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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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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3-1-04_A/2018-0927021 发布机构 施甸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27
文号 浏览量 18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100232401000

施甸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土资源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程及办法,组织实施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依法负责有关行政复议,组织编制全县国土资源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参与审核申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审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承担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承办国家和省市立项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件,组织开展有关国土资源科学技术的研究、合作与交流;在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根据规划,代县人民政府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负责土地统征的前期征地服务,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整理开发,实行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工作,办理土地使用权的交易服务,承办建设用地项目农用地转用方案、耕地补充方案和安置补偿方案编制,负责办理土地二级市场交易(转让、租赁、抵押及登记)的有关手续。我单位成立于1987年1月,单位设立机构六科两室及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即:耕地利用保护科、地籍测绘管理科、矿产资源管理科、地质灾害防治科、政策法规科、规划设计科、办公室、财务室及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扎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要求,根据省市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等主要调控指标,认真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2、全力做好耕地保护和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进一步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按照“完成目标、结构调整、优化布局、保障发展”的要求,以实现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得到加强、经济发展和产业用地空间布局更加优化、生态建设体系得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规划期间,坚守耕地、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不动摇,严格农用地用途管制,做好各类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用地报批、用地保障工作和农村宅基地申报审批工作,重点做好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用地保障。

3、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成2017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汛前排查;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在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的基础上编制《施甸县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修改完善《施甸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坚持把预防为主,突出以人为本的精神落到实处;认真抓好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能力建设,结合气象预警及地震部门的预警预报,群测群防管理体系人员及应急救援队伍人员24小时值班,并保障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于第一时间赶赴突发事件发生地点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切实抓好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工作;积极做好地灾搬迁、治理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结合县委、县政府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分批组织实施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农户的避让搬迁工作;

4、严格按要求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对保山市施甸县老麦乡杨柳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尽快抓好竣工决算及审计工作,经县级自检自查完善资料后提交市级验收;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储备,将以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为契机,结合我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广集民意,因地制宜,紧紧围绕“三个结合”,突出“四个环节”,深入细致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组织申报储备一批土地整治项目。

5、强化地籍测绘管理,助推登记工作,积极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以及测绘管理各项工作,认真开展勘测定界成果资料审核备案、土地估价备案和测绘成果审核备案工作。组织落实地理信息数据分析汇总上报及年度变更调查等常规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有序开展、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6、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持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完成我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做到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设置矿业权,充分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有机衔接,严格划定禁止开采、限制开采区,正确处理好有序开发利用矿山资源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的关系,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

7、敢于担当,从严查处违法案件,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努力提高违法行为的发现率、制止率和立案率,严格查处违法用地、违法探矿、采矿行为,加强执法监管,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全力保护国土资源。

8、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水平。2009年至2016年,上级共批准建设用地面积596.7279公顷,共涉及46个项目,具体为:批次用地项目16个,单独选址项目30个(其中:国务院批准项目4个,省级政府批准项目26个),已完成供地面积408.3216公顷,批而未供面积188.4063公顷。截2017年底,完成我县供地率68.43%,达到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上级下达的供地率指标是65%);施甸县钰玺箱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华兴工业园区规划重点区域,由于企业长期处于停产闲置状态,为统筹华兴工业园区整体规划,对处于闲置状态的国有土地进行盘活,合理利用华兴工业园区的土地资源,促进工业建设,提升土地利用效率。2015年1月27日,依据《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施甸县钰玺箱板业有限公司房地产的批复》(施政复〔2015〕11号)文件,县政府批准收回施甸县钰玺箱板业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用于工业用地储备,于2017年初完成收购合同签订,并全额兑付收购资金;我中心不断加大批后监管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对已批建设用地进行跟踪管理,对出让宗地的开竣工时间实时进行跟踪监测,把土地的批后监管纳入国土资源日常监管范围,避免了闲置土地的产生,把闲置土地的监管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加大巡查力度,积极对未按期开工、竣工(未满一年)的项目进行巡查清理,今后将根据实际巡查结果及时对系统数据进行处置更新。同时,我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按程序及时发布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各种报表,确保不留死角。目前,我县尚未出现超过合同规定开工时间一年以上未开工的闲置土地现象。

