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1-0918019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09-18 |
文号 | 浏览量 | 12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232401000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汇总)部门2020年度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组织拟定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自然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自然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计划和政策建议;参与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定涉及自然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资源节约利用和循环经济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自然资源的责任
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办理国家和省、市、县立项建设项目的用地初审或预审。
4.负责规范自然资源权属管理
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查处理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
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定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和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负责组织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及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家、省、市、县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责任
制定地籍管理、测绘行政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和土地分等定级等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调查,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土地确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实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政策,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辖区内土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各类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承担申报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中的土地勘测定界工作;负责全县测绘单位的资格审查和报批及测绘行业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境界测绘成果的质量管理和使用及保密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管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和交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监督执行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按规定对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和处置方案进行初审或确认审批。
8.承担规范自然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国土资源有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
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和登记发证或初审,转让审批登记或初审,负责管理县级规划矿区、对施甸县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负责地质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和备案,负责压覆矿产储量的初审。
10.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
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1.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负责有关耕地开发费的征收和管理使用,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负责有关资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2.推进自然资源科技进步,组织拟定、实施自然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3.根据规划,代县人民政府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负责土地统征的前期征地服务,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整理开发,实行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工作,办理土地使用权的交易服务,承办建设用地项目农用地转用方案、耕地补充方案和安置补偿方案编制,负责办理土地二级市场交易(转让、租赁、抵押及登记)的有关手续。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
2020年组织上报了两个单独选址项目及一个城镇批次,即: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建设项目(施甸段),申请用地总面积317.6475公顷;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永德(链子桥)至耿马(勐简)段建设项目(施甸县段),申请用地总面积3.2138公顷,两个单独选址项目征转报件已报至自然资源部审批。目前正在准备2020年第一批次用地报批的相关工作,主要涉及全县公共基础设施,公益事业项目用地,目前已完成外业测量工作。
2.依法依规,开展设施农用地备案
按规定对符合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条件的用地,积极督促申报备案用地手续。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的有关规定,做好我县设施农用地的备案管理工作,2020年共受理报批设施农用地31宗,批准面积17.3537公顷;共批准临时用地4宗24.4419公顷,主要为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建设项目(施甸段)建设项目的临时用地。成效、经验、亮点:指导各乡镇结合实际,对新建养殖用地进行科学合理选址,对未进入养殖小区养殖的农户,选址建设小单元式分散养殖区。以自然村或片区为单元,在拆旧区范围之外选址新建小集中式养殖用房。涉及易地扶贫搬迁设施农用地项目14个,面积7.7456公顷,目前还有6个易地扶贫搬迁设施农用地项目正在组件当中,有效解决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中搬迁农户的后续生产设施的用地保障问题。
3.严格程序,定期开展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编制
我县于2020年2月启动了区片综合地价制地工作,3月13日就初步成果对各乡镇和部门进行了第一轮意见征求。3月19日,县政府组织13个乡镇及林业,发改,财政等部门进行了第二轮意见征求,各乡镇占在全县角度对修改方案提出了科学合理的意见。根据意见整理并综合权衡后,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再次对方案进行了修改,4月7日向县政府常务会报告初步测算成果。4月21日,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听证会上听证代表就测算成果提出了修改意见。4月底市级对编制成果进行了审查平衡,5月,省级对成果进行了审查平衡,目前已完成进一步修改完善,待省政府批复启用。
4.规划先行,充分做好项目落地准备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并监督实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以及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了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目前,已完成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梳理,自检自查及生态红线评估调整工作,评估调整方案已通过州级审查,正在逐级上报审查批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战略部署,为科学合理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提供依据,认真开展了“三线一单”生态空间矢量数据基础信息录入和三调数据库复核工作。完成了酒房乡旧寨村和摆榔乡大中村两个古茶山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了省级评审,编制完成了《施甸县仁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修改方案》,于2020年4月1日获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复,编制完成了施甸县万亩荷塘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施甸县城市公园“园中园”规划方案,启动了施甸县美丽坝区规划编制工作。二是认真做好项目规划审查,确保项目落地建设。积极配合住建、发改部门,编制完成了施甸县美丽县城创建方案,并通过市级评审;配合教育部门完成了施甸县易地扶贫九年制一贯制教育学校规划选址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工作;配合住建部门,组织开展了施甸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改造和华兴污水处理厂规划选址和规划审查工作;完成了城市规划区中港壹号院、契丹古镇三期、契丹文化城三期、东山湖壹号规划审查工作,并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三是严格规划审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城镇规划“一书两证”制度和乡村规划“一证”制度,2020年,共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4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9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2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33件,办理规划条件通知单34份,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副证换取正证共59份;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自然资规[2019]1号)文件有关要求,及时搭建基础信息审批平台建设,严格按新规范标准执行规划审查审批工作。
5.超前谋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进展顺利
