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04_A/2018-0927009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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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100341901000
施甸县地震局2017年度决算
第一部分 施甸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施甸县地震局为施甸县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实施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计划。(二)依法管理和指导全县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预防、抗震设防要求执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以及地震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三)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工作预案并做好检查督促、备案和演练;执行县抗震指挥部联席会议的决定。(四)依法从事地震监测工作。(五)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社会动员,在全社会广泛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增强民众逃生避难和自救互救能力。(六)加强“三网一员”建设。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一直以来,我局把抓好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作为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一是深入学习各级党委、政府的各种会议精神;二是积极参加各种学教活动;三是加强各种法律法规学习,认真开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积极参加省、市地震系统组织的各种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各种学习,使干部职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了业务素质,增强了服务意识,形成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为扎实有效做好我县防震减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
1、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不断提高监测预报水平。
一是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震情跟踪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县震情跟踪工作,力争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破坏性地震做出具有一定减灾实效的短临预测预报,制定了《施甸县2017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确定了短临跟踪重点区域和范围、技术思路、技术方案、预测技术方案,震情跟踪预测技术方案由专人负责;组建了震情跟踪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明确相应工作职责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措施。
二是抓好前兆监测工作,为地震预报提供准确可靠的分析依据。我局每天坚持到仁和综合观测井进行取样观测,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每天按时上传各种观测数据,确保观测数据连续不断、准确、可靠。
三是坚持震情会商制度,做好震情分析预报工作。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震情第一”的观念,始终坚持月会商制度和遇特殊情况立即进行紧急会商以及宏观现象即时落实等制度,及时核实处理地震前兆数据,开展短临跟踪工作。始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也必须确保必要的分析会商,做到工作不间断、信息不间断、联系协调不间断。
四是加强各种设备、设施、网络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我县建有1个省级综合观测井、2个强震台、1个信息接点,能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各种设备、设施、网络定期进行检查、管理和维护,使其保持正常运转。1月份按时完成了10个烈度速报、3个紧急预警的选址工作。4月份完成了新增加的1个基本台的选址工作。
2、抓好震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一是领导重视,层层鉴定责任书。县政府于2月21日召开了全县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分管副县长与12个乡镇签订了责任书,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中。
二是加强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按照“积极、稳妥、慎重、科学”的原则,做好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利用《防震减灾法》实施日、科普宣传周、“5.12”、 “11.6”、法制宣传日等时段,开展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宣传活动。2017年开展宣传7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万多份,展出防震减灾宣传展板12块次。3月20-24日,在施甸电视台播放了《防震避震常识》、《应对地震灾害-公众自救互救常识》公益宣传片。
三是组织、指导地震应急演练。4月14日,开展了以县政府为主导、与甸阳镇联动的“施甸县2017年地震应急演练”,15支救援队伍及相关部门共计4200多人参加了演练,近100人进行了观摩。通过演练,进一步熟悉《施甸县地震应急预案》,熟悉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和综合处置工作内容及流程,提高应对地震灾害的组织指挥和综合处置能力。上半年各中小学校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地震应急演练332场次;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开展地震应急演练30多场次。
四是积极开展科普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创建科普示范学校、企业、医院活动,2017年,大楼中学评定为县级科普示范学校,目前正在申报为市级科普示范学校。
五是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提高震害防御能力。坚持按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到工程性防御与非工程性防御一起抓。2017年10月20日止,对施甸县建设工程提出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24份(其中:标准设防15份,重点设防9份)。
六是开展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提高志愿者救援能力。4月23—26日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施甸地震救援第一响应人培训”。由云南省地震局卢永坤副处长带队,组织了14人的专家、教官进行授课;我县组织了13个乡镇、防震减灾重点成员单位40名学员进行了学习;保山市、临沧市、永德县、昌宁县、腾冲县、龙陵县地震局部分领导进行了全程观摩。此次培训分为室内教学与室外实战操作,通过考核,40名学员全部拿到了结业证书。
七是开展地震应急准备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3月7-9日,县政府办牵头,成员由地震局、教育局、卫计局等部门组成,对全县13个乡(镇)的政府、中心小学、中学、卫生院,县直校园、县直医院、部分宾馆、部分县直单位进行了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是否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是否设立应急避难场所指示牌、是否设立应急疏散示意图及应急通道等,检查中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
(三)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一方面是认真深入摆榔乡、甸头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通过精准识别后,我局5人,共“挂包帮”建档立卡户23户。二方面是派出1人到蒋家寨村委会担任扶贫第一党支部书记,深入开展帮扶工作。
二是认真做好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
以上成绩的取得,其主要经验做法:一是加强学习,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局干部职工通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各级党委政府会议精神以及参加各种学教活动,提高了自身素质,增强了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思想、工作作风得到较大转变。二是领导带头,发挥以上率下表率作用。局领导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带头办实事。通过领导表率作用,干部职工分工协作,使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三是相互沟通,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平时注重与防震减灾成员单位的沟通交流,开展工作得到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
