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04_A/2018-092701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9-27 |
文号 | 浏览量 | 237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76201000
保山市施甸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施甸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残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施甸县残联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隶属于政府管理,履行“管理、代表、服务”残疾人的职能,即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份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具体开展的工作有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教育、残疾人就业与扶贫、残疾人文艺与体育、残疾人事业宣传、残疾人维权及其它政府安排的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2003施甸县残疾人联合会确定为正科级单位,机构编制数1个,类别为人民团体,参照公务员管理。
根据国务院残工委(1998)1号文《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的要求,实行四位一体,结合我县实际,1999年1月6日,县机编委施机编[1999]03号文批准成立施甸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站、残疾人服务总社、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四位一体,属县残联直属股所级事业单位,合署办公,统一领导,分工合作。每个站所核定事业编制1人,从现有人数中调整。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2015年机构改革核定施甸县残疾人联合会编制4人,工作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条例进行管理。2017年残联领导职数按一正一副配备,设理事长1人(正科级)、副理事长1 人(副科级)。不设内设科室。在职职工年初12人,12月份退休1人,年末在职职工11人。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残联的帮助指导下,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全县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紧紧围绕省、市、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着力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状况,残疾人事业取得显著成绩。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二次抽样调查,施甸县共有残疾人26114人。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全县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共有13190名,其中按残疾程度区分,重度残疾6199名、占47%,中轻度残疾6991名、占53%。截止2017年11月30日,国办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共4423人,其中:2017年已脱贫1796人,未脱贫2377人,返贫250人。截止2017年11月30日,全县新办证853人。一年来,施甸县残联在康复、教育、就业创业等工作上不断加大推进力度,取得实效。
(二)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1.残疾人康复服务更加精准。
健全工作机制。2016年11月施甸县出台了《施甸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施甸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了县残联、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特殊教育学校、圣和医院为残疾人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推进我县的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同时,依托保山市安利医院作为儿童康复的医疗机构。规范工作流程,让工作规范运行。根据《保山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2016年)》,人社部门已经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及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同时,如果有残疾人进行康复,我们将依照流程进行康复资金拨付。
加大对工作队伍的培训力度。2017年6月28-29日,在县城召开由残工委成员单位、各乡镇残联分管领导、理事长、村(社区)专职委员联络员共198人参加的施甸县残疾人精准康复工作培训会议;2017年9月8日,县卫生局召开由各乡镇卫生院长业务人员参加的施甸县2017年消除疟疾业务培训会上县残联工作人员做了残疾人精准康复业务培训;2017年10月14日,对各乡镇残联分管领导、理事长做了精准康复业务工作安排。增强残疾人工作者的精准康复服务理念。
扎实做好需求调查工作。首先是做好残疾人需求调查。利用数据动态更新的结果,对残疾人需求状况进行分析和安排。组织好残疾儿童的筛查工作。今年4月13日依托保山市安利医院、昆明聋儿语训学校对108名残疾0至18岁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康复筛查和提出康复建议,积极对残疾儿童进行抢救性治疗。做好“微笑行动”工作,共筛查28个唇腭裂患者,得到康复手术治疗的13人。足内翻患儿2名,孤独症患者1人已送到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治疗。保山市安利医院为施甸县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机构,县残联积极与安利医院配合,经过安利医院筛查,对符合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积极动员参加康复训练。2016年至2017年残疾儿童康复训练22人,现已出院4人,正在进行康复训练6人;免费白内障手术139例。截止2017年11月29日,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4394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残疾人3222人,康复服务率比例达73.33%,超额完成市残联下达45%的比例。
做好辅具适配和发放工作。2017年共接收省、市下发辅助器具167件,发放辅具154件,免费安装假肢18例。目前,县残联采购助听器40台,轮椅150辆,坐便椅100辆,沐浴椅50个,投入资金186650元。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根据《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发[2017]56号)的要求,县残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合补充下发了施甸县《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残疾人)实施办法的通知》,针对0—12岁残疾儿童、精神残疾人、65岁以上肢体残疾人三类残疾人中的重点人群共3760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100%,实行有偿服务,提供精准康复服务,做到对象精准、服务精准。 根据《关于施甸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残疾人)考核指标,家庭医生签约业务主管部门是县卫计局,县残联积极配合卫计局做好服务档案的完善。对家庭医生的考核情况,由县残联从残疾人康复经费中拨付卫计局,再由卫计局兑付资金。截止2017年10月30,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人数13114人,为实现签约率达100%,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提供医疗保障。
2. 残疾人就业创业共同促进。
抓好残疾人教育工作。对2015年、2016年度考取大中专院校残疾学生和二本以上残疾人子女共资助学生37人,发放一次性奖励资金6.6万元。认真开展2017年考取大中专院校残疾学生及二本以上残疾人子女助学登记工作共有15名,其中残疾学生5名(本科2名,专科3名),二本以上残疾人子女10名,一次性奖励资金30000元。完成2016年“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项目工作,补助资金4000元。统计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参加高考情况。共有5名残疾学生和57名贫困残疾人子女参加高考。完成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2017年受助高中生和大学新生上报工作,给予9名学生资助,其中残疾高中生3名、残疾大学生1名、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生3名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2名,共补助1.15万元助学金。做好在校残疾学生情况的统计,共有201名残疾学生在各中小学随班就读,其中2017年招生入学33人。82人残疾学生在县特教学校就读,39人残疾学生在保山关爱学校就读,12名残疾学生在各大中专院校就读。协助保山关爱学校在我县招生工作。认真统计我县中考残疾考生情况,共落实有14名中考残疾学生,并协助保山关爱学校到我县招生1人。送华夏中专学习艺术专业1人。
