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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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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3-1/20240919-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19
文号 浏览量 93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31201000


施甸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规定,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公安局的主要职责为:承担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事务;警务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执行司法机关对五种人的考察、监督、管制,对被司法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执行监视居住;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施甸县公安局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充分按照公安部总体部署和市局党委要求,扎实推进社会治安乱点大排查大整治、、夏季治安打击整治、道路交通“减量控大”、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违法犯罪等系列专项行动,抓党建、带队伍、强基础、提成效,确保了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2023年,全县公安机关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基层基础等方面工作均取得长足进步;队伍学习教育、日常养成、激发活力、规范执法、精细化管理持续深入,内控体系不断完善,实现队伍管理“零违纪”、执法执勤“零投诉”;县公安局被党和国家四部委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被市委市政府先后授予“平安单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绿美单位”荣誉称号,监所深挖犯罪工作得到公安部监管局、省公安厅充分肯定;打击跨境网络赌博、执法质量、网技赋能实战、重大交通事故压降等多项工作位居全市前列,全县公安机关“打防管控建治”能力进一步提升。2023年,共有78个集体、280名个人被各级表彰奖励。

一是打击违法犯罪战果丰硕。精确聚焦涉枪涉爆、恶性命案、侵害妇女儿童权益以及跨境、盗抢骗、黄赌毒、环食药等领域,2023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92起,时刻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二是整治治安问题卓有成效。以社会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为抓手,紧盯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深入推进“三查四告知”专项行动,扎实推进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不断强化阵地控制力度,连续开展11波次社会治安乱点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清查统一行动。

是持续抓好公共安全。持续深入推进涉枪涉爆、大型活动消防、矿山以及水电油气等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和安全监管,严防发生各类安全生产案事件。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落实的原则,强化对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对各类隐患实行销号管理、记账式验收,确保查得彻底、纠得干净、改得到位。

是健全完善防控机制。常态化部署机关警力重点路段夜巡和周末下沉派出所,协助开展社会面巡逻、基础信息采集、矛盾纠纷调处、普法宣传等基础工作,全面提升社会面见警率、感知率、管事率和震慑力确保公安机关对全县社会治安状况的全程防控、全量掌控、全域监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施甸县公安局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其中:局机关1个、看守所1个、治安拘留所1个、强制戒毒所1个、派出所13个(甸阳派出所、姚关派出所、摆榔派出所、万兴派出所、酒房派出所、旧城派出所、仁和派出所、何元派出所、木老元派出所、老麦派出所、由旺派出所、水长派出所、太平派出所)。所属单位为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施甸县公安局

纳入施甸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公安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2人。其中:行政编制2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5人(离休0人,退休75人)。

年末其他人员15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5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2人。

实有车辆编制34辆,在编实有车辆3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施甸县公安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施甸县公安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公安局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71,708,816.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339,070.56元,占总收入的99.4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69,745.45元,占总收入的0.5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822,890.05元,下降7.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438,780.81元,下降5.86%;其他收入减少1,384,109.24元,下降78.9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专款资金减少2,260,260.11;基建项目资金减少2,178,520.70元;上级及其他单位汇入业务经费减少1,384,109.2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公安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1,708,816.01元。其中:基本支出59,000,700.88元,占总支出的82.28%;项目支出12,708,115.13元,占总支出的17.7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018,863.42元,下降6.5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91,361.58元,增长2.06%;项目支出减少6,210,225.00元,下降32.83%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是:公安机关办案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减少2,260,260.11、基建项目及信息化建设支出减少2,178,520.70元、非税返还业务经费减少1,771,444.1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000,700.8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335,765.88元,占基本支出的93.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64,935.00元,占基本支出的6.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公安局机构、派出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708,115.1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3年房屋建设项目支出100,000.00元;业务装备费支出1,137,330.00元;两所在押人员给养费支出1,407,200.00元;施甸县武警中队补助经费392,012.45元边境立体化防控运维经费183,800.00元;公益岗人员补助经费117,455.00元辅警保障经费支出479,9713.10;办案业务支出4,570,604.5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公安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339,070.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8%。与上年相比减少4,438,780.81元,下降5.86%主要原因分析是:2023年度办案及装备业务经费支出减少4,438,780.8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62,351,732.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6,466,462.1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08,679.4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39,261.32元;资本性支出1,237,33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29,803.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56,955.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78.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办公业务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6,528.00元,决算为332,295.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6,528.00元,决算为323,168.5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25%,完成年初预算的81.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9,127.2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5%,完成年初预算的30.4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127.2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6,528.00元,支出决算为332,295.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36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396,528.00元,决算为323,168.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9,127.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4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始终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浪费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期间,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预算减少73,359.44元,公务接待费支出较预算减少20,872.8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43,508.67元,下降62.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38,947.87元,下降62.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减少4,560.80元,下降33.3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法勤务活动减少,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主要用于侦查办案,执法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机关开展工作检查、督察共产生接待批次9次、接待人次72人;业务指导产生接待批次3次、接待人次1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公安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64,935.00元,比上年减少331,784.27元,下降8.30%,主要原因分析是:2023年度公安机关支付的邮电费、水电费以及各种线路租赁费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331,784.27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70,178.95元、印刷费5,700.00元、手续费13.50元、水电费244,998.02元、邮电费6,932.83元、培训费13,052.00元、公务接待费9,127.20元、工会费405,552.50元、其他交通费2,509,38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施甸县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112,578,347.81元,其中,流动资产28,274,418.96,固定资产82,686,120.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617,808.0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979,481.4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9,979,481.4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25,46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4,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60,76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25,468.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64,7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31201111


附件【施甸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40919083911617.docx
附件【施甸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4091908392225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