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1-0918006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09-18 |
文号 | 浏览量 | 10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22201000
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点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7〕62号)、《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施办发〔2017〕65号)和《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对〈施甸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施甸县纪委监委、纪委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设置和领导干部职数的请示〉的批复》(保市机编〔2017〕24号)精神,经十一届县委第34次常委会和第4次县编委会议研究,决定设立施甸县监察委员会,与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管理体制,共同设立内设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能:一是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二是负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制定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三是负责检查和处理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各单位、各部门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严重或复杂的案件。四是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有关规定的具体实施意见。五是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乡镇纪委书记、县直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和纪委监察局领导干部、各室主任、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的考察了解和审核,提出调配、任免意见;负责对县委拟提拔任用干部遵守纪律情况的审查;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五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七是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八是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损国家利益、群众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九是承办县委、县政府、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突出政治引领,扛牢管党治党责任不松劲
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市纪委各项决策部署,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系列讲话精神,用好“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学习平台,实现94名在职党员学习全覆盖。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选题计划,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认真开展“边疆、民族、山区、美丽”县情新内涵大讨论活动,坚持把深入学习、深度调研、深化认识、深层研讨、注重实效贯穿始终。
二是压紧压实“两个维护”责任。加强政治监督,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以及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等重大部署,紧盯不敬畏、喊口号、装样子等问题,综合运用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等监督检查工作,推动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履职,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聚焦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切实抓好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云南、保山和施甸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严格实行挂账销号管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成立10个考核组,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全县13个乡镇、60个县直及驻施单位进行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优化政治生态建设,认真分析研判施甸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政治生态状况,查找管党治党的薄弱环节,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积极向县委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务实管用的工作建议。组织43个乡镇县直部门“一把手”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把党内监督落到实处。建立健全957名县管干部廉政档案,一人一档,精准“画像”,及时准确掌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政风险防控。
三是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派驻机构与县纪委监委、驻在部门的关系,明确各自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职责,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统一规范名称为纪检监察组,组建了16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了对58个单位的派驻监督全覆盖,聚焦主责主业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探头”作用日益彰显。
四是落实好意识形态责任制。定期召开县纪委监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紧紧围绕纪检监察工作在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和根源,对监督执纪、审查调查、信访举报、网络舆情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预警研判,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同时做好重要节点、敏感时期、头条热点的舆论监管,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对发现的意识形态类突发事件和重大思想理论问题及时上报,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控。今年以来累计上报网络舆情277条,采用30条,截至目前未发现有涉施舆情。
(2)突出作风建设,抓实抓牢第一职责不松懈
一是全员行动抗击疫情。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及时制定《施甸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施甸县纪委监察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采取“点面结合、专常互补”的监督方式,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监督网络,成立34个监督检查组,围绕疫情防控工作不同阶段的重点,监督检查乡镇13个,村社区138个,站所64个,监测点6个,县直部门58个。现场交办整改问题56个,谈话提醒5人,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20份,督促整改问题28个。
二是全力护航脱贫攻坚。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考核评估的新形势、新部署、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2020年贫困县纪委书记工作例会精神,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战区督战组的作用,认真落实整治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排查、举报奖励、线索移交、线索处置、问责追责、报告通报六项工作机制,对脱贫攻坚不细不实、政策落实有差距的乡镇,县纪委约谈了党政一把手3人次、纪委书记3人次。全县纪检监察机关2020年1-12月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48个,处理问题线索44件;处理人数119人,其中批评教育96人,问责2人,党纪政务处分21人;问责1个村1个乡镇党委;移送司法机关1人,通报曝光15批次32人次。切实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充分释放执纪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
三是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依托片区协作机制,整合监督力量,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近距离”“全天候”监督的优势,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叉互查、“飞行点穴式”检查等方式,紧盯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落细落实各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等情况。紧盯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政策引导、推进行业规范、强化行业自律等情况,督促被监督单位切实履行职能职责,从源头上防控廉政风险,实现早介入、早提醒、早纠正。今年以来,严格对124个单位、1946人次开展了廉政审查,对4名拟提拔、8名拟晋升职级的县管干部建议县委暂缓使用、暂缓晋升;建议不宜评先评优2名。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和办理婚丧事宜报告制度,共有8名县处级领导干部、80名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2名县处级领导干部、31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填报办理婚丧事宜报告表。
