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04_A/2018-093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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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100531601000
保山市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施甸县委、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施甸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施发〔2011〕37号)规定,基本职能是: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管理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执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管理办法。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有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有关案件。
12、贯彻执行引进智力规划、政策、管理办法和出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负责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管理,负责审批、审核出国(境)培训项目,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
13、贯彻执行公务员分类、录用、任免、登记、考核、奖励、惩戒、培训、辞职、辞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按照具体的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我县人社工作立足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决策、部署,结合整县脱贫工作实际,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立足人社工作职能职责,全力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扎实推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整县脱贫工作情况。一是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共组织驾驶、烹饪、电焊、种养殖业等培训6100人,完成年初预期目标6000人的101.6%,其中:建档立卡户2095人,直过民族200 人。二是布朗族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孵化平台作用初显。共入园创业32人(户),在创业园的带动下,摆榔乡共有51户农户种植食用菌,带动就业116人;木老元乡共有30户发展林下养鸡,并带动就业135人。三是按照“以‘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为基准,引导建档立卡户自愿选择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全县符合参保条件的69524名建档立卡人员已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达到了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要求,其中:未脱贫37582人,已脱贫31942人。四是健康扶贫措施落实到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3295人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全额资助参保,由县级财政承担的部分已纳入财政预算,共计664.3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已达90%,全县共有5257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了二次补差政策,共报销医药费233.73万元,四重保障中兜底保障支付6106人次,310.56万元,通过四重保障后全县建档立卡人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已达到90%且年度个人支付医疗费用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二)就业工作情况。加大创业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力度,推进创业就业扶持政策的制度化、常态化,通过政策扶持创业促进就业,同时充分运用“云保互联网+公共就业”平台,引导劳动者转移就业。一是开发就业岗位4300个,完成预期目标4300个的100%,其中公益性岗位542个;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510人,完成预期目标3500人的100%;城镇登记失业率3.85%,控制在4%的目标范围内;高校毕业生见习100人,完成指标任务100人的100%。二是“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放贷1252人(户),贷款金额11425万元,完成指标任务数1252人的100%,(人社经办380人(户),完成指标任务数380人的100%。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放贷653人(户),贷款金额6060万元,完成指标任务数653人的92.8%,人社经办350人(户),完成指标任务数350人的100%。培育“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20户,扶持引领大学生创业受理3人。三是共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000人,完成指标任务6000人的 100%,其中:农民工培训5062人,完成指标任务5000人的101.24%。培训农村劳动力3.4万人次,完成预期目标3.4万人的100%;共转移农村劳动力12.9256万人次,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3.2383万人次,完成指标任务2.6万人次的125%。
(三)社会保障工作情况。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政策、法规要求,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社保优惠政策等改革,全县社会保障范围不断拓宽,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一是全县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32.9万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含机关事业单位)2.17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35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1.6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1.37万人;工伤保险1.12万人;生育保险1.03万人;失业保险0.94万人,全县社会保障覆盖面达100%。二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镇医保和新农保已完成整合工作,实现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三是社会保障卡运作有序,截止目前全县共发放社会保障卡180157人,正在制卡10627人,城镇职工保、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制卡工作已启动,全县已有50433人通过社保卡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四是社保基金稽核监管到位,基金保值增值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基金运行安全、稳定。
(四)人事人才工作情况。贯彻落实“人才强县”战略规划,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强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是结合全县人才需求实际,采取出市—到省—面向全国的“走出去,引进来”方式,积极与西安交大等挂钩帮扶单位沟通、协调,通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定向招录等方式,切实做好人才招引工作。2017年全县招录公务员11名,任期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招录为公务员16名(已上岗15名),新招录大学生村官2名,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94名。
(五)劳动维权工作情况。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均达98%、96%、89%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均达100%;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99%以上;春节前夕,开展慰问企业军转干部46人,发放慰问金18400.00元,企业军转干部管理到位,无不稳定因素;农民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共追讨农民工工资1425.6万元,涉及劳动者 1216人;化解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受理、处置农民工工资投诉、来信来访29起;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294个,缴存金额2910万元,排查工程建设项目(在建、新建、竣工)274 个,其中、政府性工程258个;存在欠薪和欠薪隐患工程建设项目4个,涉及资金195万元(含部分难以剥离的工程款),农民工390人;完成网上年审单位927户。共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六件,涉及劳动者6人,达成调解协议和解6件;共仲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件,一裁终局案件四件,结案四件,结案率100%。
(六)机关自身建设情况。一是抓机关作风建设不放松,严格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局干部职工“为民、务实、清廉”的意识明显增强;二是严格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一准则、两条例 ”的相关规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干部职工均能自觉按照相关规定廉洁从政,全局无违反党风廉政相关规定的情况发生。三是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一拖四)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人社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将会得到有效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无二级单位。
1.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9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83,297,182.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297,182.5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64,373,265.34元,增长138.22%,主要原因为:
1.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985,205.39元,人员工资大幅增加,人员增加。
2.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2,432,628.03元,财政加大对民生资金的投入。
3.是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增加149,865,986.32元,财政加大对医疗保障的投入。
4.是农林水支出增加89,445.60元,大学生村官正常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83,293,582.51元。其中:基本支出11,969,280.1元,占总支出的4.23%;项目支出271,324,302.41元,占总支出的95.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160,966,565.34元,增长131.59%,主要原因为:
1.是基本支出减少106,458,137.07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785,205.3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79,294,561.65元;是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减少29,038,226.41元;农林水支出增加89,445.60元。
2.是项目支出增加267,424,702.41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8,520,489.68元;是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增加178,904,212.7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69,280.1元。与上年对比减106,458,137.07元,减少89.89%,主要原因为:
1.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785,205.39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基数变动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2.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79,294,561.65元,2016年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在项目支出;
3.是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减少29,038,226.41元,2016年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在项目支出;
4.是农林水支出增加89,445.60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636,145.6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35%,人均134,986.8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65% ,人均12,782.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1,324,302.41元。与上年对比增267,424,702.41元,增长6,857.75%,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8,520,489.68元,2016年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在项目支出;
2.是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增加178,904,212.73元,2016年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在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293,582.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160,966,565.34元,增长131.59%,主要原因为:
1.是基本支出减少106,458,137.07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785,205.3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79,294,561.65元;是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减少29,038,226.41元;农林水支出增加89,445.60元。
