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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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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3-1-04_A/2018-0926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26
文号 浏览量 19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30301000

保山市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施甸县委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施甸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施发〔2015〕11号)精神,设立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为施甸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施甸县粮食局牌子。

将“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出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将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承担的“研究拟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的相关职责”划入发展和改革局。

1.拟定并组织实施施甸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拟订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施甸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施甸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2.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施甸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的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项目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3.研究提出施甸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国家、省、市分配的财政等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审查上报和下达国家、省、市批准的基本建设项目,参与研究政策性融资,指导并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组织管理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强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协调和指导。

4.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实施意见,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5.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受理县级重大专项规划,负责牵头编制起草县级总体规划,指导和衔接乡镇规划,负责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论证县级专项规划草案,负责专项规划有关协调衔接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发布部分县级专项规划,负责其他专项规划、中长期规划等与县中长期规划的衔接,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全县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负责全县经济统筹协调工作。

6.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负责价格、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调整县管收费标准和项目;协调重大价格及收费争议;受理价格处罚的行政复议和申诉案件;负责对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指导价格诚信建设。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及监督管理;负责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负责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工作。

7.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8.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

9.负责煤、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拟订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能源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按照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境外投资项目。

10.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省、市、县下达的粮食进出口(含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计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日常工作。

11.承当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管理,指导粮食储备和农户科学储粮工作;保障军队粮食供给,保障灾区、库区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公代赈、退耕还林还草的粮食供应;引导企业做好粮食收购,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确保种粮农民利益。

12.制定全县粮食行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等建设规划建议,抓好地方粮食仓储建设。指导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管理,集中管理好已经审计认定并从企业剥离出来的政策性财务挂账,并配合财政部门按照国家的规定做好政策性财务挂账的逐年消化工作,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

13.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县发改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发改委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跨越发展目标任务及“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部门职能,努力创新工作方式,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推进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在宏观经济管理上有新成效。今年以来,县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按照《施甸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注重统筹兼顾,协调各方关系,制定《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7条措施的意见》,在重大战略布局、重点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重要决策部署等方面深入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根据县委常委会确定的全年GDP增长12%的目标,制定《施甸县2017年生产总值专项考核评价方案》,对19项GDP基础性指标进行责任分解细化,全县主要经济指标保持了两位数以上增长,综合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2017年全县预计完成生产总值60亿元,增长1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亿元、增长7%,第二产业增加值18亿元、增长18%,第三产业增加值26亿元、增长13%。

2.在项目编制水平上有新提高。按照敢于谋划、善于谋划和超前谋划的工作思路,及时编制项目计划,合理确定目标,确保项目建设工作稳步有序的推进。一是编制《施甸县2017年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编制投资计划,涉及投资项目222项,估算投资950亿元,其中前期项目90项,估算投资545.3亿元;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132项,估算投资404.6亿元,2017年计划投资150亿元、增速42%。二是编制《施甸县2017年县级领导挂钩重大项目》。35位县级领导挂钩重大项目78项,估算总投资65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01亿元。三是编制《2017年省“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列入省级“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共8项,年度计划投资19.6亿元。四是编制《2017年市“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列入市级“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共52项,年度计划投资66.7亿元。五是配合市直部门编制完成《保山市2017年领导挂钩重大项目》。列入市级领导挂钩共4项,总投资61.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8亿元。六是配合市直部门编制了《保山市2017年“五网”建设推进计划》。将保山至施甸高速公路、红谷田水库工程、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通用机场等23项重点建设项目列入推进计划,总投资75.3亿元,其中2017年计划投资16.8亿元。

