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04_A/2018-0928016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9-28 |
文号 | 浏览量 | 34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233201000
保山市施甸县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施甸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组织拟定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和指导协调流域的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3)对全县水利实行一体化管理,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拟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协助管理全县水文工作。
(4)拟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定,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5)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水功能区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6)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7)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调节并实施监督;指导全县供水及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的价格、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和管理水利行业国有资产。
(8)组织编制并负责审查、上报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
(9)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的治理和开发;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10)主管农村水利、农村饮水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1)主管全县城市供水工作。对城市供水制定开发、利用和保护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立水源、水质的日常检测制度,并定期与环保、卫生等部门联合检测,公布检测结果;组织编制城市供水的有关专业规划,负责城市供水资源的管理,对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管网规划进行审查、审批;对城市供水经营、安全用水进行监管;开展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12)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审批建设项目中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综合防治并发布公告。
(13)组织建设和管理地方电源及其电网,指导全县水电建设;组织协调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农电体制改革、农网改造、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和电力扶贫工作。
(14)负责水利系统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水利队伍建设。
(15) 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和抗旱工作,对江河和水利水电工程的防汛抗旱实施统一调度。
(16)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资金争取和项目建设,着力在项目前期工作和改革创新方面求突破,水务各项指标按计划或超额完成,水务改革发展确定明显成效。
(一)扩大建设总量,水利投资全面完成。立足县情水情,坚持把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作为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水利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额度大幅度增加。2017年,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352万元,其中:中央2581万元,省575万元,市196万元。水利投资完成31146万元,其中: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固定资产完成29819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8亿元的106%。固定资产投资再创历史新高,水利服务发展总量不断壮大,推进改革创新的动力不断增强。
(二)抓牢前期工作,项目建设全面提速。始终坚持抓经济就是抓发展第一要务,强力推进项目工程建设,全年水利项目建设呈现加速快、推进稳、成效实的良好态势。一是续建骨干水源工程建设稳步推进。续建项目3件,完成投资18499万元。红谷田水库工程完成投资8700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666.99万元的522%;旧寨水库工程完成投资9100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000万元的228%,岚峰水库完成投资699万元。超额完成本年度续建工程建设任务。二是新建水利工程扎实开展。新开工项目10件,完成投资13397万元。其中:新建岔河底水库工程完成投资4930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000万元的123%;新建大水沟水库工程完成投资1000万元,旧城大山片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完成投资2840万元,施甸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投资1027万元,旧城中型灌区完成投资1600万元;施甸坝仁和片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完成投资300万元;施甸县旧城乡旧城片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完成投资950万元。全面完成本年度开工建设任务。三是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大水沟水库初设已完成,待审查。同步开展林业、土地、水保、环保等相关专项工作。白龙水库、寺等水库、栗树3座小(一)型水库可研已经市发改委组织评审、批复,正在开展初设工作。正在开展新建盐槽坡、芒埂2座小(一)型水库和权头水库扩建可研工作。完成人民寺河治理工程、姚关河尾段治理工程、三块石水库连通工程和勐波罗河老坝娥段治理工程可研,待审查。旧城中型灌区实施方案已经省水利厅、省农开办审查、批复。完成酒房乡摆田抗旱应急引水配套工程初设,待审。正在开展酒房乡大水河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初设报告编制工作。完成施甸县杨家桥闸施甸县菠萝闸安全签订和地勘工作,正在开展初设报告编制工作。已完成施甸县银川水库连通工程规划。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项目前期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扎实有序。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出台了《施甸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县委书记任总河长、县长任副总河长的县级河长制领导小组和由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辖区河长的乡级河长制领导小组以及由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村(社区)所属河长的村级河长制领导小组,设置对应办公室,逐级明确职能,细化工作责任,将河长制专项经费纳入县乡财政预算,确保河长制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明确目标,核定名录。梳理排查纳入河长制实施的对象:中小河流53条;水库83座;小坝塘119座;渠首设计流量0.3立方米/秒以上及水库配套渠道175条全部纳入县级河长制管理;1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渠首设计流量0.3立方米/秒以下的渠道,按其重要性,全部纳入乡(镇)、村(社区)河长制管理,确保辖区内河库塘渠全覆盖。目前,全县河库塘渠分级名录已经省级审核,修改上报。三是健全制度,强化落实。建立健全施甸县河长制县级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工作考核办法以及江河库塘渠管理保护投入机制等制度,构建全县上下协同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的河长制工作格局,确保江河湖功能管理、资源管理、生态环境治理、江河湖岸线及水域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入江入河入湖污染物总量控制等各项工作抓得实、出成效。四是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全面建立督察体系,由县委副书记任总督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任副总督察,并全力协助总河长、副总河长对河长制具体工作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督导。同时,建立河长制责任制考核体系和激励问责机制,明确考核评价办法和细则,由县级河长组织对各乡(镇)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行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乡(镇)党委、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进行严肃问责。并建立社会参与监督体系,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采取在江河库塘渠岸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办法,全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江河库塘渠、保护江河库塘渠的良好氛围,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确保河长制推行落实抓得好、得民心。
(四)统筹中心工作,五项重点稳步开展。一是提前着手抗旱防汛工作。建立健全以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为主体的群测群防网络,积极修订完善抗旱防汛应急预案,突出抓好防汛抗旱物资的采购储备、应急抢险设备的维修保养,加强重点防区水库、坝塘、河道等洪涝灾害易发区及在建水利工程隐患排查等工作,强化汛期值班、雨情监测等工作,为有效抗御旱汛灾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把水行政执法工作与防汛抗旱、重点水源建设、小农水建设、中小流域治理等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了水利工程建后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做到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树立了良好的水政执法形象。三是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工作。顺利通过市对我县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了限期整改。2017年3月22日,在青牛白马广场举办2017年第二十五届“世界水日”、第三十届“中国水周”护水惜水节水行动宣传,通过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升水资源保护意识。坚持取水许可制度,加大水资源费收取力度,全面完善水资源费管理制度,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四是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社会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采取ppp模式开工建设大水沟水库,同时,委托大岳咨询公司编制白龙、寺等、栗树、金星三座水库《PPP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能力承受报告》,初步实现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五是不断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在鱼洞水库管理所和岔河底水库工程开展安全生产达标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四制”、“六个严禁”要求,组建项目法人,强化了工程安全与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各重点工程安全与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工程安全与质量责任人。
(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行业能力得到提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水利系统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确保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水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着力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全面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水利宣传、水利扶贫、政务公开、意识形态、综治维稳、保密、信访、工青妇和老干部工作扎实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水务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施甸县水务局(本级);
