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40926-0001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09-26 |
文号 | 浏览量 | 32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232600401000
施甸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为全县农业种植业生产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履行农业科技推广职能承担植物检疫,种子、农药、肥料市场监督与管理开展种子质量田间鉴定储备备荒救灾种子开展土壤肥力监测、土壤化验分析和耕地质量保护承担新型农机具操作员技术培训,受理农机产品质量问题投诉和调处收集、整理信息,并提供信息化服务。
1.粮食生产:2023年,市级下达施甸县完成粮食播种面积51.97万亩,完成粮食产量16.39万吨。全县粮食播种面积完成53.83万亩,增0.82万亩,增3.75%,粮食产量完成18.05万吨,增0.99万吨,增1.54 %,平均单产323公斤/亩,比上一年322公斤/亩略增。全县水稻、玉米良种推广覆盖率分别达98%、95%。
2.茶叶生产:2023年全县茶叶面积保持在4.1万亩,与去年持平,有效采摘面积3.56万亩。截止12月底,茶叶总产量1500吨,产值5210万元。通过茶园绿色防控、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茶园树冠改造等为主推技术有效提高采摘面积。
3.蚕桑生产:2023年,全县共有桑园1.19万亩,同比减1.55%亩。养蚕户2411户,全年养蚕20004张,同比减198.5张;产鲜茧778239.9公斤,同比减2122.9公斤,产值4590.82万元,同比增666.26万元。单价58.99元/公斤,同比上涨8.7元/公斤。
4.水果生产:全县在园水果面积5.86万亩,与去年持平,产量2.97万吨,较上年增0.28万吨,增幅10.41%。
5.甘蔗生产:2022—2023年度完成新植甘蔗面积7783.7亩,完成全年新植2万亩目标任务38.92%,在园甘蔗面积2.41万亩,完成甘蔗在园面积4.08万亩目标任务的59%。2022—2023年度施甸蔗区共计入榨甘蔗10.71万吨,生产白砂糖1.26万吨,实现工业产值约1.02亿元。
6.蔬菜生产:截止12月底,完成蔬菜种植面积13.18万亩,全年蔬菜植面积较去年增0.59万亩,增幅4.69%。产量16.42万吨,增1.09万吨,增幅7.11 %。
7.科技推广 一是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0.71万亩;水稻良种推广1.33万亩(育秧面积折算大田移栽面积);玉米良种推广27.83万亩;二是完成推广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78万亩次;三是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36万亩,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4.3万亩;绿肥种植0.6万亩;四是完成主要农作物病虫鼠螺防控面积232.67万亩次,其中: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面积52.31万亩;五是引进示范推广新蚕种3800张;六是推广甘蔗机械化深翻开沟新植脱毒健康种苗0.7783万亩;七是完成水稻机械化播种育秧面积1000亩25000盘。
8.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 一是油菜生产上实施2022-2023年度由玉溪、大理、保山三州市农科院(所)提供的油菜联合体新品种试验和展示品种各一组,新品种试验品种7个,展示品种3个。二是实施2022-2023年度由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提供的大麦试验一组,品种27个;实施小麦试验一组,品种18个。三是2023年分别在罗街基地、仁和镇土官社区实施水稻新品种联合体区域试验11组,品种128个。实施水稻新品种一组,品种5个。四是完成长期监测点玉米田间试验3组,省区域试验3组,玉米联合体试验2组。
9.种子市场管理。
(1)种子生产经营备案情况。2023年共有40家委托代销商进行网上委托代销备案,75户经营不分装备零售商进行网上备案;备案品种335个,代表数量40.03万kg。其中:水稻品种备案个数38个,备案数量7590公斤;玉米品种备案个数297个,备案数量39.27万公斤。
目前,2023年玉米种子生产备案企业8家,备案生产面积7323亩,品种34个。水稻亲繁备案企业34家,面积3573.1亩,品种121个。
(2)2023年全县种子经营人员登记情况。截止12月底,完成审核发放种子经营备案证196份。
(3)种子市场检查情况。2023年共出动车辆 60 车次,出动执法人员272人次,对全县十三个乡镇种子经营市场及种子生产基地进行检查。检查种子经营门店276家次,生产基地巡查5次,检查种子生产企业及科研单位34家;抽查农作物品种381个,抽查种子标签381个。在种子市场检查中,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7份,整改落实27起,发放宣传资料206份。移交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种子案件线索3起。
(4)种子抽样及检测情况。共完成春秋两季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种子样品47个,开展水份、净度、发芽率室内检验47个种子样品,共192份。检验结果:发芽合格率达到98%;净度合格率100%;水分合格率100%。
(5)农作物转基因抽样检测情况。完成大田样品扦取及室内检测工作。共抽取样品126个,其中:水稻亲繁品种抽取样品80个,杂交玉米制种抽取样品22个,国家水稻联合体抽取样品15个,省级玉米联合体区试抽取样样品9个。通过采用“转基因CRY、CP4EPSPS检测试纸条快速检测”法进行检测,测试结果均呈阴性,检查结果均未含抗虫,抗除草剂转基因成分。
(6)备荒种子储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保山市市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抓好本年度种子储备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农业局安排部署,结合农业生产现实需要,2023年储备玉米杂交种1万公斤。并于2022年12月在主管局的监督下与云南腾丰种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备荒种子代储合同,代储品种是“腾玉199”,储备数量10000kg。
(7)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在我县辖区内已经进行过农作物种子生产备案和植物检疫备案的34家企业中,生产经营企业证照齐全,所生产的品种、地点等信息与生产经营许可证一致,生产经营档案齐全;受委托生产已备案,备案内容完整,生产委托书(合同)齐全,品种权属和亲本来源清楚,生产的品种、面积与委托书(合同)一致。未发现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未授权品种等行为。
(8)种质资源普查工作。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在施甸县开展农业生物资源调查与收集,调查了酒房、太平、木老元、水长、由旺、何元6个乡(镇),13个村委会,26个村民小组,调查点覆盖了施甸县气候和海拔差异较大且农作物种类丰富的代表性乡镇和村庄,收集到一年生农作物种质资源94份,多年生农作物种质资源17份,共计111份。其中,粮食作物资源43份;蔬菜资源43份;经济作物资源11份;药用作物1份;香料作物3份,。据了解在收集的111份资源中,有80份样品已入国家资源库。
10.植保植检工作。
(1)预警控制。2023年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96.74万亩,病虫草鼠螺发生面积总计167.89万亩次,防治232.56万亩次。根据作物种植和病虫害发生情况,巩固和完善监测体系,提升监测预警能力以草地贪夜蛾、麦类白粉病、锈病、蚜虫、油菜霜霉病、水稻稻瘟病、稻飞虱、玉米灰斑病等为重点的监测点28个,物联网虫情性诱监测点3个,及时掌握病虫发生情况,发布病虫情报7期。
(2)外来入侵植物病虫害普查。完成玉米、蚕豆、水稻和其它4种作物的外侵病虫害踏查和样地调查,其中水稻5种、玉米2种、蚕豆2种、其它1种、涉及13个乡镇41个行政村和1个工业园区。
(3)化学农药减量化工作。综合运用农艺措施,大力推广“四诱” 技术 、生物天敌 、生物农药和高效植保器械,扶持病虫害防治专业服务组织,提升统防统治效果,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生产基地实现病虫害统防统治全覆盖。全县完成绿色防控面积52.309万亩,覆盖率54.07%;统防统治完成43.15万亩,覆盖率44.6%。
(4)农药监管。巡查农药经营单位29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57人(次),57车次,辖区内农资经营门店巡查已基本实现全覆盖;与农资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20份,移交执法大队农药违法违规线索3条,查封无证经营1起,收缴农药700公斤。 完成农药质量监督抽查 5 个,4个合格,1个不合格(添加隐性成分不符合农药执行标准,涉嫌伪造农药登记证号)。
