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2-091601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09-16 |
文号 | 浏览量 | 74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73101000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市县委的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施甸、法治施甸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禁毒人民战争、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开展见义勇为工作,代管县法学会。
(10)完成市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政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全力支持配合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为目标,立足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为牵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施甸,在保山市首家开启社会矛盾远程系统会诊网上调解,推进枫桥经验“施甸模式”,涌现保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7个,先进个人8人;第二批全国全乡村治理示范点老麦茨桶村;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姚关法庭、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先进工作集体由旺法庭,施甸县被评为2021年社会治理现代化实践县。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1.坚持对党忠诚,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一是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法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党委政法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机制。
2.坚持第一责任,有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牢牢把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根本任务,扎实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应急处置机制建设、维稳领导责任制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群体性事件防范控制等工作,夯实维稳职能责任,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3.坚持以人为本,有效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制定了《施甸县2021至2022年度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工作任务清单》,把任务分解到32个单位,压实到56个单位,采取“项目化推进、清单式落实”,形成了一乡一品、一村一点,一行一色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15个。
4.坚持深挖彻查,有效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制定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实施意见,以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三有”确保了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
5.坚持综合治理,全力推进平安施甸建设
多方联动,实现社会治理精准高效。一是突出“打跨”专项整治。二是突出社会治安问题专项整治。三是突出五个行业系统平安创建活动。四是突出疫情防控常态化。
6.坚持公正司法,有效加快依法治县进程步伐
充分发挥县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作用和政法各单位的主力作用,不断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完善政法公共服务职能,强力推进依法治县各项工作。
7.强化政治担当,有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我县高位推进,紧盯“三个环节、四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顺利完成既定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到各级认可,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3,198,077.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97,021.39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56.52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对比减少26,869.94元,下降0.8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因我单位网格员减少,网格员补助资金减少,履行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各项经费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3,342,712.62元。其中:基本支出3,266,732.62元,占总支出的99.73%;项目支出75,980.00元,占总支出的2.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01,645.64元,增长6.03%,主要原因:本年度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66,732.6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1,645.64元,增长14.25%,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增加,基本支出随之增加。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电费较上年缩减,办公费、邮电费、水费、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35,222.93元,占基本支出的86.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22,058.46元,占基本支出的9.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98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4,440.28元,下降49.49%,主要原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商品和服务费减少155,439.72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缉私经费7,5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7,5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该经费7,500.00元已经全额支付完毕,执行率达100.00%。达到目标要求。
2.扫黑除恶工作经费19,74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9,74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该经费19,740.00元已经全额支付完毕,执行率达100.00%。达到目标要求。
3.综治维稳工作补助经费28,74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8,74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该经费28,740.00元已经全额支付完毕,执行率达100.00%。达到目标要求。
4.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专项补助经费2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该经费20,000.00元已经全额支付完毕,执行率达100.00%。达到目标要求。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97,021.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27,778.88元,下降0.86%,主要原因: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厉行节约相关要求。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52,808.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3%。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7,500.00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816,568.84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8,74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000.00元。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5,818.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5,818.2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4,634.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24,634.3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2,743.97元,完成预算的50.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119.97元,完成预算的50.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624.00元,完成预算的50.8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厉行节约相关要求,不断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且随着公务出差和公务接待制度的进一步严格规范,以及疫情影响,各项公务活动相对减少,我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5,482.03元,下降32.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270.03元,下降42.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788.00元,增长57.6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厉行节约相关要求,增强行政成本意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节约开支,且随着公务出差和公务接待制度的进一步严格规范,以及疫情影响,各项公务活动相对减少,我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119.97元,占76.72%;公务接待费支出7,624.00元,占23.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119.9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119.9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综治维稳工作、禁毒工作、反邪教工作、教育整顿等各项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62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62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督查检查、指导工作、乡镇政法委员、综治专干到政法委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2,058.4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549.90元,下降16.04%,主要原因分析严格履行厉行节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相关政策,同时随着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且因疫情的影响,会议、培训、差旅等各项公务活动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1,253.00元,印刷费238.00元,水费215.60元,电费2,230.13元,邮电费14,704.76元,差旅费6,716.00元,维修(护)费8,000.00元,公务接待费7,624.00元,劳务费3,000.00元,工会费32,40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119.97元,其他交通费用170,5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402,095.03元,其中,流动资产234,581.44元,固定资产167,513.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9,758.7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3,61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6项,账面原值119,59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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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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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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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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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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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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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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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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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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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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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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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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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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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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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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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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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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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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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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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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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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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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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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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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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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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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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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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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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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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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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09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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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58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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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5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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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5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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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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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9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9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73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