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50918-00008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09-18 |
文号 | 浏览量 | 3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31601000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表彰奖励制度,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府表彰奖励工作。
(五)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政策,参与做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六)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 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执行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使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九)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十)负责养老、工伤、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根据上级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一)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实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配合落实;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行政股(室),具体是社会保险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工资福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人才开发和事业单位管理股、劳动保障监察和信访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就业优先,就业创业质量明显提升。一是完善服务体系,就业规模稳定增长。积极推行局领导班子成员挂乡包村机制,扎实推动县、乡、村、组“四级联动”,全力打通公共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主动稳岗拓岗,转移就业组织有序。聚焦东部沿海用工大省与本地特色产业,充分发挥“零工市场”和“幸福里”社区平台优势,拓宽就业渠道,归集用工信息,共推送就业岗位19,404.00个。三是落实帮扶政策,就业能力不断提升。突出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以“技能促就业增收”为目标,共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13,359.00人次。
(二)社保惠民,社会保障能力日益增强。一是全力扩面行动,保障提质增效。聚焦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新形态就业人员等群体,精准施策补齐参保“短板”,拓宽社会保障覆盖面。二是强化基金管理,确保安全发放。实施社保基金管理“巩固年”行动,有序解决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未及时划入专户、欠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等问题。
(三)人才强基,人才活力得到有效激发。一是扎实队伍建设,服务发展之需。结合施甸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发展和“四件要事”需求,大力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两支队伍”建设。二是务实发展计划,迸发人才活力。落实“兴保英才计划”,推进人才“引、育、用”一体发展,将人才培育与产业深度融合,深化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三是高效综合管理,优化人才配置。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综合管理,拓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和岗位聘用空间,统筹好正高级职称聘用工作。
(四)监察维权,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一是严格市场整治,规范用工行为。积极开展集中整治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无证经营等非法行为。二是有效治理欠薪,保障劳动权益。全面压实行业主管部门根治欠薪责任,围绕“安薪行动”开展专项整治。三是加强争议调解,及时化解矛盾。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把劳动争议调解做在前。市域社会化治理、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等年度重点工作,与人社业务深度融合推进,有效化解了人社领域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59,414,766.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314,549.99元,占总收入的99.9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00,216.22元,占总收入的0.0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464,082.70元,增长16.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464,334.02元,增长16.42%;主要原因是就业资金拨付率提高,拨付了本年的外出务工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治理专干补贴、返乡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扶贫车间就业帮扶补贴、乡村公岗、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代免扶补吸纳就业补贴等补贴资金;拨付了2022年乡村公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减少80,000.00元,减幅72.73%元,主要原因是只拨付了2024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省级资金还未拨付;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51.32元,下降0.2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到的个税手续费比上年减少251.3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59,403,589.99元。其中:基本支出92,075,547.52元,占总支出的57.76%;项目支出67,328,042.47元,占总支出的42.2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2,304,260.02元,增长16.2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25,269.87元,下降1.5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减少、社会保障缴费基数的调整;及办公经费存在部分未报账;项目支出增加23,729,529.89元,增长54.43%;主要原因是就业资金拨付率提高,拨付了本年的外出务工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治理专干补贴、返乡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扶贫车间就业帮扶补贴、乡村公岗、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代免扶补吸纳就业补贴等补贴资金;拨付了2022年乡村公岗。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075,547.5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1,517,524.02元,占基本支出的99.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58,023.50元,占基本支出的0.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328,042.4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施财社〔2024〕40号2022年、2023年省对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盘活)资金185,500.00元,主要用于就业见习补贴。
施财社〔2024〕69号2024年省级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和社区基层治理专干补助资金575,0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治理专干补贴。
施财社〔2024〕139号2024年省级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和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第二批)补助资金156,0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治理专干补贴。
施财社〔2024〕38号2023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6000.00元,主要用于求职创业补贴。
施财社〔2024〕108号2024年中央第二批就业补助资金3,266,132.07元,主要用于乡村公岗补贴。
施财社〔2024〕38号2022年第二批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10,820.12元,主要用于临时人员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费。
施财社〔2024〕38号2023年省对下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149,645.24元,主要用于临时人员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费,报刊杂志费、手续费、邮寄费、会议费、电子大屏维修费、零工市场服务费等。
施财社〔2024〕33号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8,164,710.68元,主要用于就业帮扶奖补、乡村公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就业补贴、返乡农民工一次性创业项目资金、社保补贴。
施财社〔2024〕40号2021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76,850.00元,主要用于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
施财社〔2024〕40号2019至2022年盘活就业专项资金9,667,759.1元,主要用于乡村公岗。
施财社〔2024〕125号2024年就业创业服务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补助资金47,025.96元,主要用于城镇公益性岗位工资。
施财社〔2024〕38号2023年中央第二批就业补助资金2000.00元,主要用于外出务工奖补。
施财预〔2024〕8号2022年乡村公岗位补助资金7,899,440.9元,主要用于乡村公岗。
施财农〔2024〕97号沪滇劳务协作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89,040.00元,主要用于技能培训补贴。
施财农〔2024〕33号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4,876,000.00元,主要用于外出务工交通补贴。
施财农〔2024〕160号省内跨州(市)就业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交通补助资金742,500.00元,主要用于外出务工交通补贴。
施财农〔2024〕33号监测帮扶对象公益性岗位补助经费26,216,0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公岗。
施财农〔2024〕33号1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补助资金4,876,000.00元,主要用于外出务工交通补贴。 施财外〔2024〕21号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奖补资金291,618.4元,主要用于临时人员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及公用经费。
施财行〔2024〕39号2024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办公耗材方面。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284,549.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与上年相比增加22,544,334.02元,增长16.49%,完成年初预算的149.8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7,995,358.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80%,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5,308,950.37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790,223.00元,行政单位离退休10,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6,837.1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2,914.0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0,583,177.68元,就业见习补贴支出686,500.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9,519,384.07元,死亡抚恤支出177,372.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用历年盘活资金支付了乡村公岗。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6,072.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完成年初预算的75.6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35,866.6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06.2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的减少和医疗保险基数的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51,033,11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04%,完成年初预算的438.61%。主要用于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50,741,500.00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291,618.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包含专项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764.00元,决算为49,73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2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505.24元,下降27.1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32.00元,决算为34,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8.37%,完成年初预算的77.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732.00元,决算为15,73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1.6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505.24元,下降35.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73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764.00元,支出决算为49,73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2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减少18,505.24元,下降27.1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32.00元,决算为3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732.00元,决算为15,73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了公务用车出车次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505.24元,下降35.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73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8,505.24元,减幅27.12%,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了公务用车出车次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乡村公岗检查、红色劳务、社会保险扩面增效、劳动保障监察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查就业、社保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8,023.50元,比上年减少117,462.24元,下降17.39%,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本年产生的机关运行费用,应报账手续不完善,还未拨付完。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邮电费887.00元,差旅费56,850.5元,培训费27,854.00元,公务接待费15,732.00元,劳务费40,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81,9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6,445,539.18元,其中,流动资产811,397.35元,固定资产1,271,966.3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4,331,374.4元,无形资产30,801.08元(净值),其他资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186.4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3,442.7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47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47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478.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478.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3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