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一是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教育缺乏常态化、系统化,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情况。二是缺乏专业人才。现有人员自身素质参差不齐,业务知识不精,制约着防震减灾工作的长足发展。三是部分成员单位领导对防震减灾工作重视不够,对部门《预案》不熟悉,影响到震后灾害救援的及时性、有效性。这些问题,有待下步加以解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无二级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地震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地震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1451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517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83383.4元,增长50%,主要原因为: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增加收入4000元;
2.地震预测预报资金,新增收入10000元;
3.地震行政运行资金,新增收入237966.4元;
4. 地震应急救援资金,新增收入143080元;
5.其他地震事务支出资金,新增收入3901.2元;
6.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资金,减少收入15014.2元;
7. 事业单位离退休资金,减少收入55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地震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145179元。其中:基本支出975179元,占总支出的85%;项目支出170000元,占总支出的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83383.4元,增长50%,主要原因为: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增加收入4000元;
2.地震预测预报资金,新增收入10000元;
3.地震行政运行资金,新增收入237966.4元;
4. 地震应急救援资金,新增收入143080元;
5.其他地震事务支出资金,新增收入3901.2元;
6.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资金,减少收入15014.2元;
7. 事业单位离退休资金,减少收入55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517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3383.4元,增长65%,主要原因为: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增加收入4000元;
2.地震预测预报资金,新增收入10000元;
3.地震行政运行资金,新增收入237966.4元;
4. 地震应急救援资金,新增收入143080元;
5.其他地震事务支出资金,新增收入3901.2元;
6.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资金,减少收入15014.2元;
7. 事业单位离退休资金,减少收入55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人均84278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7% ,人均998.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地震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0000元。2016年项目支出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施政办发【2013】25号,从2013年开始,县人民政府把防震减灾工作经费统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每年按区域人口数分别安排人均不低于0.5元的资金作为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全县人口34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地震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51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83383.4元,增长50%,主要原因为: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增加收入4000元;
2.地震预测预报资金,新增收入10000元;
3.地震行政运行资金,新增收入237966.4元;
4. 地震应急救援资金,新增收入143080元;
5.其他地震事务支出资金,新增收入3901.2元;
6.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资金,减少收入15014.2元;
7. 事业单位离退休资金,减少收入55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主要用于发放党风廉政考核奖金1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43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78439.2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05673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698884.6元,地震预测预报20000元;地震应急143080元,其他地震事务支出194775.2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施甸县地震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600元,支出决算为35196.1元,完成预算的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345元,完成预算的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851.1元,完成预算的13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资金,因2017年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及培训超预算支出11745元;
(2)公务接待费资金,控制公务接待;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5297.28元,增长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710.18元,增长1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412.9元,下降2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资金,因2017年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及培训超预算支出11745元;
(2)公务接待费资金,控制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345元,占52%;公务接待费支出16851.1元,占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34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34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851.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851.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施甸县地震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313元,减少100%,主要原因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施甸县地震局资产总额314845.78元,其中,流动资产23861.28元,固定资产2420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8934.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4215.8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4761.33元,固定资产减少94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为0元,在建工程为0元,无形资产增加48934.5元,其他资产为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00平方米,账面原值2228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8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2800元,全部用于采购沙发,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市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100341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