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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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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3-1/20240914-00006 发布机构 施甸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14
文号 浏览量 45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31601000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表彰奖励制度,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府表彰奖励工作。

5.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政策,参与做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6.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 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8.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执行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使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9.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10.负责养老、工伤、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根据上级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11.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实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配合落实;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七个一”推动就业提质增收。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明确今年要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要求,把促进就业作为首要任务,以一支队伍、一种模式、一家公司、一类品牌、一项平台、一个市场、一套保障的“七个一”推动就业提质增收。

2.“蓄水固堤”促社保扩面增效。围绕“广覆盖、调结构、提层次、促转型、防风险”的目标,以“建好池、蓄好水、固好堤、分好流”为抓手 ,持续深化可持续、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强化社会保障能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3.“刚柔并济”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战略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4.“四个超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政策法规,采取超前做好劳动关系监管,欠薪隐患排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人社领域治理的“四个超前”措施,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成功创建1个省级“无欠薪项目部”。

5.“三化服务”树人社新形象。聚焦人社服务民生的主责主业,坚持标准化、便捷化、人性化“三化”服务,以优良的作风、一流的效能,平稳、快速优化人社服务质量,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增强。“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入推进,全县6个方面29个项目清单按时序推进。营商环境得到持续优化,政商关系亲清、互动良好,服务得到企业的认可。信息化人社服务持续推进,云南人社12333、电子社保卡等“智慧社保”得到推广运用,全县社保卡持续人数达34.27万人,电子社保卡覆盖率达60.77%。“厅局长走流程”“三出三进三深入”“人社练兵比武”等行风建设活动成效明显,“闻风即动”“动即见果”的作风、效能已形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社会保险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工资福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人才开发和事业单位管理股、劳动保障监察和信访股。

所属单位1个,即: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纳入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7,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36,950,683.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850,215.97元,占总收入的99.9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467.54元,占总收入的0.0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4,466,638.32元,增长66.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4,444,078.14元,增长66.0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提高、退休人员逐年增多、部分中人待遇清算;及就业资金拨付率提高,拨付了以前年度的乡村公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生活费交通费补贴、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资金;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增加22,560.18元,增长28.96%,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本年收到税务局支付代扣代缴2023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467.54元,收到沪滇劳动力培训补助资金1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37,099,329.97元。其中:基本支出93,500,817.39元,占总支出的68.20%;项目支出43,598,512.58元,占总支出的31.8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4,637,789.14元,增长66.2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5,088,507.24元,增长1011.4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退休人员工资,两年经费核算口径不一致,本年在基本支出中核算,上年在项目支出中核算;及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提高、退休人员逐年增多、部分中人待遇清算;就业资金拨付率提高,拨付了以前年度的乡村公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生活费交通费补贴、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资金。人员经费增加85,054,923.89元,公用经费增加33,583.35元;项目支出减少30,450,718.10元,下降41.1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退休人员工资,两年经费核算口径不一致,本年在基本支出中核算,上年在项目支出中核算。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500,817.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2,825,331.65元,占基本支出的99.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5,485.74元,占基本支出的0.72%。(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598,512.5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施财行〔2023〕36号、38号,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110,000.00元,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相关费用;施财农〔2023〕117号施甸沪滇劳动力培训补助资金90,720.00元,主要用于到上海打工劳动力培训;施财社〔2023〕121号2021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3,969,368.73,主要用于乡村公岗;施财社〔2023〕131号2023年省对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96,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就业见习补贴;施财社〔2023〕133号2023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098,400.00元,主要用于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施财社〔2023〕144号2023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147,635.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劳务费用;施财社〔2023〕214号2023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13,952.8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用经费;施财社〔2023〕31号2018年和2022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资金26,542.8元,主要用于公车加油服务;施财社〔2023〕31号2022年省对下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16,233.3元,主要用于付劳动保障监察服装费、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审计服务费、付失业保险专项审计费;施财社〔2023〕31号2022年度省对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154,250.00元,主要用于就业见习补贴;施财社〔2023〕31号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088,760.93元,主要用于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和乡村公岗补贴;施财社〔2023〕31号2022年农村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和数据动态更新补助资金80,000.00元,主要用于零工市场委托业务费;施财社〔2023〕39号2023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1,101,68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2021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2021年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资金、2021年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生活费交通费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乡村公岗补贴;施财社〔2023〕4号2022年代管户专项补助资金83,524.00元,主要用于2023年沪滇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费用;施财社〔202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生活补助资金21,148.00元,主要对1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助;施财社〔2023〕71号2022年金融社保IC卡服务补助经费74,87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用经费;施财社〔2023〕81号2023年省对下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34,160.02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用经费;施财外〔2023〕1号2022年度省级财政创业担保贷款奖补专项资金173,585.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劳务费用;施财外〔2023〕51号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奖补资金19,881.6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劳务费用;施财预〔2023〕1号2020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2,744,3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公岗补贴;施财预〔2023〕1号2021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4,693,300.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乡村公岗补贴;施财预〔2023〕1号2021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861,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施财整合〔2023〕20号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补助资金3,136,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施财整合〔2023〕21号监测帮扶对象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1,320,8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公岗补贴;施财整合〔2023〕22号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补助资金2,192,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施财整合〔2023〕24号监测帮扶对象公益性岗位补助经费250,4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公岗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740,215.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4%。与上年相比增加54,334,078.14元,增长65.93%,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提高、退休人员逐年增多、部分中人待遇清算;及就业资金拨付率提高,拨付了以前年度的乡村公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生活费交通费补贴、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888,004.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5,578,309.74元,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895,860.0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3,171.6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67.1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2,968,653.26元,就业见习补贴支出250,250.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5,014,333.98元,死亡抚恤支出354,158.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7,541.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82,467.00元,事业单位医疗170,764.5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309.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0,363,666.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9%。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0,170,200.00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193,466.6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0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796.00元,决算为68,237.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64.00元,决算为52,505.2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6.95%,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732.00元,决算为15,73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0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73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796.00元,支出决算为68,237.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48,064.00元,决算为52,505.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15,732.00元,决算为1573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乡村公岗检查、红色劳务、社会保险扩面增效、劳动保障监察等工作,公务用车次数增加,车辆维修费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441.24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1,171.12元,增长84.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9,238.12元,增长125.66%主要原因是开展乡村公岗检查、红色劳务、社会保险扩面增效、劳动保障监察等工作,公务用车次数增加,车辆维修费增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33.00元,增长14.01%,主要原因是:2023年接待111人,均为市级单位,到我单位检查就业、社保等工作,共增加17批次,增4人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乡村公岗检查、红色劳务、社会保险扩面增效、劳动保障监察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查就业、社保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5,485.74元,比上年增加88,986.35元,增长15.17%,主要原因是在保本年运转的同时也解决了一部分历年的欠款。单位机关运行办公费12,553.00元,水费5,600.00元,邮电费30,000.00元,差旅费53,384.00元,会议费7,214.00元,培训费21,744.00元,公务接待费15,732.00元,劳务费33,600.00元,工会经费60,265.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505.24元,其他交通费用402,888.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6,464,725.6元,其中,流动资产2,704,941.94元,固定资产1,395,409.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2,331,373.4元,无形资产33,001.1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45,139.7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3,603.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37,283.2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7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82,533.2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37,283.2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37,283.2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31601111


附件【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40914040116069.doc
附件【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4091404013658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