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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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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3-1/20240328-00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4-03-28
文号 浏览量 56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施甸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施甸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隶属施甸县农业农村局的二级副科级预算单位,2022年机构改革,成立施甸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参公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务独立核算,执行政府会计制度,2022年机构编制调整后编制数11人,实有在职人数15人。主要职能如下:

1.编制起草施甸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长期、中期和一年一度的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一年一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指标任务。

2.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项目的前期申报、组织、实施、验收等。

3.负责农业农村局的综合执法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的法律条款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主要职责宣伟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责,受施甸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统一行使农业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负责农资纠纷的受理和调解、农资打假和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跨部门的案件、承办上级指办交办督办的案件和有关执法机关转办协办案件;负责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互联网+执法、执法信息化建设、重大突3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督促指导农业技术推广、负责本行业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4.利用单位场地、国家安全月、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的安全宣传工作,同时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3年年初计划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40件,全年共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32件,项目补助资金0万元。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收入合计 221.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21.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年初预算数县财政只安排我部门基本支出及人员经费保障,未安排项目资金。

本单位2023年度支出合计22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1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06.0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4.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属于非财政拨款结转支出),占总支出的0%。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县财政局施财预〔2022〕268号文件编制预算,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更加注重收入质量导向,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切实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全力支持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重大发展战略与重点领域改革,着力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部门进行绩效自评,可以客观公正地揭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单位领导高度重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召开会议,明确分工,把握绩效自评标准和要求,做好工作谋划和考评指标跟踪、监控与问题整改,对列入自评的项目进行梳理。

2.组织实施

根据施甸县财政对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有序进行。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重点评价了预算执行、各项专项资金支出的控制管理及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在各项目分工自评的基础上统一分类汇总,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部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我单位没有安排项目资金。

2.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221.1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1.16万元。2023年部门总支出22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1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属于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占总支出的0%。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基本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得到了严格执行,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项目资金未安排,没有完成年初设立的目标任务。

2.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科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五、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施甸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