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30720-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3-07-20 |
文号 | 浏览量 | 37 |
施甸县民政局20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县级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纳入2022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部门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3人,事业人员编制13人,事业工勤2人;2022年底在职公务员11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人员14人,事业工勤人员2人,遗属8人。
4. 车辆编制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车辆编制3辆,年末实有车辆3辆,2022年无变化。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建引领,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三基本”职责,努力推进施甸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突破:
(一)筑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在坚持现有标准、确保低保制度持续平稳运行的基础上,适度扩大救助覆盖范围。围绕“兜准、兜住、兜牢”贫困对象的目标任务,开展好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工作,按月开展低保动态管理,确保符合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2.加强分类动态管理,健全社会救助对象定期核查机制。乡(镇)人民政府对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状况等有关信息定期复查复核,适当扣除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学等产生的刚性支出和必要的就业成本,并根据核查情况及时报社会救助股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金增发、减发、停发手续。
2.扎实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加强信息共享比对,建立包括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以及其他农村低收入家庭成员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库。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的原则,利用大数据分析比对、实地入户查看等办法监测其“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及时预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精准分析致贫返贫原因,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分类分层纳入救助帮扶政策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致贫返贫人口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全力破解殡葬基础设施困局,巩固殡葬改革成果
1.坚持投入使用为要的原则,想方设法加快骨灰堂建设进度。一是针对已建成未使用的骨灰堂,在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时重点考虑、优先争取,并积极向县财政争取协调及时拨付资金,由乡镇尽快完善门窗、购置骨灰盒安放架等,从而投入使用;二是针对未开工的骨灰堂,由各乡镇根据实际采取缩小建设规模、合并建设项目点等方式进行调整,最大限度节约资金,减小当前投资压力,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投入使用。
2.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加大殡葬服务监管力度,继续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生态的殡葬新风。
(三)着力解决养老服务瓶颈问题,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1.全力做好全省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健全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加快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网络。
2.全力推进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2022年至2023年,通过招商引资,全力推进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包含施甸县中心敬老院、甸阳镇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积极向上寻求支持,对县养老服务中心已完成建设内容进行进一步完善,未完成或未开工的建设内容尽快开工并完成,共涉及390张床位。同时,采用场地出租、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以县养老服务中心为依托建立集机构养老、社会福利、社区养老、旅居养老、医养结合、康养结合为一体的专业化养老机构。
3.借助社会力量大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一是继续推进实施“公建民营”,扩大养老服务对象范围,将愿意入住敬老院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对象全部实施集中供养,并逐步拓展经营性养老服务,解决经营性养老的社会化需求矛盾问题。二是继续与上海长益公益基金会深入实施“关怀山村留守老人”项目,鼓励社会公众、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发展好慈善事业在养老、助贫助困等社区治理的主力作用。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结合施甸气候、温泉、资源等优势,探索医养、旅养、康养等养老服务产业模式。
(四)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1.大力推进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牢牢把握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和共建共治共享总要求,围绕“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治理主题,创建以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哈寨村为试点的社区治理典型,以社区治理需求为导向、居民满意为目标,加强和规范基层群众自治,推进民主决策管理社区事务,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在社区治理与服务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打基础、搞建设,调动居民热情和积极性共建共治社区,不断提升社区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推动社区现代化治理迈上新台阶,助力现代化城市建设、跨越发展和市域社会治理。
2.以万兴乡为试点,继续创新“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社工、志愿者”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加强基层服务力量,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水平,巩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坚持“一核两翼三轮四服”的发展定位和方向,即以党建为引领的“一核”,民政经办和服务能力为出发点的“两翼”,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站为基础的“三轮”,社会救助、儿童关爱保护、城乡社区治理、养老服务为落脚点的“四服”,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巩固基层政权建设。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22年度预算基本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为2931.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33.47万元,占预算收入的79.61%,政府性基金0万元,占预算收入0%,其他收入597.66万元,占预算收入的20.39%;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481.24万元,占总支出的16.42%,项目支出2449.89万元,占83.58%。
2、2022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度总收入10539.8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6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0511.83万元,占收入99.81%,政府性基金收入20.35万元,占收入的0.19%。
2022年度总支出1053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38万元,占总支出比例4.28%;项目支出10088.46万元,占总支出比例95.72%。
基本支出451.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0.96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88.83%;商品和服务支出22.86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5.0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56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6.11%。
项目支出10088.4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65.58万元,占项目支出比例5.6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442.89万元,占项目支出比例93.6%;资本性支出8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79%。