9、健全完善土地储备运行机制,务求实效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我中心已终止土地储备机构从事政府融资行为,脱离了与土地储备职能无关的事务,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事务;及时开展土地储备机构名录2017年更新工作,按程序上报相关材料。

10、加强保障工作,确保应保尽保

我县严格按照施甸县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全力组织城镇批次用地的供地工作,2017年组织供应宗地36宗,面积111.7747公顷,其中:出让22宗,面积22.8046公顷,出让收入10010.7万元;划拨14宗,面积88.9701公顷,划拨收入222.046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本级)

2.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97,427,883.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427,883.6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2,391,543.23元,增2.52%,主要原因为:一是2017年度政策性调资增加经费;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73,226,810.22元。其中:基本支出12,401,295.00元,占总支出的16.94%;项目支出60,825,515.22元,占总支出的83.0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21,375,422.09元,减22.60%,主要原因为:一是2017年度政策性调资增加支出2,366,339.36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支出1,025,820.60元;三是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增加支出1,420,110.00元;四是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支出增加6,288,240.64元;五是地质灾害防治监测人员补助县级配套资金支出增加1,064,000.00元;六是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项目经费增加427,000.00元;七是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321,800.00元;八是死亡抚恤金支出增加129,380.00元;九是考核奖支出增加261,000.00元;十是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支出减少27,601,757.02元;十一是缴纳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支出减少7,000,000.00元,其他零星支出减少77355.6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01,295.00元。与上年对比增5,123,984.29元,增长70.41%,主要原因为:一是2017年度政策性调资增加支出2,366,339.36元;二是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增加支出129,380.00元;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支出1,025,820.60元;四是地质灾害防治监测人员补助县级配套资金支出增加1,064,000.00元;五是考核奖支出增加261,000.00元;六是其他支出增加275,444.33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82%,人均171,360.3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18% ,人均19,428.8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本级)、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825,515.2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499,406.38元,减30.33%,主要原因为:一是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增加支出1,420,110.00元;二是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支出增加6,288,240.32元;三是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项目经费增加427,000.00元;四是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321,800.00元;五是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支出减少27,601,757.02元;六一是缴纳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支出减少7,000,000.00元;七是其他项目支出减少354,799.6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806,700.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6%。与上年对比减少17,727,902.41元,减19.80%,主要原因为:一是2017年度政策性调资增加支出2,366,339.36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支出1,025,820.60元;三是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支出增加10,790,870.00元;四是地质灾害防治监测人员补助县级配套资金支出增加1,064,000.00元;五是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项目经费增加427,000.00元;六是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321,800.00元;七是死亡抚恤金支出增加129,380.00元;八是考核奖支出增加261,000.00元;九是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支出减少27,601,757.02元;十是缴纳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支出减少7,000,000.00元;十一是其他零星支出增加487,644.6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2016年度综合考核奖励;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4,920.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43,525.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千分制考核奖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762,470.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1%,主要用于甸阳镇同邑等四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及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员补助(市级配套)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2,465,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9%,主要用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经费、老麦等四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9,817,383.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5%;主要用于施甸县国土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资金支出、缴纳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地质灾害防治监测人员补助县级配套资金支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死亡抚恤金;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1,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经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施甸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3,724.00元,支出决算为75,954.01元,完成预算的61.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830.01元,完成预算的71.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124.00元,完成预算的43.8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由于公车改革,核减单位车辆4辆,减少了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开支预算资金。

(2)公务接待费支出,由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降低了接待支出。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119.64元,增1.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027.64元,增47.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908.00元,下降45.6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变化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17年公务用车编制数增加一辆(2016年为1辆,2017年增加至2辆),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增加,同比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027.64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由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同比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16,908.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830.01元,占73.51%;公务接待费支出20,124.00元,占26.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830.0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5,830.0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124.00元。