3.在固定资产投资上有新举措。为扭住经济工作的重心,通过抓前期、抓推进、抓督查等举措,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145.7亿元、增长42%,绝对值继续稳居全市第三,呈现出持续快速高位增长的良好态势。一是抓前期。制定并印发了《施甸县县级前期经费管理办法(暂行)》、《施甸县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计划表》,通过多渠道筹措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专项用于全民体育健身活动中心、大水沟水库、施卡公路、善洲小镇、摆榔金布朗风情小镇等,有力的促进了城镇基础、交通、水利和特色小镇等领域的项目前期工作。二是抓推进。修改完善并印发了《施甸县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考核办法(暂行)》。年初将150亿元固投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和乡镇,与各部门和乡镇签订了责任书,实行按月调度制度,一月一调度一评价一通报。定期将各部门完成调度任务情况和评价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对未完成调度任务的部门进行约谈;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合理下达当月计划指标;做好新开工项目入库工作,做到应入尽入,努力推进项目建设和统计入库,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奠定基础。三是抓督查。围绕年初制定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目标,按照县政府与各乡(镇)和各单位签订的固定资产目标责任书,进行跟踪问效,强化项目监督考评。加大对重大项目、扶贫项目及民生项目的督促检查力度,适时开展实地督查,实行重大项目月通报制度,将实地检查与发文通报相结合,并将结果纳入年底考核,截至目前已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推进缓慢、未验收等问题项目37项。同时定期与不定期配合省、市督查组进行项目督查,全年共督查20余次,通过督查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建设程序,加快了项目推进力度。2017年度,省级“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预计完成投资17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87%;市级领导挂钩项目预计完成投资19亿元,占年度投资目标的105%;县级领导挂钩项目预计完成投资102亿元,占年度投资目标任务的101%;市级“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预计完成投资70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05%;“五网”重点项目预计完成投资18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7%。

4.在牵头项目实施上有新进展。始终把特色小镇、大瑞铁路、通用机场、轨道交通和农网升级改造等项目作为发改部门的重要抓手,切实的牵好头、履好职,为各类项目如期的竣工投产奠定坚实的基础。一是特色小镇建设稳步推进。善洲小镇、施甸摆榔金布朗风情小镇于6月份成功入选全省一流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县人民政府与天津博爱医药集团已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并于9月份举办开工典礼。目前,小镇创建方案、概念性规划、总体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2017年建设内容可研和施工图设计已完成,8月初通过市级评审。游客接待服务中心、农业庄园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已开工建设,两个小镇年内预计完成投资4.6亿元。二是大瑞铁路建设步伐加快。大瑞铁路项目(施甸段)推进迅速,老尖山至金岗园隧道完成征地50亩,工程建设完成投资8900万元,怒江四线特大桥段完成投资22000万元。三是通用机场选址推进顺利。施甸县拟建设一类通用机场1个,项目估算总投资10亿元。目前,气象观测站已建成并于9月1日开始进行气象数据采集工作,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于8月份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选址报告进行了评审。四是轨道交通项目规划有序开展。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交通综合网络,打造保山隆阳区与施甸“一小时经济圈”,拟规划建设保山机场至施甸县城有轨电车项目;2017年1月至3月中铁四院对规划线路进行多次实地踏勘,并收集相关数据资料,5月完成了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目前,中国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编制保山至施甸轨道交通项目线网规划,预计12月完成编制工作。五是农网升级改造成效初显。2017年农网升级改造项目已获批,投资计划已下达,正在准备招标工作,预计2017年12月开工建设。