四是精准纠治“四风”顽疾。突出问题导向,紧盯关键时间节点,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节期间,派出明察暗访工作组深入县直部门、乡镇、村(社区)和景区、食堂、酒店、特产商店等,采取实地突击检查、查阅财务资料等方式,重点对机关服务窗口工作作风情况、公务接待、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婚庆事宜、节假日值班、公车及油卡管理使用等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4个,谈话提醒4人,集体约谈11人。紧盯管党治党、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项目建设、营商环境、文风会风、检查考核等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重点领域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开展重点整治。截至目前,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件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
五是积极拓展群众监督。持续推广“勐糯经验”,认真贯彻落实《保山市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对13个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站所负责人、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成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测试,建立健全报告评议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动态交办清单制度,着力打通“监督的最后一公里”。持续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开门大接访基层大下访入户大走访活动,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村民小组的廉情信息监督、检测制度,全县13个乡镇均建立了廉情信息监督、监测制度,对部分廉情信息监督员和廉情信息监测员进行了调整。今年通过开展“三访”活动,共发现问题82个,其中,业务范围内检举控告4件,办结4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问责等其他处理5人,澄清不实举报3件;业务范围外问题78个,均已按规定转相关部门办理。
六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捆绑式”开展监督检查,反馈问题8个,提出整改建议13条,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开展对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督促县林草局与公安机关相互协作,开展好各阶段工作。截止11月份,我县35个违法图斑涉及的28起案件,已全部办结。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题整治和监督检查,全县共有自查对象1731人,其中在职干部1458名,退休干部273名,自查“零报告”承诺1719人,作出情况说明7人,涉嫌违规借贷5人,涉及资金435.6万元。上报并界定存在违规借贷行为及公安机关办理信访移交的6人中,1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请市级进行处置,2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免于处理,1人进行提醒谈话并作出还款承诺,1人正在审查调查中。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截止2020年12月1日,我县摸排审核上报图斑5507个,占部、省下发疑似图斑比例为25.10%,待下步接到相关工作要求后进行分类处置。扎实开展墓地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约谈2个乡镇主要领导,向施甸县墓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1份工作预警提示函。开展盲目建设脱贫纪念馆(碑、亭)和组织脱贫成果展问题监督检查,开展“小金库”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抓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相关问题整改、旅游秩序整治及施甸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聚焦餐饮浪费问题,深入全县13个乡镇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坚决纠治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公务活动用餐中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问题,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在食材采购、食品储存、饭食制作、职工用餐等环节的铺张浪费问题,坚决纠治餐饮浪费行为。
(3)突出教育实效,筑牢拒腐防变红线不松手
一是纪法教育常态化。注重抓好党纪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在施甸纪委监委网站开辟《党纪法规》专栏,在微信客户端及时推送党纪法规释义短片,在全县878个党组织中点线面结合,将纪法教育植入党内集中教育、党委理论中心组、党组织“三会一课”、机关学习、家风家教中,把纪法教育作为监督第一关口,抓在平常、融入日常,贯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过程。抓好廉洁从政“第一课”,按照“逢提必考”、“逢提必谈”的原则,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廉政考试。2020年以来对86名新提拔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和121名晋升职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组织39名新提拔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考试,严把干部履职“起步关”。
二是以案促改强震慑。召开全县肃流毒警示教育大会后,各级各部门扎实开展以耿梅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召开深刻汲取耿梅案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60余场次,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问题导向,切实红脸出汗,开列问题清单,压实整改责任,查找制度漏洞,健全完善制度,全面修复和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同时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释纪、以案析法、以审促廉,开好“以案促改”警示会,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与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全县领导干部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被“贪”字击溃的人生》等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到庭审现场参与旁听职务犯罪、公职人员违法案件等,进一步发挥案件查处的震慑作用。截止目前,全县共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会150余场次,受教育7000余人次。
三是家庭助廉全覆盖。认真贯彻落实《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各级党组织中开展廉政家访、家庭助廉活动,通过家访、座谈、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送上《清廉杨善洲》《家风家训》等“廉”礼,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传递到党员干部家中,引导家属当好家庭的“廉内助”、常吹“耳边风”,发挥家庭监督作用,将廉洁教育融入家庭日常生活,强化纪律执行,使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好家风促党风政风、带民风社风。截止目前,全县共开展“家庭助廉”家教家风警示教育70余场次,受教育干部家属6330余人,开展廉政家访3200余人次、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2800余份,收集到家风故事、家风主题作品等17个(件),拍摄家风短视频2个,并在云南省纪检监察网站进行了载播。
四是宣传阵地展新颜。坚守党风廉政宣传舆论主阵地,切实提升党风廉政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在做好施甸县纪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的同时,积极顺应新媒体的发展趋势,开通“清风施甸”抖音号,探索通过拍摄短视频、微视频展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和纪检干部风采,共拍摄了19个短视频,被省级媒体采用16个。“清风施甸”抖音号发布作品46个,拥有粉丝5894人,获赞4.5万,单个作品最高播放量104.3万,收到网民建议类留言2条,信访举报类1条(已按相关程序转交信访室办理)。今年以来,在县纪检监察网站发布信息1010篇/条;在县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483篇/条,有6253余人进行了关注。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在国家级报刊、媒体刊登稿件19篇(条),省级198篇(条),市级243篇/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展现新气象。
(4)突出深挖细查,坚持惩贪治腐不松动
