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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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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3-1-/2021-0918029 发布机构 施甸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09-18
文号 浏览量 2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100232801000                

施甸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施甸县森林公安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县森林公安机关、森林人民警察的领导、管理和指挥机关。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领导。实行林业和公安部门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党政工作以林业主管部门为主,公安业务以公安部门管理为主。森林公安局的主要职能为: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专责机关。  

一是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领导下,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部署全县森林公安工作;按照市森林公安局和地方公安领导机关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依法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  

二是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全县范围内各种破坏森林资源安全,影响林区治安秩序稳定的森林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  

三是密切注视和掌握全县林区社会治安动态,搞好“山情、社情、林情”调查和“四网络”建设,抓好林区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  

四是加强对局机关和派出所的领导、业务指导,努力帮助派出所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基层民警的整体素质;  

五是指导林区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六是领导全县森林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负责森林公安民警和职工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政治教育工作和纪律检查工作、财务审计工作、警务督察工作;按权限考察考核和任用及表彰奖励干部;负责森林公安工作的内外宣传;负责离退休民警职工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维护森林公安民警在执法活动中的正当合法权益;  

七是承办县委、政府、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县公安局、林业局交办的其它事项;配合其它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有关业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施甸县森林公安局将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森林公安队伍。  

1.着力提升软实力,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加强民警日常行为养成教育,修订完善工作规范用语,规范民警执法执勤礼仪标准,确保民警举止端庄、行为规范、警容严谨、纪律严明。做好内务管理,完善制度体系,以行为规范促进正规化建设。规范工作台账,做好情况信息传递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巩固好两学一做、警纪警规等活动的工作成果,并不断深化提高,全面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森林公安良好形象,不断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全面推进全县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发展。  

2.紧紧围绕生态建设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林业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在服务林业中心工作、维护生态安全、推进林业改革、加强森林防火、林区综治维稳工作中,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依法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保护好林业生态建设成果。  

3.继续做好对林区群众、涉林企业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深入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各界对森林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促成社会形成人人爱林护林的良好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施甸县森林公安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7人,主要是长期聘用的合同制辅警人员12人,志愿者2人,公益岗1人,临时工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929451.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93651.75元,占总收入的99.27%,与上年对比增加605807.38元,增长14.13%,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经费增加243807.38元,项目支出经费增加3620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5800.00元,占总收入的0.73%,与上年对比增加10495.00元,增长41.47%,,主要原因是收到市局打野专项经费19600.00元,公益性岗位工资补助减少8505.00元。2020年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616302.38元,增长14.29%,主要原因分析:1.财政拨款收入中基本支出收入经费增加;2.收到保山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打野专项行动补助资金19600.00元;3.收到人社局拨入1-4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16200.00元,每个季度为4050.00元,退回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手续费,列入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736071.75元。其中:基本支出4531651.75元,占总支出的95.68%;项目支出204420.00元,占总支出的4.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57640.38元,增长3.44%,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较2019年增加207670.38元,基本支出增减幅度为4.80%,主要为人员经费增387633.73元,日常公用经费减179963.35元。2020年项目支出较2019年减少50030.00元,下降19.6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森林公安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31651.7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7670.38元,增长4.80%,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支出4072366.6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9069.0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16.00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82582.68元,占基本支出的90.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49069.07元,占基本支出的9.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森林公安局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442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030.00元,下降19.66%,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项目减少,年初预算项目有4个,实际产生了项目经费支出,具体项目为抗击新冠肺炎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50000.00元,非基建项目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等154420.00元绿化建设项目、缉私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和森林公安业务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年底拨入单位账户,但并未实际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1651.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4%。与上年对比增加293807.38元,增长6.8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56710.2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94426.35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减少68076.55元,为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大幅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397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9. 卫生健康(类)支出215958.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3991715.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532430.80元(基本工资729732.00元,津贴补贴2248791.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73107.8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808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9069.07元(办公费7088.80元,水费6776.4元,电费8039.17元,邮电费51013.76元,差旅费1205.30元,会议4900.00元,接待费870.00元,委托业务费123527.30元,工会经费4936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58.34元,其他交通费用188025.00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费用支出10216.00元,包括生活补助10036.00元和独生子女奖励金18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5900.00元,支出决算为9128.34元,完成预算的8.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258.34元,完成预算的18.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70.00元,完成预算的1.4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次数减少,接待费用相比预算支出的太少,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远远小于预算数,控制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82471.66元,下降90.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0841.66元,下降90.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30.00元,下降65.2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接待费用不多,开展各项专项行动除了公务用车外多数租用平台车辆,费用支出相对减少,还有部分费用未能报销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58.34元,占90.47%;公务接待费支出870.00元,占9.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58.3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258.3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打非缉私专项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云剑行动”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级部门督查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419人,开展部门联合检查3次16人,开展业务工作1次5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9069.0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4426.35元,下降24.33%,主要原因分析财政资金较为紧张,机关运行坚持厉行节约,大大缩减各项经费,其中,办公费用大幅减少,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也大幅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施甸县森林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8341720.42元,其中,流动资产426469.79元,固定资产7617250.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98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7590.6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57324.93元,固定资产增加0.0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341720.42       