5.在物价监管调控上有新亮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一系列价格调控政策措施,关注民生,不断强化价费监管,出台了施甸县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努力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一是研究出台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了部分乡镇供水价格和垃圾清运价格,实施了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上调医疗服务价格115项,下调23项,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制定了施甸县定价项目清单,确保清单以外政府部门无定价权,进一步规范了政府定价行为。二是深入开展降费减负工作。公布了全县收费项目清单,对全县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深入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取消了涉及本县辖区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8项,降低收费标准4项,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63万元,降低了重大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标准,每年可降低企业和群众用电成本32万元。三是价格监测服务分析有序开展。对24个规格品种的食品市场价格进行每周监测,对11个规格品种的建材市场价格进行月度监测,累计办理价格认定案件257件,认定金额达2077.27万元。四是不断强化价格行政执法。开展了元旦、春节、国庆、中秋市场价格巡查,组织开展了涉农收费、涉企收费、价格公示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立案查处价格违法行为2件,实施经济制裁7713.29元,受理价格咨询、举报和投诉20件,办结率100%。五是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出台规范性文件,形成由27个部门组成的施甸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55个县直部门申请保山市信用信息数据采集平台单位账号,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6.在履行职能职责上有新突破。切实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切实加强粮食管理。认真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区域总量平衡,保障粮油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完成军粮、民政救灾救济、水库移民粮、救灾救济粮等粮食的供应。加强储备粮油的管理和适时轮换,开展好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抓好粮油食品安全工作。同时,组织实施好施甸县永福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为争取省储和中储建好硬件设施,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基础。二是以工代赈项目推进有力。积极上报争取2018年以工代赈计划盘子,共上报3个项目,计划争取以工代赈资金1590万元;完成好2017年下达投资计划太平镇兴华村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何元乡王家庄村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开工实施工作;做好历年应验收未验收8个以工代赈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三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强力推进。目前,30个集中安置点已开工27个(含县城小高层安置点),建设安置房2539套(完工1758套、在建781套),完工安置房占“三年行动计划”的26.6%,占2016年年度计划的41.3%,已累计完成投资11.88亿元。完成省市下达施甸县中央预算内资金2016年10117人和2017年3000人搬迁任务数“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信息管理平台”录入工作。四是做好“放管服”工作。进一步的严格项目审批制度,项目均实行网上并联审批,实现了一项一码。预计2017年将受理投资项目240余个,其中审批类项目210多个,备案类项目30多个,按时办结率达100%。

7.在强化自身建设上有新风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有关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推进发改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一是强化政治规矩。坚持把维护党的领导,坚守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引导和督促全局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尤其是认真抓好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列出具体措施,并按程序进行了全面整改。二是强化职责分工。对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责任进行细化分解,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联系单位履行“一岗双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份,进一步的压实责任。三是强化学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活动,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共组织学习31场次,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入脑入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无下属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44820870.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820870.3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7410060.84元,减少51.40%,主要原因为:

1.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资金,新增收入159000元,主要是市级固定资产投资经费增加;

2.发展与改革事务行政运行支出资金,新增收入857886.47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调资等;

3.物价管理支出资金,新增收入86869.73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调资等;

4.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资金,新增收入746608元,主要是通用机场市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增加等;

5.纪检监察事务支出资金,减少收入7000元,主要是本年度无纪检监察事务经费;

6.招商引资支出资金,减少收入16800元,主要是本年度招商引资经费减少;

7.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新增收入483500元,主要是县级固定资产投资经费增加;

8.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资金,减少收入1553178.13元,主要是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资金,新增收入487519.20元,主要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0.其他城乡社区支出资金,新增收入7653124元,主要是善洲小镇、摆榔金布朗特色小镇省级创建启动资金增加;

1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资金,减少收入56940000元,主要是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减少;

12.粮油事务行政运行支出资金,新增收入327475.54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调资等;

13.国家粮油差价补贴支出资金,新增收入42951.73元,主要是粮食价格提高等;

14.粮食财务挂账贷款利息补贴支出资金,减少收入517.38元,主要是银行贷款利息下调;

15.粮食风险基金资金,新增收入1100000元,主要是中央粮食风险基金增加;

16.其他粮油事务支出资金,减少收入337500元,主要是本年度无小粮仓建设项目县级配套资金;

17.其他支出资金,减少收入500000元,主要是本年度无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县级配套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4222870.30元。其中:基本支出9569746.30元,占总支出的67.28%;项目支出4653124元,占总支出的32.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81508060.84元,减少85.14%,主要原因为:

1.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资金,新增支出159000元,主要是市级固定资产投资经费支出增加;

2.发展与改革事务行政运行支出资金,新增支出857886.47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调资等支出增加;

3.物价管理支出资金,新增支出86869.73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调资等支出增加;

4.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资金,新增支出146608元,主要是通用机场市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增加等;

5.纪检监察事务支出资金,减少支出7000元,主要是本年度无纪检监察事务经费;

6.招商引资支出资金,减少支出16800元,主要是本年度招商引资经费支出减少;