一是保持高压反腐态势。坚持依规依纪依法,狠抓问题线索,集中力量突破,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2020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48件次,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61件,同比增长56.31%,立案99件,同比增长76.79%,结案89件,同比增长78%,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0人,同比增长72.41%,涉及乡科级干部32人,一般干部6人,其他人员62人;采取留置措施5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3人;挽回经济损失449余万元。同时,坚守安全底线思维,将安全防范工作与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审查调查“双安全”“零事故”。
二是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转变执纪执法理念,精准把握纪法标准,把“四种形态”贯通于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做到纪法融会贯通、熟练运用,持续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实现减存量、遏增量全面推进。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42人次,增长87.91%。其中,第一种形态236人次,增长91.87%,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9%;第二种形态74人次,增长138.71%,占21.6%;第三种形态21人次,增长250%,占6.1%;第四种形态11人次,下降50%,占3.2%。监督执纪不断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
三是强力推进“除恶拔伞”。抓实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督查督办,督促各部门认真整改反馈问题。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协同办案工作机制,固化提级办理、加强案例指导等经验做法,强化部门协调联动,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坚决清除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深入推进“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深挖根治大会战,按照“清到底、清干净”的要求,重点在“清”字上下功夫,整合资源力量,积极开展“两个清零”行动,确保工作实效。今年,共收到问题线索70条,线索完结数70条,其中立案12件,办结11件,未办结1件,办结件中:开除党籍1人,留党察看1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30人,提醒谈话2人,信访了结10件。移送司法2人。党纪处分7人,政务处分3人,保护伞8人,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28人。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监察建议书3份。
(5)突出巡察监督,稳步推进政治巡察不松压
一是实现巡察全覆盖。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科学谋划全覆盖任务,精心制定计划、合理安排进度,实现十一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截止目前,我县已开展十三轮巡察,巡察单位69个(含56个县直单位部门和13个乡镇),“回头看”12个单位。前十二轮巡察共发现问题2591个(其中,反馈问题2438个,交办立行立改问题153个),移交问题线索57件,办结38件,其中立案24件3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2020年已开展三轮巡察,即第十一轮、十二轮、十三轮巡察,第十三轮巡察正在候会中。第十一轮、第十二轮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232个,交办立行立改问题46个,移交问题线索2件。目前施甸县已实现十一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二是强化巡视巡察督改。注重将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督促整改工作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抓实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以“捆绑式”方式与市纪委市监委监督检查三室“蹲点式”开展对巡视反馈意见的督促整改,实地走访县直主责部门5个、乡镇7个,发现并交办未整改到位问题14个,谈话提醒7人、批评教育4人,发出纪律检察建议书3份。针对历年来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8个,提出意见建议22条,并清单式交办整改存在问题。目前,巡察组对前十二轮巡察的56个县直部门和13个乡镇党委反馈了243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342个,占96.1%,正在整改96个,占3.9%;移交的15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45个,整改完成率94.8%。
(6)突出刀刃向内,锻造纪检监察“铁军”不松气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坚持把党建工作融入中心任务、融入队伍建设、融入业务发展,切实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的问题。以“践行善洲精神担使命、提升党建质量强治理”为主题,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激发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勇挑重担的精气神,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制度,抓实“智慧党建年” 和达标创建“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工作。认真整改落实“最不满意三项工作”,42名领导干部进一步梳理完善“最不满意三项工作”,查找认定“最不满意三项工作”137项,制定整改措施222条,已整改176项。
二是强化能力提升。聚焦干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业务知识单一等短板问题,进行精准培训,以干部需求为导向,结合深入调研、征求意见等情况,科学设置培训课程,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培训方式,帮助纪检监察干部补齐“能力短板”、破解“本领恐慌”,2020年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级培训18批45人次。同时通过“周一课堂”、“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和“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平台,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体充电”,并依托《检举举报平台处置子平台》应用、案件审查调查、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十一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开展了12期709人业务培训,90名干部参加了纪法知识测试,进一步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执纪审查水平,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过硬、纪律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干部管理各项规定,认真落实《施甸县纪委县监委干部管理制度》,深刻汲取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制定出台《县纪委县监委部门负责人履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管主体责任暂行办法》、《施甸县纪委监委关于规范干部职工饮酒行为的规定》,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做好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应用准备工作,启用检举举报处置子平台,实现信访件办理情况的全过程监控。建立了125名纪检监察干部的电子廉政档案,采集了139名监督对象信息,通过对纪检监察干部廉政“画像”,严把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2020年以来,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5件7人,其中,党内警告1件1人,问责1件1人,组织处理1件3人,予以了结2件2人。谈话提醒7人,批评教育5人。
四是强化作用发挥。突出脱贫攻坚大局,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79名干部挂包1190户农户,其中,挂包建档立卡户483户,非建档立卡户707户,挂包干部走访建档立卡户4000余人次,走访非建档立卡户3000余人次。县纪委监委对挂包村直接投入资金10万余元,挂包干部投入资金8.7万元,为顺利通过第三评估检查和国家抽查作出了应有的努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6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说明:1.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1581359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11193.5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400元,占总收入的0.02%。2020年度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4001077.09元,增加12.95%,主要变动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15413263.5元。其中:基本支出15182483.5元,占总支出的98.5%;项目支出230780元,占总支出的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905782.11元,增长6.2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666764.6元,公用经费增加764398.66元,项目经费减少525381.1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182483.