委托昆明学院开展农药经营从业人员上岗培训5期,共计培训合格188人。受理农药经营许可申请材料38份,经实地核查合格25家,已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书25份,办理变更8家,不再经营注销17家,农药经营许可证5年期届满延续85家。目前,全县执有农药经营许可证155家,分支机构30个。
(5)植物检疫。重点对红火蚁、水稻细菌性条斑病菌、稻水象甲、玉蜀黍霜指霉菌、玉米褪绿斑驳病毒等检疫性有害生物开展普查监控。截至12月31日,我县红火蚁发生面积8015亩,分布甸阳、仁和、水长、何元4个乡镇涉及18个村(社区),防治5399亩。其中,上级配套物资防治2682亩。
结合制种企业备案工作,开展玉米、水稻制种基地产地、调运检疫,以及完成调运复检、网上申报等工作。全年受理水稻制种企业24家,品种121个,玉米制种企业6家,品种23个,已完成田间调查。目前开具产地检疫合格证书50份,调运检疫证书41份。
11.土壤肥料工作。
(1)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全县确定61个调查点,采集土壤样品61个土样,监测土壤容重、土壤PH值,土壤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铁等,以掌握土壤肥力变化,指导农户合理施肥。
(2)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络。2020年,以施甸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为载体,按省、市级方案要求,新建市级长期监测点1个,县级长期监测点2个,补充点3个。2023年,各监测点正常开展监测工作,监测点玉米试验3组。
(3)化肥减量增效工作。一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涉及139个行政村,开展农户施肥情况调查工作120户,推广测土配方肥78万亩次,覆盖率达90%以上。二是针对农业基础条件较差、有机肥来源缺乏、“三重三轻”较为突出(重化肥轻有机肥、重用地轻养地、重大量元素轻中微量元素)的耕地,在全县水果、蔬菜优势作物种植区,开展施用商品有机肥与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的技术模式。逐步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培肥改良土壤。三是积极推广秸秆粉碎翻压还田、覆盖还田、堆沤还田、过腹还田等技术,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周期性深耕深松和保护性耕作等农机作业服务。
(4)化肥专项整治工作。在春耕备耕期间农资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农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等各项工作,以肥料经营的门店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超范围经营、假冒、过期、涉嫌存在质量或标签问题的肥料,配合省质检部门在施甸抽查2家肥料销售经营店,抽检肥料样品4个,有2个不合格,实施化肥监管职责。
12.农业机械化。一是在下达施甸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和2022年度结转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计239.541万元。截止12月底,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和录入已经完成补贴申请录入883份,申请补贴机具960台(套),受益农户811户,(含一份一台一户联合收割机报废户)涉及补贴资金236.7644万元。二是农机安全宣传活动共出动执法和科技人员9人次,制作并悬挂标语横幅1幅,发放宣传资料220份,现场接待机手,农户咨询215人次。
13.科技培训。以保障粮食安全为根本,稳定发展蚕桑、茶叶、中药材,培育培强蔬菜、甘蔗等特色产业、因地制宜,结合作物生长的不同时期开展分类技术指导。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共开展科技培训会30场次,培训农民2834人次,发放相关技术材料2000余份。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
1.土肥组:负责开展土壤肥力监测、土壤化验分析和耕地质量保护;负责新型肥料、绿色环保施肥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研究工作;开展农作物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等推广服务和指导工作。
2.种子植保组:承办植物检疫相关业务;负责农药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绿色防控新技术、新农药、新药械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并监测预警和防控技术指导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县域种子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依法履行种子质量田间鉴定;负责备荒救灾种子储备;
3.粮油小组:负责制定全县粮油生产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履行农业科技推广职责;负责粮油作物种质资源收集、保护、研究开发和利用;负责编报粮油科技推广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县域内粮油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研究和推广工作;
4.经作小组:负责制定全县经济作物种植发展规划和计划;履行农业科技推广职责;负责经济作物种质资源收集、保护、研究、开发和利用;负责编报经济作物推广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县域内经济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研究和推广服务工作。
5.农机推广小组:编制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新型农机具、节能环保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承担新型农机具操作员的技术培训、指导和服务工作;受理农机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和调处,收集、整理信息,并提供信息服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施甸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施甸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2人(离休0人,退休4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施甸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施甸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3,535,157.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09,586.49元,占总收入的99.8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5,570.76元,占总收入的0.1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231,116.12元,增长62.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36,311.09元,增长69.44%,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就业增加290,137.12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28,342.43元,农林水增加5,117,831.54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305,194.97元,下降92.27%,主要原因是代管资金中的课题费收入减少305,194.97元。
