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0-0925009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
文号 | 浏览量 | 10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31401000
施甸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县级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脱贫攻坚,发挥兜底保障职能。科学合理布局特困供养全覆盖、低保应保尽保、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做补充的三道兜底保障网。第一道网:特困人员供养全覆盖。2019年,预计将1407户1516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发放救助资金1541.35万元。预计享受孤儿救助74人,发放资金109.79万元。第二道网:低保兜底精准化。预计将6122户17010人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发放资金4528.62万元。将1319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农村低保。第三道网:其他民政政策兜底科学化。预计全年发放四批临时救助资金1207万元,救助困难群众6320户28270人。全年预计停发城乡低保1362户4064人,其中:停发农村低保897户3594人,停发城市低保465户470人。同时新增城乡低保2980户6966人,其中:新增农村低保2824户6806人,城市低保156户160人。
2.关爱“三留”人员取得新进展。一是关怀山村留守老人项目扩面,惠及更多特殊群体。新增陪伴项目点9个,分别为太平3个、由旺2个、仁和3个、水长1个,目前,该项目已覆盖全县13个乡镇57个村(社区)。二是筹措资金28万元与妇联联合打造14个儿童之家,包括县妇幼保健院1个、由旺镇1个、仁和镇2个、甸阳镇3个、姚关镇1个、摆榔乡1个、何元乡1个、万兴乡1个、酒房乡1个、旧城乡2个。通过不断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陪伴、心理教育疏导,逐步建立起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关爱体系,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向上、快乐成长的温馨家园和良好环境。
3.殡葬改革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预计骨灰堂建成投入使用39个、完成主体封顶30个、完成基础建设8个、完成三通一平7个、开展前期工作32个,甸阳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塔楼主体建设已完工,正在开展室内装修装潢建设,预计年底可完成。
4.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稳步实施。一是农村敬老院建成投入使用3所,分别为施甸县中心敬老院、仁和镇敬老院、由旺镇敬老院。在建的甸阳镇敬老院、姚关镇敬老院、太平镇敬老院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开展内饰装潢;水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正在开展基础建设。二是全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0个,设置床位数210张,已建成投入使用10个、建成未投入使用2个、在建8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4个,设置床位数20张,已建成投入使用3个,在建1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个,设置床位数40张,已建成投入使用1个,建成未投入使用1个。三是养老服务中心协议解除事宜依法依规推进。目前已完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3F)、老年人综合服务楼(9F)、道路工程、消防水电工程的回购,施工用电变压器安装工程、泸州七建三幢楼、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工程、挡土墙、场地平整工程已审计结束待办理回购相关手续。
5.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取得成效。目前,在施甸县民政局依法成立登记的有49家社会组织,其中各类社会团体4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按照《保山市进一步清理规范社会组织工作方案》要求,县民政局积极推进落实11项重点清理规范任务,现已全部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施甸县民政局(本级),行政单位
2.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施甸县中心敬老院,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民政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7人,主要是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临时聘用人员。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民政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15,827,644.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016,874.52元,占总收入的98.44%,与上年对比下降36,659,706.4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下降0元;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下降0元;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下降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下降元;其他收入1,810,769.72元,占总收入的1.56%,与上年对比增加1,810,769.72元。2019年收入与上年对比下降34,848,936.68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双拥工作、医疗救助、救灾工作划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调整。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收入减少23,395,489.39元;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资金,收入减少13,929,619.97元;
3.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资金,收入增加176,172.68元;
4.城乡社区支出,收入增加2,3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民政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20,425,863.42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30,892.06元,占总支出的96.10%;项目支出4,694,971.36元,占总支出的3.9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下降29,860,878.25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双拥工作、医疗救助、救灾工作划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调整: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支出减少23,567,896.45元;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资金,支出减少6,769,464.48元;
3.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资金,支出减少1,823,517.32元;
4.城乡社区支出,增加2,3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730,892.0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866,141.81元,下降19.4%,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双拥工作、医疗救助、救灾工作划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调整:
1.人员经费支出资金,减少支出26,428,312.03元;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1,437,829.78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94,971.36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994,736.44元,主要原因分析:
1.社会保障和就业项目支出减少754,219.12元;
2.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减少1,240,517.32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特困人员供养增加17,4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2.老年福利(养老中心建设回购)项目支出1,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3.殡葬项目支出831,170.88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4.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2,646,400.48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5.其他项目支出2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548,693.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5%。与上年对比下降29,848,130.65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双拥工作、医疗救助、救灾工作划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变动: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支出减少25,378,666.17元;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资金,支出减少6,769,464.48元;
3.城乡社区支出增加2,3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293,798.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3%。主要用于民政事务管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8,851.71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646.68元,抚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6,637.00元,退役安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5,525.16元,社会福利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68,983.35元,残疾人事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16,970.00元,最低生活保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111,437.00元,临时救助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93,667.42元,特困人员供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48,194.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5.9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954,8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11,893.08元,事业单位医疗50,842.5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6,760.00元城乡医疗救助10,700,220.66元,优抚医疗35,088.7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助,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513元,支出决算为142,400.00元,完成预算的176.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6,900.00元,完成预算的145.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500.00元,完成预算的31.6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0,319.80元,下降38.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2,334.80元,下降30.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985.00元,下降59.8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为优抚安置、自然灾害、城乡医疗救助业务从民政局分离出去,人员转隶、相关工作职能划转等支出减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公款大吃大喝,严格参照公务接待规定,控制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6,900.00元,占82.09%;公务接待费支出25,500.00元,占17.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6,9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6,9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施甸县民政局和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殡仪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5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乡低保清理整顿、核查、地名普查、殡葬改革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民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4,703.9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4,698.21元,下降13.14%,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民政局双拥工作、医疗救助、救灾工作划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其中办公费增加16,093.04元;印刷费增加2,068.6元;咨询费减少25,000.00元;手续费减少256.7元,水费减少1,176.3元,电费减少15,594.31元,邮电费增加24,149.7元;差旅费减少99,054.4元;会议费减少1,827.00元;培训费减少78,618元;公务接待减少36,681.00元;劳务费增加228,669.03元;工会经费减少49,85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52,066.3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补贴)减少71,250.0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 办公费272,884.67元;
(2) 印刷费10,000.00元;
(3) 水电费17,650.2元;
(4) 邮电费42,671.2元;
(5) 差旅费17,116.1元;
(6) 手续费272.3元;
(7) 会议费27,400.00元;
(8) 公务接待费19,800.00元;
(9) 劳务费581,009.03元;
(1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600.00元;
(11) 其他交通费138,3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施甸县民政局资产总额81,086,105.52元,其中,流动资产20,279,117.54元,固定资产16,436,424.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4,370,563.94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973,152.6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341,902.36元,固定资产减少631,250.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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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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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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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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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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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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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81086105.52
| 20279117.54
| 16436424.04
| 15375922.25
| 65937.03
|
| 994564.76
|
| 4437056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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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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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 年施甸县民政局部门共开展自评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1个,财政预算安排85,833,411.08元,编制绩效目标 1个,其中:重点项目 1个,财政预算安排9,258,469.08元,编制绩效目标 1个。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 “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部门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存在某些与自身正常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