(三)基本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022年度本部门人员经费428.52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的94.94%、较年初预算超支比例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进行了工资及其他缴费比例调整;公用经费支出22.86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的5.06%。本年度基本支出与调整后的预算基本一致。
(四)项目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项目支出10088.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5.58万元,占项目支出比例5.61%;用于房屋建筑物构建8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7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42.89万元,占项目支出比例93.6%。
(五)“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7.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6万元。
2.“三公”经费与上年对比情况
费用项目 | 2022年决算数 | 2021年决算数 | 增减情况 |
公务接待费 | 0.96 | 0.58 | 65.51%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6.86 | 7.99 | -14.14% |
因公出国费用 | 0 | 0 | 0 |
公务车购置费 | 0 | 0 | 0 |
会议费 | 0 | 0.13 | -100% |
合计 | 7.82 | 8.7 | -10.11% |
(三)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县财政局施财预[2018]756号文件编制预算,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更加注重收入质量导向,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全力支持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重大发展战略与重点领域改革,着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通过单位履行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综合性评价,以此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据部门整体支出内容,评价指标体系按照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职、履职效益、七个方面分成十九个任务设置整体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依据该体系可对部门支出绩效给出一个相对客观、准确的评价。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县级财政2022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研究和部署。二是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任务落实,细化落实措施,做好工作谋划和考评指标跟踪、监控与问题整改。成立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收集整理资料。评价小组收集了相关规章、制度、职责、工作计划等各种资料。
2.组织实施
一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财务领导为副组长,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自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机构在办公室;二是转发自评通知至各股室;三是收集资料并审核;四是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形成自评结论;五是撰写自评报告;六是上报自评报告并建立相关档案。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二级指标两个,分别为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按照三级绩效指标评价分析,民政局2022年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2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2022年度民政局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三公”经费管理见成效,以往年相比持续下降。在投入绩效评价方面因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精细化扣1分,自评得分14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管理情况
预算管理情况较好。本部门严格执行国家《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规规定,部门内控制度完整包含了预算资金管理、内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总体上得到有效执行,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各项支出和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过程中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本部门已按照规定时限和内容公开2022年度预、决算信息;单位财务核算信息及预、决算编制所依据的的会计基础信息准确、完善。
2.资产管理情况
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定中的资产管理制度,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资产日常管理。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总体上得到有效执行,年度内资产购置业务的采购审批手续完整;资产取得、处置及资产租赁收入等账务处理合法合规,单位固定资产账实相符,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本部门2022年末固定资产总额4326.14万元。
(三)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完成数量:2022年度保障了全县的民生类项目9个,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高龄补助、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精退职工生活补助、孤儿救助、福彩助学、原大队离职干部生活补助、困难群体火化补助、“三项惠民政策”火化补助;业务类项目4个,殡仪服务中心非税项目、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春节慰问、公墓协管员;服务类项目2个,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购买村(社区)干部意外伤害保险。
(四)效果情况分析
1.应保尽保,基本民生保障得到落实
(1) 织密民生兜底保障网,确保“网底不破”。进一步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规范优化审核确认程序,保持过渡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继续落实家庭刚性支出扣减、低保救助“渐退”、低保边缘家庭重病重残“单人保”、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惠民措施,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并于6月底前完成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提标工作。2022年农村低保发放了72875户次186019人次5532.98万元、城市低保发放了6366户次7866人次330.87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6337户次17586人次1732.7万元。临时救助金发放了316.58万元,救助困难群众950户次4045人次,人次均救助水平达782.63元。
(2) 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守住返贫底线。健全完善动态监测预警,通过数据共享、平台数据关联分析,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的低收入人口,主动实行监测分析,迅速落实救助政策,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推进各项救助政策精准高效落实、民生兜底保障网密实牢靠。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人员纳入农村低保的有5903人、城市低保的有18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有417人、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有48人、高龄补助的有390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有892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00人、临时救助893人。
(3) 落实特殊困难群体福利保障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定期巡访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散居孤儿补助标准提高到1290元/人.月,2022年发放孤儿生活补助932人次106.82万元;发放高龄补贴99705人次507.34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5627人次249.39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6997人次484.25万元;为43名肢体残疾患者免费适配了假肢,为87名听力残疾患者免费安装了助听器;投入12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施甸县圣康医疗有限责任公司对万兴乡在册精神障碍患者开展社区康复服务,目前累计服务精神障碍患者172人次。
(4) 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2022年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240人次2.11万元、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0835人次33.92万元、特困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939人次5万元、低保边缘人口发放价格临时补贴8233人次9.1万元、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毒感染儿童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45人次0.25万元。为我县2022年6月30日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按照100元/人的标准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172.13万元,惠及17213人。
