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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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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3-1/20240913-00006 发布机构 施甸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13
文号 浏览量 57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71701000


施甸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施甸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全县信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和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信访局长会议、市委、县委信访联席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发扬斗争精神,强化“有解”思维,聚焦信访重点工作,全面优化信访重点指标,全力提升信访工作整体水平。成功创建云南省“如家信访窗口”,积极申报“云南省信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全县信访工作总体趋势平稳,社会和谐稳定。共接待来信来访566批855人。其中,系统登记受理480批650人,与去年系统同期492批595人相比批次减少2.4%,人次增加9.2%;扣除无效件系统登记受理285批435人,与2019年同期相比批次减少10.7%,人次减少13.2%全县信访案件及时受理率达100%、按期办结率达100%、信访部门群众满意率97.31%(参评率93.70%),责任部门群众满意率94.12 %(参评率93.25 %)。施甸县严格落实“一把手”抓信访工作,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阅批信访案件,带头落实接访下访工作,截止目前有230件信访件由县级领导直接批阅。

一是抓领导带头,破难点问题。信访事项纳入县委派单督办;主要领导亲自带头分析研判信访事项。针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167件信访事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领一件一件亲自分析研究,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交办,推动信访问题得到解决;领导带头常态化开展接访下访。全国“两会”期间施甸县每天安排1名县级领导到县信访局接待大厅接访坐班,乡镇部门每日安排领导开展接访下访工作。二是抓学习宣传,强整体素质。强化政治引领,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组织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信访工作条例》,做到领导带头学、及时跟进学、形式多样学、联系实际学,进一步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确保上级关于信访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顺利推进、见到实效强化《条例》宣传,引导群体文明信访。三是抓队伍建设,提主业水平强化业务培训力度,8月份邀请市信访局领导到施甸开展信访业务能力综合培训,培训信访干部128人次,提升信访干部的业务能力水平;紧盯信访基础业务,每一个信访事项从受理到办理的全过程都有专人负责跟踪,督促办理,规范办理流程;严格首接首办、接诉即办、跟踪督办、定期回访等措施,提升一次性化解率,降低重复信访,提高信访事项满意率;四是抓重点工作,促问题解决持续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抓实专项治理精准化,聚焦重复信访专项治理,2023年以来中联办、省联办交办我县第三批16件重复信访治理案件(中联办11件,省联办5件),全部办结审核上报;抓实“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活动有序化,组织开展信访督查5次,发出信访督办函6次,推动化解重点信访问题2件;实施疑难信访救助规范化。全年共申报疑难信访救助资金16万元,解决特殊疑难信访个案6件,并全部息诉息访五是抓改革创新,促机制实体运行。进一步建立巩固来访接待、联合接访、社会力量和律师参与接访等工作制度,为信访群众提供便利畅通的信访渠道,推动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及时解决。认真落实诉访分离工作制度,依法规范信访行为2023年共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共4批次4人次积极争创“示范乡镇”、“如家信访窗口”,我县涉及示范乡镇目前符合条件的乡镇4个,分别是水长、万兴、摆榔、旧城乡,目前正在有序推动创建工作。“如家信访窗口”已成功创建;发挥县、乡镇信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2023年以来,县级信访联席会议机制畅通,共开展信访联席专案分析会议27次,组织县级领导到信访局助推化解信访案件18场次,工作取得较大突破。积极推动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实体化运作。全县13个乡镇全部建立信访联席会议机制,一把手任总召集人,联席会议机制实体化运行,全县13个乡镇实现制度上墙;六是抓重要节点,全力做好信访服务保障工作。主动服务各级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全国、全省“两会”等重要活动、重大会议期间,全面排查信访隐患问题,落实重点人员包保稳控,安排信访干部蹲点做好信访服务保障,实现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信访股、督察督办股,所属单位1个,即:施甸县信访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施甸县信访局。

纳入施甸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信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施甸县信访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施甸县信访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信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857321.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6142.55元,占总收入的99.9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79.15元,占总收入的0.0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5869.30元,下降12.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7031.30元,下降12.9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162.00元,增长6775.51%。主要原因:一是与上年同期相比人员减少4人收入减少;二是当年拨党费留存费增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信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857142.55元。其中:基本支出1421381.55元,占总支出的76.54%;项目支出435761.00元,占总支出的23.4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6031.30元,下降12.9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79592.30元,下降28.97%;项目支出增加303561.00元,增长229.6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4人基本支出减少;二是当年安排接访大厅改造工程尾款增加项目支出;三是解决特殊信访案件补助资金安排在项目增加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1381.5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1287.18元,占基本支出的89.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0094.37元,占基本支出的10.56人均21443.0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576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3561.00元,增长229.62%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5761.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0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接访大厅维修费项目。施财预〔2023〕141号接访大厅改造项目资金139337.00元;二是信访工作经费项目施财预〔2023〕65号2023年县信访局临时人员经费、施财预〔2023〕142号信访工作经费和施财预〔2023〕267号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实战化工作运行工作经费文件要求,施甸县信访局按时按质实施完成了135424.00元工作经费实施工作。其中:办公费55421.00元,严格按照单位内控制度执行,维护正常办公,及时解决了部分欠款;邮电费6000.00元严格按照互联网专线协议执行;差旅费10000.00元严格按照公务之家管理和单位内控制度执行;劳务费(临时工工资)61600.00元,严格按照2人云南省劳动用工合同相关规定执行;公务接待费2403.00元,严格按照单位内控制度执行;三是解决特殊疑难案件资金 施财行〔2023〕43号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文件要求,施甸县信访局按时按质实施完成了160000.00元工作经费实施工作。对6户解决特殊疑难信访户,共计兑付资金160000.00元严格按照单位内控制度执行;四是党费留存工作经费项目。施财行〔2023〕6号党费留存经费文件要求,施甸县信访局按时按质实施完成了1000.00元工作经费实施工作。开展了退休党员春节慰问和征订党报党刊1000.00元,严格按照单位内控制度执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6142.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上年相比减少277031.30元,下降12.99%,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4人减少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36323.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6%。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资金1051467.6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0276.37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0000.00、资本性支出24579.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72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6%。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4724.96

9.卫生健康(类)支出85094.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1450.44,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644.1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240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240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8.0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0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0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240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0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33.00元,增长105.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33.00元,增长105.3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如家窗口创建指导增加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2批次,接待人次29人。主要用于市信访局领导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领导包案、重复访治理、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到市赴昆进京访治理等工作1批次,接待6人次接待567.00元;接待市信访局组织各县区信访局到施甸参观“如家窗口”建设工作1批次,接待23人次,接待1836.0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信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094.37元,比上年增加32436.37元,增长27.57%,主要原因:一设备购置费增加24579.00元;二是差旅费增加7857.37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886.37元、差旅费21770.50元、委托业务费5600元、其他交通费用76329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4579.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施甸县信访局资产总额71265.84元,其中,流动资产2629.18元,固定资产68636.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689.6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699.2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7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57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71701111


附件【施甸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40913030047027.doc
附件【施甸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4091303011434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