7.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新增支出483500元,主要是县级固定资产投资经费支出增加;

8.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资金,减少支出1553178.13元,主要是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资金,新增支出487519.20元,主要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0.其他城乡社区支出资金,新增支出1653124元,主要是善洲小镇、摆榔金布朗特色小镇省级创建启动资金支出增加;

1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资金,减少支出80938000元,主要是本年度无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12.粮油事务行政运行支出资金,新增支出327475.54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调资等支出增加;

13.国家粮油差价补贴支出资金,新增支出42951.73元,主要是粮食价格提高等;

14.粮食财务挂账贷款利息补贴支出资金,减少支出517.38元,主要是银行贷款利息下调;

15.粮食风险基金资金,新增支出1100000元,主要是中央粮食风险基金支出增加;

16.其他粮油事务支出资金,减少支出337500元,主要是本年度无小粮仓建设项目县级配套资金支出;

17.其他支出资金,减少支出500000元,主要是本年度无通用机场建设项目机场选址报告编制、电磁环境测试费等支出;

18.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资金,减少支出3500000元,主要是本年度无石漠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6096.1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71742.15元,减少70.98%,主要原因为:

1.办公费,减少基本支出468052.43元;

2.印刷费,减少基本支出20800元;

3.咨询费,减少基本支出548000元;

4.水费,减少基本支出10793.60元;

5.电费,减少基本支出18094.82元;

6.邮电费,减少基本支出50787.05元;

7.差旅费,减少基本支出282564元;

8.维修费,减少基本支出57675.26元;

9.培训费,减少基本支出16429元;

10.公务接待费,减少基本支出187984元;

11.劳务费,减少基本支出69104元;

12.委托业务费,减少基本支出387200元;

13.工会经费,新增基本支出21482元;

1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基本支出28222.61元;

15.其他交通费用,新增基本支出153000元;

16.粮食财务挂账贷款利息,减少基本支出517.38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30%,人均90512.4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18%,人均470.3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53124元。与上年对比增2253124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

1.通用机场建设项目,新增项目支出6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20%;

2.特色小镇创建建设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653124元,项目开展进度为7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22870.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81508060.84元,减少85.14%,主要原因为:

1.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资金,新增支出159000元,主要是市级固定资产投资经费支出增加;

2.发展与改革事务行政运行支出资金,新增支出857886.47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调资等支出增加;

3.物价管理支出资金,新增支出86869.73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调资等支出增加;

4.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资金,新增支出146608元,主要是通用机场市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增加等;

5.纪检监察事务支出资金,减少支出7000元,主要是本年度无纪检监察事务经费;

6.招商引资支出资金,减少支出16800元,主要是本年度招商引资经费支出减少;

7.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新增支出483500元,主要是县级固定资产投资经费支出增加;

8.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资金,减少支出1553178.13元,主要是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资金,新增支出487519.20元,主要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0.其他城乡社区支出资金,新增支出1653124元,主要是善洲小镇、摆榔金布朗特色小镇省级创建启动资金支出增加;

1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资金,减少支出80938000元,主要是本年度无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12.粮油事务行政运行支出资金,新增支出327475.54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调资等支出增加;

13.国家粮油差价补贴支出资金,新增支出42951.73元,主要是粮食价格提高等;

14.粮食财务挂账贷款利息补贴支出资金,减少支出517.38元,主要是银行贷款利息下调;

15.粮食风险基金资金,新增支出1100000元,主要是中央粮食风险基金支出增加;

16.其他粮油事务支出资金,减少支出337500元,主要是本年度无小粮仓建设项目县级配套资金支出;

17.其他支出资金,减少支出500000元,主要是本年度无通用机场建设项目机场之选址报告编制、电磁环境测试费等支出;

18.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资金,减少支出3500000元,主要是本年度无石漠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5390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2%。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资金289000元、发展与改革事务行政运行支出资金2636080.50元、发展与改革事务物价管理支出资金316241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资金2171586元、招商引资支出资金450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2296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751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资金487519.20元,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6531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2%。主要用于善洲小镇、摆榔金布朗特色小镇创建支出1653124元;

