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40912-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09-12 |
文号 | 浏览量 | 47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76501000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制订全县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并指导实施。
2.制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和其他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制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3.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负责制定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制定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并制订政策措施。
8.落实和完善国家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政策,切实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制订并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制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0.组织制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1.负责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2.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3.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县献血领导小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4.负责全县卫生计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抓好全县卫生系统的行业作风建设。
15.承办施甸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6.行政审批项目,以施甸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工作。2023年,全县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上报乙、丙类传染病20种5126例,较去年同期(1630例)上升214.48%,报告发病率为1820.3319/10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档47143人,高血压管理患者26404人、糖尿病患者管理5199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年内在管1714人;共监测到17起食物中毒事件,无死亡病例发生;全县未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共处置苗头事件3起。
2.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2023年,全县活产1790人,孕产妇死亡1例,孕产妇死亡率55.87/十万;新生儿死亡2人,死亡率为1.12‰;婴儿死亡3人,婴儿死亡率1.68‰;5岁以下儿童死亡7人,死亡率为3.91‰;住院分娩率99.94%;产妇系统管理1706人,系统管理率为95.31%;完成乳腺癌筛查10525人,宫颈癌筛查10525人,筛查覆盖率50.10%。
3.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全县医疗机构急危重症救治和综合服务能力得到持续提升,县中医医院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县人民医院胸痛中心、卒中中心通过省级复审。认真组织实施县人民医院省级薄弱专科-老年病科和县中医医院骨伤科、脾胃病科2个省级中医特色专科建设项目。县人民医院于2023年10月27日完成整体搬迁并投入运营。县中医医迁建项目主体均封顶,正在进行二次结构施工。2023年毕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16人,其中:违约1人,安置到乡镇医疗卫生单位15人;从乡镇卫生院公开选调到县直医疗单位5人。
4.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实施健康保山行动,持续加大“三医”联动改革力度,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2023年,县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取消药品、耗材加成收入达432.22万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600.55万元,价格补偿率达138.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采药品2349.43万元,全县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参加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1532.42万元。
5.全面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县城建成区内建成城市公园8座,辐射整个县城建成区面积8.45平方公里,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54平方米;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平均值为45.1分贝,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均达100%;在建成区设置2700个毒饵站;推广使用餐饮新版安心码,深化拓展“食安心”专项行动,经常参加锻炼人口比例达39.36%,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7.36岁,组建“家健康”专家组,宣讲健康知识和“家健康”专项行动相关政策。
6.强化卫生健康行业服务和监管。2023年共受理办结各类卫生健康行政许可1276件,办结率、公示率均达100%。共监督检查管理服务对象208户次,查处违法案件27起,罚款30.3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1505万元,没收药品器械24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非法行医犯罪案件1件。
7.深入实施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持续做实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动态达标,2023年累计对全县36种大病患者4258人开展救治工作,确保大病患者“应治尽治”,县人民医院对符合手术条件的脱贫人口83人次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救治,医院减免4.1万元,自9月起,实行先申报后补助方式减免;实施沪滇“粉红丝带”乳腺癌患者资助项目,截至2023年8月20日,项目已实施完成,项目支出164万元。
8.坚持计生国策,推进人口家庭发展。2023年,全县共上报出生人口1825人,出生人口中男婴929人,女婴896人,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3.68居于正常值范围。死亡2846人,同比增加204人;60岁以上老年人66031人,占常住人口23.50%,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2023年全县有托育机构11所,可提供托位880个,每千人拥有托位3.1个;3个老年协会创建示范点通过市级现场验收,拨付补助资金6万元。
9.全力打好新一轮防艾人民战争。2023年开展HIV抗体筛查250388人次,检测人数占常住人口数的86.96%;艾滋病发现率为94.61%,接受抗病毒治疗率94.86%,治疗成功率97.37%;2无艾滋病母婴传播,母婴传播率保持在2%以下。2023年将102户211人(含特困救助2人)艾滋病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纳入县民政部门低保救助,共发放救助资金85.2279万元;救助受艾滋病影响在校学生“两免一补”84名,共发放救助资金15.817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股、疾病预防控制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医政医管股、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防治艾滋病股。所属单位19个,分别是:
1.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2.施甸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
3.施甸县人民医院
4.施甸县中医医院
5.施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施甸县妇幼保健院
7.施甸县甸阳卫生院
8.施甸县仁和中心卫生院
9.施甸县由旺中心卫生院
10.施甸县太平中心卫生院
11.施甸县姚关中心卫生院
12.施甸县旧城中心卫生院
13.施甸县兴卫生院
14.施甸县酒房卫生院
15.施甸县水长卫生院
16.施甸县何元卫生院
17.施甸县老麦卫生院
18.施甸县摆榔卫生院
19.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7个。分别是:
1.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行政单位)
2.施甸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施甸县人民医院
4.施甸县中医医院
5.施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施甸县妇幼保健院
7.施甸县甸阳卫生院
8.施甸县仁和中心卫生院
9.施甸县由旺中心卫生院
10.施甸县太平中心卫生院
11.施甸县姚关中心卫生院
12.施甸县旧城中心卫生院
13.施甸县兴卫生院
14.施甸县酒房卫生院
15.施甸县水长卫生院
16.施甸县何元卫生院
17.施甸县老麦卫生院
18.施甸县摆榔卫生院
19.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
纳入施甸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29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0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5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5人(离休0人,退休355人)。
年末其他人员98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3人。