2.用心用力,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1)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能力。一是养老服务设施逐步健全。全县建成投入使用的敬老院有3所,在建的4所。省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0个,已建成投入使用19个、在建1个;市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8个,已全部投入使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4个,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个,已建成投入使用1个,建成未投入使用1个。二是养老模式实现公建民营。通过规范招投标程序确定施甸县乐善行服务社承接仁和敬老院、由旺敬老院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实现了公建民营的过渡,有效化解了运转、人员等问题。三是养老机构提档升级。对由旺敬老院、仁和敬老院的水电、灯具、消防设施、厨房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加装了安全防护栏,扶手等设备,对敬老院环境进行绿化美化。四是医养结合有序推进。采取与卫生院签订医养结合服务协议方式,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监测、分析、评估,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健康指导、咨询和危险因素干预。
(2)深入落实儿童福利与权益保障,用心关心关怀下一代。一是高位推进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已经搭建。于4月1日召开了施甸县未成年人保护和校园安全工作会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县委书记亲自作讲话要求。制发了《施甸县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施甸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各乡(镇)均建立起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县共配有儿童督导员13名、儿童主任139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持续向好推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开展进村(居)宣讲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政策活动共280场,宣讲活动覆盖全县139个村(社区),进一步营造了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浓厚社会氛围。三是精准管理服务,信息全部录入完成。施甸县录入系统的农村留守儿童2992人、孤儿24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5人,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9人。
(3)有力开展社会事务工作,各项工作有序落实。一是依法依规办理婚姻登记。2022年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1786对、离婚344对。完成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所有婚姻档案电子化扫描。二是下大力气推进殡葬领域健康有序发展。全力推进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拆除活人墓5164 冡,建成经营性公墓1座,农村公益性公墓3座,骨灰堂57个。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尚,实现火化率100%。三是妥善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工作。共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26人次,累计救助资金20789.6元;无安全事故和流浪乞讨人员在我县死亡的现象发生。
3.探索尝试,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得到增强
(1)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推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一是确定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哈寨村为第二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围绕“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治理主题开展试点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备案制度。同时,全面完成139个村(社区)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三是落实村(社区)两委干部的报酬待遇,为139个村(社区)干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做好农村原离职大队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四是落实基层减负工作。明确不应由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的事项20项,保留证明事项8项,确保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于法有据、有章可循。五是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进村(社区)现有27个村(社区)完成了县级示范单位命名,其中:8个村(社区)通过市级命名;全面完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建工作涉及指标,指标完成率100%。六是全力推进地名区划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甸阳镇新设立1个社区,命名为幸福社区;做好《地名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推动《地名管理条例》宣传贯彻走深走实;开展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完成了5304条数据审修工作,推进地名信息规范化建设;完成了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和施甸县示范小学搬迁后地名变更备案通告和隆阳区与昌宁县第四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开展《施甸县地名志》(第二版)编纂出版、施甸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归档立卷和行政区划图测绘印制工作。
(2)扎实推动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对每月的执法工作及时录入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在平台上进行公示。二是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深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等工作。通过对全县9家行业协会商会自检自查,未发现违规收费情况。三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自2016年起,通过与上海长益公益基金会合作开展“关怀山村留守老人”项目。该项目已覆盖全县11个乡(镇)56个村(社区),为留守老人提供公益服务超过32万次,投入社会资金800多万元。
(3)大力推进志愿服务,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目前,我县注册志愿者总数42120人,志愿服务团体292个,累计志愿服务项目数663个,服务时长63473.07小时,志愿服务站全覆盖。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综上,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1.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培训以往仅限于财务管理人员,且开展时间较短。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对项目预算编制、执行、绩效评价工作还未摆脱财务考评影响。
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对滞后。近年来实施财务精细化管理后,整体预算编制由财务工作者统筹,财务工作者除应对单位日常财务管理等外,无更多精力承担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培训、预算编制审核和预算管理绩效跟踪管理。
3.部分项目执行与预算支出指标差距较大。部分项目在预算时未能充分预料和考虑到来年的政策变化,导致实际支出与预算相差较大。
(二)整改情况
1.加强培训,扩大培训范围。希望上级部门在以后年度开展财政预算工作布置会时,对其他部门相关人员也进行培训,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
2.督促预算项目负责人加强项目管理。在布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时,相关负责人已督促各项目负责人从预算编制开始,收集、汇总项目各个阶段的痕迹资料,做好项目档案管理,提醒和督促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三是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绩效评价;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定期汇总存量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使用进度,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并对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加强督促跟踪问效。单位领导和业务股室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项目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
(四)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五)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