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0-0922005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09-22 |
文号 | 浏览量 | 8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71201000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施甸县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施甸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施甸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领导全县各级团组织开展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发挥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施甸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2、结合青少年特点,负责提出并落实不同时期加强我县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计划、措施、任务,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动,对青少年进行党的基本路线、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引领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坚定跟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3、围绕党的经济建设中心,组织各行业青少年在生产劳动、教学、科研等战线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发挥共青团在经济建设中的生力军、突击队作用。
4、受县委、县政府委托,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青少年信访工作,参与制定我县有关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受县人大、县政协委托,起草、修改青少年工作方面的法规草案,负责县人大、县政协有关青少年方面的提案处理;负责有关青少年方面法规的宣传和青少年普法教育,运用法律手段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开展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5、参与制定我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团属青少年社团组织的管理、指导、协调和青少年活动阵地教育阵地、青年之家的建设、管理。
6、承担县政府委托的青少年事务。参与青少年科普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青少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希望工程”,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儿童重返校园,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建盖希望小学,并协同教育部门抓好已建成希望小学管护工作。
7、负责青年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市青联交办的青年外事任务,做好青年统一战线工作,负责我县不同民族、不同党派、不同信仰青年的团结教育工作,以结成广泛的爱国青年统一战线,为我县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服务。
8、作为全县各级少年先锋队组织的领导机关,负责提出和落实全县少年先锋队的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少先队开展各项活动,加强对少先队员的管理。
9、负责全县团干部、团员队伍建设,协助各级党委抓好团干部的配备、教育和管理;负责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其他青少年工作者和团员的培训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经济部门培养、输送青年干部。
10、负责青少年社会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动态、愿望要求及社会热点;及时疏导青年思想情绪,维护社会稳定;为县委、县政府有关青少年问题方面的决策提供服务。
11、完成团市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听党话、跟党走
(1)着力加强思想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和习近平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上的讲话精神,一切工作以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为前提。
(2)深入开展“青年学习行动”。按照“导学、讲学、研学、比学、践学、督学”的总体要求,在全县各级团组织实施“青年大学习”行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提升学习的制度化和实效性,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团员青年“自主学”,基层团组织“辅助学”,网络平台“推送学”,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
(3)持续开展“网上共青团”建设。积极建网占网用网,持续做好团属新媒体阵地建设,“共青团施甸县委”微信平台发布信息34条,阅读量达6800人次。深入开展“清朗网络,青年力量”网络志愿行动,共青团网络评论员、宣传员、文明志愿者、施甸青年好网民达到200余人。
(4)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深入开展“五四”“六一”主题团日、队日活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争做新时代向上向善好青年””、“争做新时代好少年”、“争做新时代青年标兵”、“您好,新时代”、“大手拉小手・幸福一起走”等主题活动,评选出“施甸优秀共青团员”20名、“施甸县优秀共青团干部”20名、“施甸县五四红旗团委”4个、“施甸县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12个、施甸县优秀志愿者”15名。充分发挥杨善洲精神教育基地作用,组织开展青少年、团干部爱国主义教育研学活动10余场次。
2、增强主业意识,着眼大局谋求服务能力新突破
(1)积极投身施甸脱贫攻坚。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树立大局意识,组织干部职工、青年志愿者50余人次到木老元乡龙潭村姜寨一组、由旺镇躲安村开展“暖冬慰问”行动,为15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送去了春节慰问品、开展“自强、感恩、诚信” “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脱贫攻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送苗进村,助推贫困户产业发展”、“教育扶贫、团团在行动”、“蜂蜜产业扶贫”,“人居环境志愿服务行动”,深化“希望工程”、“爱心圆梦大学”等活动。
(2)打造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打造创业大讲堂品牌,组织开展施甸县优秀返乡青年经验分享交流会3期。大力实施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预计9月底完成80户“小额担保”和140户“贷免扶补”贷款。以“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行动”为主题,“团团送你一封家乡明信片”为技术载体,通过公益募捐,劝募了1.398万元,吸纳了163名会员,成立了施甸县青年联盟会。
(3)建造志愿者团队。为帮助志愿者准确地把握新时代下基层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好地适应基层、服务基层,团县委组织新招募的48名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召开了为期4天的岗前培训,通过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会议精神、提升人居环境实践课、廉洁教育、破冰活动等形式,打破了志愿者之间的桎梏,强化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岗位意识。以青少年成长成才为目标,构建美丽施甸,2019年团县委争取到“美丽中国”第七批支教项目,选派了10名高校老师到我县开展为期两年的支教。现有18名“美丽中国”项目老师在水长中学、水长小官市小学、水长永保小学、水长九条沟小学、太平中学、太平镇莽林小学支教,项目的顺利实施为我县教育事业注入新鲜血液,促进我县教育观念更新和教育水平提升。
(4)巩固扩大温暖创建成果。积极动员和组织施甸县广大团员青年、志愿者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发挥全县团员和青少年的生力军作用;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青春志愿行·青年素质提升”、“巾帼志愿者行动”,“志愿活动暖心田、看望老人,留守儿童”、“七彩阳光・情暖童心”夏令营、“四点半课堂”等志愿服务活动10余场次。
3、创新服务手段,竭诚为青少年成长成才搭建平台
(1)推动工作创新。巩固传统领域团建,大力推进新兴领域团建。建设了1个县级、13个乡(镇)级“青年之家”。为集中展示施甸青年干事创业的崭新精神风貌,激发青年创业热情,推进青年创业就业行动。通过互联网宣传,建立团支部,挂牌“青年创业就业见习基地”等方式,大力宣传青年创业先进典型,树立全县学习榜样,以榜样示范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创业就业,进一步掀起全县青年创业的新高潮。为了培养高中生自主学习和独立思想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团县委携西安交大研支团的老师到施甸二中、三中开展“奋斗・让高中更精彩”励志分享会,激励同学们利用有限的时间努力实现自己的大学梦。
(2)改善服务机制。建立“4+1”工作模式,持续推进团干部联系点工作制度,优化“1+100”工作制度。实施团干部“戴团徽、亮身份、访青年”行动,解决青年对团干部的感知度不高、亲近感不强问题。
(3)推进法治化维权进程。按照“七五”普法要求,开展集中宣传、法制讲座、现身说法警示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宣讲会、“组织学生庭审观摩,抓实青少年法制教育”等活动10余场次,深入实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6”禁毒宣传,加大预防校园欺凌宣教力度。深化“青少年维权岗”、“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示范基地”创建。
4、全面从严治团,推动共青团改革向纵深发力
(1)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为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组织全县各级专兼职团干部、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及在岗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共计100余人到善洲林场开展了“青春导航・青年素质提升”主题培训班,积极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使命,励志砥砺奋进。
