金3412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1110万元,收入总计4946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1907万元,债务转贷还本支出17610万元,调出资金82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5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766万元,支出总计49467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部为县本级)。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9828万元,比2022年增收19277万元,增长35倍。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82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上年结转8万元,收入总计1983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263万元,调出资金10576万元,支出总计19839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为县本级)。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29628万元,比2022年增收8829万元,增长7.3%;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30348万元,比2022年增支4437万元,增长3.5%。年末滚存结余31196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29628万元,上年结转31916万元,收入总计161544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130348万元,年终结转31196万元,支出总计161544万元,收支平衡。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详见《施甸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且均为快报数,待市财政局批复我县2023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3年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财政部门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安全发展基础巩固夯实,民生保障有力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持续有效,向上争取资金实现新突破,聚焦重点领域财会监督落地见效,全面推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1.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综合实力持续提升。一是强化收入征管。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及贯彻落实中央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因素的叠加影响,严格落实好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做到应收尽收、应退尽退、应免尽免、应享尽享。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076万元,同比增长41.6%。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紧抓政策机遇,把握政策资金支持方向,积极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加大力度争取中央、省、市资金支持,2023年共计完成向上争取资金263070万元,同比增长12.6%。通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为施甸经济发展注入了“源头活水”,不断增强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三是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加快推进资产资源的处置工作,使“资产资源”变“资本”,扣除成本后全额统筹变现资金,以加强财政统筹资金能力。以产业整合为重点,结合国企债务、经营方向等方面,择优配置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资产,提高公司生产经营能力,推进公司实体化经营进程,做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年共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828万元,同比增加19277万元。四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健全“定期清理、限期使用、超期收回”长效机制,全年共盘活结余结转资金37595万元。盘活的可用财力,主要用于民生资金投入、化解到期债务、各类巡视巡察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财政综合统筹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2.财政职能有效发挥,民生保障显著提高。一是坚持“厉行节约”。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在确保部门低水平运转保障需要的基础上,按照“能省则省、能简则简”的原则,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年一般性支出共计压减1415万元,同比下降8.5%。二是兜牢“三保”底线。多渠道筹措资金,坚持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全年累计“三保”支出182181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59903万元,“保工资”115156万元,“保运转”7122万元。三是突出民生保障。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坚持有保有压,有效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民生相关重点领域的支出保障,全年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248008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达83.1%,其中:教育类支出609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928万元,卫生健康类支出41320万元,农林水类支出51821万元,城乡社区类支出31091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10867万元,交通运输类支出3992万元。
3.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产业转型提质增效。一是推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2023年贯彻落实中央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12426万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9813万元,降低失业保险2600万元,非税收入减免13万元。二是持续提振市场信心。持续释放政策红利,助企纾困。打好财政政策“组合拳”,兑现各类惠企政策资金202万元,主要用于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等,通过金融普惠政策,进一步刺激小微企业市场生存活力。三是积极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积极清理偿还拖欠企业账款,当年共完成清欠228980万元,且通过积极磋商,与企业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清欠工作方案逐步清偿。
4.财政改革初见成效,财政体系日臻完善。一是优化财政支出管理。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积极推进全周期预算执行一体化建设;加快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二是加强财政国库管理。通过预算执行偏离度动态监控、直达资金动态监管、库款控制等模块,实现对所有财政资金监控管理;规范收支行为,加强财政监督,从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将预算单位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的管理体系,以“大预算”统筹“大盘子”,着力提升县域重大任务财政保障能力;将绩效评价从支出端向收入和政策端延伸,充分进行绩效再评价,加强评价结果在政策调整、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等方面的运用,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推动国有企业转型重组。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企业发展规律和国资监管规律,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深化改革与开放合作、转型升级有机结合,不断调整优化布局结构,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五是强化债务风险防控。始终把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按照既定防风险化债计划,千方百计筹集化债资金,尽最大努力盘活变现资产,全力推动债务化解工作,同时,持续加大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力度,确保不“爆雷”。
各位代表,2023年是我县经济发展历程中极为艰辛的一年,在消费恢复缓慢、监管趋严趋紧、债务风险加大的多重压力下,县财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凝心聚力、迎难而上,始终保持平稳运行。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县财政运行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经济发展趋缓,骨干税源支撑不足,收支“紧平衡”态势仍将延续;二是刚性支出逐年增加,“三保”保障难度持续加大;三是政府债务规模增加,还本付息支出激增等。面对问题,我们坚定“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迸发“斗罢艰险又出发”的劲头,迎难而上,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同时,恳请各位代表、委员继续关心、指导和支持财政工作。
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要着力扩大内部需求,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2024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深化改革,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把施甸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蓝图一步步变成美好现实。
