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50918-0001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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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100172001000
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二)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三)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四)负责组织指导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施甸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五)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
(六)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七)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教务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培训,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
(八)承办施甸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民族宗教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纳入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持续深化宣教研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的重要回信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中华民族传统节日、“4·15”国家安全日等为契机,不断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和引导,依托教育基地、示范单位、宗教活动场所等载体,采取宣讲、培训、发放资料等形式,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员干部群众宣传教育,发放宣传册(页)4000余份,开展培训2场次240余人,各族干部人心归聚,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成为共识。
(二)持续实施项目建设,各族群众共同富裕步伐逐渐加快。一是践行“三个赋予”抓发展。坚决把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正确把握物质和精神的关系,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紧扣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机遇期,进一步深化认识,扛牢责任,为不断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助力全县各族人民共同富裕步伐加快。二是用好“三笔资金”推项目。持续用活用好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民族宗教专项资金,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加快推进“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建设工程、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项目,持续巩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局面。2024年共争取到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8个1209.20万元,(中央专项资金58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629.20万元)。其中:“十百千万”工程示范县项目1个500万元,“十百千万”工程示范乡项目1个500万元,“十百千万”工程示范村项目1个80万元,少数民族特殊困难项目2个49.2万元,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2个60万元、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项目1个2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提升、基础设施、道路硬化等。
(三)持续优化创建工作,示范创建成果不断巩固拓展。一是盯紧目标,坚定信心再出发。全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去年,我们申报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落选,但今年我们坚定信心再出发,坚持对标新测评指标体系“指挥棒”,不断突显我县特色和亮点,全力争创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于2024年3月上报了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材料、创新案例等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申报材料。二是优化创建,逐步向全域转化。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的实施方案》,着眼长远,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持续巩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努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从示范创建向全域创建转化,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在施甸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6496933.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96886.67元,占总收入的99.999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6.85元,占总收入的0.000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10176.58元,增长44.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10247.41元,增长44.8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70.83元,下降60.19%。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施甸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项目资金收入增加了5000000.00元;二是因人员调出,2023年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仅为46.8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6496886.67元。其中:基本支出958744.54元,占总支出的14.76%;项目支出5538142.13元,占总支出的85.2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10247.41元,增长44.8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2973.68元,增长7.03%;项目支出增加1947273.73元,增长54.2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施甸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项目工程款支付增加,2024年共支付项目工程款54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8744.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8370.54元,占基本支出的92.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374.00元,占基本支出的7.34%,人均14074.8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38142.1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十百千万”工程示范县项目(2022-2024)5400000.00元:主要用于“十百千万”工程示范县项目建设。按照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形成经验、示范全省的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固团结、促进步、抓示范、强引领,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推动各族群众共同迈向现代化,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实施“十百千万”工程示范县项目1个,施工进度90%,执行数5400000.00元,各族群众满意度90%以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96886.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010247.41元,增长44.81%,完成年初预算的757.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5928.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4%,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行经费和民族宗教工作开展。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1065.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9%,完成年初预算的316.4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缴纳了职业年金207646.4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892.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完成年初预算的84.00%。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医疗保险未清算完。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54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施甸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项目建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9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2.00元,下降21.3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93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8.6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2.00元,下降21.3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52.00元,下降21.3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9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2.00元,下降21.3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9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严格控制接待批次和人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2.00元,下降21.3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52.00元,下降21.3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严格控制接待批次和人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检查和宗教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374.00元,比上年减少22876.94元,下降24.53%,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工会支出,2024年没有工会支出,劳务费和其他交通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施甸县民宗局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1.办公费4000.00元;
2.差旅费5224.00元;
3.劳务费19600.00元;
4.其他交通费用415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13204456.01元,其中,流动资产346956.97元,固定资产61202.0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2796297.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530345.9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503.9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72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