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0-0923009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09-23 |
文号 | 浏览量 | 8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30801000
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 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2、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3、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4、负责组织指导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施甸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5、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
6、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7、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教务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培训,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
8、承办施甸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县及时研究,于4月25日召开了2019年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回顾总结了2018年主要工作,安排部署了2019工作任务,并与13个乡镇和2个宗教协会签订了2019年目标管理责任书。
2、抓实团结和睦,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强化宣传教育。今年以来,我们以“大团结”为主题,充分利用学习培训、民族传统节日、民族文艺演出等机会,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传递党和政府的声音,解答基层困惑,把党的民族宗教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到群众中,引导各族人民不断增强“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二是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强对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形势的分析研判,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深入排查矛盾纠纷隐患,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阶段,今年来,我县未发生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三是开展春节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我们积极深入少数民族地区和宗教协会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共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困难户19户、宗教教职人员9人。四是认真开展挂钩帮扶工作。县民宗局挂钩土官社区和木老元乡哈寨村哈寨一组,共挂钩建档立卡贫困户50户、非建档立卡户66户,派驻土官社区任第一书记1人。挂钩干部走组入户,了解掌握贫困户家庭情况及致贫原因,制定具体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帮助贫困户解决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使其尽快脱贫致富,一年来我局共走访农户744人次。
3、抓实经济发展,助力脱贫攻坚。以脱贫攻坚为总揽,对照“两不愁三保障”,着力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和布朗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切实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步伐,为整县脱贫“添砖加瓦”。完成了2018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续建项目5个,完成总投资4852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00万元,项目覆盖农户331户1476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31户522人。验收了木老元乡近年来实施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项目6个,并督促抓好项目后续管理工作。2019年向上级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00万元(比2018年增200万元,增40%),全部整合用于全县的脱贫攻坚补短板工作。制定人口较少民族和直过民族脱贫退出“一户一方案”55户159人,采取特殊措施进行帮扶,不让一个民族兄弟掉队,确保2019年2个民族乡、10个人口较少民族村、2个佤族直过民族村和12个少数民族村全部实现脱贫退出。积极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申报工作,摆榔乡大中村委会大中村、甸阳镇沙坝脚社区西山村被命名为第三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被命名为首批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小镇。
4、抓实文化繁荣,促进传承保护。派出4名蹴球运动员与保山市组团参加了云南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验收了2018年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1个8万元,即施甸县布朗族山歌保护与传承项目。上级下达我县2019年“十件惠民实事”文化项目2个,资金22万元(比2018年增14万元,增175%),目前正在实施。申报2020年文化项目5个,申报资金91.8万元。
5、抓实民生改善,提供社会保障。依法变更民族成份4人,认真核实了189名参加中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的民族成份,为他们享受政策提供保障。重新核实人口较少民族保险对象,启动实施了2019—2020年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18.6万元(2018年未实施,增100%),涉及10个人口较少民族村的全部农户。积极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荣获“保山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16所。
6、抓实依法管理,实现宗教和谐。完成整改省、市宗教明查暗访交办问题清单8件。开展了禁书清查整治活动,销毁禁书(光碟)180本。劝离未经市、县佛教协会同意便到我县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活动的外省籍僧尼8人。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活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及抵御渗透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7月份,组织8名宗教人士参加全市宗教培训班培训,9月份,举办施甸县2019年宗教培训班2期,培训宗教教职人员和寺管人员60多人,不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7、抓实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6月份,组织我县8名科级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全市科级少数民族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7月份,县民宗局局长参加云南省民族宗教系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培训和组织我县民族宗教干部34人参加全市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班培训。认真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考察云南时的指示要求,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得到较大转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597511.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1191.23元,占总收入的98.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320.00元,占总收入的1.02%。与上年对比减少46762.76元,减少2.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63082.76元,减少3.84%,主要是项目支出收入减少;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6320.00元,增加了100%,主要是今年公益性岗位生活补助放在了其他收入上。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585559.97元。其中:基本支出1378953.97元,占总支出的86.97%;项目支出206606.00元,占总支出的13.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11285.98元,增加15.37%,主要原因为:本年人口较少民族保险支出增加以及人员调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8953.9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679.98元,增长4.13%,主要原因是新调入2人,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660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6606.00元,增长313.21%,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2019年新增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一是2019年人口较少民族保险项目上级补助186000.00元,实际支出186000.00元,受益对象是全县10个人口较少民族村的全部农户;二是2019年统战专项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民族和宗教日常办公,支出20606.00元,年底结余9394.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6359.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9%。与上年对比增加192085.98元,增长13.98%,主要原因为:本年人口较少民族保险支出增加以及人员调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6243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行经费和民族宗教工作开展。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250.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3678.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995.00元,完成预算的13.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95.00元,完成预算的13.3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和施甸县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383.00元,下降37.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83.00元,下降37.3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由于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和施甸县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3995.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9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9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族、宗教和项目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986.9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3721.86元,下降32.07%,主要原因为缩减开支,工会费减少没支出。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施甸县民宗局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公用经费。
(1)办公费26743.00元;
(2)水费582.80元;
(3)电费1314.24元;
(4)邮电费1225.90元
(5)差旅费4850.00元;
(6)会议费626.00元;
(7)公务接待费3995.00元;
(8)劳务费8250.00元;
(9)其他交通费用87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271594.23元,其中,流动资产229932.76元,固定资产41661.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3332.2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58048.74元,固定资产减少205283.53元(累计折旧),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480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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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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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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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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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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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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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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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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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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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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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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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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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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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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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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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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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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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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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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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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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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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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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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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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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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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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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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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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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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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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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594.23
|
22993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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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6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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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6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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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9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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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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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施甸县民宗局部门无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故无项目绩效自评。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部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下一步,我部门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3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