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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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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3-1-04_A/2018-0929009 发布机构 施甸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29
文号 浏览量 48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100232701000

施甸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施甸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施甸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利用的具体政府、措施,以及地方性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2)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项目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批有关单位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

(3)组织全县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开展以植树造林为主的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治沙漠化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和植被恢复;按照林业“两大体系”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组织林业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管理;指导国有林场、种苗站的建设、经营及管理;开展造林绿化质量和技术指导,组织、验收和考核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含林地、森林、林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计并监督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材凭证采伐、加工、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指导、监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

(5)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6)拟定全县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保护区发展规划、指导保护区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按规定负责对珍稀树种木材的采伐和野生动植物标本采集的审批,承办野生动植物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负责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指导和加强林区治安工作。

(8)负责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木材、竹材生产和经营加工和管理,并对林产化工、木桨造纸、森林旅游、木本油料、木本药材、林木花卉实行宏观管理。

(9)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林业重大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研究、设计,预审和报批,指导林业基本建设,稽查资金使用。

(10)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局属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11)指导全县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12)组织林业科研项目的技术攻关成果的鉴定、推广、应用;组织科技情报的学术交流、职工的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林业的外事外经活动。

(13)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劳动工次、人事管理、党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林业厅、市林业局交界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施甸县林业局2017年共重点工作任务是完成营造林任务2.66万亩;完成林业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实现林业产值8.19亿元;完成森林生态效益和天然林停伐补助项目的实施,完成98.61万亩管护工作;退耕还林工作,完成了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0.50万亩造林,同时兑现了完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付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批补助资金;森林覆盖率保持在50.03%以上;森林火灾、火警次数少于1次,森林受害率低于0.2‰;完成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农村能源建设工作等。

施甸县2017年共规划验收营造林2706公顷占任务数的100%,其中:人工造林任务1773公顷(国家造林补贴项目667公顷)、低产林改造933公顷。根据各项目的要求完成了项目申请、项目规划、项目公示、项目实施、项目查验收、各种程序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2017年还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000公顷,截止2017年末实有封山(沙)育林面积5373公顷,全县义务植树完成65万株,退耕还林333公顷(中央投资750万元,含种苗费150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600万元)。在林木种苗方面:林木种子采集量8吨,当年苗木产量970万株,育苗面积4公顷。

2017年,我县林业产业继续呈快速发展的态势,全年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81910万元,同比增16.6 %。其中:第一产业产值70052万元 ,同比增16.9 % ; 第二产业产值5838万元,同比增4.9 % ;第三产业产值6020万元 , 同比增 26.3 %。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产值70052万元 ,同比增16.9 %,占全部林业产业总产值的85.52% ;第二产业产值5838万元,同比增4.9 % ,占全部林业产业总产值的7.13 % ;第三产业产值6020万元 , 同比增 26.3 %,占全部林业产业总产值的7.35%。

一、二、三产业产值分别增加10131万元、273万元、1255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6.9 %、4.9 %、26.3 %。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一、二、三产业产值增长幅度继续保持增长势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林业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施甸县林业局

2.施甸县善洲林场

3.施甸县摩苍国营林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林业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9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林业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52899533.74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899533.7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6881866.63元,减少11.51%,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项目相比2016年减少,所以收入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林业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58157468.27 元。其中:基本支出21217523.88元,占总支出的36.48%;项目支出36939944.39元,占总支出的63.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4563360.07元,增加27.4%,项目支出减少3941714.27元,减少9.6%,主要原因分析经费增加,所以基本支出增加;林业各类项目减少,所以项目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施甸县林业局2017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217523.88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4563360.07元,增加27.4%,主要原因分析经费增加,所以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1.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8.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施甸县林业局2017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林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939944.39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3941714.27元,减少9.6%,主要原因林业各类支出项目减少,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行政运行、林业事业机构、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产业化、林业防灾减灾、其他林业支出, 由于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扶贫攻坚项目、国有林场改革等项目的开展, 所以支出相应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节能环保支出19463253.59元,其中天然林保护6795642.07元,退耕还林12195173.00元,风沙荒漠治理472438.52元;

