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40918-0001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09-18 |
文号 | 浏览量 | 35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76501801000
施甸县酒房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施甸县酒房卫生院承担着酒房乡人民群众的预防保健工作,为酒房乡及相邻南片乡镇人民群众提供24小时连续性包括内、外、儿、妇、急诊等方面医疗服务,承担着该地段常见病、多发病及较多疑难杂症的诊治工作,以及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承担本乡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提供并组织实施本乡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本乡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对本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负责本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3)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4)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对本乡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务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4、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院办公室、公共卫生办公室、财务室、门诊部、住院部、中医科、医技科、后勤保障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施甸县酒房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施甸县酒房卫生院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酒房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3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施甸县酒房卫生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施甸县酒房卫生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酒房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1,907,132.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13,304.62元,占总收入的37.9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7,367,854.29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61.88%;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5,973.99元,占总收入的0.2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74,806.71元,增长4.1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因医疗服务质量和就医环境逐步提升,病人量不断增长,事业收入就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5,804.15元,增长3.81%,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和质量不断增加,所需经费增长;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514,223.38元,增长7.5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因医疗服务质量和就医环境逐步提升,病人量不断增长,事业收入就增长;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205,220.82元,下降88.77%,主要原因是在2023年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经费、体检费放在事业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酒房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0,909,725.72元。其中:基本支出8,517,330.86元,占总支出的78.07%;项目支出2,392,394.86元,占总支出的21.9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93,577.03元,增长7.84%,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和质量不断增加,所需经费增长;二是随着事业收入增长,耗费的医疗成本随之增长,支出就增长。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3,218.72元,增长4.5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支付购置药品耗材增加;项目支出增加420,358.31元,增长21.32%,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支出比上年度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酒房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17,330.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34,084.00元,占基本支出的43.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83,246.86元,占基本支出的56.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酒房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92,394.8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100302乡镇卫生院468,734.00元,主要用于卫生院设备采购和零星修缮支出;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27,530.00元,主要用于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及村医养老保险补助支出;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66,110.86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临时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支出;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1,883.00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劳务费、办公经费支出;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89,577.00元,主要是新冠疫苗接种费补助;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8,560.00元,主要用于妇幼健康服务补助支出;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设备采购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酒房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3,304.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37%。与上年相比增加165,804.15元,增长3.81%,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和质量不断增加,所需经费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0,347.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1%。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在职职工养老保险280,347.0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32,957.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79%。主要用于2080801死亡抚恤21,696.00元,用于遗属补助21,696.00元; 2100302 乡镇卫生院1,991,658.93元,其中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932,314.9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255.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089.00元;21003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678,978.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32,15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6,828.00元;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66,110.86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支出1,227,940.06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38,170.80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1,883.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支出21,883.00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89,577.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支出89,577.00元;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8,560.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支出8,560.0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58,076.58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8,076.58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113.21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113.21元;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1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16.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16.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酒房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16.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16.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使用单位自有资金支付。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9,016.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9,016.00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使用单位自有资金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接送病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考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酒房卫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施甸县酒房卫生院资产总额12,736,159.01元,其中,流动资产4,907,881.36元,固定资产7,828,277.6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3,580.5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39,036.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028.4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40.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987.9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028.4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028.4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7650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