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31163.26元,增长10.41%,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242731.47元,占基本支出的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939752.03元,占基本支出的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078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5381.15元,下降69.48%,主要原因为留置场所设备购置减少300000.00元,办案业务专项经费减少25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大案要案查处经费用于设备购置30780.00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0000.00元,用于公务用车购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9197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6%。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85497.09元,增加1106476.41元,增长7.7%,主要原因为人员新增8人及政策性调资导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322968.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主要用于2011101(行政运行)12,646,131.05元,201104(大案要案查处)30,780.00元,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646,057.61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937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08,379.0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5962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40417.8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208.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93990.14元,完成预算的98.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0338.94元,完成预算的106.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3651.2元,完成预算的75.7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294,126.15元,增长98.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63,643.85元,增长311.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9,517.70元,下降37.9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主要原因是2020年6月新购置了一辆执法执勤公务用车及2019年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248.27元,因县财力不足在今年列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0338.94元,占80.9%;公务接待费支出113651.2元,占19.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338.9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64395.58元,购置车辆1辆。2020年6月新购置了一辆执法执勤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5943.3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3651.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3651.2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上级部门对接纪检监察事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71686.4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6333.08元,增长24.0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53908.10元,差旅费增加230010.00元,工会费增加162916.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72565.17元,印刷费147370.00元,手续费524.87元,水费11091.60元,电费23513.31元,邮电费71180.60元,差旅费1218504.30元,维修(护)费67054.00元,租赁费34000元,会议费42876.50元,培训费64711.40元,公务接待费113651.20元,劳务费196924.14元,委托业务费124600.00元,工会经费16291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5943.36元,其他交通费90426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9354298.97元,其中,流动资产8000016.51元,固定资产3833074.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66958.3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5426.5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89项,账面原值44341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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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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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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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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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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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9354298.97
| 8000016.51
| 3833074.38
| 0
| 1315312.38
| 0
| 2517762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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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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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8845.5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8845.5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点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7〕62号)、《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施办发〔2017〕65号)和《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对〈施甸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施甸县纪委监委、纪委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设置和领导干部职数的请示〉的批复》(保市机编〔2017〕24号)精神,经十一届县委第34次常委会和第4次县编委会议研究,决定设立施甸县监察委员会,与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管理体制,共同设立内设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能:一是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是负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制定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三是负责检查和处理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各单位、各部门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严重或复杂的案件。四是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有关规定的具体实施意见。五是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乡镇纪委书记、县直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和纪委监察局领导干部、各室主任、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的考察了解和审核,提出调配、任免意见;负责对县委拟提拔任用干部遵守纪律情况的审查;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六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七是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八是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损国家利益、群众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九是承办县委、县政府、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总目标:1.