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50919-000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09-19 |
文号 | 浏览量 | 9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233501000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落实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有关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对施甸县城市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县域各项建设用地及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建筑立面装修、户外广告设施、城市雕塑、小品等各类建设工程实施规划管理,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提供规划条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建设工程、市政工程验线、基础核验、规划核实、规划验收等批后管理,出具规划核实意见。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的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国土空间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施甸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8.在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业务工作,根据规划,代县人民政府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完成县国土资源局授权的土地收储业务工作;负责土地统征的前期征地服务;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整理开发,实行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工作,办理土地使用权的交易服务;承办建设用地项目农用地转用方案、耕地补充方案和安置补偿方案编制和实施中心事务工作;负责办理土地二级市场交易(转让、租赁、抵押及登记)的有关手续。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法规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调查监测股、耕地保护监督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规划和建设工程管理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勘查管理股、执法监督股、财务股。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
1.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2.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县级、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编制
1.县级、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是持续推进《施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进一步修改完善报批成果,报市规委会审查,于6月6日取得市政府批复,规划数据库于9月24日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质检。二是甸阳镇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与县级总规合并编制,其余12乡(镇)单独编制,目前12个乡镇的公众征求意见稿(草案)已完成编制,正在公示当中。
2.县城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完成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服务项目招投标,确定了技术服务单位,编制经费201.4112万元。完成座谈调研、现场踏勘、现状梳理、中心城区详规编制单元1:500地形图测绘。初步框架经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征求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草案,于9月14日在施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水墨施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完成调查问卷和部门意见建议征求,现正准备组织召开听证会。
3.“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一是自2021年起,按“343”计划,2021年任务31个、2022年任务42个、2023年任务36个,完成全县城镇开发边界外111个行政村(含5个省级试点,2019年完成2个)村庄规划编制。除省级试点外106个行政村由18家规划编制单位负责编制,编制经费1758.97万元(2021年494.8万元,2022年694.24万元,2023年569.93万元)。已拨付529.011万元(2021年拨付161.611万元,2022年拨付12.5万元,2023年拨付354.9万元)。村庄规划已全部形成规划成果,截至2023年9月20日全部完成县级审批。规划数据库于2024年9月19日全部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质检入库备案。二是进一步完成县、乡、村级系统填报。录入培训学习116条,参训人数9493人,录入入库备案后公示109条。
(二)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1.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情况。施甸县耕地保护目标62.43万亩,2023年末实际耕地保有量63.50万亩,超耕地保护目标1.07万亩;通过2024年前三季度常规监测、增减挂钩项目和耕地流出整改,找回新增耕地净面积1.36万亩,目前全县耕地总量超耕地保护目标2.43万亩。施甸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42.88万亩,实际划定43.04万亩,2023年末永久基本农田实有43.68万亩,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0.8万亩,加上耕地流出整改找回面积0.04万亩,超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0.84万亩。
2.耕地流出整改工作情况。一是上级下发施甸县2023年耕地流出排查整改恢复面积1701.12亩(永久基本农田1209.62亩、一般耕地491.5亩),目前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级审核865.78亩(永久基本农田455.08亩、一般耕地410.7亩),面积整改率50.89%。二是2024年通过云耕保系统下发2024疑似耕地流出排查图斑1529个图斑5195.98亩(永久基本农田4288.07亩、一般耕地907.91亩),目前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级审核939.68亩(永久基本农田694.18亩、一般耕地245.5亩),面积整改率18.08%。
3.临时用地复垦情况。自2017年至今共审批临时用地46个批次,14666.64亩(占耕8412.9亩)。已到期35个批次,12957.54亩(占耕7555.76亩)。目前已办理延期手续4个批次872.02亩(占耕282.34亩);31个批次12085.52亩(占耕7273.42亩),目前,正在组织复垦还地及验收前期资料编制。
(三)土地要素保障情况