426469.79       

7617250.63      

5732459.23       

449086.8      

       

1435704.6       

       

       

29800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未发生任何采购项目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抗击新冠肺炎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年初项目预算的执行,我局安排了抗击新冠肺炎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积极抗击新冠疫情,维持社会稳定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严格监督,对有关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加强预算控管,加强制度约束,完善配套措施,确保专款专用,效用最大化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研究和部署。二是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任务落实,细化落实措施,做好工作谋划和考评指标跟踪、监控与问题整改。成立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收集整理资料,评价小组收集了相关规章、制度、职责等各种资料。  

    2)组织过程及相关情况  

一是成立以财务分管领导为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自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机构在办公室;二是转发自评通知至各科室;三是收集资料并审核;四是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形成自评结论;五是撰写自评报告;六是上报自评报告并建立相关档案。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3月,财政拨入抗击新冠肺炎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50000.00元,已全部下达,资金到位率1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单位干部职工管理,注重个人及办公环境卫生,特使用该笔资金购买了口罩、洗手液、消毒液、手套等疫情防控物资,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在执法办案工作中创建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资金使用率达1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疫情防控工作在当前特殊时期及特殊环境下,是一项重点工作,各级政府和部门都高度重视。在资金的使用上,我局严格控制疫情防控物资的成本费用支出,精打细算,精心组织管理,认真核实项目资金使用的真实性、效益性,完备签批手续,加强预决算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为抗击疫情,按时按量安排抗疫资金5万元,及时进行疫情物资采购,充分保障执法办案过程中采取疫情防控措施的需要。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实现目标,保障了我局干部职工正常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维护社会稳定。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在疫情背景下职工满意度达到98%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抗击新冠肺炎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已完成。下一步将加强预算项目管理,安排完成重点建设项目。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认真梳理自查,我单位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评价结果公开透明,作为改进项目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项目预算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绩效自评情况,不断补充完善绩效评价指标。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应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领导重视,全程参与。我中心根据项目绩效自评文件要求,召集科室项目预算编制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梳理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资料,在实施阶段,细节性的资料均经共同认真讨论。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2020年缉私转移支付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年初项目预算的执行,我局安排了加强执法办案、林区治安防控等重点工作支出。为提升我县森林公安机关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能力,开展各项打击各种涉林犯罪活动,特别是在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和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的犯罪活动,促进社会稳定、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研究和部署。二是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任务落实,细化落实措施,做好工作谋划和考评指标跟踪、监控与问题整改。成立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收集整理资料,评价小组收集了相关规章、制度、职责等各种资料。  

   2)组织过程及相关情况  

一是成立以财务分管领导为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自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机构在办公室;二是转发自评通知至各科室;三是收集资料并审核;四是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形成自评结论;五是撰写自评报告;六是上报自评报告并建立相关档案。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12月,财政拨入缉私转移支付专项资金10000.00元,已全部下达,资金到位率1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由于资金下达时间较晚,我局开展缉私工作使用的其他预算内资金,该笔资金年底由财政全部收回,资金使用率为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开展打非缉私是有效保护森林野生动植物的有力措施,工作在资金的使用上,我局严格预算管理,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核实项目资金使用的真实性、效益性,完备签批手续,加强预决算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开展缉私办案、走私冻品及活体处置工作,每年开展时间均保持稳定,节支增效,联合开展整治23次,共出动警力1478多人次,车辆504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实现目标,保障了我局干部职工正常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检查驯养繁殖场所80家次,农贸市场27家,饭店35家,花鸟市场8处,超市27家,发放宣传材料5000份,维护了社会稳定。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社会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缉私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尚未完成。因财政资金紧张,节支增效,下达时间较晚,本年度未使用该项目资金,年底由财政收回。下一步将加强预算项目管理,安排完成重点建设项目。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认真梳理自查,我单位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评价结果公开透明,作为改进项目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项目预算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绩效自评情况,不断补充完善绩效评价指标。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应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领导重视,全程参与。我中心根据项目绩效自评文件要求,召集科室项目预算编制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梳理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资料,在实施阶段,细节性的资料均经共同认真讨论。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2020年森林公安业务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年初项目预算的执行,我局安排了保障执法办案人员工资福利、加强执法办案、林区治安防控等重点工作支出。为提升我县森林公安机关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能力,开展各项打击各种涉林犯罪活动,特别是在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和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的犯罪活动,促进社会稳定、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研究和部署。二是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任务落实,细化落实措施,做好工作谋划和考评指标跟踪、监控与问题整改。成立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收集整理资料,评价小组收集了相关规章、制度、职责等各种资料。  