压紧压实“两个责任”;2.纪检监察工作;3.持之以恒正风肃纪;4.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5.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6.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阶段目标:至 2020年底顺利完成我委各项工作目标。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①2020年度收入合计1581359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11193.5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400元,占总收入的0.02%。2020年度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4001077.09元,增加12.95%,主要变动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②2020年度支出合计15413263.5元。其中:基本支出15182483.5元,占总支出的98.5%;项目支出230780元,占总支出的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905782.11元,增长6.2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666764.6元,公用经费增加764398.66元,项目经费减少525381.15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建立完善了《县纪委预算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全面加强经费管理,使财政资金的使用趋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财政资金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通过绩效评价所反馈的信息,更好的为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的开展提供改进措施,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同时,有助领导正确决策有关事项,有助纪检监察更好的履行机关职能。
(2)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指标体系,该体系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方面设置了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多项评价指标,将完成实绩与目标值逐一对比,评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具体为先根据三级指标的评分标准得出各项评价标准分值再简单相加。单项指标计算及评价方法包括:因素分析法、比较法、完成比率法等。
(3)自评组织过程
①前期准备:办公室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组织、指导、协调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绩效结果反馈和应用等工作管理,考核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等。各部室全程参与、协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同时提供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所需的相关执行数据和情况;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及要求。
②组织实施:拟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相关文件开展自评;由各项目实施主体开展自评,填写自评报告。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020年预算编制科学,全年预算控制较好,资金投入和机构运行有保障,预算配置基本合理,在工作职能中资金利用最大化。
(2)过程情况分析
①严格预算执行。②严控结转结余。③工作组织良好。④三公经费节支增效。⑤管理制度健全。⑥信息公开及时完整。⑦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3)产出情况分析
①深化理论武装。②强化政治担当。③净化政治生态。④严抓“四风”整治。⑤常抓专项治理。⑥深抓作风建设。⑦深化巡察监督。⑧严惩贪腐人员。⑨聚焦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⑩聚焦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4)效果情况分析
①社会效益。②生态效益。③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由于我委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造成单位调整预算福度较大,预算控制率偏高。二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较短,缺乏系统的培训,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十分有限。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委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二是积极采取措施,结合县财政提供学习培训机会,针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系统的培训,加强把握工作重点,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根据《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预算部门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试行)》规定,各部室对本部室的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进行自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部门的年度支出绩效报告提交干部监督室,作为考核我委领导干部和职工评优评奖的依据之一。
6. 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二是积极推进项目绩效评价。
7.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预算为250000.00元,其中,购置办案设备200000.00元,弥补办案经费5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办公室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组织、指导、协调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绩效结果反馈和应用等工作管理,考核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等。各部室全程参与、协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同时提供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所需的相关执行数据和情况;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及要求。
②组织实施:拟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相关文件开展自评;由各项目实施主体开展自评,填写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25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因县财力拨付资金困难,暂未支出。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原则,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总结,资金使用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无滞留、截留、挤占、挪用现象。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购置办案设备200000.00元,弥补办案经费50000.00元。
质量指标:办案设备配置标准要求。
时效指标:2020年10月-2021年7月底完成。
成本指标:政府采购的标准;办案工作人数及差旅费标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2020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15件次,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11件,同比增长33.73%,立案85件,同比增长88.89%,结案70件,同比增长84.21%,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7人,同比增长67.39%,涉及乡科级干部18人,一般干部5人,其他人员54人;采取留置措施5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人;挽回经济损失380余万元。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对反腐败工作的认可度≥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县财政资金拨付困难,资金暂未形成支出。下一步,在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时审批采购。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结果为中。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根据自评工作总结经验,严格监督管理各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单独核算,核算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项目资金实行先审批后支付,严格审批流程,保证资金合理支出。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专项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专项经费预算为300000.00元,其中,购置办案设备30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办公室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组织、指导、协调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绩效结果反馈和应用等工作管理,考核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等。各部室全程参与、协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同时提供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所需的相关执行数据和情况;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及要求。