1.已完成用地审批情况。截止2024年11月20日,一是完成取得省级批复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和单独选址项目5个(大汪塘光伏电站、风吹山风电场项目、郭家寨光伏电站、邱家寨光伏电站、王家寨光伏电站)和施甸县2024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二是完成取得市级批复村庄批次项目6个(第五批次仁和镇金鸭塘人饮和灌溉用水水池;第六批次热水塘李家村活动场、下寨活动场、下寨停车场;第八批次旧城乡防溺水实训基地;第十三批次黄家寨村骨灰堂建设项目、老麦村骨灰堂建设项目、茨桶村骨灰堂建设项目、红谷村骨灰堂塔建设项目、何元乡大仆寨村骨灰堂建设项目、石头寨村骨灰堂建设项目、摆榔乡鸡茨村骨灰堂塔建设项目、尖山村骨灰堂塔建设项目、旧城乡大田坝村骨灰堂塔建设项目、李来村骨灰堂塔建设项目、大山村骨灰堂塔建设项目、里嘎村骨灰堂塔建设项目;第十四批次太平镇东蚌村骨灰堂、蒋家村骨灰堂建设项目;第十六批次酒房乡坪子地村、后寨村骨灰堂建设项目)和1个农村宅基地项目(45宗地57户)。三是完成设施农用地1045宗备案登记、上图入库。四是完成取得市级批复临时用地项目2个(保山坝灌区工程建设项目第10期、施甸县芒埂水库工程项目(一期));完成批复临时用地延期1个(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第10期)。
2.正在审核和组卷情况。一是组卷完成,正在省厅审查城镇批次项目1个分别为:施甸县2024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老麦乡太和社区2018年扶持村级集体发展试点建设项目,老麦乡易地扶贫搬迁太和集镇安置点农特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契丹国际文化城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施甸县城市排水防涝西防洪沟岔沟治理建设项目,市政道路(惠通路),该批次相关的报批规费及耕地占补平衡已落实,征地前期及组卷工作已经结束,于11月16日上报省厅审查。二是组卷完成,正在省厅审查的单选项目1个分别为:施甸县芒埂水库工程,该项目征地前期工作已经结束,正在组卷;相关的报批规费及耕地占补平衡未落实,于11月中旬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三是正在组卷单选项目3个(施甸县烈士纪念设施整修项目、施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施甸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村庄批次项目6个(第三批次、第四批次、第七批次、第十批次4个批次为减轻增减挂钩压力6个安置点用地报批,第九批次姚关镇蒜园垃圾场建设项目、施甸县姚关镇蒜园村私由庄自然村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施甸县姚关镇蒜园村上寨自然村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施甸县姚关镇蒜园社区黄泥坎自然村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施甸县姚关镇大乌邑村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施甸县姚关镇山邑村野鸭湖旅游扶贫项目(滇西粮仓公厕)、施甸县姚关镇摆马村郑家寨自然村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施甸县姚关镇陡坡村大寨自然村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姚关镇陡坡村善洲事迹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姚关镇陡坡小学善洲精神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第十五批次水长乡兵斗村骨灰堂工程建设项目、甸阳镇甸头村骨灰堂建设项目、姚关镇陡坡村骨灰堂建设项目、写寨村骨灰堂、东安村骨灰堂。城镇批次项目5个(第一批次旧城农贸市场、何元扶贫车间、摆榔加油站、酒房派出所、何元派出所、沙坝村级活动室、乌邑村级活动室、酒房中心学校、太平客运站、万兴客运站、摆榔商业用地(2地块)、中港壹号院、左岸星河、姚关商业用地(2地块)、酒房商业用地(2地块)、白龙水安置房;第二批次中医院道路、县人民医院道路、人民医院用地、左岸星河道路;第五批次华兴屠宰场,昊宇建材,环友化工,邦基饲料等地块;第六批次思源学校、旧城中学、旧城幼儿园;第七批次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施甸县特殊教育学校迁建项目、施甸县职业高级中学综合实训楼建设项目、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搬迁建设项目(后续项目)、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
(四)补充耕地和增减挂钩
1.补充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情况。施甸县2024年任务2000亩。一是实施提质改造项目11个(项目有分割),目前,完成入库8个(何元项目、老麦项目、菠萝登项目、大中项目、富阳项目、小龙潭项目、写寨项目、李来项目),入库耕地数量27.25亩,入库水田规模1597.34亩,粮食产能17.10万公斤;预计今年年底前可以完成入库项目7个(老麦项目、富阳项目、小龙潭项目、大中项目、写寨项目、李来项目、大山项目),到2024年底预计入库耕地数量321.27亩,水田规模1891.96亩,粮食产能51.72万公斤。二是编制补充耕地项目4个(由旺大庄项目、水长项目、永福项目、由旺四大庄项目),均已取得可研批复,其中,由旺大庄项目、水长项目2个项目已完成施工。
2.耕地恢复新增耕地入库情况。2023年从耕地流出整改中找回耕地18019.4598亩,从中选取优质耕8140.68亩作为占补平衡指标,目前已入库并开始使用。
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推进情况。一是完成2017年以来实施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3个,11个已通过省级验收(6个取得省级批复,5个取得验收意见),2个空图斑),入库农用地指标905.97亩,耕地指标622.10亩。二是从已注销矿权、历史遗留矿山中包装增减挂钩项目7个,5个完成市级、省级验收,目前省级反馈新增可认定农用地指标1341.87亩,耕地802.85亩。2个已取得省级批复,正在开展招投标。三是用建新区未使用面积进行缺口指标核减,完成实地踏勘、正在修改完善踏勘报告,预计可以核减面积为农用地215.33亩,耕地124.51亩,水田70.51亩。
(五)违法图斑整改及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查处
1.违法图斑整改情况。一是2017-2023年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整改1158个,面积14999.05亩,占耕8503.86亩,目前已整改724个,面积13223.46亩,占耕7505.35亩,个数整改率62.52%;未整改434个,面积1775.59亩,占耕998.51亩。二是2024年土地卫片疑似违法图斑上级下发147个(省自提143个、部下发4个),面积238.38亩,占耕156.71亩。经初步判定,违法图斑有88个,面积144.85亩,占耕98.09亩,已整改19个,面积29.89亩,占耕11.35亩;未整改69个(非农化违法图斑19个,面积35.99亩,占耕32.43亩,非粮化违法图斑50个,面积78.97亩,占耕54.31亩),面积114.96亩,占耕86.74亩。三是国家审计署指出问题图斑共25个,面积96.83亩,占耕65.36亩,已整改20个,面积84.09亩,占耕54.11亩,个数整改率80%;未整改5个(老麦乡2个、姚关镇2个、摆榔乡1个),面积12.74亩,占耕11.25亩,正在积极推进手续报批进度。
2.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组织巡查145车次、328人次。一是发现制止土地违法违规行为38起(立案6起,结案6起,罚款86.08万元);二是发现制止矿产违法违规行为19起(立案16起,结案14起,罚款1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1401万元,未结案2起、正在查处3起)。三是发现规划违法行为6起(立案5起,结案5起,罚款10.罚款:10.78848万元)。
(六)矿产资源管理
目前,全县辖区内共登记矿业权15个(探矿权5个,有效期内4个,过期1个;采矿权10个,有效期内8个,过期2个)。完成2023年度矿产资源储量统计数据报送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完成水长王家山建筑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完成县级审查上报市级出让计划9个(2个露天非煤矿山、7个地热水)。办理采矿权新立1件,延续2件。
(七)地质灾害防治
全县共有隐患点186个(滑坡167个、泥石流12条、崩塌2个、地面塌陷4个、地裂缝1条),共威胁13562人,资产50632.00万元,监测员344人。
1.汛前和主汛期工作开展情况。完成全县18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系统登记外7个重点区域410个点的安全排查及13个乡镇应急演练。2024年降雨较历年同期偏多,且分布不均,县域内发生地质灾害险情9起,联合乡镇紧急撤离群众9户44人。启动地质灾害防御四级响应、三级响应各1次。发出气象风险等级预警信息141条,降雨预报信息189条。开展巡排查693次,发放《工作明白卡》430份,《避险明白卡》1690份,24小时值班值守抽查监测员在岗履职情况1350余次,召开调度部署会议2次。