   2)组织过程及相关情况  

一是成立以财务分管领导为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自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机构在办公室;二是转发自评通知至各科室;三是收集资料并审核;四是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形成自评结论;五是撰写自评报告;六是上报自评报告并建立相关档案。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12月,财政拨入森林公安业务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302000.00元,已全部下达,资金到位率1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由于资金下达时间较晚,我局开展业务工作使用的其他预算内资金,该笔资金年底由财政全部收回,资金使用率为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的使用上,我局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精心组织管理,认真核实项目资金使用的真实性、效益性,完备签批手续,加强预决算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我局共办理各类案件数92起。其中刑事案件27起(跨境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人次,林政案件65起,其中野生动物类案件14起,野外用火16起,盗滥毁8起,占用林地1起,开垦林地6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20起,查处60人次,罚款25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50万余元。查获野生动物活体54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高山兀鹫26只和草原雕1只,三有野生保护动物10只,65件制品,22个高山兀鹫胆,印度红麂20市斤;猎捕工具11件。出动警力830人次,出动车辆504台次,检查花鸟、古玩等重点市场场所8处,全县共有43家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共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80家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17处,检查餐饮场所35家,检查农贸市场27家。在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同时,不断加大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发放、张贴宣传单、告示共计4万余份,切实增强了辖区内人民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实现目标,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及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县森林资源的安全和林区治安的稳定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在疫情背景下职工满意度达到98%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森林公安业务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尚未完成。因财政资金紧张,节支增效,下达时间较晚,本年度未使用该项目资金,年底由财政收回。下一步将加强预算项目管理,安排完成重点建设项目。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认真梳理自查,我单位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评价结果公开透明,作为改进项目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项目预算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绩效自评情况,不断补充完善绩效评价指标。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应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领导重视,全程参与。我中心根据项目绩效自评文件要求,召集科室项目预算编制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梳理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资料,在实施阶段,细节性的资料均经共同认真讨论。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森林公安院场绿化项目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年初项目预算的执行,我局安排了保障执法办案场所绿化建设的重点工作支出。为提升我县森林公安机关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能力,开展各项打击各种涉林犯罪活动,促进社会稳定、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研究和部署。二是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任务落实,细化落实措施,做好工作谋划和考评指标跟踪、监控与问题整改。成立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收集整理资料,评价小组收集了相关规章、制度、职责等各种资料。  

   2)组织过程及相关情况  

一是成立以财务分管领导为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自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机构在办公室;二是转发自评通知至各科室;三是收集资料并审核;四是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形成自评结论;五是撰写自评报告;六是上报自评报告并建立相关档案。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4月,财政拨入院场绿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38000.00元,余下28186.92元尚未下达,资金到位率65.31%。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但项目资金尚未支付,资金使用率为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的使用上,我局严格费用支出,精心组织管理,认真核实项目资金使用的真实性、效益性,完备签批手续,加强预决算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用于院场绿化建设,因财政紧张,本年度未使用该项目资金,年底由财政收回。建设成本小于预算,节约了成本。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基础设施及绿化建设已完成,营造了和谐的执法办案氛围。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职工及社会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森林公安院场绿化项目绩效目标尚未完成。因财政资金紧张,节支增效,下达时间较晚,本年度未使用该项目资金,年底由财政收回。下一步将加强预算项目管理,安排完成重点建设项目。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认真梳理自查,我单位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评价结果公开透明,作为改进项目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项目预算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绩效自评情况,不断补充完善绩效评价指标。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应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领导重视,全程参与。我中心根据项目绩效自评文件要求,召集科室项目预算编制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梳理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资料,在实施阶段,细节性的资料均经共同认真讨论。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①主要职能施甸县森林公安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县森林公安机关、森林人民警察的领导、管理和指挥机关。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领导。实行林业和公安部门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党政工作以林业主管部门为主,公安业务以公安部门管理为主。森林公安局的主要职能为: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专责机关。  

②机构情况:施甸县森林公安局机构数1个,正科级,内设法制、办公室、刑侦中队三个内设机构,警力整合后下设善洲、水长甸阳姚关派出所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施甸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规范几个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预算编制科学合理,事前控制每个项目支出结构、支出方向等,真正发挥了预算“指挥棒”的引领作用。  

