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03-1/20260911-0001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6-09-11 |
| 文号 | 浏览量 | 1 |
根据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施办字〔2025〕11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能是:
(1)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拟订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相关部门、行业领域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协调、指导、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防汛抗旱、森林和草原、抗震救灾3个指挥部日常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协调驻地军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协调消防救援等综合性救援队伍,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等建设,提升处置能力。指导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协调推进,组织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协调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巡查。
(12)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指导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依法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依法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上级和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拟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牵头组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培训、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救援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防灾减灾救灾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应急指挥中心。
所属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施甸县应急管理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3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0人,退休1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局党委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紧扣“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主线,推动理论学习常态长效。
健全完善警示、督办、约谈、巡查考核等制度,定期分析研判辖区内风险隐患点,梳理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先后8次向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作专题汇报。牵头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定期跟踪任务完成情况,督促行业部门按时序完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年度任务,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工作部署。牵头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7次,围绕年度、阶段性任务,系统部署2025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工作。
持续强化监管执法,严格执行“16+N”“4+X”安全检查机制(即每季度16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不少于1次,日常监管由各行业部门采取“监管+帮扶”模式全面全域做好隐患排查检查),紧盯危化品、非煤矿山、工贸、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
一是紧抓森林防灭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县委、县政府先后4次专题部署,压实“县级领导挂乡镇及林场、县直单位盯片、乡镇领导包村、村(社区)干部包组到户”四级责任。二是落细防汛救灾工作。面对雨季提前19天、降雨量偏多16.3%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三是夯实抗震救灾基础。牢固树立“防大震、减大灾”意识,持续推进防震减灾工作。监测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全县149所中小学、公立幼儿园地震预警终端实现全覆盖,12个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新装预警终端,地震预警信息实现电视、手机、大喇叭“三端同发”。科普宣传深入人心,以“5·12”防灾减灾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地震科普活动,完善123快速反应方案,严格落实地震“5618”紧急叫应叫醒机制,组织无脚本地震应急演练1次,实战演练1次;启动地震灾害应对处置“一县一策”工作,配合全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工作。
立足全县实际,统筹推进全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协助消防部门推进13个乡镇“一站一队”规范化提升,推进乡镇不低于15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个人防护、随车装备、特种车辆、森林消防、防汛等各类物资装备。深入融合“网格化”基层治理体系,将防灾减灾救灾与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一体推进,实现村(社区)风险排查、预警发布、转移避险全覆盖。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施甸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0,295,754.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95,591.03元,占总收入的99.9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63.53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50,905.74元,增长21.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51,014.54元,增长21.92%;主要原因是: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服务费、租赁费、维修(护)费、自然灾害资金、在职人员及长期聘用人员工资增加。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08.80元,下降39.9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收到补发工资,本年属于正常工资发放,故本年薪酬较上年下降,全年代扣个人税金额减少,手续费返还随之下降。
施甸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0,295,591.03元。其中:基本支出6,181,252.98元,占总支出的60.04%;项目支出4,114,338.05元,占总支出的39.9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51,014.54元,增长21.9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87,700.70元,增长23.78%;主要原因:由于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及在职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877,577.95元,公用经费增加310,122.75元;项目支出增加663,313.84元,增长19.22%;主要原因:支付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服务费及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增加;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025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81,252.9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380,457.49元,占基本支出的87.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0,795.49元,占基本支出的12.96%。
2025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14,338.0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退休人员工资补助项目经费53,867.04元,主要用于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工资。
公益性岗位工资项目经费5,150.00元,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
省内特色特许烟叶扶持资金156,408.24元,主要用于购置防雹车辆,为筑牢辖区特色烟叶产业气象灾害保障,根据气象预警动态巡防作业,及时干预消解雹云,最大限度降低冰雹灾害对烟叶的损害。
维修维护资金430,000.00元,主要用于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营房安全隐患整治、维修维护。
施甸县水下应急救援抢险资金32,000.00元,主要用于水下救援打捞工作。
施甸县应急管理局货物服务资金574,600.00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保障单位履职运行;办公费13,500.00元,水费43,000.00元,电费54,500.00元,网络费63,600.00元,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服务费委托业务费400,000.00元。