2.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一是2010年以来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共33个(大型治理9个,中小型治理24个),总投资5423.454493万元。目前,33个项目已全部完成终验,拨付资金2962.685万元。二是2015年以来,下达搬迁2101户,4868万元(中央资金4198万元,省级资金670万元)。完成搬迁1593户,补助资金3674万元。因群众意愿变动未实施搬迁525户,1194万元。三是实施完成甸阳镇蒋家村新寨、姚关镇瓦窑村迤大坝地、仁和镇丛杆村梨树脚地灾隐患点应急工程。四是旧城新寨和姚关城墙2个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可研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自然资源部已现场核查。万兴东安村浪坝寨地、何元大坡脚村小坡脚组、姚关瓦窑白沙水、甸阳镇袁家村响水地灾隐患点4个工程治理项目已取得市级立项批复,正在开展可研、勘察设计工作。
(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
1.2024年土地供应情况。截至11月19日,组织供应土地21宗,391.6638亩(划拨6宗369.555亩,出让15宗22.1088亩),收入2480万元。按“标准地”正在组织供应工业用地1宗82.23亩,预计可实现土地出让收入2056万元。11月底前,计划组织供应姚关小宗地14宗,面积9.17亩,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预计实现土地出让收入1000万元。
2.2024年批而未供处置情况。一是2009年至2023年施甸县批而未供土地面积为1366.41亩(县域1361.67亩,园区4.74亩)。2024年市级下达县域任务数409.92亩,处置率30%,截至2024年11月19日,已处置359.03亩,处置率26.27%;目前正在组织供应县城规划区东片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用地70.09亩,供应后处置率可达31.40%,可完成上级下达的处置任务。2024年市级下达产业园区任务数1.42亩,处置率30%,目前正在组织供应华兴片区社会停车场建设项目用地4.74亩,计划11月底能完成处置任务,处置率可达100%,可完成上级下达的处置任务。二是闲置土地处置情况,2024年上级下达施甸县闲置土地处置基数涉及项目22个,面积5094.4909亩,其中:县域项目20个,面积5075.79亩;产业园区项目2个,面积18.70亩。截止11月19日,县域已处置项目13个,面积4875.015亩,处置率95.69%。园区已处置项目2个,18.71亩,处置率100%。均超额完成上级下达35%的年度处置任务。全县现有闲置土地待处置9个项目219.48亩,其中,3个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214.92亩,6个项目为商业小宗地4.56亩。
(九)确权登记、调查监测、测绘工作
1.确权登记。选取鱼洞水库为确权登记试点,通过询价确定了技术服务单位,目前已完成资料收集、实地调查等相关工作,正在开展内业核查。
2.调查监测。一是2023年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监测图斑共5895个,自工作开展以来,经6轮举证,于2024年8月12日通过部审核并下发最终成果。二是2024年常规监测任务数8482个图斑,增减挂项目变更图斑563个。常规监测图斑完成外业举证、内业核查、审核,建库上报了5个批次,新增耕地总净面积13605.25亩(旱地净面积13126.06亩、水浇地净面积26.04亩、水田净面积453.15亩);增减挂项目变更图斑上传563个,已举证提交审核456个,建库上报新增耕地620.73亩(旱地)。四是上级下达施甸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图斑33422个,目前完成县级复核。
3.测绘工作。制发2024年度测绘“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方案,完成测绘统计网络直报、实地检查、督促整改、结果公示等相关工作。建立年度勘测定界台账,审定勘测定界报告43份,新增2家测绘单位备案。
(十)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办理
1.规划许可办理。2024年以来,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49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14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2份,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3份,副证换正证32份,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3份。
2.不动产登记办理。截至11月21日,一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总量6251宗,其中:已登簿6229宗,已办结4552宗,注销583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4850本(首次登记1431本,变更登记134本,转移登记3100本,更正登记93本,补换证92本)。办理不动产权证明727本(预告登记155本,抵押登记572本)。办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42宗。二是完成相关部门保障房、干部报告事项、乡村振兴不动产信息查询5923宗。配合法院、司法查封56件、解封12件。开具各类无房、有房证明、回执等485件。三是完成抵押注销540户、继承公示876户、遗失声明280户、首次登记公告10件(511户)、注销公告2件、违约指届公告3件、作废公告1件、档案查询1145件。
(十一)法治政府建设、信访、宣传
1.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制发了《施甸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施甸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普法任务计划清单》,聘任云南吉昌律师事务所杨双桥、魏亲彩律师为本单位法律顾问,参与开展行政诉讼案2件。二是参加市局组织的行政许可案件评查,评审案件合格。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和反恐怖、敏感涉密数据、测绘安全及保密工作,抓好安全和平安建设。召开维稳专题会议2次。
2.信访、宣传。一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原则,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截至目前,受理信访案件29件,办结26件,正在办理3件。行政复议案件4件(1件不予受理、1件协议调解、1件复议中止、正在办理1件)。二是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4.22地球日”、“6.5环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等主题开展自然资源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活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4年度收入合计52,612,635.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309,559.03元,占总收入的99.4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03,076.64元,占总收入的0.5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39,414.06元,下降3.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39,490.70元,下降3.7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300,076.64元,增长10002.55%。主要原因是: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79,318.13 元,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2.卫生健康支出减少332,893.29元,是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工伤、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减少。