②组织实施:拟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相关文件开展自评;由各项目实施主体开展自评,填写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专项经费3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因县财力拨付资金困难,暂未支出。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原则,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总结,资金使用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无滞留、截留、挤占、挪用现象。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购置办案设备300000.00元。
质量指标:办案设备配置标准要求。
时效指标:2020年11月-2021年12月底完成。
成本指标:政府采购的标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2020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15件次,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11件,同比增长33.73%,立案85件,同比增长88.89%,结案70件,同比增长84.21%,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7人,同比增长67.39%,涉及乡科级干部18人,一般干部5人,其他人员54人;采取留置措施5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人;挽回经济损失380余万元。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对反腐败工作的认可度≥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县财政资金拨付困难,资金暂未形成支出。下一步,在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时审批采购。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结果为中。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根据自评工作总结经验,严格监督管理各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单独核算,核算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项目资金实行先审批后支付,严格审批流程,保证资金合理支出。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预算为10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办公室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组织、指导、协调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绩效结果反馈和应用等工作管理,考核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等。各部室全程参与、协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同时提供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所需的相关执行数据和情况;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及要求。
②组织实施:拟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相关文件开展自评;由各项目实施主体开展自评,填写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1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因县财力拨付资金困难,暂未支出。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原则,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总结,资金使用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无滞留、截留、挤占、挪用现象。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办案人员90人。
质量指标:差旅费标准100元/天。
时效指标:2020年1月-2021年12月底完成。
成本指标:政府采购的标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2020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15件次,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11件,同比增长33.73%,立案85件,同比增长88.89%,结案70件,同比增长84.21%,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7人,同比增长67.39%,涉及乡科级干部18人,一般干部5人,其他人员54人;采取留置措施5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人;挽回经济损失380余万元。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对反腐败工作的认可度≥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县财政资金拨付困难,资金暂未形成支出。下一步,在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时审批采购。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结果为中。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根据自评工作总结经验,严格监督管理各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单独核算,核算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项目资金实行先审批后支付,严格审批流程,保证资金合理支出。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审查调查专案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审查调查专案工作经费预算为108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办公室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组织、指导、协调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绩效结果反馈和应用等工作管理,考核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等。各部室全程参与、协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同时提供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所需的相关执行数据和情况;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及要求。
②组织实施:拟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相关文件开展自评;由各项目实施主体开展自评,填写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审查调查专案工作经费经费108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实际支出数108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原则,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总结,资金使用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无滞留、截留、挤占、挪用现象。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留置专案数11件;结案数38件。
质量指标:办案人数90人。
时效指标:2020年1月-2020年12月底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2020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15件次,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11件,同比增长33.73%,立案85件,同比增长88.89%,结案70件,同比增长84.21%,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7人,同比增长67.39%,涉及乡科级干部18人,一般干部5人,其他人员54人;采取留置措施5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人;挽回经济损失380余万元。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对反腐败工作的认可度≥9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在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时审批采购。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根据自评工作总结经验,严格监督管理各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单独核算,核算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项目资金实行先审批后支付,严格审批流程,保证资金合理支出。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