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19-0926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09-26 |
文号 | 浏览量 | 21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31801000
施甸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施甸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政税收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级与各乡(镇)政府间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指导、监督相关制度的执行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行政风险和廉政风险。
(三)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决算;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承担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基本支出定额标准、项目支出定额标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及机关运行费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
(四)拟订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五)负责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实施;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实施财政资金使用动态监控,统一管理财政专户。
(六)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县政府采购制度;拟订政府采购监督办法,指导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
(七)研究地方税收发展战略,参与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九)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县级和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企业国有资产;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十)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照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负责全县地方金融类机构的财务监管;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财政支农政策、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协调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负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工作;协调、督促、指导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建立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十二)参与全县社会保障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社保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县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十三)拟订和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部门及县以下各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和债务结构的总体控制;清理、统计、报告地方政府性债务;负责政府债务预算管理;负责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管理和对下转贷工作;组织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参与政府性债务绩效评价及外债评审;评估各地区债务风险状况,发布风险预警报告,提出派遣债务风险观察员建议;推进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建设;承担组织政府债务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债务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代表县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监管国债市场。
(十四)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地方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全县会计信息化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拟定县级财政绩效评价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指导和推动全县财政绩效管理工作。
(十六)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监督检查县级会计信息质量。
(十七)参与全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事业及文化产业规划的研究制定;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资金的使用;负责财政宣传工作;负责制定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指导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多措并举,促进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激发市场活力、降低企业负担。财政总收入实现同口径增长2%;二是继续强化重点税源、重点项目收入及非税收入的征管工作,做到应收尽收;三是结合全县经济发展需求,认真研究国家政策导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三保”支出。争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推进项目建设。争取债券资金用于化解政府性存量债务;四是严格预算约束,牢固树立节支也是增收的理念,扎实做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行政成本控制工作。完善了差旅费管理办法,继续推进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一般性支出,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减少402万元,下降14%。
(二)履职尽责,切实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
一是在保证工资发放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了村(社区)干部补贴提标及规范津补贴后政府性奖励绩效事项;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统筹各项资金保障机构低水平运转;三是千方百计保民生,2018年投入民生领域资金达25.65亿元。
(三)撬动投资,发挥财政杠杆效应。一是完成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8,594万元,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二是多措并举筹集资金,积极推进PPP项目工作。目前,我县纳入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系统的PPP项目共计5个项目,均已进入系统管理库,三是积极协调棚改贷款,统筹推进棚户区改造;四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促使中西医院改扩建、易地搬迁等项目取得扎实进展。五是集中力量推动工业经济,投入资金用于扶持工业产业发展,加快培育中小企业发展,加强企业项目的申报和验收工作。六是做好项目前期、招商引资等服务保障工作,全年投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40万元。
(四)深化改革,全面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加强债务管理,全面清理隐性债务,规范债务举借还程序,完善投融资管理机制,争取债券资金置换存量债务,缓解资金筹措压力,切实防范债务风险;二是进一步从政策层面抓好国资国企改革总体策划,为“十三五”期间的各项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贯彻执行《预算法》,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本级财政预算报告和“三公”经费预算并督促指导除涉密单位外的县级预算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开部门预算及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四是全面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不断完善部门职责,整合优化各类财政涉农资金,发挥资金的积聚效应;五是综合乡镇财政现状、民生保障等政策变化因素,进一步完善乡镇体制,促进我县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调整乡镇收入基数,调整乡镇政府性基金收入范围,促使基层财政挖掘自身发展潜力;六是严格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绩效管理,下达指标的同时逐步完善绩效目标,实现扶贫资金绩效目标录入全覆盖,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七是继续做好盘活存量资金工作,按规定统筹用于支持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领域。
(五)完善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资金、扶贫资金、非税收入等专项检查,行使财政监管职能,完善财政监督机制;二是调整充实施甸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和施甸县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施甸县P2P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施甸县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整治方案》,有效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三是改进国有企业监管方式,将国有及国有独资企业纳入全覆盖监管范围,实行分类监管。完善国资国企监管配套政策;四是全面开展国有企业财务专项检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防范和化解全县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经营风险,切实降低杠杆率和负债率水平;五是根据市级关于开展“三大检查”的通知要求,采取抽查与自查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财政收支真实性及专项扶贫资金检查。
(六)固本强基,不断增强财政软实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二是要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是围绕财政理论知识、财务专业知识等重点,高质量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财政队伍整体素质;四是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业务和廉政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五是加强互联网思维意识和创新意识,以兄弟单位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好的做法为榜样,补齐短板,开拓创新,有效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3,272,740.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72,740.5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02,108.04元,增长3.12%,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72605.58元,其中创业贷款奖补资金增加800000元,其他公务费合计减少27394.42元,彩票公益金经费减少175000元。2、其他收入减少195497.54元属于税务代收手续费收入,列在其他应付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2,860,099.48元。其中:基本支出12,367,079.03元,占总支出的96.17%;项目支出493,020.45元,占总支出的3.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7,779.85元,增长1.8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支出增加227779.85元。1、基本支出减少90240.6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2257664.8元,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减少,政府性奖励和抚恤金减少。2、项目支出增加318020.45元,主要是扶贫项目管理费增加82680.45元,信息化建设费增加23534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财政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67,079.0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0,240.60元,减少0.72%,主要原因是:1.人员减少和工资改革工资支出减少。2.一事一议项目、农业综合改革项目、彩票公益金项目等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63.92%,人均工资福利129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6.08%人均日常公用经费731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财政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493,020.4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8,020.45元,增长181.73%,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设项目增加354680元,扶贫项目管理费增加138340.45元,彩票公益金项目减少175000元。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354,680.00元,完成预算100%,主要是用于一体化系统运行维护,办公设备购置、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和人行财政无纸化前置系统的购置,已全部支付。
