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30718-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3-07-14 |
文号 | 浏览量 | 13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机构情况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下设21个法人机构,具体是:施甸县教育局(机关)、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施甸县第二完全中学、施甸县第三完全中学、施甸县职业高级中学、施甸县幼儿园、施甸县示范小学、施甸县特殊教育学校、施甸县职业高级中学、施甸县甸阳镇中心学校、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施甸县姚关镇中心学校、施甸县摆榔乡中心学校、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施甸县何元乡中心学校、施甸县万兴乡中心学校、施甸县老麦乡中心学校、施甸县太平镇中心学校、施甸县水长乡中心学校、施甸县仁和镇中心学校、施甸县酒房乡中心学校、施甸县旧城乡中心学校。
2.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战略规划,研究拟订和实施全县教育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起草或拟订地方性教育体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对全县教育体育工作进行调研,为县委、县政府对教育体育工作的决策提供资料和建议;统筹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拟订和实施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撰写教育体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体育发展重点、结构、速度并指导协调实施。
(3)深化教育改革,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综合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等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
(4)指导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农村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组织审定中小学和学前教育地方教材。
(5)负责组织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工作,负责全县职业教育的统筹与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执行地方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改革、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
(6)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多方筹措教育体育经费,不断改善办学经费;全面加强教育体育经费及本部门预算外资金的监督管理,监测全县教育体育经费使用情况;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资助相关政策措施,做好内部审计工作;确保教育体育工作顺利开展。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体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体育援助和支持。
(7)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掌握并分析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处理好突发性事件;处理来信来访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和体育工作。
(8)负责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开展继续教育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落实教育体育系统劳动工资及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有关政策;指导基层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统筹规划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学校教师和其他事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9)组织实施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拟订中职学校、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普通高等、中等、自学考试及其他形式考试报名、考试工作;承办学校的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全县性体育社团(协会)的资格审查及有关管理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10)负责教育体育局机关和基层学校(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领导干部人选的考察、推荐、任免。负责基层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工作;制定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规划,指导学校抓好党的思想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组织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好党员管理教育工作;做好工青妇及统战工作。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11)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12)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校建修缮、体育设施建设工作,学生资助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综合治理和学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处置突发事件。
(13)领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负责教科研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14)负责对全县各级各类教育体育及其有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和目标的实现。
(15)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管理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业余训练工作,组织、承办和参加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加强体育公共服务,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全民健身发展;指导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社会体育团体指导和管理;研究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的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16)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年末机构人员情况
在职人员编制3389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3367人。在职实有329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29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休人员 0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施甸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部门工作要点》,结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教育教学职能职责,整理归纳出2022年施甸县教育体育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整体收支情况
(1)2022年总收入581,357,848,53元,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576,984,016,31元(占总收入的99.2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21,778.50元(占总收入的0.02%);事业收入1,921,907.50元(占总收入的0.33%);其他收入2,330,146.22元(0.40%)。2022年收入为581,357,848,53元,2021年收入为655,400,150.94元,本年收入减少74,042,302.41元,减少的比例为11.30%。
(2)2022年总支出584,118,049.97元,其中:基本支出513,944,668.11元(占总支出的87.99%),项目支出70,173,381.86元(占总支出的12.01%)。2022年支出584,118,049.97元,2021年支出696,936,504.09元,本年支出减少112,818,454.12元,减少比例为16.19%。
2.基本支出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基本支出513,994,668.11元,工资福利支出478,602,507.99元,占总支出的93.11%;商品和服务支出29,882,834.43元,占总支出的5.8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20,651.69元,占总支出的1.02%;资本性支出238,674.00元,占总支出的0.05%。
3.项目支出资金使用情况
2022项目总支出70,173,381.8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12,819.12元,占项目支出的11.8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577,657.26元,占项目支出的37.87%,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450,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0.64%;资本性支出34,832,905.48元,占项目支出的49.64%,其中:房屋建筑物支出29,162,250.48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830,155.00元、专用设备购置支出3,840,500.00元。
4.“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严格按照县财政年初下达的控制数使用,并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办法从严管理、从严控制、规范报账。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140,187.54元,2021年为114,080.74元,“三公”经费支出增加26,106.80元。增加比例为18.62%。其中:用公出国(境)费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541.54元、公务接待费为89,646.00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施甸县教育体育局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基本支出严格按部门预算均衡执行,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局机关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准备阶段(2022年3月10日—30日)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2022年4月1日—11月30日)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汇总二级绩效自评后对一级项目进行自评;上报施甸县财政局审核。
3.总结阶段(2022年12月1日—31日)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对照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8.78分,自评等级为优。
(一)投入情况分析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部门依据整体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二)过程情况分析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健全完整,部门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健全完整,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三)产出情况分析
部门履行职责按比例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计划工作数,并达到质量标准。
(四)效果情况分析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发展带来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非常满意。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相关部门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施甸县教育体育局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二)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
2.规范财务运行,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在资金支付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用款,在财政部门批复的支出预算资金范围内申请使用一般预算支出经费。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内部控制机制,资金使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资金支出合法、真实。严格落实会计核算、报销审批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环节的监督。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施甸县教育体育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部门各学校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一)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二)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单位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经费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
(三)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2022年,施甸县教育体育局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2022年各级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