组织实施了3个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即:县级投资的保山市施甸县何元等2个乡(镇)大寨门等4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市级级投资的保山市施甸县老麦乡老麦等3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和保山市施甸县旧城乡新街等4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3个项目总投资4006.90万元,总建设规模906.2645公顷,实施后新增耕地面积26.4966公顷,其中:县级自用耕地面积20公顷,剩余耕地面积6.4966公顷,新增耕地率2.92%;提质改造面积688.3929公顷,共改造出水田597.8769公顷,其中:县级自用水田面积134.6739公顷,剩余水田面积463.203公顷;新增粮食产量指标23837.89百公斤,其中:县级自粮食产量指标16267.98百公斤,剩余粮食产量指标7569.91百公斤。项目可出让数量指标97.45亩,水田指标6948.05亩,粮食产能指标7569.91百公斤。目前何元和老麦2个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已完工,正在抓紧编制竣工资料,计划年底验收。施甸县旧城乡新街等4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整体来看,今年土地整治项目完成目标投资计划的65%,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为全市耕地“占补平衡”提供了保障。
6.措施得力,矿产资源保护强力执行
一是开展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测量工作。适时动态掌握资源消耗量,为开展矿业权年检提供了重要依据。二是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我县2019年度探矿权应公示4个,已公示4个,公示率100%;采矿权应公示27个,已公示27个,公示率100%。三是积极履行施甸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部门职能职责,积极推进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认真抓好源头管控,认真做好施甸县两个面山砂石厂恢复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四是积极服务项目建设。仔细比对探、采矿权管理信息系统,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用地矿产压覆情况查询,依法出具矿压查询结果。五是严格审查矿业权申请报件资料。2020年共办理县级出让采矿权延续申请3个,注销申请1个;通过三级联网办理市级出让探矿权延续申请1个,注销申请2个。
7.防治结合,地灾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
2020年2月在全县2019年确定的265个监测点的基础上,对全县特别是“高边坡”居民住户、村庄道路危岩体等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进行100%拉网式排查,全县确定纳入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253个。隐患点情况:滑坡232处、泥石流13处、山体崩塌2处、地面塌陷5处、地裂缝1处,威胁人口17406人,威胁资产54567万元,安排监测人员486人。年初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施甸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重新修订发布了新一期指导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了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和处置能力。各乡镇组织培训监测员、乡镇相关工作人员10场,857人参加培训,应急处置演练10场、1035人。组织实施何元乡王家庄村攀枝花组工程治理项目、何元乡李为地村李为地3组应急处置工程治理项目,有效保障了项目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8.履职尽责,扎实开展拆旧复垦复绿工作
为保障我县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用地,我县编制的2个增减挂钩方案,涉及401户,项目拆旧规模856.7755亩,(其中复垦为耕地规模710.7765亩),项目总投资:818.89 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675.67万元)。按照《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复绿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开展复垦复绿工作。截止2020年10月20日,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应拆4514户,全部拆除4361户,拆旧率96.61%,已复绿复垦户数3699户,复垦率81.94%。目前拆旧复垦资金已到位,复垦复绿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9.部门联动,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2020年,施甸县自然资源局采取和乡镇所联动的方式,结合卫片核查,展开全方位的动态巡查,动态巡查达115次,出动人员460人次。在巡查中发现并依法制止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42起,其中:违法用地行为118起,矿产资源各类违法行为24起(无证开采8起、越界开采16起)。积极开展施甸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工作,省级共下发施甸县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疑似图斑19203个,部下发图斑2738个,目前全县开展自行摸排乱占耕地建房开展外业摸排已全面完成,初步判定住宅类图斑12283个,占63.61%;公共管理服务类图斑914个,占4.73%,产业类图斑8744个,占31.66%。
10.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
2020年,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安排了4名驻村工作队员进驻酒房乡垭口村,与乡村共同监管,切实保障人员、资金到位;挂包干部职工共有53人,挂包贫困户270户,走访1080次,联系非卡户208户,走访832次。局党组结合产业帮扶要求和垭口村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垭口村产业脱贫发展规划,长期短期相结合,坚定贫困群众脱贫摘帽的信息和决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施甸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2. 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2人),事业人员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2人)。其他人员10人,主要是地质灾害检测员。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5320488.01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55320488.01元,占总收入的100.00%。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715754.46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3730.08元、卫生健康支出662,028.09元、城乡社区支出17,410,300.00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3102396.29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8357300.00元 。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04733.55元,其中: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4604733.55元。
(二)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对比减少72455231.66元,下降56.71%,主要原因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3090.09元,主要是社会保险基数调整引起的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35744.34元,主要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引起的增加;
(三)城乡社区支出减少89247439.02元,主要是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89211132.57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减少11037700.00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增加11001393.55元;
(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12488872.93元,主要是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减少1042700元、自然资源事务项目支出增加13495410.80元;
(五)自然灾害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4144500.00元,主要是地质灾害防治增加41445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9337998.01元。其中:基本支出11499242.46元,占总支出的23.31%;项目支出37838755.55元,占总支出的76.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6882601.11元,下降60.91%,主要原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3090.09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35744.34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89247439.02元,农林水支出减少1066243.00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10943482.93元,自然灾害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2328763.5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99242.4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587.64元,下降0.28%,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4人(其中办理退休手续减少5人,安排复退军人增加1人),故人员经费减少43778.14元;办公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增加11190.5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745166.21元,占基本支出的84.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979020.25元,占基本支出的8.51%;生活补助775056.00元,占基本支出的6.