扶贫项目管理费支出138,340.45元,完成预算90.63%,主要用于扶贫业务培训费、委托中介对乡镇扶贫资金审计支出、雷打树村委会花椒项目购买花椒苗款、办公设备购置;年末资金结余1.4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51,406.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0%。与上年对比增加186271.66元,增长1.5%,增加的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办公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59,408.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901,235.9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11,432.9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45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28,29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0,65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58,051.2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31,346.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4%。商品和服务支出314,946.53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4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0000元,支出决算为87,702.41元,完成预算的18.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114.41元,完成预算的27.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588.00元,完成预算的12.5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压缩接待费开支,制定接待管理制度,对不符合接待条件的一律不予接待,减少陪同人员。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04,645.52元,下降7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5,315.42元,下降7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9,330.10元,下降67.85%。2018年度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压缩接待费开支,制定接待管理制度,对不符合接待条件的一律不予接待,减少陪同人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114.41元,占57.14%;公务接待费支出37,588.00元,占42.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114.4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114.4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财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58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7,5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主要用于上级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及下级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78,049.0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69,340.02元,增加89.16%,主要原因:以前年度应列未列支出在今年列支,办公费1150000元,运行维护费120000元,劳务费1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9340.02元(公园绿化费100000元,政府考核499340.02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95,099.38元,印刷费87,011.50元,咨询费30,000.00元,手续费5,860.63元,水费2,856.30元,电费15,930.57元,邮电费71,801.00元,差旅费361,636.50元,维修(护)费161,205.00元,会议费57,041.00元,培训费46,037.00元,公务接待费37,588.00元,劳务费154,323.20元,委托业务费341,935.55元,工会经费114,72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114.41元,其他交通费用481,273.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30,000.00。办公设备购置33,61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施甸县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8,289,194.86元,其中,流动资产1,732,804.95元,固定资产5,377,814.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78,575.3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2,442,638.3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837,308.61元,固定资产减少151,90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546,575.3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844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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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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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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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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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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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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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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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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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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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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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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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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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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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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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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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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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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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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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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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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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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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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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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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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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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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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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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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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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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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9,19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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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2,804.95
|
5,377,814.61
|
2,760,795.61
|
368,8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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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8,1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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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3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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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
=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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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财政信息化建设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财政电子一体化系统运行维护费和购置费35468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施甸县财政局成立自评小组,确保经费专款专用,保障全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在拨款和支付环节达到安全、便捷、顺速、高效。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354680元。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县级下达预算指标,及时拨付和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按时上报项目绩效。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6.绩效自评结果 :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农业项目和扶贫管理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农业项目管理工作经费70000元,扶贫资金管理经费82680.45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施甸县财政局成立自评小组,确保经费专款专用,保障全县涉农和脱贫攻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152680.45元。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市局下达县级指标,县级下达预算指标到单位,并及时拨付和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按时上报项目绩效。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90.61%。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90.61%。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扶贫资金要专款专用,所以资金在本年度未使用完毕,结转下年使用14340元。结余结转资金在2019年支出完毕。