做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残疾人水电工技能培训,培训班有30名残疾人学员,采取“1+N”的培训模式,共投入资金17万元。选送27人参加省残联举办的“助盲脱贫”行动盲人小儿按摩培训、职业技能竞赛和市残联举办的盲人按摩学术讲座及心理咨询、盲人保健按摩培训、中式烹饪培训。施甸县成达驾驶技术培训有限公司取得培训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培训资质,并被市残联列为“保山市技能培训助残服务阳光基地”。县残联与该公司协商达成相关对残疾人驾驶技术培训的优惠条件。目前,已培训并取得驾驶证的残疾人有5人。乡镇开展了13期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共计531人次,共投入资金10.4万元。全年完成了电商培训60人。完成残疾人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任务,投入资金8000元。
做细残疾人就业工作。2017年对沈江林、李应周、蒋护金、徐庆东、郑子涛5户符合条件的盲人按摩机构进行规范化建设,2017年预计投入资金14万元,其中省、市级补助资金4万元,县残联投入10万元。积极申报2017年残疾人自主创业户,申报段金莲、李秉涛、蒋银华、尹海波、冯玲丹、张秋豪、蒋护金、段金翠、杨富忠、张培用为残疾人自主创业户。做好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2017年,我县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4人,做好创业就业指导工作。全面开展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试点工作,加强对就创业网络服务平台的应用。截止到11月30日,新增录入残疾人简历至少20份,岗位信息至少6条,个人店铺4个,征集残疾人产品或网店信息6条,培训项目12个。完成实名制培训系统录入531人(实际指标100人)。联合人社局做好残疾人招聘工作,积极推动残疾人劳务输出,12月中旬将举行一场残疾人招聘会,为需要残疾人的机关事业和企业提供平台。
认真配合职能部门做好扶贫工作。组织开展好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数据核实工作,据统计全县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959户4423人。对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4类重点对象中,贫困残疾人农村危房改造存量466户,其中C级危房存量250户,D级危房存量209户,无房户兜底帮建7户。做好施甸县莽林田园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扶贫示范基地,补助资金20万元。
落实政策到位。我县1-10月,共发放“两项补贴”396.512万元,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3555人次15243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1124人次2440770元。帮助2945名未享受建档立卡户政策、独生子女政策、特困供养人员政策和低保人员政策4类政策的重度残疾人全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为99名享受低保而未享受其他3类政策的重度残疾人补足110元/人的剩余部分居民医疗保险,财政共投入资金540990元。
3.积极推进文化体育工作。
文艺工作再上新台阶。施甸县代表团荣获保山市第四届残疾人艺术汇演团体优秀组织奖,节目《走夷方》荣获器乐类二等奖,《霸王别姬》、《滑板车上的女孩》分别荣获声乐类、舞蹈类三等奖的优异成绩。节目《走夷方》更以演奏十多种器乐及草根原生态创作的新颖风格被确定为保山市文艺汇演代表团参加云南省残疾人文艺汇演比赛代表作品之一,并在第八届云南省残疾人艺术汇演荣获声乐类表演创作奖二等奖佳绩。创造了施甸历年来最好的成绩。
积极做好运动员集训工作。输送11名运动员苗子到云南省残联体育训练基地参加游泳、田径两个项目为时二十天的集训。分别选送4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比赛。
开展好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活动。为进一步完善广大残疾人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让更多残疾人分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文化成果。2017年10月13日组织114名残疾人(残疾人家属)、10名志愿者及社会热心助残人士在县城开展了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活动。
完成县图书馆盲人阅览室项目建设工作 。2017年10月20日按照图书馆盲人阅览室设置标准进行设施设备建设,计划于2018年1月正常投入使用,预计投入资金7万元。
4. 项目实施整合到位。五年来,实施好“阳光家园托养计划”项目,共有784人次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人享受补助资金60万元;为911名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共计23.76万元。救济特困残疾人98名,共给予补助资金19.6万元。
4.努力做好残疾人工作宣传。
认真开展2017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按照市残联的部署和要求,积极配合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7年1月上旬至2月上旬开展了以“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 精准扶贫”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活动。由人社局牵头,精心筹备和举办2017 年春风行动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专场招聘会共有12名残疾人参加,1人达成了用工意向。深入由旺镇张文明、赵光彩创业户和甸阳镇自立自强段国海家中宣传政府贴息贷款政策,赵光彩获得了10万免息贷款。
用好开展助残日活动。5月21日是第二十七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是“推进残疾预防,健康成就小康”, 根据省、市残联文件精神,我县高度重视,围绕主题,及时进行了研究部署,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助残日活动。
加强信息报送工作。1-10月,积极撰写相关业务工作信息、简报85条。其中对外宣传63条,即中残联网站采用12条、省残联网站采用13条、市残联网站采用11条、市残联简报2条、《保山日报》采用16条、保山新闻网5条、保山日报网1条;对内宣传22条,即施甸新闻网8条、县人民政府网站采用2条、县电视台1条、《施甸手机快讯》采用8条、施甸通讯3条。
5.强化组联工作。
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全年共举办综合培训班2期,培训157人次;召开乡镇残联工作人员会议9次。从党的政治理论,国家的方针政策等方面对参会参学人员进行传达、学习,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对康复、组联、就业、培训、关爱体系建设、重度残疾人补贴、残疾人证的办理等业务方面进行了系统培训,有效提高了乡(镇)、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圆满完成。全县共涉及动态更新残疾人13481人,经过全县残疾人工作者的努力,全部完成了13481人的调查工作,入户调查12522户,入户率96.93%,电话调查396户。经调查,其中:查无此人的9人,已搬迁的28人,空挂户的47人,外出的64人,死亡注销415人,填表12918份。数据核查更新结束后,系统中持证残疾人共有13066人,其它所需的各项数据已全部录入系统并通过审核,录入率100%,审核通过率100%。
严格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完成残联换届工作。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县残疾人联合会第七届主席团委员49名。第七届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县残疾人联合会第七届主席团主席、副主席;聘请了县残疾人联合会第七届主席团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推举了县残疾人联合会第七届主席团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要求乡级残联换届工作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
规范办理残疾证工作。2017年1月至11月,共办理残疾人证853人。为了让办证工作更加规范、透明,2017年6月,县残联、县卫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证办理的通知》,明确了残疾证办证流程、残疾等级评定医院,规避办理人情证等情况。
6. 部门联动推进关爱体系建设。
开展好助残志愿服务。一是利用善赞平台开展服务工作。1月18日,县残联携手县委宣传部、县红十字会及手机APP“善赞”平台组织的17名爱心志愿者深入到仁和镇、老麦乡开展助残志愿服务活动,为因残致贫的16户残疾人家庭送去了党和政府深情关怀。二是利用“爱心联盟”的微信群体,积极做好特殊残疾人家庭的走访和救助活动。