12. 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432831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3%。主要用于粮油事务行政运行1277622元、国家粮油差价补贴资金1761854.58元、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资金188843.02元、粮食风险基金1100000元;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3300元,支出决算为219642.85元,完成预算的94.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0068.85元,完成预算的89.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574元,完成预算的99.6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使用预算资金13231.15元;

(2)公务接待费,未使用预算资金426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16067.61元,下降48.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8222.61元,下降20.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5145元,下降62.8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公务用车无偿划拨到公车平台2辆,车辆费用下降,部分三公经费在天源供水公司借入往来款项中支出未作列支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068.85元,占50.11%;公务接待费支出109574元,占49.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068.8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0068.8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日常工作开展、项目申报对接、工作协商洽谈、项目检查验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957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957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大瑞铁路建设项目、特色小镇建设项目、日常项目申报对接、工作协商洽谈、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6096.17元,与上年对比减1971742.15元,减少70.98%,主要原因为:

(1)办公费,减少基本支出468052.43元;

(2)印刷费,减少基本支出20800元;

(3)咨询费,减少基本支出548000元;

(4)水费,减少基本支出10793.60元;

(5)电费,减少基本支出18094.82元;

(6)邮电费,减少基本支出50787.05元;

(7)差旅费,减少基本支出282564元;

(8)维修费,减少基本支出57675.26元;

(9)培训费,减少基本支出16429元;

(10)公务接待费,减少基本支出187984元;

(11)劳务费,减少基本支出69104元;

(12)委托业务费,减少基本支出387200元;

(13)工会经费,新增基本支出21482元;

(1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基本支出28222.61元;

(15)其他交通费用,新增基本支出153000元;

(16)粮食财务挂账贷款利息,减少基本支出517.38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7631.08元;

(2)水费2782元;

(3)电费5580.22元;

(4)邮电费7001元;

(5)差旅费3512元;

(6)培训费300元;

(7)公务接待费106735元;

(8)工会经费60893元;

(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068.85元;

(10)其他交通费用312750元;

(11)粮食财务挂账贷款利息188843.02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93317298.15元,其中,流动资产76445605.05元,固定资产2019764.40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减)累计摊销0元,政府储备物资14851928.7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4903854.6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6356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24500元;报废报损资产16项,账面原值13880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805.31平方米,账面原值640956.7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16600元(出租收入216600元缴纳税费15514.70元后201085.30元全额缴入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93317298.15

76445605.05

2019764.4

956434.4

610794

0

452536

0

0

0

0

0

14851928.7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车辆+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106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8106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指挥部采购办公设备项目39460元、代三峡新能源公司采购捐赠示范小学课桌凳41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39460元、其他资金支出0元、非财政性资金支出41600元。采购次数3次。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06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部门主要的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1.国家粮油差价补贴资金支出1764854.58元,确保了我县水库移民口粮按时、按质、按量足额供应,确保了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经营正常运转,实现企业对县农业发展银行顺价销售的承诺,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

2.太平镇兴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支出800000元,完善了兴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基础设施,丰富了当地人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了社区老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3.善洲、摆榔特色小镇创建资金支出1653124元,稳步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工作。小镇创建方案、概念性规划、总体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2017年建设内容可研和施工图设计已完成。游客接待服务中心、农业庄园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已开工建设,两个小镇年内预计完成投资4.6亿元。

4.发展与改革事务资金支出为施甸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脱贫攻坚、产业协调发展、“五网”建设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改革创新成效、进一步改善民生事业保驾护航。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资金结转3059.80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结转资金2399.80万元为中央基建投资补助搬迁农户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特色小镇创建启动结转资金600万元为省级资金,通用机场建设项目结转资金60万元为市级资金。结转和结余规模较大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在2018年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度全额支付给易地办,通用机场建设项目结转资金在2018年收到规划设计成果后支付,特色小镇创建启动资金根据前期工作进度据实支付。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30301111


附件【发改局2017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情况.docx
附件【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2018092608203644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