2024年预算编制的原则是:优化结构、厉行节约、兜牢底线、突出重点、防范风险。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100万元,比2023年增收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8600万元,比2023年增支56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1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7772万元,调入资金24000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80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6000万元),盘活上年结转结余3100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791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5475万元,收入总计3312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86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759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9906万元,支出总计331265万元,收支平衡。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3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9532万元,调入资金24000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80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6000万元),盘活上年结转结余3100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791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5475万元,收入总计2862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36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759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9906万元,支出总计286265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全部为县本级)。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0000万元,比2023年增收17048万元,增长13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0500万元,比2023年减支2439万元,下降10.6%。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3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73万元,上年结转8766万元,政府性债券转贷收入10361万元,收入总计50600万元;基金支出20500万元,调出资金18000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151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84万元,支出总计50600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部为县本级)。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0000万元,比2023年减收9828万元,下降49.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4003万元,比2023年减支5260万元,下降56.8%。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收入总计1000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4003万元,调出资金6000万元,支出总计10003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为县本级)。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41688万元,比2023年增加12060万元,增长9.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33476万元,比2023年增支3128万元,增长2.4%。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16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1196万元,收入总计17288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3347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预算39408万元,支出总计172884万元,收支平衡。
三、2024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4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扎实做好财政工作。以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胸怀“国之大者”,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协同配合,积极谋划用好牵引性、撬动性强的工作抓手,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巩固稳中向好基础。一是着力完成收入目标。紧盯全年收入预期目标,强化与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征管合力,确保应收尽收。同时大力组织非税收入,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充分挖掘增收潜力。二是着力加快资产处置。盘活存量资源资产,点对点深挖细查,在棚改区、水长园区、园中园的征收土地上“做文章”,加快土地、房产等存量资产的处置力度;加快推进资产资源的处置工作,使“资产资源”变“资本”,扣除成本后全额统筹变现资金,以加强财政统筹资金能力。三是着力推进项目建设。加大项目谋划力度,提升项目储备数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升项目落地数量,加大前期办理力度,提升项目开工速度。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深入实施项目建设蓄势行动,推进项目建设提质增效,促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为县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注入强大动力。四是着力向上争资。在“谋”上发力,及时掌握国家、省政策动向和资金投向,找准政策结合点谋划储备项目,明确争取重点。在“勤”上用力,加大争取力度,做好主动对上对接工作,各部门持续加大沟通衔接,及时了解掌握政策,着力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在“合”上聚力,及时与各部门研究讨论争取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提升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确保人民性。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体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二是确保及时性。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对困难群众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及时将困难群众救助、特困供养、农村及城市低保等基本民生资金保障到位。加强信息化应用,持续推进“一卡通”便民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三是确保可持续性。要尽力而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高救助保障标准水平,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红利;要量力而行,不能超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盲目地提出过高目标,要确保发展的可持续性。
(三)坚持提升监管效能。一是深化绩效管理。对各项财政资金使用安排项目进行资金动态“穿透式”监管,跟踪监测资金绩效,及时纠正偏差,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构建多部门绩效评价联动机制,发挥“以评促管”作用,促进预算管理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双提升。二是强化公开质量。严格贯彻《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及时、规范、全面地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信息,向人民群众晒出“明白账”,增强财政透明度,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助力打造“阳光财政”。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管理监督,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评价、预决算信息公开实行闭环监管。强化财经纪律监督检查,加强资产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等重点任务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强化对预算单位财务活动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内部工作机制,促进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四是加强国资国企监管。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健全国有企业规划投资、产权管理、财务评价、业绩考核、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各项规范制度,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监管,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一是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用好财政政策空间,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严控一般性支出,真正把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兜牢“三保”支出底线。严格按照中央、省级统一制定的“三保”标准,坚决杜绝“三保”政策违规提标扩面。将“三保”支出纳入年初预算事项,确保足额保障。坚持“三保”支出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最优先地位,不得擅自改变“三保”支出用途。把兜牢“三保”作为预算年度的首要目标,从根本上兜牢“三保”支出底线。三是统筹化解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重点经济工作,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有效落实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总体方案。
(五)坚持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财政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始终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二是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和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保持财政良好政治生态。三是坚持以作风建设推动财政干部更好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大力弘扬“忠诚担当、公正廉洁、专注创新、严谨谦和”的文化理念,勇于改革创新,积极担当作为,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新的一年经济发展需要克服困难和挑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奠定坚实基础,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施甸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24年2月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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