3.城乡社区支出增加33,368,168.97元,主要是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35,877,156.67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减少2,508,987.70元。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减少34,157,200.27元,主要是行政运行减少2,437,209.6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11,707.61元、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减少850,000.00元、事业运行减少151,464.39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减少30,730,233.85元。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896,807.60 元,主要是地质灾害滑坡治理项目经费支出减少896,807.6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4年度支出合计52,612,635.67 元。其中:基本支出11,565,147.71元,占总支出的21.98%;项目支出41,047,487.96元,占总支出的78.0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39,414.06 元,下降3.2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33,618.22元,下降18.55%;项目支出增加894,204.16元,增长2.2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79,318.13 元,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2.卫生健康支出减少332,893.29元,是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工伤、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减少。3.城乡社区支出增加33,368,168.97元,主要是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35,877,156.67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减少2,508,987.70元。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减少34,157,200.27元,主要是行政运行减少2,437,209.6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11,707.61元、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减少850,000.00元、事业运行减少151,464.39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减少30,730,233.85元。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896,807.60 元,主要是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经费支出减少896,807.6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65,147.7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37,358.91元,占基本支出的93.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27,788.80元,占基本支出的6.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047,487.9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908,369.32元。
1.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5,877,156.67元,主要用于:施甸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资金500,000.00元;清缴2024年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资金8,615,901.00元;施甸县老麦乡老麦等3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经费1,427,323.28元;施甸县2024年第二批次、第六批次、第五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10,481,040.00元;施甸县何元等2个乡(镇)大寨门等4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资金1,710,799.14元;施甸县建设项目占补平衡耕地开垦费资金1,235,333.25元;施甸县2024年11月耕地开垦费资金414,024.75元;施甸县2024年度耕地开垦经费2,876,834.25元;清缴2023年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8,615,901.00元。
2.2200104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150,000.00元,用于支付施甸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经费,该项目目前已完成编制,并取得政府批复,目前正在根据省厅要求组建数据库当中。
3.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273,062.25元,主要用于:施甸县2024年度第三、四、七批次村庄建设农用地转用耕地开垦费资金58,052.25元;科技帮扶项目资金300,000.00元;2023年云南省卫片执法补助经费154,910.00元;施甸县2024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760,100.00元。
4.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3,744,192.40元,主要用于:施甸县老麦乡茨通村思索邑不稳定斜坡、滑坡治理项目经费2,031,092.40元;2023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165,100.00元;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经费1,548,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32,402.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1.23%。与上年相比减少37,916,647.37元,下降69.77%,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77,213.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1%,完成年初预算的137.5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44,631.0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2,029.58元;退休费12,000.00元;遗属补助支出11,412.00元;抚恤金187,140.4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丧葬抚恤金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3,950.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6%,完成年初预算的75.7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只缴纳至2024年8月导致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0,607,046.