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19-092902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09-29 |
文号 | 浏览量 | 27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33301000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职能职责:(一)、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二)、草拟城镇住房、住房保障有关规定并指导实施;拟定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三)、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标准体系责任;(五)、承担管理全县建筑业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的责任;(七)、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八)、制定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应急管理;参与城市开发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对全县城建法律法规监察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城市规划管理档案及管线数据采集入库更新和管理工作,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九)、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十)、负责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城市景观、城市测量和城市雕塑工作,指导全县规划的实施管理,负责城市规划的审查报批,制定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十一)、对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标准定额、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城市建设、村镇建设、风景名胜区、城镇减排等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案件稽查,查处住房和城乡建设违法违规行为。(十二)、负责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等;(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结合县委县政府总体规划布暑重点抓好城市建设发展2、搞好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1450套)。
3、结合扶贫攻坚工作,切实抓好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项目。
4、做好售后的保障性住房及已配租入住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
5、提升人居环境,进行公厕改造。
6、园林绿化路灯等基础设施进行创卫(国家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77,770,256.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770,256.8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收入52,283,867.14元对比增加25486389.67元,增长48.75%,主要原因:1、每年在职员工的应付职工薪酬、清扫保洁承包经费逐年增加。2、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18年比2017年多,上级补助资金也随之增加。3、2018年增加了县级拨入固定资产投资前期工作经费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44,253,817.68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1,552.75元,占总支出的23.03%;项目支出34,062,264.93元,占总支出的76.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64,134,667.14元对比减少19880849.46元,减少31%,主要原因:1、工程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特别是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央省补助资金年底都没有形成支出。2、固定资产投资一些项目,前期工经费尚未完成,开工不了,资金滞留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91,552.75元。与上年13,574,881.34元对比减少3383328.59元,减少24.92%,主要原因是清扫保洁承包经费2017年年初部门预算放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18年放于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82%。平均人员经费296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062,264.93元。与上年支出50,559,785.80对比减少16497520.87元,减少32.63%,主要原因:1、城市出租车燃油价格补贴2018年省级补助资金512500.00元,2017年省级补助资金824000.00元,减少311500.00元。2、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2018年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支出22,384,505.66元,而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资金42,944,032.31元。3、近几年我县快速发展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县财力来源少,资金拨付也困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771,433.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1%。与上年支出64,134,667.14对比减少20363233.61元,减少31.75%,主要原因:1、一些项目前期工作尚未准备就绪,开工不了,难以形成支出。2、2018年棚户区建设项目农发行贷款未就位,因县级融资资本金难以配套,导致施工进度缓慢,工程难以形成支出。3、县财力支付困难,因开展一些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占用一部分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1%。主要用于县城全民健身中心及饮马湖公园施工图设计费,其中全民健身中心70.00万元、饮马湖公园建设110.0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1,7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主要用于:1、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费安家费3220.00元。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8,53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8,172,677.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2%。主要用于:1、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498,715.4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1,144.89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864.00元。2、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688,970.9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6,336.6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90元.3、综合执法协管员2018年工资及保险2,275,168.82元。4、支付施甸顺源村镇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省级示范村寨规划项目费350000.00元。5、县城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处理项目经费4481744.95元。6、2014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尾款482384.15元。7、付厕所改造省级补助资金480000.00元,省级统贷规范示范村利息资金363214.55元,8、2017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保障性住房资金1560000.00元。9、施甸污水处理净化费30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512,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主要用于支付我县80辆城市出租车燃油省级财政补贴资金。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384,505.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14%。主要用于:1、支付2018年施甸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15950000.00元、县级配套5600000.00元。2、支付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资金834505.66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3,595.11元,完成预算的43.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886.61元,完成预算的51.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708.50元,完成预算的37.2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根据云价综合[2016]63号文件执行降低30%进行收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变为不动产登记费,收取的费用少于以往年,导致财政返回可用的业务经费少,综合执法局年初不安排任何办公经费,我局正常运转可用的业务经费少。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需要文件通知、函等依据,同时不允许同城接待发生,就形成接待次数费用降低。