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40325-0002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4-03-25 |
文号 | 浏览量 | 5 |
云南省施甸县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印发〈施甸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9〕9 号)和《中共施甸县委 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施甸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施发〔2019〕4 号),施甸县工商业联合会是施甸县群众团体机关,为正科级。
施甸县工商业联合会内设1个机构:
综合办公室。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及财务工作。承担会员管理与培训、会费收缴使用、商会及行业商会管理、会员来访调研、企业维权等商会有关工作以及县光彩事业工作。
施甸县工商业联合会群团机关使用的行政编制 4 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常务副主席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专职副主席1名。
2023年末在职在编实有人员6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工勤1人,参公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事业人员0人。
2.主要职责
(一)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1.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自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贡献智慧和力量。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注重对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
2.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自觉投身光彩事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3.按照同级党委安排参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支持企业党建工作、在企业建立工会等群团组织,并为其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条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二)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参与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协助推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促进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
2.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委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3.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的渠道,帮助其提高议政建言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
4.按照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标准,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
(三)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
1.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法律、投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主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努力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2.加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商界的联系,促进经贸合作。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同国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
3.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
4.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评估等事项。
(四)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
1.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对所属商会进行指导、引导和服务。对所属商会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加强对所属商会党建工作的指导,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制定商会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发挥政治引导、经济服务、诉求反映、权益维护、诚信自律、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作用,研究并反映行业发展动态,参与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制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参与行业协会商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
(五)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2.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3.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六)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依法诚信经营,了解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七)依法加强资产管理、经营和保护。
(八)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我单位财政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预算编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工会会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上级部门预算要求,积极推进预算编制和执行及决算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逐步建立公平、公正的预算编制机制,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本着“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思路,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消耗性支出,努力达到资金的科学调度、合理分配,保障工商联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预算批复情况。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 96.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61万元,其他收入13.09万元;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111.5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01万元,项目支出7.57万元。
2.部门决算批复情况。2023年部门决算收入总额109.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3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23年部门决算支出总额11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01万元,占总支出的93.21%,项目支出7.57万元,占总支出的6.79%。
3.年末结余结转情况。2023年年末结转和结余9.88万元,其中: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9.88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施甸县工商业联合会财务收支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接到财政通知后,结合工商联实际,统一安排编制工商联年初预算支出方案,财务部门统一汇总,汇总后提交工商联办公会集体审议后报县财政局。按照年初预算支出方案,严格执行预算,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财政支出资金、部门或项目绩效目标的综合评价,实现政府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规范预算分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降低政府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建立从预算编制、执行到监督与评价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结合部门整体支出分类别、分层次、整体性的特点拟定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了各级指标的权重,制定了相应的评分标准。评价满分为100,≥90分为优、80≤得分<90为良,60≤得分<80为中,得分<60为差。
(三)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施甸县工商业联合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的具体指导下,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履行职能,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政党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多党合作事业健康发展;认真做好财务资料的收集与管理工作,按项目内容分类整理,为完成部门决算做好财务方面的基础性工作。在经费拨款上,及时和财政局行政政法科核对预算指标和拨款情况,预算指标和拨款完全相符。在经费的支出上,认真领会经济分类科目的核算内容,进行项目核算严格执行预算,不挤占、不挪用,保证专款专用,为决算工作及时提供财务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做帐,确保帐表相符、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
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按工作进度安排使用资金,项目得到有效推进,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绩效评估验收,项目绩效促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绩效与规划和宏观政策相适应,项目绩效体现了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计划情况。
(一)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按时完成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2023年我部年初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 96.70万元。支出年初预算安排96.70万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分析:2023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9.88万元,2023年总收入数109.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3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总支出111.58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04.01万元,项目支出7.57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4.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5万元),2023年年末结转结余9.88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分析: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50万元,实际支出0.62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0.62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为启动万企兴万村、乡镇商会建设项目,接待企业会员与上相年比,接待批次增加11批,接待人数增加70人次。
3.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分析:按照厉行节约,物尽其用的原则,资产管理采取统一建账,统一核算管理,对每件固定资产使用明确保管职责。至2023年12月末资产合计28.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3.29万元,累计折旧11.8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42万元,流动资产26.63万元)。
(三)产出情况分析
1.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2.财务管理上,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机关财务、公物购置使用、接待、会务、差旅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3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相同;“三公”经费支出总额较上年减少。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中财政政策性工资有所追加,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该单位预算资金按规定管理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控制较好。
3.预算管理方面,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存在的问题。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账务处理及财务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
2.整改情况。进一步增强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培训规范账务处理及财务基础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从总体结构来说,2023年经费收支趋于合理状态,经费收入稳定,经费支出体现了服务科学发展,服务职工群众要求,基本支出在上年基础上有所增加。也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在实现任务目标的同时,保证了各项工作经费及时到位。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
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学习培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制度法规的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照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云南省施甸县工商业联合会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