车辆编制30辆,在编实有车辆3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75,555,569.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541,180.32元,占总收入的38.8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79,630,258.74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8.8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384,130.17元,占总收入的2.3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025,917.34元,下降1.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8,819,452.62元,增长46.79%,主要原因分析为2023年县中医医院有专项债券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42,372,716.07元,下降13.16%,主要原因分析为就诊人次减少;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1,472,653.89元,下降65.35%,主要原因分析为2023年收到的各类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63,588,770.51元。其中:基本支出343,351,681.20元,占总支出的74.06%;项目支出120,237,089.31元,占总支出的25.9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3,635,767.62元,下降8.6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539,730.52元,下降2.98%,主要原因分析为2023年就诊人次减少,收入减少;项目支出减少33,096,037.10元,下降21.58%,主要原因分析为2023年计划生育事务项目资金未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3,351,681.2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0,316,057.05元,占基本支出的52.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3,035,624.15元,占基本支出的47.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237,089.3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80711就业见习补贴207,500.00元、2100101行政运行14,700.00元、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595,559.07元、2100201综合医院41,396,552.32元、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3,727,017.74元、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370,000.00元、2100302乡镇卫生院2,233,452.10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6,191,123.75元、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03,243.25元、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1,650,342.59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8,928,864.10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509,743.64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747,625.83元、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97,824.92元、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045,940元、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17,600.00元、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40,000,000.00元、2340101公共卫生体系建设1,0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671,180.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8.83%。与上年相比增加9,823,822.21元,增长7.93%,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86,775.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1%。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42,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242,985.84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39,815.64元、2080711就业见习补贴207,500.00元、2080801死亡抚恤954,474.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7,484,404.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9%。主要用于2100101行政运行3,971,301.44元、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885.06元、2100201综合医院12,597,900.94元、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4,661,492.40元、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370,000.00元、2100302乡镇卫生院43,545,112.93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9,710,308.18元、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5,011,601.36元、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1,892,271.43元、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5,087,795.69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8,928,864.10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543,347.64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947,500.83元、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23,159.92元、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100,000.00元、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045,940.0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37,356.56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911,389.29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0,577.07元、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47,6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537.60元,决算为367,201.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5,537.60元,决算为337,096.3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80%,完成年初预算的58.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0元,决算为30,10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20%,完成年初预算的31.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1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537.60元,支出决算为367,201.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5,537.60元,决算为337,096.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0元,决算为30,10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6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66,976.93元,下降55.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30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3,282.93元,下降32.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94.00元,下降10.9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主要疫情、基本公卫、重大公卫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考核、下级单位对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0,086.17元,比上年减少102,073.25元,下降14.1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施甸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1,189,327,848.30元,其中,流动资产420,530,525.89元,固定资产177,827,284.9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81,464,761.98元,无形资产6,874,788.80元(净值),其他资产2,630,486.7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3,937,781.6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558,678.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65,457.00元;报废报损资产251项,账面原值3,311,20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641,449.5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190,940.0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96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14,549.4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36,158.0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67,453.4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76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