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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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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3-1/20230719-00011 发布机构 施甸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3-07-19
文号 浏览量 472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纪委县监委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施甸县纪委县监委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由党的施甸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施甸县纪律检察机关。施甸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监委)由施甸县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施甸县监察机关。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施甸县委和中共保山市纪委市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县监委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1、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纪委县监委2022年行政编制数为75人,其中:行政编制为66,事业编制为3人,工勤编制为6人。2022年年末实际在职人数97人,其中:行政编制实有人数88人,工勤编制实有人数6人,事业编制数为3人

实有车辆编制 5辆,年末在编实有车辆 5 辆。

2、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委工作部门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级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级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属企事业单位等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9)完成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保山市监察委员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总目标:1、压紧压实两个责任2、纪检监察工作;3、持之以恒正风肃纪;4、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5、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6、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阶段目标:至 2024年底顺利完成我单位各项工作目标。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委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收入共计1657.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7.46万元,其他收入0.03万元。

2022年度全年支出数为1657.49元,与上年1473.86元相比,增加183.62元,上升12.46%

年末结转结余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22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完善建立了《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内部工作规程》、《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预算部门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试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是全面加强经费管理,使财政资金的使用趋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财政资金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通过绩效评价所反馈的信息,更好的为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的开展提供改进措施,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同时,有助领导正确决策有关事项,有助纪检监察更好的履行机关职能。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强化项目绩效目标,每年对单位各部门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根据部门的职能职责及工作任务,对单位预算项目资金制定了绩效目标,并制定了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内容包括:任务名称、用途、资金测算数、计划实施时间等。根据各目标任务,建立个性化的评价指标,涵盖了数量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构建起基本清晰、较细化、基本可衡量的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指标体系。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与组织实施

办公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组织、指导、协调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绩效结果反馈和应用等工作管理,考核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等。各部室全程参与、协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同时提供开展算绩效管理所需的相关执行数据和情况。配合办公室做好单位的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等管理工作。

2、分析评价

经过绩效小组自评,评价过程涉及本单位预算编制实施程序控制及编制程序及控制节点进行全程监督,并组织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绩效跟踪及项目执行完毕后的绩效监督。同时对本单位绩效目标、绩效跟踪和自评报告进行复审,组织实施重点项目绩效跟踪和绩效再评价工作,并根据绩效跟踪和评价结果,对改进和完善预算编制、执行提出建议,对改进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出了建议。最终自评小组并打出评价分数,形成评价报告上报财政局,成为编制下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并在内部进行公告,有力的促进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1、预算编制科学。围绕全县跨越发展目标科学编制,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

2、基本支出足额保障。保障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及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巡察工作、案件查办、廉政文化建设、重点项目督查等工作顺利开展,通过贯彻落实勤俭节约原则,统筹保障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保障部门年度正常工作开展。

3、确保重点支出安排。通过科学安排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计划,优先保证重点项目支出。项目经费预算中用于开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经费不低于70%,用于能力提升的经费不低于5%。

4、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2022年部门“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车辆运行费预算数小于上年预算数。

(二)过程情况分析

1、严格预算执行。执行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预算调整:除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而必须调整预算外,严格按照批复执行预算。2022年全年预算执行率达到100%,其中,第一季度末不低于25%,第二季度末不低于60%,第三季度末不低于90%。

2、严控结转结余。结转结余增长率不超过上年结余结转数的10%,净结余小于年度总收入的5%。

3、工作组织良好。明确实施主体责任,制定具体的、可行的、操作性强的方案;按照工作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办理经费报销;开展绩效自评,在工作实施结束后,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由干部监督管理室、县委巡察办公室牵头,组织业务骨干,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内部监督,并出具报告,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4、三公经费节支增效。进一步完善修改相关文件,对三公经费进行控制。

5、管理制度健全。一是决策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二是项目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三是严格执行我委财务制度,凡超过5000元的支出都须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常委会通过后经相关领导审批方可支出,确保每一笔资金都最大限度地发挥价值。

6、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在接县财政预算批复文件后20日内及时、完整地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当年部门预算情况。

7、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健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管理工作。固定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使用率达到95%以上。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处置规范。按时完成固定资产决算工作。定期盘点资产,对盘盈、盘亏的情况做好上报、审批、处理。

