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01525903-1-04_A/2018-0926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26
文号 浏览量 11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财政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31801000

施甸县财政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施甸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政税收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级与各乡(镇)政府间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指导、监督相关制度的执行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行政风险和廉政风险。

(3)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决算;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承担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基本支出定额标准、项目支出定额标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及机关运行费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

(4)拟订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5)负责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实施;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实施财政资金使用动态监控,统一管理财政专户。

(6)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县政府采购制度;拟订政府采购监督办法,指导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

(7)研究地方税收发展战略,参与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8)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9)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县级和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企业国有资产;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0)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照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负责全县地方金融类机构的财务监管;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

(11)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财政支农政策、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协调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负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工作;协调、督促、指导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建立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2)参与全县社会保障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社保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县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13)拟订和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部门及县以下各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和债务结构的总体控制;清理、统计、报告地方政府性债务;负责政府债务预算管理;负责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管理和对下转贷工作;组织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参与政府性债务绩效评价及外债评审;评估各地区债务风险状况,发布风险预警报告,提出派遣债务风险观察员建议;推进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建设;承担组织政府债务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债务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代表县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监管国债市场。

(14)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地方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全县会计信息化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15)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拟定县级财政绩效评价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指导和推动全县财政绩效管理工作。

(16)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监督检查县级会计信息质量。

(17)参与全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事业及文化产业规划的研究制定;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资金的使用;负责财政宣传工作;负责制定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指导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18)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多措并举,增强财政保障

面对严峻的财政收支矛盾,财税部门统筹协作,密切关注经济形势,提升收入质量,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继续强化重点税源、重点项目的征管工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财税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税收征管的领导,自2017年5月份起实行建筑服务业增值税月报制度,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管。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非税收入入库,促进财政增收。三是结合全县经济发展需求,认真研究国家政策导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2017年,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09,467万元,确保全年财政预算平衡。四是严格预算约束,牢固树立节支也是增收的理念,扎实做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行政成本控制工作。完善了差旅费管理办法,继续推进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一般性支出,近三年来,“三公”经费支出做到只减不增,2015年同比减少604万元,下降16%;2016年同比减少696万元,下降21%;2017年同比减少56万元,下降2%。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加强,采购事项不断拓宽,全年审批采购预算金额13,952万元,实际采购13,483万元,节约469万元,节约率3.4%。

2、优化支出,推动社会发展

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将财力集中用于民生支出。2017年,全县用于民生领域财政支出242,8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3%。拨付社会救助、城乡低保、五保供养、退役安置等社会保障资金37,801万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救助体系建设资金33,340万元;义务教育经费、营养改善计划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补助等各类教育资金61,291万元;科技、文化和体育事业资金2,667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3,341万元。

3、抓住重点,服务经济发展

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紧扣扶贫攻坚和城乡建设等重点工作,致力于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一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各类扶贫资金累计投入达31.3亿元。2017年争取到中烟帮扶资金1.9亿元,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2.37亿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47亿元,有力推进产业发展、易地搬迁、整乡推进、整村推进、小额信贷贴息等项目的实施。二是加大服务“三农”力度,实施的“一事一议”、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惠及全县30多个行政村。三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争取到新增债券6,000万元用于施甸“园中园”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投入工业跨越发展、农特产品加工、电子商务发展等领域,不断延伸产业链,形成优势产业集群和新经济增长点,助推经济不断发展。四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群众居住生活条件。安排城市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支持开展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安排生态发展资金500万元,重点用于生态环境治理、退耕还林还草、农村环境保护工程。五是加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为项目申报审批及资金争取打牢基础。2017年通过财政、金融等方式加大对全县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共安排1,742万元,有力推进县城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养老服务中心、脱贫攻坚等项目的实施。六是通过整合公司、整合资产、整合项目、整合现金流量的方式,开展资产重组工作,以县国资公司为核心,以现有国有企业为依托,积极参与城市建设、易地搬迁、村镇开发等项目实施,向公司实体化转型迈出坚实步伐。七是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目前采用PPP模式已开工建设的项目有1个:S41维(西)永(德)高速公路保山至施甸段PPP项目;项目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的项目有2个:施甸县基础教育及配套市政道路建设PPP项目和施甸县五座水库建设PPP项目;2018年计划采用PPP模式建设的项目有2个:施甸县高速公路(二期)PPP项目和农村公路PPP项目。

4、深化财政综合改革,提升管理水平

以财政改革为抓手,一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现全覆盖,减少资金进出中间环节,提升资金周转效率;二是贯彻执行《预算法》,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本级财政预算报告和“三公”经费预算,同时督促指导除涉密单位外的县级预算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开部门预算及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确保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和严肃性;三是加强债务管理,规范债务举借还程序,完善投融资管理机制和政府信用制度。积极申报产业基金和信托资金等融资项目,争取债券资金置换存量债务,缓解资金筹措压力;四是重视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不断完善部门职责,整合优化各类财政涉农资金,发挥资金的积聚优势。2017年共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538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4533万元,省级资金9162万元,市级资金947万元,县级资金741万元。

5、加强监督,强化资金监管

一是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资金、非税收入等专项检查,行使财政监管职能,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预算管理、增收节支、保障政策执行、维护财经秩序、提供决策参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根据检查结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围绕新修订的《预算法》、新制定的《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会计法》、《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施甸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内容,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题培训,参训1000多人次,有效提高从业人员和领导干部的财务理论知识水平、财经纪律意识,增强监督检查的效力;三是改进国有企业监管方式,将国有及国有独资企业纳入全覆盖监管范围,实行分类监管;四是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加强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财政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施甸县财政局,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无下属单位。