加强部门联动。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做好“十项”关爱体系建设工作。其中残疾人免费乘公交车已经通过了政府常务会,待公交车开通后立刻执行。其他工作稳步推进。
7. 做好信访维权和其他的工作。
来信来访46人次,救济资金56200元。燃油补助295人,资金76700元。妥善回复了赵泉洲和沈江林的信访意见。
其他工作,如“农家书屋图书馆里员”等,我们也有条不紊的积极推进。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不足:一是统筹不够,见子打子、疲于应付的工作态度比较突出。二是残疾人工作者的队伍需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因此,施甸县残联将更加努力,做好2018年施甸县残疾人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残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施甸县残疾人联合会,无二级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残联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残联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956182.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6182.2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3956182.28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1126148.53元,增长39%,主要原因为:
残疾人托养中心基建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残联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083782.28元。其中:基本支出2378801元,占总支出的47%;项目支出2704981.28元,占总支出的5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962696.89元,增长23%,主要原因为:
残疾人托养中心基建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残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7880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284.39元,减少2%,主要原因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5%,人均10924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5%,人均3474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残联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04981.28元。与上年对比增1004981.28元,增长37%,主要原因为:
上年度(2016年度)决算没有分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只是单独列支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残联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986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与上年对比增501755.61元,增长14%,主要原因为:
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主要用于: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0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9512.2元;
2081101行政运行1496521.8元;
2081104残疾人康复1273540元;
2081105残疾人就业和扶贫114000元;
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532067元;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1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残联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100元,支出决算为19317.92元,完成预算的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020.92元,完成预算的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97元,完成预算的1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因财政资金困难,无法全额拨付,部分支出通过往来款支付。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8454.22元,下降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788.18元,下降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666.04元,下降8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因财政资金困难,无法全额拨付,部分支出通过往来款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20.92元,占62%;公务接待费支出7297元,占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020.9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残疾人事业(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29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29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残疾人事业(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残联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1649.52元,与上年对比增162119.38元,增长62%,主要原因为:
(1)公务交通补贴资金,新增96600元;
(2)工会费增加6621元;
(3)交通费增加1826元;
(4)培训费增加4966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办公费59029.3元;水费1225元;电费2432元;邮电费5420.1元;培训费25018元;工会费20024元;差旅费28776元;接待招待费7297元;专用材料费1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20.92元;其他交通费115707.2元;办公设备购置费47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残联部门资产总额5618081.47元,其中,流动资产602296.14元,固定资产1354585.33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661200元,无形资产0元,(减)累计摊销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84461.8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车辆+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1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13187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
残疾人春节慰问物资73551元;
残疾人辅助器具186650元;
残疾人综合服务办公楼窗帘等用品52986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残联的帮助指导下,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全县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紧紧围绕省、市、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着力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状况,残疾人事业取得显著成绩。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残联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残联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残联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76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