(四)产出情况分析

1.深化理论武装。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认真开展周一集中学习。

2.强化政治担当。从严开展党风廉政审查,58个单位、8302人次开展了廉政审查;7名县处级领导干部、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75人次,乡科级领导干部填报办理婚丧事宜24人次

3.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向党员干部发放《访虎》《蝇贪蚁腐》等廉政精神教育读本300余册,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在新中国70周年华诞之际,纪检监察干部用快闪的形式,向祖国深情表白,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

4.发挥办案治本功能。向13个乡镇、54个县直部门累计开展警示教育142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5000余人次,组织观看《反腐枪声》、原市环保局调研员刘学严严重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片《欲海倾舟》,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身边案例对广大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作用。

5.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牵头对12个乡镇、55个县直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压实两个责任

6.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全县91家单位共自查自纠问题921个,清退违规发放资金1267万余元,建立完善制度126项,警示提醒3881人次。2022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513已办结41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问责7人,立案审查11人。补缴伙食费18. 2852万元到基层不按规定交纳伙食费问题涉及资金18. 2852万元清退同城接待 36.1286万元问题涉及同城接待资金 36.1286万元

7.强化扶贫监督14个监督问效组反馈交办问题共计509个,已整改454个,整改率89.19%。专项治理中,紧盯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累计排查扶贫领域问题221个,处理231个,开展谈话提醒272人次,属主体责任类失职失责203人次,属监督责任类失职失责6人次,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819人。

8.深化巡察监督。十一届县委巡察工作自201612月开展以来,共开展10轮巡察。村级党组织巡察实现了全覆盖,前9轮巡察共发现问题2184个,立行立改93个,移交问题线索54件,已办结2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

9.创新群众监督。全年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6次,发放宣传材料3500余份,收到信访举报99件,其中,检举控告类8件,已办结4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1人。

10.保持惩腐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157件,同比增长52.43%。其中:检举控告类122件。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03件,同比增长10.75%,其中拟立案40件,初步核实99件,谈话函询4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6件,结案5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6人。采取留置措施1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3人,解除留置未移送2人,目前正在留置1人。全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185人次,增长3.93%。其中,第一种形态123人次,增长21.78%,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6.5%;第二种形态32人次,下降17.95%,占17.3%;第三种形态6人次,下降66.67%,占3.2%;第四种形态24人次,增长20%,占13%

11.抓好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并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3件,其中已办结17件,正在办理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其中受双重处分2人),问责5 人,批评教育 7人,谈话提醒8人,诫勉谈话 1人,警示谈话1人。

12.严明纪律作风。2022年以来,对1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35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问责2人,予以了结12人,进一步纯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五)效果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县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牢牢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履行纪检监察各项职能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持续强化纪律规矩教育、持续抓实作风建设、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推进巡察工作、持续从严开展专项检查考核、持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2、生态效益。通过扎实开展纪律规矩宣讲让全县各级党组织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教育,提高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通过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审查,建好防火墙、随时敲警钟,通过抓好处级领导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得到层层落实。通过各项作风整治工作,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评价问卷测评满意度超过90%为优秀。认真组织开展机关管理工作,争取在年度综合考核和群众作风评议中取得等级为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由于我委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造成单位调整预算福度较大,预算控制率偏高。

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较短,缺乏系统的培训,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十分有限。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委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提高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二是积极采取措施,结合财政提供学习培训机会,针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系统的培训,加强把握工作重点,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根据《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预算部门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试行)》规定,各部室对本部室的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进行自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部门的年度支出绩效报告提交干部监督室,作为考核我委领导干部和职工评优评奖的依据之一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办公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牵头部室,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组织、指导、协调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绩效结果反馈和应用等工作管理。各部室配合提供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所需的相关执行数据和情况并根据绩效跟踪和评价结果,对改进和完善预算编制、执行提出建议,对改进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出建议等。  

二是积极推进项目绩效评价。我单位在预算编制环节的基础上,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和执行结果的评价,年初由各部室制定预算项目支出目标,年末成立评价小组,对本年度的预算绩效目标进行自评及考核。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施甸县纪委监察委

2023年7月4日


附件【2022年度省纪委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2022年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附件1和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