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838755.5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6850013.47元,下降67.01%,主要原因为基础设施建设等资本性支出减少76850013.47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缴纳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3461333.55元、归还基础设施建设借款1143400.00元;缴纳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13150000.00元、银行贷款还本付息资金260300.00元、归还基础设施建设借款4000000.00元;古茶树村庄规划编制资金支出200000.00元;确权登记发证经费支出114000.00元;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700410.00元、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资金支出5174245.00元、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资金支出3800000.00元、复垦复绿项目资金支出3800000.00元、缴纳坝区耕地质量不补偿费222667.00元;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资金支出437000.00元、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资金支出13749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733264.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67%。与上年对比增加23779531.46元,增长113.49%,主要原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3090.09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35744.34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1414693.55元,农林水支出减少1066243.00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10943482.93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2328763.5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3730.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3730.0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62028.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42232.09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796.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7410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92%。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资本性支出174103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2919806.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7899408.04元,办公费、水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979020.25元,生活补助等人和家庭的补助29556.00元,基础设施建设等资本性支出14011822.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557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2%。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1811900.00元,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等7455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9141.59元,支出决算为7620.00元,完成预算的7.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按照中央规定严格控制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公务用车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77965.41元,下降91.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车辆保险、修理等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0657.41元,下降95.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308.00元,下降77.3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60657.41元; 因接待活动减少,故公务接待费减少17308.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40.00元,占33.33%;公务接待费支出5080.00元,占66.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4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4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地址灾害综合防治巡查、土地矿产整顿治理及违法查处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8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0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1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主要用于友邻单位(县外)参观学习,上级相关部门对我县工作调研、考察及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2368.1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761.44元,增长2.14%,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一)电脑耗材等办公费减少17174.29元、文件打印等印刷费增加477.50元、水费减少6362.20元、电费减少10703.18元;
(二)邮电费增加35150.07元,主要是党史书籍、报刊杂志订阅增加;
(三)租赁费增加152400.00元,主要是租赁了契丹古镇房屋用于不动产登记;
(四)会议费减少10754.00元、培训费减少15480.00元、接待费减少13508.00元、差旅费减少25176.00元;
(五)工会经费增加134400.35元,主要是以前年度工会经费结转所致。
(六)公务用车车辆保险、燃油、修理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5532.59元,公务交通补贴减少18500.00元;
(七)其他办公经费减少139476.22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含书报资料费)、水电费、邮电费、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施甸县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339378179.91元,其中,流动资产327767179.55元,固定资产957283.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0294852.11元,无形资产358864.71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626200.3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5269.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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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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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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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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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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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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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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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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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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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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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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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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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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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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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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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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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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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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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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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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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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