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55%,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8,063,195.08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6,157.05元、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150,000.00元、事业运行1,014,632.22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973,062.2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付施甸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经费导致决算支出增加。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744,19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9%,完成年初预算的197.80%。主要用于:施甸县老麦乡茨通村思索邑不稳定斜坡、滑坡治理项目经费2,031,092.40元;2023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165,100.00元;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经费1,548,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668.00元,决算为45,697.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6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1,268.00元,下降40.6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668.00元,决算为39,937.32 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40%,完成年初预算的77.3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5,7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60%,完成年初预算的23.0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425.00 元,下降32.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843.00元,下降67.2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7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843.00元,下降67.2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668.00元,支出决算为45,697.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6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1,268.00元,下降40.6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668.00元,决算为39,937.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3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5,760.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4%。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和保险费用减少以及本年接待上级单位开展项目指导、项目验收、地质工作调研、土地矿山督查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等公务接待活动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9,425.00元,下降32.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843.00 元,下降67.2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7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843.00元,下降67.2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用于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巡查、土地矿产整顿治理及违法查处、扶贫攻坚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同时本年接待上级单位开展项目指导、项目验收、地质工作调研、土地矿山督查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等公务接待活动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巡查、土地矿产整顿治理及违法查处、项目踏勘及验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约为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约为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开展项目指导、项目验收、地质工作调研、土地矿山督查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4,798.80元,比上年减少1,918,575.90元,下降72.8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386,688.80元、印刷费减少298,363.10元、水费减少74,009.10元、电费减少83,215.46元、邮电费减少186,171.60元、差旅费减少241,071.88元、维修(护)费减少16,248.00元、会议费减少4,441.00元、培训费减少12,00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1,843.0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78,0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76,752.0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9,425.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7,1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48,917.96元、办公设备购置费减少264,329.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0,067.36元、差旅费165,934.12元、公务接待费5,76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9,937.32元、其他交通费用473,100.00 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施甸县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384,177,632.30元,其中,流动资产369,915,342.63元,固定资产1,364,310.0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2,644,968.40元,无形资产253,011.1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780,050.2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17,738.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021.3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021.3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021.3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021.3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2100233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