2.是项目支出增加267,424,702.41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8,520,489.68元;是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增加178,904,212.7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27,54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资金6,613,968.7元;其它人力资源事务支出383,574.80元;商贸事务10,000.00元;其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资金0元;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资金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资金0元;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资金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资金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资金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725,680.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4%。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875,988.00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6,708,468.00元;就业补助8,998,900.00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72,550,028.00元;财政对其它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4,134,761.68元;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7,535.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78,904,212.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6,284,303.81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39,514,300.00元;医疗救助3,105,608.9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资金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资金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636,14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636,145.6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资金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资金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资金0元;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资金0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资金0元;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资金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资金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资金0元;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资金0元;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资金0元;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资金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9,000元,支出决算为141,671.84元,完成预算的240.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059.07元,完成预算的64.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612.77元,完成预算的1,005.5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接待费资金,超预算支出99,612.77元,含年终调整数,主要原因是上下级单位正常接待较多,且我局业务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较多,省、市各级、各部门监督检查相应较多;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使用预算资金16940.93元,2017年公务用车改革拍卖1辆;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86,919.62元,增长158.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696.15元,下降29.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9,615.77元,增长905.8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1)公务接待费资金,超上年支出99,615.77元,主要原因是上下级单位正常接待较多,且我局业务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较多,省、市各级、各部门监督检查相应较多;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资金减少12,696.15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用车改革拍卖1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059.07元,占21.92%;公务接待费支出110,612.77元,占78.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059.0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059.0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下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0,612.7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0,612.7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原因是上下级单位正常接待较多,且我局业务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较多,省、市各级、各部门监督检查相应较多。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5,782.5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945.85元,减少1.05%,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0,945.85元,其中:一般公用经费277,009.72元,与上年对比减348142.77元;公务接待费110,612.7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9,615.7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31,059.0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696.15元;公务交通补贴514,5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2,550.00元;职教工会经费102,60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9,619.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一般公用经费277,009.72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2)公务接待费110,612.77元,主要用于接待上下级单位开展各种工作产生的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31,059.07元,主要是公务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4)公务交通补贴514,500.00元,主要是人员工资中公务交通补贴;
(5)职教工会经费102,601.00元,主要是职工工会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9,417,407.5元,其中,流动资产1,478,061.5元,固定资产2,739,7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199,6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65,039.8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467,294.82元,固定资产减少1,85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5,199,60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95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56,607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038,607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18,0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基层就业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937,795.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部门主要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
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
⑴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7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到位资金9242万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7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到位资金9242万元,其中: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00万元,占总支出的1.08%;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目573.6万元,占总支出的6.21%;就业补助项目899.9万元,(其中: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资金35万元,中央就业补助资金864.9万元)占总支出的9.74%;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目7255万元,(其中:)占总支出的78.5%,;财政对其它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目413.5万元,占总支出的4.47%。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一是决策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二是项目管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
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00万元,已经完全拨付工程建设施工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发放养老金3479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发放养老金2432人。工伤保险发放待遇66人。生育保险发放待遇511人次。
就业补助:1.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情况: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月数1355人/月,全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300人,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132人, 发放失业保险金标准为709-801-894元/人月,发放医疗保险缴费补助31人;发放企业稳岗补贴82家企业1774人,技能提升补贴155人。2.就业资金:职业培训补贴246.88万元,享受3144人;3.社会保险补贴: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175366.80元,享受补贴75人。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养老、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农村城镇保险保障给社会带来更好地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养老、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农村城镇保险保障率进一步提高
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养老、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农村城镇保险保障给社会带来更好地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养老、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农村城镇保险保障率进一步提高
③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社会公众满意度95%以上。
二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目
⑴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7年度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到位资金17890万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7年度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到位资金17890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补助3628万元,占总支出的20.2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3951万元,占总支出的77.98%;建档立卡贫困人中兜底保障补助资金311万元,占总支出的1.74%。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一是决策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二是项目管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
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4000人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65566人次、门诊报销1119823人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医疗保险给社会带来更好地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维护和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医疗保险给社会带来更好地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医疗保障率进一步提高,维护和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③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社会公众满意度95%以上。
3.部门不涉及政府债券项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市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3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