2、农林水支出17476690.80元,其中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198000.00元,森林培育1128506.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7171750.28元,林业产业化3789882.06元,林业防灾减灾1513120.00元,其他林业支出3675432.4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157468.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808,595.45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林业各类结余支出项目增加,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行政运行、林业事业机构、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产业化、林业防灾减灾、其他林业支出, 由于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扶贫攻坚项目、国有林场改革等项目的开展, 所以支出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440004.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1,828,144.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3%。主要用于森林管护、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退耕现金、退耕还林工程建、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风沙荒漠治理;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4,788,119.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82%。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行政运行、林业事业机构、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产业化、林业防灾减灾、其他林业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7600元,支出决算为539478.24元,完成预算的458.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1676.44元,完成预算的690.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7801.80元,完成预算的281.5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于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扶贫攻坚项目、国有林场改革等项目的开展,超预算支出296436.76元。

(2)公务接待支出资金,由于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扶贫攻坚项目、国有林场改革等项目的开展检查、验收等,超预算支出132851.80元。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429288.56元,增长389.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96436.76元,增长536.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2851.8元,增长241.7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林业工作量大,森林防火、森林抚育、森林资源管护、调查规划设计、病虫害防治等工作需要车辆,因此车辆运行维护费大。项目增多,检查增多,因此接待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1676.44元,占65.19%;公务接待费支出187801.80元,占34.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1676.4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国有林场改革、森林抚育、森林资源管护、调查规划设计、病虫害防治等工作需要车辆(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7801.8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7801.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国有林场改革、森林抚育、森林资源管护、调查规划设计、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林业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81530.0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29630.03元,占比68.81%,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项目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水费、电费、办公费、会议费以及其他相关业务经费支出等。主要原因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增加5629630.03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林业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施甸县林业局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1)办公费1801728.19元;

(2)印刷费56188元;

(3)咨询费19800元

(4)手续费520元;

(5)水费17687.5元;

(6)电费38279.38元;

(7)邮电费64399.24元;

(8)物业管理费0元;

(9)差旅费284499.71元;

(10)维修(护)费0元;

(11)会议费36174元;

(12)培训费11783元;

(13)公务接待费115182.8元;

(14)专用材料费585932.1元;

(15)劳务费4420935元;

(16)委托业务费10000元;

(17)工会经费160111元;

(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4476.11元;

(19)其他交通费用285900元;

(20)税金及附加费用0元;

(2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934元;

(22)办公设备购置 21580.00元

施甸县善洲林场及摩苍林场为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施甸县林业局部门资产总额76909614.19元,其中,流动资产63233757.64元,固定资产11660379.5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015477.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62917.0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960,140.51元,固定资产减少1118253.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50平方米,账面原值74575.9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1057096元;报废报损资产116项,账面原值790815.2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846884.62元;出租房屋120平方米,账面原值736859.6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5833.67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76909614.19

63233757.64

 

5394134.73

1440797.44

 

4825447.38

 

 

2015477.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车辆+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6362.3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7537.3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825.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主要用于:施甸县林业局森林防火信息系统采购48825.00元,退耕还林登记印刷品采购50487.36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农药采购82500.00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打药机25000.00元,公益林旋翼无人机及云图GIS拼图软件采购50000.00元,森林防火物资机具及办公用品采购848870.00元;善洲林场森林防火物资及国有林场改革办公用品33880.00元。摩苍林场森林防火物资及国有林场改革办公用品2680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按年度计划完成项目指标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2)质量指标,根据项目质量完成情况,完成率、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

(3)时效指标,每个项目在当期完成率达到90%以上;

(4)成本指标,按期完成各项补助标准,完成率达到100%

2.效益指标,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指标中完成效益明显;

3.满意度指标,对所服务的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施甸县林业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需要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市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100232701111


附件【施甸县林业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情况.docx
附件【2017年施甸县林业局汇总公开20180929055814818.xls
附件【施甸县林业系统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2018092905581395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