1.施甸县财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财政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财政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2,870,632.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75,134.97元,占总收入的98.4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95,497.54元,占总收入的1.52%。与上年对比增减4,031,478.56元,增长(减)45.61%,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增加3,811,185.11元。一是工资福利支出中,行政单位政策性人员调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减相抵,增加收入2,653,714.34元。二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中,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减少、抚恤金和政府各种考核奖励增加、增减相抵,增加收入1,157,470.77元。

2、公用经费增加220,293.45元。一是上级一事一议和农业综合开发经费增加、本级财政工作经费减少和其他收入减少、收支相抵增加220,293.4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财政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2,632,319.63元。其中:基本支出12,457,319.63元,占总支出的98.61%;项目支出175,000元,占总支出的1.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407,232.79元,增长36.93%,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增加3,811,185.11元。一是工资福利支出中,行政单位政策性人员调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减相抵,增加收入2,653,714.34元。二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中,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减少、抚恤金和政府各种考核奖励增加、增减相抵,增加收入1,157,470.77元。

2、公用经费增加220,293.45元。一是上级一事一议和农业综合开发经费增加、本级财政工作经费减少和其他收入减少、收支相抵增加220,293.4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57,319.6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82,232.79元,增长37.27%,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增加3,811,185.11元。一是工资福利支出中,行政单位政策性人员调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减相抵,增加收入2,653,714.34元。二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中,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减少、抚恤金和政府各种考核奖励增加、增减相抵,增加收入1,157,470.77元。

2、公用经费减支428,952.32元。主要是设备购置费、咨询费、工会费减少。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58%,人均161,322.23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42%,人均36,412.9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咨询费)支出175,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000元,增长16.67%,主要原因为:

1、彩票公益金项目,新增项目支出25,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主要原因是会议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财政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65,134.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8%。与上年对比增加3,512,534.02元,增长39.68%,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增加3,811,185.11元。一是工资福利支出中,行政单位政策性人员调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减相抵,增加收入2,653,714.34元。二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中,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减少、抚恤金和政府各种考核奖励增加、增减相抵,增加收入1,157,470.77元。

2、公用经费减支298,651.09元。主要是设备购置费、咨询费、工会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031,430.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1%。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9,3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财政社保征缴管理费、退休人员安家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404,324.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7%。主要用于保障行使单位职能、完成农业综合开发、一事一议、扶贫等工作日常公用经费和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施甸县财政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0,000元,支出决算为292,347.93元,完成预算的60.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5,429.83元,完成预算的97.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6,918.1元,完成预算的38.9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接待费支出,由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未使用预算资金183,081.9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由于公车改革,核减单位车辆1辆,减少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开支预算资金4570.97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9,347.82元,增长7.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874.82元,增长6.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473元,增长7.8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1)公务接待费增支原因是接待批次比上年109批增加11批,人数比上年2169人增加169人增幅7.79%。增支原因是金融办业务和国资委业务接待增加;

(2)公务用车运行费增支原因是修理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5,429.83元,占60.01%;公务接待费支出116,918.1元,占39.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5,429.8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5,429.8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6,918.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6,918.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用于部门之间工作协调、友邻单位参观学习、上级业务部门对我县工作调研考察、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督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施甸县财政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8,709.02元,与上年对比减支298,651.09元,减低11.91%,主要原因为:

(1)商品和服务支出减支10,831.09元,主要是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减少和其他交通费(公车补贴)增加相抵减少。

(2)其他资本性支出减支287,820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和办公设备购置等。

(1)办公费163,274.58元;

(2)印刷费53,751.7元;

(3)手续费7,492.25元;

(4)水费2,371.91元;

(5)电费16,191.66元;

(6)邮电费62,443.3元;

(7)差旅费348,027元;

(8)维修(护)费340,730元;

(9)会议费27,912元;

(10)培训费87,239元;

(11)公务接待费116,918.10元;

(12)劳务费46,505.19元;

(13)工会经费95,021元;

(14)福利费1,465元;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429.83元;

(16)其他交通费(公车补贴、车辆租赁费)526,496.5元

(1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50元;

(18)办公设备购置135,89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施甸县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10,731,833.17元,其中,流动资产4,570,113.56元,固定资产5,529,719.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32,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71,214.1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23,378.13元(主要是扶贫管理费结余全部下拨乡镇),固定资产减少705,836元(主要是车辆划拨和部分报废资产),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减少42,000元(属于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公车改革,已划转机关事务管理局),账面原值694,986元;报废报损资产43项,账面原值149,94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对象 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39,36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39,36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是办公设备采购,其中家具用具、电子产品(打印机、空调、相机、一体化专户系统采购)、工会慰问商品采购。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部门无主要民主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

2、预算绩效信息的具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预算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金使用合规,预决算信息按照财政要求公开内容及时完整公开。资产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产处置规范,帐实相符。部门整体支出,专项资金立项规范合理、指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经费管理有力,资金使用规范,相关管理制度齐全,能够按时完成预定目标,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公众认可度高。基本支出足额保障,“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措施得当,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施甸县财政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31801111


附件【施甸县财政局2017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绩效情况说明.docx
附件【施甸县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20180926083553173.xls
附件【2017年决算公开说明.DOC2018092608353663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