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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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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3-1/2024320-000011 发布机构 施甸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4-03-20
文号 浏览量 93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施甸县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通过特殊学校教育,使特殊儿童能受到良好的九年义务教育,帮助残疾儿童少年发展成为一个残而不废、残而有为、自食其力、回报社会的健康群体,从而推动地方的文化建设和文明进步,进一步加快我县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

2.机构情况。

施甸县特殊教育学校是2013年9月新成立的财政全额拨款的股所级事业单位,隶属县教育局管理。学校属于财务独立核算的预算单位。学校内设机构5个,即校务办公室、党务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

3.年末人员情况。

2023年年初在职在编教职工29人,年末在职在编教职工共2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8人,合同工1人。财政拨款临时人员2人,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人员。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县财政下达的资金文件要求,首先要确定该项资金考核项目内容,其次,设定各个考核项目的衡量指标(部门绩效指标),并就相关绩效指标制定对应的标准,每个项目实施结束后进行绩效指标自评。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本年收入共计 6762193.26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6755974.62元,占本年收入的99.91%;其他收入6218.64元,占本年收入的0.09%。

本年支出共计6762193.26元,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支出6755974.62元,占本年支出的99.91%,其他资金支出6218.64元,占本年收入的0.09%;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4047565.07元,占本年支出的59.86%,项目支出2714409.55元,占本年支出的40.14%。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施甸县特殊教育学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核定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核定工资、公务费、设备购置等、修缮费、业务费等末级支出明细,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种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根据施甸县财政局2023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施甸县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施财发〔2020〕81号)相关要求,我校将2023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研究和部署。

2.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任务落实,细化落实措施,做好工作谋划和考评指标跟踪、监控与问题整改。成立2023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

3.收集整理资料。评价小组收集了相关规章、制度、职责、工作计划等各种资料。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本年支出共计6762193.26元,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支出6755974.62元,占本年支出的99.91%,其他资金支出6218.64元,占本年收入的0.09%;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4047565.07元,占本年支出的59.86%,项目支出2714409.55元,占本年支出的40.14%;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3994793.09元,占本年支出的59.08%,商品和服务支出534406.03元,占本年支出的7.9%,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267475.50元,占本年支出的3.96%,资本性支出1965300.00元,占本年支出的29.06%。

(二)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相关人员职责明确,实施的前期准备充分,组织实施到位,资金使用效率高,经上级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指标进行评价。

为科学合理的使用好专项资金,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厉行节约,避免浪费,使项目资金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效益和作用,取得较好的办学效益。2023年我校项目实施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进度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项目结余资金将结合学校具体实际需求情况做好预算。

(三)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1.经济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实际总支出未超出预算。

2.效率性:实施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有效性:通过对项目实施,改善了办学环境,使我们的教育教学环境符合当前特殊教育的新要求,让残疾孩子们在新的环境得到健康发展。

4.可持续性:通过本项目实施建设,改善了教学环境和活动环境,在使用空间及环境创设的可变性方面,都顺应当前特殊教育要求,更好地促进残疾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四)效果情况分析

特殊教育项目的实施,减轻了学校的经济压力,办学条件得以逐步改善,办学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加快了我县特殊教育发展的步伐,为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为残疾儿童创造了一个相对安全、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为残疾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创设良好的成长空间,成就残疾孩子们童年的幸福和快乐。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导致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过大。

(二)整改措施

预算执行力有待加强,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和资金支付力度,降低结转资金数额。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评价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我校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做为以后年度建设资金使用的重要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

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

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

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四)加强财务人员培训

对相关财务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五)充分考虑预算的可能变动因素

预算编制时充分考虑预算的可能变动因素,包括因学校师生规模的扩大导致的支出变化,保证部门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全面性、准确性。随着学生人数的相对稳定,建议下一年度预算在本年度预算基础上,适当考虑师生增加因素。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施甸县特殊教育学校

2024年3月20日


附件【(施甸县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附件1和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