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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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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3-1/20230718-00008 发布机构 施甸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3-07-14
文号 浏览量 12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根据《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施办字〔2011918号)规定,基本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

(2)负责辖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确认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负责辖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企业的行政许可。负责机关、社团、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负责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

(3)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准入监管责任,并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4)认真开展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建立相关制度;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监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日常党建工作,规范党组织生活,充分发挥非公经济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5)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机制,完善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

(6)负责辖区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7)依法查处生产、销售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职责,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8)负责辖区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协助本县商标持有人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保山市知名商标;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依法对企业名称,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指导广告业发展;监测辖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依法对广告经营和发布进行登记;依法开展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辖区合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指导动产抵押物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实施动产抵押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10)负责辖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建立并完善消费维权体系,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管理工作;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的工作。

(11)负责管理和指导辖区质量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县提高质量发展水平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技术机构、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工作。

(13)负责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推动采用国际标准;推进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组织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14)负责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受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销售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上报和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统计工作;负责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15)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销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重大餐饮服务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实施食品的质量监督抽样和检验检测,组织市场监管所开展食品及相关产品质量快速检测工作。

(16)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销售、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负责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及处置;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协助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实施辖区食品药品监管的稽查制度,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

(17)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化妆品审查和备案登记有关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标准、技术规范与化妆品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对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行业实行规范管理;开展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

(18)承担施甸县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协调本县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负责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督促检查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乡镇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9)负责辖区相关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做好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之间的衔接机制。

(20)承办施甸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员和车辆情况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8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退休人员42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设立了未来3年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22年度收入合计1318.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8.12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其他收入0.02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对比增加273.29万元,增加26.16%,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288.8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2.94万元,其他收入减少2.64万元

2.2022年度支出合计1318.12元。其中:基本支出1293.60万元,占总支出的98.14%;项目支出24.52万元,占总支出的1.86%。与上年对比增加274.57万元,增加26.31%,主要原因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267.3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2.9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0.20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规章制度结合我单位情况,建立了《预算管理制度》《绩效评价制度》《预算支出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账务管理报销制度》等。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加强对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2022年度各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情况,核查有关项目完成情况和形成经济社会效益情况,切实提高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资金的相关预算和结算提供依据。

(二)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指标体系,该体系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方面设置了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多项评价指标,将完成实绩与目标值逐一对比,评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具体为先根据三级指标的评分标准得出各项评价标准分值再简单相加。单项指标计算及评价方法包括:因素分析法、比较法、完成比率法等。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建立评价工作组、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包括评价项目有关政策依据、评价的对象、评价的目的、评价标准方法等)、发自评通知书。

2.组织实施:评价考核组查看相关资料、听取相关股室汇报工作,评价组根据制定的评价方法对项目的完成程度、执行效益做出评判形成评价结论并指出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足之处、指出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已经建议与措施。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2年全年预算控制较好,资金投入和机构运行有保障,预算配置基本合理。在工作职能中资金利用最大化。

(二)过程情况分析

1.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1318.14万元,因人员变动、保险基数变动、退休和在职人员去世增加抚恤金,9月预算调整222.32万元,2022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数1318.12万元,年度预算完成率99.99%

2.2022年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公开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

(三)产出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及资金管理要求完成支付工作。

(四)效果情况分析

1.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一是强化监管,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全局现已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44件,已超过去年全年59件办案数,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22件,简易程序案件20件,已结案144件,上缴罚没收入77万元。主要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广告、知识产权、养老诈骗等方面。涉及市场监管领域无安全事故发生。二是重视法治素养,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建设。按照《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2022年行政执法培训计划》安排,邀请市局业务骨干及专家13人次对干部职工进行行政执法及业务知识培训8次、组织市外培训6批次,参训人员240余人次。三是强化“八五”普法,构建共治格局。组织多种宣传活动,免费发放宣传材料118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疑问5600多次。

2.全力保障“四大安全”。“铁拳”“药剑”“网剑”等专项行动为抓手,统筹落实常态化监管。一是食品安全方面。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散装白酒、粮食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风险排查等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465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123户;发布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14期、农村集体聚餐风险预警公告3期、净餐馆“红黑榜”10期;完成各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849批次;实现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全覆盖;组织开展全县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培训演练;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粮食安全、野生菌中毒防控等集中宣传27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建成施甸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快速检测室。二是药品安全方面。检查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662户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完成药械化抽样任务48批次,发布《全县药品零售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的通报》5期。三是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检查烟花爆竹、磷肥产品、燃气具、汽车销售、检验检测机构、涉粮等经营(生产)企业100多户次,完成水泥、化肥等重要工业产品市级监督抽查35批次。全县商标拥有量1655件,比2021年底增加89件。四是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围绕施链高速公路、城镇燃气、新投产企业等重点领域,检查使用单位208户次,设备431台次;发出安全指令书30份,发现安全隐患199条,已全部完成整改。

3.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一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重视价格监管和乱收费整治工作,重点对校外培训机构、物业管理、电商平台、房地产企业等开展专项检查,对校外培训、小区物业、房产证办理等收费问题进行了规范;牵头召开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落地落实。二是开展常态化随机抽查。2022年以来,制定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84项、抽查方案53个,抽取检查对象656户;制定部门联合抽查计划21项、抽查方案18个,抽取检查对象39户。三是提升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水平。牵头制定了《施甸县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和信息通报制度,确定保供企业(经营户)73户(含乡镇),进一步提升了生活物资保障的应急能力和水平。四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受理消费者举报申(投)诉172件,其中投诉144件,举报28件;成功调解117件,争议金额55.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7.9万元。

4.深入贯彻执行登记制度改革,市场准入环境宽松便捷。持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以更好的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截止目前,全县实有市场主体20862户,比2021年底净增3312户,增速18.81%

5.统筹落实落细新冠肺炎疫情“严防控”与“促发展”。联手联心联防联控战疫情。抽调40余名机关干部充实到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联手联心联防联控战疫情。检查口罩、防护服经营户1679户次,处理价格投诉12件。助力餐饮复工复产,支持提质改造的小餐饮上线经营,拓宽销售渠道,增加营业收入。通过线上线下齐发力,助力消费转型升级,提振消费信心,促进餐饮业等服务业跑出复工复产“加速度”。

6.聚焦目标,精准发力,确保“净餐馆”“管集市”两个专项行动践行见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存在的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问题,围绕餐饮服务单位“七个达标”,逐条逐项对标对表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管集市”专项行动,结合全县农贸市场存在的“脏乱差”问题,以“优环境、防疫情、保健康、促规范、提品质”为主题,逐条逐项对标对表开展检查,整改提升。组织辖区内各乡镇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召开“净餐馆”专项行动动员部署暨食品安全培训会,在全县13个乡镇同步推进“净餐馆”专项行动开展。截至目前,累计发放餐饮服务提供者分类达标标准1470户,签订《餐饮服务单位承诺书》1470份,张贴“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公筷公勺”公益宣传画1470份,发放禁塑宣传单3000余份。全县范围完成达标审核达标率达97.05%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变动较大,造成单位预算调整幅度较大,预算控制率偏高;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三是财务人员业务水平需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科学性、严谨性;二是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的认识性;三是提升财务人员业务知识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根据今年的自评工作总结经验,完善对各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严格监督管理各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对各项资金我单位认真执行财经法规资金管理制度,针对各项目资金单独核算,核算内容确保了其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对于资金我单位实行先审批后付款,完善的审批程序能保证资金手续完备性。单位自评小组会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提出要求及时完善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628


附件【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附件1和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