3、公务用车进行更进一步规范管理,我单位挂靠车辆多,有车落不在本单位,不符合规定,中旬县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将本单位使用的云MA9917、云M93940等车辆进行收归平台,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4、县财力用于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提升人居环境、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资金投入多,各单位的公用经费也进行压缩,经费紧张等。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18,232.92元,下降53.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6,427.10元,下降45.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1,805.82元,下降60.0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2018年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17年公出国(境)团组0次费用也是为0元,相比较无增减变动(2)、2018年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用车编制2辆,但单位挂靠车辆多,有车落不在本单位,不符合规定,中旬县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将本单位使用的云MA9917、云M93940等车辆进行收归平台,年末公务用车实有量0辆,燃油费维修费年检费用等才产生55886.61元,而2017年实有公务用车2辆,产生的正常运行维护费用(燃油维修年检等)102313.71元,同比减少46,427.10元,减少45.38%;(3)、2018年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956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国内公务接待136批次,239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年接待费开支0万元,接待费明同比减少71,805.82元,减少60.08%。(4)财政困难,我单位的公用经费少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接待必有文件依据、函不允许同城接待等,公务用车进行规范管理等,导致2018年决算实际产生费用比2017年减少118,232.92元,减少53.3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886.61元,占53.95%;公务接待费支出47,708.50元,占46.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
1.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886.6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5,886.6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棚户区建设项目申请材料评审考察学习开会培训督查、农村危房签订、检查、验收,人居环境排查拆除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708.5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7,708.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同行住建系统往来学习、工作交流借签,接待次数6次。费用1万多元;城乡统筹规划布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指导督查接待次数14次 ,费用2万多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农村危房项目等结合扶贫攻坚工作接待次数42次费用2万多元;其他城市建设及相关项目指导督查3次接待费用3仟多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8,565.57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0,263.0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1697.45元,下降21.20%,主要原因:县财力用于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提升人居环境、县城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投入多,来源渠道又少,县财政相当困难,各单位经费也随止紧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耗材费、水费、电费、电话费、会议培训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接待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459,935,038.92元,其中,流动资产302,557,833.82元,固定资产3,439,058.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32,320,0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21,618,146.29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2,422,846.3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91,734,087.02元,固定资产增加6,65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减少119,317,890.66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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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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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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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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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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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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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59935038.92
| 302557833.82
| 3439058.81
| 100890453
| 1314000.00
|
| 11161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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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3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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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6181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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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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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12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12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施甸县城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处理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承包接管施甸县城环境卫生管理站现所有的作业区域,面积约56.65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洒水、降尘、河道保洁、生活垃圾收集、中转、运输、处理、渗滤液处理及垃圾场运营管理;县城建成区雨水管道的清理维护及中转站管护、公厕管护等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2018年,是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质量提升年,通过强化管理和创新机制,在管理上,本着“服务至上,效率优先,常抓不懈,精益求精”的理念,以强化质量和公共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管干结合,以管为主”的原则,采取“金字塔”式层层负责机制,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到部门负责人再到小组长,逐级负责,狠抓管理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承包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处理运输经费2018年款5698698.26元。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到位5698698.26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械购买、员工保险、劳动工具、机械设备维修、燃油、水电、办公经费等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控制成本,将资金用到实处。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日清扫范围65万平方米,每日人工清扫两次,早晚各一次,全年人工清扫保洁面积达到47450万平方米以上,在时间上充分体现“一把扫帚扫到底”的工作标准,延长清扫保洁时间,保证全天沿街道路的整洁;每月喷洒杀草农药2次,保证人行道、路沿的杂草清除;每周组织人员清理卫生死角两次;同时,加大督查力度,提升作业质量和效果,确保全天候、无缝隙、无肓区、不间断管理;雨水井和漏水板的日常巡查交清扫保洁人员负责,对县城区域589个雨水检查井和27公里雨水管道进行每周排查一次以上。