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0,12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部门之间工作协调、友邻单位参观学习、上级业务部门对我市工作调研考察、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督查、迎接上级部门对我局2017年各项综合目标责任书的考核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施甸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2,874.4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7,396.44元,增加18.53%,主要原因:

(1)一般公用经费减少182,903.56元;

(2)公务交通补贴增加380,300.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

(1)办公经费(含电话费)214,878.24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830.01元;

(3)公务交通补贴579,450.00元;

(4)福利费400.00元;

(5)法律咨询费12,000.00元;

(6)培训费34,942.10元;

(7)委托业务费48,000.00元;

(8)工会经费124,886.00元;

(9)水电费18,356.06元;

(10)差旅费129,665.00元;

(11)会议费24,343.00元;

(12)公务接待费20,124.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施甸县国土资源局资产总额59,512,937.91元,其中,流动资产54,982,043.56元,固定资产4,530,894.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067,073.2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2,330,930.87元,固定资产减少263,857.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次,账面原值263,857.6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59512937.91

54982043.56

4530894.35

1893975.12

1154447.80

 

1482471.43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5,329.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25,329.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服务项目25,329.00元。

2.本单位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四)预算绩效信息

1、部门主要的民生及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

一是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的绩效评价

⑴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7年度土地整治项目预算资金45,500,870.32元,实际到位45,500,870.32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7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支出29,790,870.32元,其中:拨付工程款27,129,097.71元,占总支出的91%;其他费用支出2,661,772.61元,占总支出的9%。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一是决策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二是项目管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

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通过对土地的整理,完善灌溉与排水设施和田间道路工程设施,深耕细作,充分利用项目区内丰富的光热资源,对发展水稻、玉米、烤烟和小麦等粮经作物有着良好的市场情景,对改善项目区的产业结构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社会效益指标:项目实施完成后,通过对项目区低产耕地实施综合整治,使项目区土地利用程度得到了极大的提高,项目建设对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推动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带动边境地区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国家安全、边疆社会稳定,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大作用,其社会效益十分重大。

生态效益指标:一是通过项目的实施,将从根本上解决项目区的旱涝问题,有效地增强了土壤“三保”能力;通过对项目区山、水、田、林、路的综合建设与政治,保持了水土,改善了生态环境;二是项目的实施,增加了项目区的耕地面积,对边疆山区的陡坡耕地退耕还林还牧工作是一大支持,项目的实施将补充城镇基础设施占用的耕地面积,同时也补充退耕还林还草占用的耕地面积,这将为全县的生态环境建设起到积极作用,因此生态环境意义十分重大。

耕地质量等别指标:通过土地整理、完善灌溉排水及交通基础设施,可提高农用地机械化可操作性,提高项目区管理条件及水平,进而使农产品产量得到提高,故项目区农用地整理后利用等别有所提高,从整治前的水田11等、旱地12等提高到水田10等、旱地11等。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逐年提高。

二是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绩效评价

⑴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7年度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预算资金20,683,700元,实际到位20,683,7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7年度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资金支出15,655,534.90元,其中:拨付工程款12,524,400.00元,占总支出的80%;其他费用支出3,131,134.90元,占总支出的2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一是决策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二是项目管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

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通过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后,一是保护了项目区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二是确保乡村基础设施电路、通讯、水管、挡墙、公路等免受危害,并得以正常使用;三是可保护当地潜在资产。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后,可保证保障房居民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其生活秩序正常,对促进当地居民安定团结、和谐发展、繁荣当地经济、安居乐业等具有重要等现实意义。

生态环境效益指标:通过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后,不但能使滑坡稳定,同时还起到固土固坡的作用,将明显控制滑坡变形继续发展,控制水土流失,提高植被覆盖率,为当地居民生存、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逐年提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100232401111


附件【国土部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docx
附件【国土局决算公开表20180927042424726.xls
附件【施甸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20180927042423458.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