(2)严肃团内组织生活。严把入口关,杜绝超编号发展,2019年全县初中毕业班团学比控制在30%。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组织全县各级团组织开展“践行新思想·拥抱新时代”主题组织生活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施甸县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施甸县委员会,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施甸县委员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其他人员5人,主要是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施甸县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490,945.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06,387.48元,占总收入的86.9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84,557.83元,占总收入的13.02%。①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6,047.86元,增长7.32%,增加是因为2019年在职在编人数增加一人;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提高;“美丽中国项目”老师人数增加了14名。②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584,557.83元,增幅100%。变动主要原因是2019年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将各部门拨入款项确定为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施甸县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035,512.59元。其中:基本支出3,318,206.42元,占总支出的82.23%;项目支出717,306.17元,占总支出的17.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901,053.97元,增长28.75%;增长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提标使基本工资、津补贴、养老保险增加,且本年在职在编人数比上年多1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相对增加;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提高;“美丽中国”项目老师人数与上年相比增加14人,相对于的老师生活补助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施甸县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18,206.4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9,563.8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志愿者补助,“美丽中国”项目老师人数增加,工资微调,医疗保险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施甸县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7,306.17元。与上年对比增701490.17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未将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经费属于基本支出,而2019被纳入项目支出;2019年“美丽中国”项目人数较上年增加14人,“美丽中国”项目老师的生活补助经费增加,因此与上年相比较,项目支出增幅较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美丽中国”项目老师生活补助经费项目支出84,420.00元,主要用于支付18名“美丽中国”项目老师生活补助;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经费项目支出632,886.17元,主要用于支付施甸县2019年在岗服务志愿者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施甸县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8,182.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40%。与上年对比增加513,723.49元,增加16.39%。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提标使基本工资、津补贴、养老保险增加,且本年在职在编人数比上年多1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相对增加;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提高;“美丽中国”项目老师人数与上年相比增加14人,相对于的老师生活补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48,916.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6%。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及西部志愿者生活补助和“美丽中国”项目老师生活补助;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306,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主要用于“美丽中国”项目老师生活补助;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002.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963.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9%。主要用于缴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保,大病医保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施甸县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5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首先根据财政局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控“三公”经费的要求,以及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的制度精神,我委坚持和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其次,财政紧张,我委申请活动经费受限,活动次数减少,2019年我委共发生过两次公务接待,2019年我委共发生过两次公务接待,一次为上级部门莅施参加志愿者岗前培训工作,一次为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发生的两次公务接待均是接待处级以上领导,由施甸县接待办负责接待,因此我委不产生接待费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00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0元,下降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首先根据财政局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控“三公”经费的要求,以及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的制度精神,我委坚持和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其次,财政紧张,我委申请活动经费受限,活动次数减少,2019年我委共发生过两次公务接待,一次为上级部门莅施参加志愿者岗前培训工作,一次为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发生的两次公务接待均是接待处级以上领导,由施甸县接待办负责接待,因此我委不产生接待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2019年我委共发生过两次公务接待,一次为上级部门莅施参加志愿者岗前培训工作,一次为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发生的两次公务接待均是接待处级以上领导,由施甸县接待办负责接待,因此我委不产生接待费用。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施甸县委员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885.2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786.20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度发了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及福利费,但2019年度未发生以上费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277.00元;水费:783.20元;邮电费:1,025.00元;其他交通费:43,80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施甸县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483,292.4元,其中,流动资产1,456,683.5元,固定资产26,608.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3,569.4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处置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益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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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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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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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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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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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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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483292.46
| 1456683.59
| 2660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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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60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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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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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 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施甸县委员会部门共开展自评项目 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2个,财政预算安排1,156,549.00元,编制绩效目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 2个,财政预算安排1,156,549.00元,编制绩效目标 2个。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 “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部门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存在某些与自身正常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7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