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全面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收集、及时收集、及时处理。但仍存在一些客观上与主观上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善。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自公司承包该项目以来,受到施甸县各界人事的好评,环境卫生质量大大提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县城的不断建设,产生了大量的被城市包围或紧接于城市的农村地方垃圾,这些地方在生活方式上日益接近城市,但还没有真正的纳入城市管理范围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对于承包范围内的各项目工作已认真完成,有收获也取得一定的成绩。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将2018年开展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处理运输项目结果进行户门网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足之处及时进行整改,更进一步规划资金使用管理,发挥资金效益。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根据承包合同的考核要求,环卫站负责对我公司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专项考核,主要采用日常巡查、集中检查、结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计分包含三项内容:1、巡查记分;2、集中检查计分;3、社会及领导评价计分(加扣分)当月考核成绩由环卫站报住建局审批后于次月15日前公布。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1.项目名称:施甸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施甸县2018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施甸县大楼子、团树山、何家寺、莽索、山邑、白龙水等六个片区,规划涉及总面积2437亩,总拆迁面积287806.4平方米,拆迁总户数1424户,拆迁人数4666人,全部采用货币化补偿方式。项目投入总资金139028.48万元,资金来源申请银行贷款及自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棚户区指挥部工作人员根据县总体布暑结合县施发改发[2018]163号批复文件对涉及大楼子、团树山、何家寺、莽索、山邑、白龙水等六个片区居民进行做拆迁拆除工作,然后进行合同签订,最终资金兑付等。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该项目投入融资资本金17155.00万元,得到农发行贷款63800万元,累计到位项目资金80955.00万元,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到位80955.00万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支付项目前期可研编制风险评估费用19.00万元,其它使用资金2197.00万元,已兑付房屋征收款共计78638.062466万元,所涉及被征收户756户。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控制成本,将资金用到实处。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兑付756户征收户房屋拆迁款78638.062466万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完成756户征收户资料收集合同签订资金兑付工作。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群众对拆除房屋工作虽然不满 ,但为适应城市总体规划发展,到别处购买新居人居环境得到提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融资资金贷款资金不就位,拆迁房屋有一定困难,导致工程进度缓慢,相应措施应多方筹集资金,进行百姓资金兑付工作。
6.绩效自评结果: 拆迁工作恢复重建工作难度大,2018年工作完成76%,取得一定的成绩。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将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结果到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足之处及时进行整改,更进一步规划资金使用管理,发挥资金效益。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各级明确责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但也有不足;施进度缓慢,上级资金到位后不能及时拨付,建议:征收户资料及时进行收集归档,资金到位后及时形成支出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2018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及县城基础设施清扫保洁综合整治项目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综合管理全县城乡建设,房地产业、抗震防震、市政设施、城镇规划、人民防空、保障住房等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成立住建局绩效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围绕住建系统的工作职能开展各项目工作等,内设9个股所级机构,编制72人(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50人),实有在职职工64人。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收入合计77,770,256.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770,256.81元,2018年度支出合计44,253,817.68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1,552.75元,占总支出的23.03%;项目支出34,062,264.93元,占总支出的76.97%。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部门决算管理制度>>和《云南省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办法》,严格执行2018年度预算收支情况、项目资金管理。全年除人员经费外,未向财政申请增加各种预算指标,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成本,执行厉行节约;单位预算完成率、调整率、经费控制率和政府采购率全部达标;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等考核任务,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评价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划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2)自评指标体系:根据承包施甸县城清扫作业区56.65万平方米,雨水管道总长27公里,雨水井589个管护,每日进行清扫维护能较好的保持县城环境卫生干净舒适,提升人居环境;为统筹城乡规划发展,顺应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对一些不合理的村庄规划进行拆除重建,施甸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施甸县大楼子、团树山、何家寺、莽索、山邑、白龙水等六个片区,规划涉及总面积2437亩,总拆迁面积287806.4平方米,拆迁总户数1424户,拆迁人数4666人,全部采用货币化补偿方式。项目投入总资金139028.48万元,其中申请银行贷款11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79.12%;项目自筹资金29028.48万元,占总投资的20.88%,现到位农发行贷款63800.00万元,各级到位资金17155.00万元,累计到位项目资金80955.00万元,拆迁征收756户,资金支出80854.062466万元。
(3)自评组织过程:成立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并按照决算数据支撑资料作为绩效评价的依据展开自评。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央省市县投入资金17155.00万元,农发行贷款63800.00万元,县城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处理项目投入5698698.26元。
(2)过程情况分析 :对一些不合理的村庄规划建设进行拆除,根据县总体规划发展布暑建盖房屋,现已征收756户;每天对承包区56.65万平方米进行清扫,雨水管道27公里、雨水井589个进行管护等。
(3)产出情况分析: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不合理的建筑物得到拆除,按上级要求建盖的小高层房屋能安排2000户左右易地扶贫搬迁户居住,同时为扶贫攻坚打下基础,县城清扫区域干净,脏乱差得到遏止,人居环境得到提升。
(4)效果情况分析 :城市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人民安居乐业,同时对一些不合理的建筑物、危房进行拆除,符合我县总体规划发展布暑,同时对扶贫攻坚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等。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财政困难资金来源渠道少,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导致项目施工进度缓慢,上级补助资金年底还未形成支出,各级部门应高度重视这问题。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将2018年开展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结果进行户门网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足之处及时进行整改,更进一步规划资金使用管理,发挥资金效益。
7.主要经验及做法:资金按政府经济分类功能使用,项目资金施工方和主管部门拨付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严格按照工程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执行年初部门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成本,厉行节约等。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19〕107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