机关运行支出和全面提升机关自身建设人员、公用支出预算实行定员定额预算测算方法,确保我局能够正常运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林业执法与监督。充分发挥职能职责,自觉服从服务于生态文明和法治建设大局,着力抓好落实深化改革措施、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深入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提升警务保障水平等重点工作,确保办案业务费、林区治安防控工作经费、公安网络及警务通租用费等有保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收入4074606.00元,2020年总收入4929451.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93651.75元。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99.27%。  

2020年总支出4736071.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581651.75元,其他资金支出154420.00元,财政拨款支出占总支出的96.74%,其他资金支出占3.26%。其中,基本支出4531651.75元(工资福利支出4072766.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9069.0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16.00元),项目支出20442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1420.00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3000.00元),基本支出占全年总支出的95.68%,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4.32%。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施甸县森林公安局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机关财务和装备采购工作,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一是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切实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二是严格执行报销制度,不存在弄虚作假、多报多领财政资金,擅自提高支出标准等问题。三是严格资金管理使用,杜绝挤占挪用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无违规收费及截留收入等现象。四是严格账户管理,单位经费收支无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等现象。财务经费收支、资产购置与处置严格按审批权限及程序执行,“三公经费”支出做到每年递减不超上年决算数。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预算绩效评价,了解部门预算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我局根据财政下发的开展部门绩效自评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职责,建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的构成内容主要有:一级指标4个,包括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二级指标7个,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三级指标18个,根据三级指标的评分标准,将完成实绩与目标值逐一对比,评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得出各项评价标准分值再简单相加,得出最终的绩效自评分。  

指标说明及评分标准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自评组织过程  

①前期准备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绩效考核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研究和部署。二是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任务落实,细化落实措施,做好工作谋划和考评指标跟踪、监控。  

组织实施  

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增强工作紧迫感,坚持边开展、边探索、边完善,努力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加强管理,确保绩效考核取得好成绩。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020年施甸县森林公安局收入4929451.75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93651.75元,比上年增加14.13%),支出4736071.75,较上年减少3.44%。由于我局人员较多,开展打私辑非、打野等森林防护工作任务艰巨,为保障各项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收入和支出较上年均有所增加。按预算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581651.75元,比上年增6.85%;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4531651.75元,比上年减少4.8%,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人员各项工资福利待遇及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燃油费、邮电费等各项必要商品和服务开支。项目支出204420.00元,比上年减少19.66%,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等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072766.68元,比上年增加12.63%,商品和服务支出499069.07元,比上年减少15.9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16.00元,比上年减86.95%。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管理方面,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预算信息按规定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一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及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县森林资源的安全和林区治安的稳定。针对林区实际,按照上级部署,深入开展了“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林区禁毒、缉枪治暴、“野外用火专项治理”等各专项行动,截目前:我大队共办理各类案件数92起。其中刑事案件27起(跨境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人次,林政案件65起,其中野生动物类案件14起,野外用火16起,盗滥毁8起,占用林地1起,开垦林地6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20起,查处60人次,罚款25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50万余元。查获野生动物活体54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高山兀鹫26只和草原雕1只,三有野生保护动物10只,65件制品,22个高山兀鹫胆,印度红麂20市斤;猎捕工具11件。出动警力830人次,出动车辆504台次,检查花鸟、古玩等重点市场场所8处,全县共有43家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共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80家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17处,检查餐饮场所35家,检查农贸市场27家。  

二是在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同时,不断加大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发放、张贴宣传单、告示共计4万余份,充分发挥利用新闻媒体、广播、微信、公众平台等优势扩大宣传范围,在重点涉林领域、餐馆、物流寄递行业粘贴保护野生动物警示标志,向辖区过往群众普及森林防火和野生动物相关知识,切实增强了辖区内人民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为有效防范、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奠定坚实基础。  

4)效果情况分析  

我局切实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预算和财务计划,加强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积极为管理服务,促进财务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统计等部门需要了解、检查财务的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 存在的问题: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绩效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约束力不够,存在一定的偏差。  

2)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二是科学合理地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执行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三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专项资金的管理实施。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局机关内部科室能够总结回顾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积累经验,为下一年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奠定基础,更好地将业务工作开展好,保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预算管理,严格将制度落到实处,事前必编预算,控制经费使用,使用必问绩效,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及决算等环节。  

2)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建设计划、具体实施过程、检查监督力度、改进措施等不断循序进行,将项目绩效管理作为一个动态来管理,以期达到绩效目标的100%。  

3)厉行节约,严控行政运行成本。认真组织学习各级有关财经纪律的文件政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宣传财务审核审批规范流程,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行政运行成本。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2100232801111    


附件【施甸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20210918044504889(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