应急管理局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经费154,784.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1,260.00元,差旅费4,784.00元,维修(护)费54,250.00元,专用材料费10,200.00元,委托业务费35,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9,290.00元。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18,408.00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对应处置工作,专用材料费57,850.00元,办公设备购置6,4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229,800.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008.00元,物资储备23,350.00元。
2025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232,000.00元,主要用于道理抢险救援基础设施60,000.00元,购买救灾物资172,000.00元。
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第七批资金130,000.00元,用于购买救灾物资棉被及救灾设备。
2024年第二批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190,440.00元,主要用于提前转移避险组织和转移人员,抢险救援、救灾补助和预警发布叫应、指挥调度、响应联动、防汛值守巡查、安全保障等防汛减灾救灾工作。
2025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因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群众口粮、饮水、衣被、医疗等基本生活救助,重点解决和保障因旱灾导致生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1,670,00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冬春期间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保障问题。
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经费66,680.77元,主要用于保障车辆正常运行,隐患排查、防灾减灾巡查、应急抢险处置、值班备勤。
施甸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95,591.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851,014.54元,增长21.92%,完成年初预算的263.41%。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8,23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完成年初预算的97.67%。主要用于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工资53,867.04元;缴纳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7,678.56元;公益性岗位资金补助支出5,150.00元;遗属生活补助死亡抚恤11,538.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减少1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2,654.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完成年初预算的44.11%。主要用于行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4,707.30元;事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396.95元,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缴纳9,549.9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2025年6月-12月份基本医疗保险未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56,408.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购置防雹车辆及购置车辆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防灾减灾应急工作形式变化,需要购置防雹车辆用于冰雹灾害防御作业,该购置事项年初未纳入部门年初预算,属于年中新增急需购置项目。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598,295.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3%,完成年初预算的295.15%。应急管理事务支出5,096,530.77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津补贴、绩效奖金等其他人员经费及机关正常运转公用支出;地质灾害防治318,408.00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自然灾害救灾补助2,322,44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补助及解决冬春期间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保障问题;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60,916.26元,主要用于支付长期临聘人员工资。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由于本年支出上级专款未纳入部门年初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048.00元,决算为269,868.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4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126.13元,增长3.1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48,7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048.00元,决算为119,671.1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34%,完成年初预算的259.8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49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55%,完成年初预算的14.97%。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131.50元,增长19.3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300.37元,下降9.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705.00元,下降71.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705.00元,下降71.2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048.00元,支出决算为269,868.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4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126.13元,增长3.1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48,7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048.00元,决算为119,671.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9.8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49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7%。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增加,安全生产督查、防灾减灾隐患排查、应急抢险现场核查等公务出行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突发灾害险情处置、专项整治属于临时性应急任务,年初难以预判,导致公务用车实际开支超出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4,131.50元,增长19.3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300.37元,下降9.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05.00元,下降71.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705.00元,下降9.3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统筹整合安全生产检查、防灾减灾巡查等公务,合并下乡任务,减少公务车辆使用;严控公务接待,简化工作保障,“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因防灾减灾应急工作形式变化,需要购置防雹车辆用于冰雹灾害防御作业。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保障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防灾减灾巡查、灾害险情现场核查、应急演练、下乡督导、应急值班备勤等公务活动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及全市安全生产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督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施甸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0,795.49元,比上年增加310,122.75元,增长63.20%,主要原因是应急监管、防灾减灾任务增加,公务出行、办公耗材支付相应上升,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应急管理局日常运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
截至2025年末,施甸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6,128,123.27元,其中,流动资产622,101.72元,固定资产5,501,131.5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889.9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22,408.0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70,850.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719.1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96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751.1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施甸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