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04_A/2018-0928007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9-28 |
文号 | 浏览量 | 3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72301000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党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3)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4)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5)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负责党委交办的其他港澳、对台工作。
(7)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党外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的实际困难。
(8)指导下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协助管理下级党委统战负责人,负责下级统战负责人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9)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10)承办施甸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引导统一战线成员和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县委将统战、民族宗教、侨务等工作纳入全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政策法规,带头参加和支持政协委员调研学习等统一战线各种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组织召开了全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对《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专题学习。
(2)多党合作事业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不断推进。一是强化学习教育。进一步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学习培训,加深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积极协调配合做好市级各民主党派到施甸开展的各种调研活动。二是推进党外代表人士的安排使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要求,积极把优秀党外干部推荐给县委,把培养和推荐党外干部的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党外干部提拔使用5名,其中正科级2名,副科级3名。三是健全党外代表人士信息库。健全了全县党外干部、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及网络代表人士等信息档案数据库。推荐了2名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3名网络代表人士,分别参加市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网络代表人士联谊会,创建了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实践创新基地1个。
(3)民营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活力不断激发。一是积极做好“贷免扶补”工作,2021年共落实发放“贷免扶补”贷款2180万元,成功扶持110人创业,带动就业300多人。二是强化调查研究,服务非公经济,围绕“民营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民营企业融资需求及存在困难和问题”、“民营企业法律需求服务”落实情况等内容,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先后10余次深入企业调研,发放问卷调查200余份。三是巩固“万企帮万村”成果,组织参与“万企兴万村”动员。组织县济康医院、圣和医院、圣康医院、维民医院与全县138个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开展“万企帮万村”医疗帮扶续签工作,切实减轻了四类人员(建档立卡人员、一二级残疾患者、精神病患者、五保人员)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降低了因病返贫的风险,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四是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组织部分民营企业家参与疫情防控常态化实施定点捐赠搭建平台,共为8家企业对接我县4个疫情防控点提供防控物资累计折合人民币5万余元。
(4)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局面不断巩固。一是抓实示范创建工作。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嘱托,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抓实抓好。起草并提请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了《施甸县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全力推进全县示范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截至目前,县委、县政府命名“施甸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76个、教育基地3个;全县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31个、“保山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41个、“保山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3个。二是抓实宣传教育培训。以“大团结”为主题,充分利用学习培训、民族传统节日、民族文艺演出等机会,把党的民族宗教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到干部群众中。全年开展宗教教职人员培训1次;在“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中,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纳入了教学内容。三是抓项目助力“乡村振兴”。全年共争取到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00万元(其中:衔接乡村振兴400万元),共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5个,每个点补助100万元,分别是摆榔岩子脚、万兴上写寨、旧城旧城小组、何元李为地和姚关大枊水下自然村。其中:摆榔岩子脚、万兴上写寨和旧城旧城小组示范村项目已申报,待扶贫办批复后实施,预计10月底开工;何元李为地和姚关大枊水下示范村项目正在规划中。四是抓实宗教和谐稳定。广泛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活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及抵御渗透等监督检查,并对7个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五进”活动。疫情初期,及时关停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暂停一切宗教活动和各类少数民族节日、节庆活动,减少人员聚集,深入场所检查19批次,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20余次。
(5)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不断拓展。一是认真做好归侨侨眷、对台宣传工作。利用会议、工作调研、走访慰问等方式,宣传党的对台方针政策,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积极扩大两岸往来,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的要求。同时,组织开展了侨法、民法典进基层宣讲活动1次。二是抓实侨务及海外统战工作。持续开展送温暖活动,春节前夕共慰问归侨侨眷120户,发放慰问金及物品48000元。三是加强与爱心企业和社会组织的联系和沟通,争取他们更大的支持和帮助。争取到宋庆龄基金会、江门市昌兴关爱慈善会、深圳中兴通讯公益基金会、深圳特安公司等社会组织资助抗战老兵15人次,资助金额共计3.3万元。四是扎实开展涉台婚姻核实工作。按照保山市涉台婚姻登记表信息,对辖区内涉台婚姻人员家庭进行走访。经走访核实,6人居住在台湾,2人长期在德宏州瑞丽市务工,2人死亡,3人查找不到。
(6)强化担当,切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同时,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对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认真从组织领导、体制机制、阵地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深入查找统一战线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问题和不足,并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原则,切实维护了统一战线意识形态领域的可管可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收入合计1,102,385.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2,061.94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23.22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对比增加192,770.76元,增长21.19%,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2,475.02元,其他收入增加295.74元,一是人员增加1人,蒋余璘从仁和镇调入,二是进行工资调资,三是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支出合计1,140,031.94元。其中:基本支出1,057,082.64元,占总支出的92.72%;项目支出82,949.30元,占总支出的7.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54,075.22元,增长15.62%,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89,939.68元,人员增加1人和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高,二是实行行政成本控制,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74,126.46元,三是遗属补助标准进行调整,增加292.00元,四是购置了办公设备37,97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7,082.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1,105.92元,增长15.40%,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89,939.68元,人员增加1人和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高,二是实行行政成本控制,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9,125.76元,三是遗属补助标准进行调整,增加29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1,226.20元,占基本支出的89.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5,856.44元,占基本支出的10.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949.3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969.30元,增长18.53%,主要原因:2021年县委政法委安排给我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37,970.00元,历年的结转资金在今年使用。具体项目开支:办公费29,979.30元,培训费15,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37,970.00元,用于对宗教活动场所视频监控,网格员培训,督促指导工作。通过组织召开全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对《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专题学习,我部工作取得了好的成绩,主要表现在: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多党合作事业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不断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活力不断激发,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局面不断巩固,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不断拓展,强化担当,切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0,031.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10,465.02元,增长22.64%,主要原因:人员增加1人和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高,县委政法委安排给我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37,970.00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4,165.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38,957.27元(其中:基本工资292,478.00元、津贴补贴437,374.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105.2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0,835.74元(其中:办公费39,611.30元、水费426.80元、电费1,612.64元、差旅费10,696.00元、培训费15,000.00元、公务接待费4,000.00元、工会经费12,139.00元、其他交通费用67,35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4,372.00元(其中:生活补助54,372.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7,9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37,97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65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6,651.84。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245.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913.09元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32.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416.94元,下降26.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16.94元,下降26.1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由于本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与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审批,减少公务接待彼此与人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4,00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乡镇及本县区以外其他地区的人员到我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856.4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64.04元,增长7.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632.00元,水费426.80元,电费1,612.64元、差旅费10,696.00元,公务接待费4,000.00元、工会经费12,139.00元、其他交通费用67,3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138,984.05元,其中,流动资产43,936.05元,固定资产95,04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366.7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19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8项,账面原值25,78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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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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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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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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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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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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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38984.05
| 43936.05
| 950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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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0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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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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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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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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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9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9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72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