2.施甸县灌区管理所;
3.施甸县鱼洞水库管理所;
4、施甸县三块石水库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水务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4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9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水务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6,075,0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075,02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100,954,713.11元,减68.66%,主要原因为:
1.行政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调资增加1205441.82元;
2.由于2017年工作重心转变,中央、省、市减少了项目资金的安排。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水务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99,156,819.36元。其中:基本支出12,710,435.92元,占总支出的12.82%;项目支出86,446,383.44元,占总支出的87.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减46,128,365.82元,减31.75%,主要原因为:
1.行政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调资等,增减相抵,增加基本支出2100287.39元;
2.由于2017年工作重心转变,中央、省、市减少了项目资金的安排,但我系统还是按工程进度,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较好的完成了跨年度实施的中央和省级项目,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总体减少48285481.2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10,435.92元。与上年对比增2,157,115.45元,增长20.44%,主要原因为:
1. 行政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调资等,增减相抵,增加基本支出1856383.77元;
2.死亡抚恤资金,增加基本支出243903.62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36%,人均93622.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64% ,人均3542.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446,383.44元。与上年对比减48,285,481.27元, 减-35.84%,主要原因为:
1、其他风沙荒漠治理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11557.49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其他科学技术项目,减少项目支出1400000元,今年无该类项目;
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减少项目支出21494235.53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4.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减少项目支出200000.00元,因今年没有拨得项目前期经费;
5.水利执法监督项目,减少项目支出215495.00元,今年无该类项目;
6.水土保持项目,增加项目支出3103785.43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7.水质监测项目,减少项目支出700000.00元,今年无该类项目;
8.防汛项目,减少项目支出5613578.66元,因今年防汛经费拨入少;
9.抗旱项目,减少项目支出13682196.79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0.农田水利项目,增加项目支出 7898356.59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1.水资源费安排支出项目,减少项目支出2942374.11元,今年无该类项目;
12.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减少项目支出11565962.2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3.其他水利支出项目,减少项目支出1585338.49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水务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156,819.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减)-46,128,365.82元,增长(减)-31.75%,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增加2200246.45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2100287.39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99959.06元,原因为17年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及人员调资和增加河长制工作经费。
2.项目支出减少48285481.27元,2017年工作重心转变,中央、省、市减少了项目资金的安排,但是我局还是按时按量的完成各项目上。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2,72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93,265.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水土保持。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96,491,13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行经费和水利发展项目开展;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施甸县水务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3,424.04元,完成预算的133.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1,686.04元,完成预算的127.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738元,完成预算的149.0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由于2017年汽车大修和租车费用超预算支出19686.04元;
(2)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资金,由于2017年全国开展了河长制工作,我局按省市安排也召开了多次会议,接待费用超支13738.00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4,737.07元,增长22.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4,737.07元,增长36.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同比新增汽车大修、水利项目作业用车资金24,737.07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686.04元,占68.72%;公务接待费支出41,738元,占31.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686.0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1,686.0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0,99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施甸县水务局系统日常工作开展及项目开展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73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1,73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施甸县水务局部门日常工作开展、工作协商洽谈、项目检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施甸县水务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6,285.85元,与上年对比增253,441.85元,增长76.14%,主要原因为:
(1)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新增253441.85元;主要是因为今年办公用品购置大,水费和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
2.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施甸县水务局(本级)单位协运转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1) 办公费277421.74元;
(2) 水费21134.00元;
(3) 电费38659.8元;
(4)邮电费66673.66元;
(5)物业管理费1700.00元;
(6)差旅费92245.00元;
(7)培训费30541.00元;
(8)公务接待费41738.00元;
(9)工会经费148428.00元;
(10)福利费3950.00元;
(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686.04元;
(12)其他交通费用6813.94元;
(13)会议费22751.82元;
施甸县灌区管理所、鱼洞水库管理所、三块水库管理所为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施甸县水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44,331,121.91元,其中,流动资产86,063,714.67元,固定资产58,267,407.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992,348.4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53,081,794.36元,固定资产减少1,910,554.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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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49379168.4 | 139157674.1 |
| 10695326.5 | 51500 |
| 2049704.11 | 2574699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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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车辆+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76,979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76,979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河长办及局相关办公设备购置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无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投入情况分析
我部门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金使用合规,预决算信息按照财政要求公开内容及时完整公开。资产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产处置规范,账实相符。
3、效果情况分析
部门整体支出,专项资金立项规范合理,指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经费管理有力,资金使用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能够按时完成预定目标,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基本支出足额保障,“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措施得当,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2017年水务局主要民主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施甸县水务局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市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100233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