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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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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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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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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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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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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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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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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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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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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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37817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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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76717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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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728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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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71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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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49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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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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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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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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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48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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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86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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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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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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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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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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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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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施甸县姚关镇陡坡村土地整治(出让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保国土资发[2018]242号文件《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投资土地整治(出让金)项目计划的通知》,下达了2017年度省级投资土地整治(出让金)项目计划,建设规模110.8725公顷,项目批准预算投资总额399.7万元,于2018年12月开工建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开展自评项目2个,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 “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下一步,施甸县自然资源局部门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制定了《施甸县姚关镇陡坡村土地整治(出让金)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成立了项目指挥部,到位资金399.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目前工程已全部完工,完成工程投资3770304.7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一是决策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二是项目管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截止2020年度共完成项目投资3770304.70元,占总投资的94.32%。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指标:通过对土地的整理,完善灌溉与排水设施和田间道路工程设施,深耕细作,充分利用项目区内丰富的光热资源,对发展水稻、玉米、烤烟和小麦等粮经作物有着良好的市场情景,对改善项目区的产业结构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社会效益指标:项目实施完成后,通过对项目区低产耕地实施综合整治,使项目区土地利用程度得到了极大的提高,项目建设对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推动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带动边境地区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国家安全、边疆社会稳定,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大作用,其社会效益十分重大;生态效益指标:一是通过项目的实施,将从根本上解决项目区的旱涝问题,有效地增强了土壤“三保”能力;通过对项目区山、水、田、林、路的综合建设与政治,保持了水土,改善了生态环境;二是项目的实施,增加了项目区的耕地面积,对边疆山区的陡坡耕地退耕还林还牧工作是一大支持,项目的实施将补充城镇基础设施占用的耕地面积,同时也补充退耕还林还草占用的耕地面积,这将为全县的生态环境建设起到积极作用,因此生态环境意义十分重大;耕地质量等别指标:通过土地整理、完善灌溉排水及交通基础设施,可提高农用地机械化可操作性,提高项目区管理条件及水平,进而使农产品产量得到提高,故项目区农用地整理后利用等别有所提高,从整治前的水田11等、旱地12等提高到水田10等、旱地11等。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逐年提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6.绩效自评结果: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项目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增强单位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领导重视,机构健全,队伍充实;制度完善,管理规范;项目资金到位及时,保证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确保工程按期完工;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优化支出,节约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项目区的工程建设,用足项目资金。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本年度共投入地质灾害项目资金7611800.00元,资金已全部安排到位。制定了《施甸县地质灾害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开展自评项目2个,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 “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下一步,我部门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到目前已下达项目资金7611800.00元,合计到位资金76118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至年底支出项目资金1811900.00元,占总指标的23.8%。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一是决策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二是项目管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至年底支出项目资金1811900.00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指标:通过对地质灾害区域的治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收入。社会效益指标: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建设对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推动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带动边远地区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其社会效益十分重大。