6.绩效自评结果 :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
施甸县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
施甸县财政局系行政独立预算单位,根据施政办发【2011】186号文件有26个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综合股、税政法规股、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企业股、涉外金融股、会计股、监督检查股、政府采购办、财政投资评审及绩效评价中心、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科技股、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国资委、金融办、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股、非税收入核算信息股、票据管理股。
2、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政税收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级与各乡(镇)政府间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指导、监督相关制度的执行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行政风险和廉政风险。
(3)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决算;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承担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基本支出定额标准、项目支出定额标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及机关运行费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
(4)拟订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5)负责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实施;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实施财政资金使用动态监控,统一管理财政专户。
(6)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县政府采购制度;拟订政府采购监督办法,指导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
(7)研究地方税收发展战略,参与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8)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9)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县级和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企业国有资产;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0)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照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负责全县地方金融类机构的财务监管;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
(11)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财政支农政策、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协调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负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工作;协调、督促、指导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建立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2)参与全县社会保障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社保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县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13)拟订和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部门及县以下各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和债务结构的总体控制;清理、统计、报告地方政府性债务;负责政府债务预算管理;负责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管理和对下转贷工作;组织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参与政府性债务绩效评价及外债评审;评估各地区债务风险状况,发布风险预警报告,提出派遣债务风险观察员建议;推进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建设;承担组织政府债务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债务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代表县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监管国债市场。
(14)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地方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全县会计信息化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15)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拟定县级财政绩效评价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指导和推动全县财政绩效管理工作。
(16)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监督检查县级会计信息质量。
(17)参与全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事业及文化产业规划的研究制定;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资金的使用;负责财政宣传工作;负责制定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指导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18)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3.年末机构人员情况
2018年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2人。年末在职实有61人,其中:行政47人(暂定编9人),工勤3人,事业12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施甸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工作要点》,结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财政工作职能职责,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基本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合理。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本年总收入1327.27万元,比上年1287.06万元增加40.21万元,增幅3.12%。本年实际支出1286.01万元,比上年1263.23万元增支22.78万元,增幅1.8%,其中:基本支出1236.71万元,比上年1245.73万元减支9.02万元,减幅0.72%,项目支出49.3万元,比上年17.5万元增支31.8万元,增幅181.73%,增收增支的主要年度执行中工作需要追加了信息化建设费,扶贫项目审计费、正常运行的工作经费,上级专款增加(扶贫项目管理费、一事一议工作经费,创业贷款奖补资金)。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按照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具体情况为: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核定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核定工资、公务费、设备购置等、修缮费、业务费等末级支出明细。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本部门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绩效自评。主要是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绩效评价所反馈的信息,更好的为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的开展提供改进措施,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2)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表)
(3)自评组织过程
①准备阶段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②实施阶段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审核。
③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1、预算编制科学。围绕全县跨越发展目标科学编制,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
2、基本支出足额保障。基本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确保农业发展扶贫开发重大项目推进各项资金、民生保障各项资金得到足额保障。通过贯彻落实勤俭节约原则,统筹保障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保障部门年度正常工作开展。
3、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车辆运行费预算数小于上年预算数。
(2)过程情况分析
1、严格预算执行。执行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预算调整:除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而必须调整预算外,严格按照批复执行预算
2、工作组织良好。明确实施主体责任,制定具体的、可行的、操作性强的方案;按照工作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办理经费报销;开展绩效自评,在工作实施结束后,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三公经费节支增效。进一步完善修改相关文件,对三公经费进行控制。
4、管理制度健全。一是决策机制:及时召开班子会,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二是项目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三是严格执行局财务制度,四人审批制度,确保每一笔资金都最大限度地发挥价值。
5、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在接县财政预算批复文件后20日内及时、完整地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当年部门预算情况。
6、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健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管理工作。固定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使用率达到95%以上。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处置规范。按时完成固定资产决算工作。定期盘点资产,对盘盈盘亏的情况做好上报、审批、处理。
(3)产出情况分析
施甸县财政局2018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产出情况,部门履行职责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1.实际完成率100%的得30分;2.实际完成率大于90%小于 100%的得28分;3.实际完成率大于80%小于90%的得25分;3.实际完成率小于80%得 0 分。
(4)效果情况分析
施甸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效果情况,通过认真执行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保障了机关有效运转,推进专项工作落实,确保专项资金在使用和管理上专款专用。 不断实施优质项目,扩大税源,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各相关股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7.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股室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一)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二)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单位加快经费执行进度。
(三)落实资金监管。我局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四)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2018年,我局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 ,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19〕107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施甸县财政局
2019年9月26日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