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40914-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09-14 |
文号 | 浏览量 | 41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72201000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建设总要求,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社团中党组织设置、活动方式;负责全县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全县发展党员的计划和措施;组织新时期党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2.按照干管权限,研究并提出各乡镇、县直各部委办局科级及其它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协助配合市委组织部办理市管干部的考察、任免、调动、工资待遇、退休报批手续;负责乡镇组织委员队伍建设和乡镇党校等阵地建设,宏观管理股所级干部和村(社区)干部,指导开展县直各部委办局、各乡镇二级班子调整任免工作。
3.研究制定加强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方法和意见;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后备干部的工作;承办县直机关下派干部的选拔和管理工作;协助县委做好选拔配备的科级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的考核测评工作。
4.综合管理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职务升降、职务任免、轮岗、竞争上岗、回避、纪律、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退休等政策法规;指导协调各乡镇、县直各部委办局实施公务员制度;负责全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招录工作;负责全县公务员管理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年度考核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公务员统计工作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研究拟定全县流动调配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5.宏观指导并参与全县组织工作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县委报告重要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对县管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方面的问题,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纪律的案件,负责县管干部(退休)和其他特定岗位国家工作人员因公(私)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备案和审批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办理市管干部因公(私)出国(境)的审查、报批工作。
7.宏观管理全县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对市管干部和科级干部的培养工作,组织全县科级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协调、督促、检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干部教育工作,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
8.负责全县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规划、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综合全县贯彻人才工作政策情况,对人才队伍的基本状况进行调研;协调指导全县人才工作机构资源整合、任务分解等工作;负责指导并做好全县人才统计、分析和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与相关部门制定各类人才的政策措施,并实施有效管理;指导全县各行各业杰出专家和学者开展有关活动。
9.执行上级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或参与制定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定,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县各部门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对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党组织建设的指导、协调、调研、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政策和生活待遇政策,负责处理好离退休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指导和抓好县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和老干部党校的建设、服务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项有益于老干部身心健康的政治、文化、娱乐、体育、保健等活动;协助原单位做好全县离退休干部的丧事和善后等工作。
10.负责全县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信息宣传工作,并承担信息宣传的业务指导、综合传递、督查督办及涉组涉干网络舆情处置等工作。
11.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管理机关党建工作。
12.加强对全县机构编制工作的宏观管理,管理县委编办。
13.完成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施甸县委组织部按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作为、苦干实干,有力有序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1.坚持实干作答,主题教育谋深做实。一是突出抓好县处级领导干部主题教育。二是抓实基层党组织主题教育。
2.夯实组织基础,稳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一是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强化基层基础。三是抓好重点工作。四是突出典型示范。
3.选优配强干部,营造干部干事氛围。一是强化考察研判选干部。二是强化培养锻炼育干部。三是强化从严监督管干部。
4.激发人才活力,建强高素质人才队伍。一是聚焦短板引进人才。二是搭建平台育强人才。三是激发活力用好人才。
5.提升管理水平,规范公务员队伍建设。一是注重入口管理优化结构。二是注重培养历练助力成长。
6.扛牢压实责任,做实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7.聚焦五清机关,自身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股(含机关工委办公室)、干部一股、干部二股、干部监督股、公务员管理股、人才工作股、老干部股,单列1个党员教育中心(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办公室)和1个老年大学。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组织部。
纳入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收入合计6,540,631.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90,362.94元,占总收入的91.5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50,268.34元,占总收入的8.4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0,983.07元,下降3.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81,210.53元,下降11.5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550,227.46元,增长1,345,957.58%。主要原因是项目补助资金、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生活补助资金等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支出合计6,044,970.87元。其中:基本支出6,003,277.94元,占总支出的99.31%;项目支出41,692.93元,占总支出的0.6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53,081.60元,下降11.0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90,292.15元,增长8.89%;项目支出减少1,243,373.75元,下降96.7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是遗属补助资金、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生活补助资金等减少,二是施甸县“智慧党建”专项经费减少4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03,277.9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39,694.25元,占基本支出的78.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63,583.69元,占基本支出的21.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组织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692.9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干部人才培训资金(沪滇资金)41,692.93元,通过邀请上海专家教授到施甸县开展专题培训、讲座的方式,加大对施甸乡村振兴人才的培养力度,推动上海市闵行区人才、技术、信息、经验等优势要素向施甸流动,为接续乡村振兴、推动施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90,362.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0%。与上年相比减少781,210.53元,下降11.54%,主要原因是项目补助资金、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生活补助资金等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30,196.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4%。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3,755,527.41元。其中:基本工资1,174,067.00元、津贴补贴1,722,493.00元、奖金524,050.00元、绩效工资231,864.00元、其他社会保障103,053.41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07,268.69元。其中:办公费320,207.60元、印刷费42,717.00元、水费4,912.40元、电费6,867.94元、差旅费99,994.00元、培训费252,080.00元、公务接待费16,625.00元、劳务费101,608.22元、工会经费35,96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422.53元、其他交通费用252,872.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4,000.00元。其中:生活补助102,00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2,000.00元。
(4)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43,4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9,63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480,138.72元、生活补助109,5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0,52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6,490.2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037.8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4,032.00元,决算为90,047.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4,032.00元,决算为73,422.5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54%,完成年初预算的59.2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6,62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46%,完成年初预算的83.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6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4,032.00元,支出决算为90,047.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4,032.00元,决算为73,422.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2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6,6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发生的公务用车修理费和接待费未及时报销。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2,428.34元,增长139.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5,803.34元,增长95.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625.00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开展基层党建、干部考察等工作和支付历年公车修理费欠款,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二是接待保山市委组织部、昌宁县委组织部等单位开展基层党建调研、干部考察等工作和支付历年接待费欠款,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组织部行政机关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干部考察及任免工作、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公务员招录及管理和人才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保山市委组织部、昌宁县委组织部等单位开展基层党建调研、干部考察工作(18批次241人)和交流学习(2批次17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0,668.69元,比上年增加411,918.87元,增长49.11%,主要原因是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干部考察及任免工作、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公务员招录及管理和人才工作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组织部资产总额6,758,288.91元,其中,流动资产4,435,134.79元,固定资产345,533.5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965,230.56元,无形资产12,39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51,745.2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4,4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67,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677.0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9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697.0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7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