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治理,从根本上解决项目区的地质灾害频发问题,有效地增强了土壤“三保”能力,保持了水土,改善了生态环境,为全县的生态环境建设起到积极作用,因此生态环境意义十分重大。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逐年提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6.绩效自评结果: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项目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增强单位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领导重视,机构健全,队伍充实;制度完善,管理规范;项目资金到位及时,保证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确保工程按期完工;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优化支出,节约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项目区的工程建设,用足项目资金。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纳入施甸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机关和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施甸县自然资源局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包含政府机关人员26人、工勤人员10人;事业编制48人,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2人,非参公事业人员26人;2020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84人。其中: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2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0年施甸县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县“十三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结合国家“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和建设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以良好的环境质量需求为重点,县级财政预算资金用于施甸县跨越发展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技术评估,生态文明县建设,土地矿产执法、地质灾害治理监测、土地整治等安排资金项目。通过项目实施,部门职能正常发挥,服务地方项目建设、经济发展工作有效开展,监管执法不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基本农田保护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合理利用矿产、土地资源理念深入人心。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部门决算总收入55320488.0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715754.46元,占总收入的91.6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04733.55元,占总收入的8.32%。2020年部门决算总支出49337998.01元,其中:基本支出11499242.46元,占总支出的23.31%,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10520222.21元,占总支出比率(人员支出比率)为21.32%,办公用支出979020.25元,占总支出比率(公用支出比率)1.98%;项目支出37838755.55元,占总支出的76.69%。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制定了《施甸县国土资源局预算管理制度》、《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预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积极组织开展决算工作,严格按要求编报,审核通过后再上报县财政审核。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及财政部门的规定,对预算和决算及时公开。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了解部门整体支出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按照文件要求,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指标对2020年全年支出进行自评,主要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及履职效益等方面的情况。
(3)自评组织过程
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科学制定方案,评价开展前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拟定了工作方案,对评价工作进行任务分工。为保障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完成,由分管财务副局长任组长,协调涉及各项目相关科室组成评价组,对涉及项目进行分类评价;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接到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后,及时将项目分解到相关科室,由各科室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项目信息并填报绩效自评表,由各科室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项目绩效进行评定。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020年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共争取到上级补助项目资金17106590.55元,主要用于:古茶树村庄规划编制资金200000.00元,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资金90000.00元、土地矿产卫片执法资金91090.00元、确权登记发证经费116000.00元、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7611800.00元、缴纳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3461333.55元、归还基础设施建设借款5143400.00元、银行贷款还本付息支出260300.00元、缴纳坝区耕地质量不补偿费222667.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2020年施甸县自然资源局严格预算执行,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管理,一是加强项目建设领导,成立项目领导小组,项目开展前有详尽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主体责任;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做到事 前有预算,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测评;重视配合部门外部监督检查工作,如配合审计部门开展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整改工作;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在项目建设中着重推行了“质量承诺”、“安全告知”、项目资金“三公开一公布”等工 作制度,有效的规范了项目建设行为,使管理工作逐步步入轨道 化;三是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把项目建设职业准入关、招标采购关、标准执行关,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七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持证上岗制、建设管理制、合同管理制、审计决算制、工程竣工验收制)和财务管理专人专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等制度,基本形成了源头预防、监督有力、责任可追的工作机制。
(3)产出情况分析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认真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职责履行认真梳理,成立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真实有效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及时进行项目自评,按时提交相关工作材料。2020年全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土地收储有序开展,一是全力服务经济稳增长;二是充分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三是强化用地预审及计划指标管理;四是推进土地整治规划工作;五是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建设;六是认真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七是加强地籍基础管理工作等。
(4)效果情况分析
①经济效益:科学预算项目资金,确保合理的投入产生较高的经济效益。②社会效益:项目的投入,为全县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③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较好。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项目单位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对外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三是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将对自评结果进行整理、归纳、分析,及时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同时不断补充绩效目标内容,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6.主要经验及做法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要求逐步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通过拟定绩效管理办法,实际开展评价工作等,逐步理清了绩效工作思路,对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下一步将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合理分配项目资金,做到重点突出、公平公正、资金分配和使用方向与资金管理办法相符;项目资金要做到使用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符合规范,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对市场经济社会产生积极效益。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210023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