施甸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3,606,798.81元。其中:基本支出9,135,526.49元,占总支出的67.14%;项目支出4,471,272.32元,占总支出的32.8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553,861.25元,增长68.9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就业增加290,137.12元,卫生健康支出 增加128,342.43元,农林水增加5,135,381.7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13,451.09元,增长15.3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1,118,989.26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56,594.00元、津贴补贴减少432,330.00元、奖金增加521,195.00、绩效工资增加596,71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98,972.96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139,270.1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15,108.4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26,812.74元、生活补助增加9,840.00元;公用经费增加94,461.83元,其中办公费减少2,292.00元、差旅费增加49,991.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2,666.00元、工会经费增加64,007.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9,910.67元;项目支出增加4,340,410.16元,增长3316.78%,主要原因是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增加3,648,060.00元,代管资金项目增加17,550.16元,救灾资金增加274,800.00元,大豆套种玉米增加350,000.00元,标准桑园建设50,000.00元;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35,526.4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46,882.66元,占基本支出的97.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8,643.83元,占基本支出的2.06%。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71,272.3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农机购置补贴3,699,260.00元,用于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发放到农户一卡通;2.救灾资金274,800.00元,用于水稻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3.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350,000.00元,用于培训及种子化肥农药采购发放;4.标准桑园建设50,000.00元,用于采购桑苗;5.财政代管专项资金97,212.32元,用于劳务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施甸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09,586.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9%。与上年相比增加5,536,311.09元,增长69.4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1,118,989.26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94,461.83元,项目增加4,322,86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3,322.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2,000.00元、养老保险缴费1,027,334.24元、职业年金缴费152,094.05元,遗属人员补助51,894.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6,100.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1%。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64,050.22元、工伤保险保险缴费32,050.0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1,680,163.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行经费和农业发展项目开展,其中:2130104事业运行7,306,103.95元;2130119防灾救灾274,800.00元,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4,049,260.00元,2130505生产发展5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733.00元,决算为62,835.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733.00元,决算为60,169.3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76%,完成年初预算的67.0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2,66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24%,完成年初预算的53.3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施甸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733.00元,支出决算为62,835.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733.00元,决算为60,169.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0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2,6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3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用于车辆燃油费、修理费减少,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保山市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244.67元,下降21.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19,910.67元,下降24.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666.00元,增长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和保山市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项目工作督促、推进、检查,种子农药肥料市场监管,农机购置机具核实查验,全县农作物试验、示范、推广,农业技术服务、指导、推广等工作所需要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省植保工作交叉检查1次17人接待费,酒房乡后寨村委会协商蚕桑工作2次18人接待费。
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一致。
截至2023年末,施甸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资产总额3,712,671.02元,其中,流动资产1,275,849.52元,固定资产1,405,783.8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31,037.6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09,006.1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68,565.8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929.3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90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021.3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施甸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
监督索引号530521002326004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