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40910-00007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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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100173101000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市县委的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施甸、法治施甸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禁毒人民战争、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县法学会、县见义勇为协会、县综治中心。
10.完成市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讲政治,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治上忠诚、思想上紧随、行动上捍卫,确保政法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一是高位推动抓统筹。二是抓住关键促推动。三是扛实整改主体责任。四是严抓学习促提升。
2.聚焦保安全,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始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全行为。一是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斗争主动权。二是认真落实重大事项风险评估。三是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四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3.聚焦优法治,建设法治施甸。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要求,大力推动“一规划两纲要”落地落实。一是立法建设成效明显。二是持续提升司法质效。三是推动新时代普法工作全面发展。
4.聚焦护民生,着眼人民满意。坚持问题导向,瞄准执法司法领域的难点、痛点、堵点,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抓牢未成年人保护工程。对校园及周边环境开展集中清查和日常检查,确保校园安全。
5.聚焦保验收,推进市域治理。始终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作为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来抓,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动。把试点创建作为推进平安施甸建设的有力抓手,靶向发力、精准施策,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6.聚焦提效能,夯实基层治理。加快推进县、乡、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深入践行“枫桥经验”。一是聚焦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二是网格化服务管理成效明显。三是创新推动矛盾化解。四是深入开展平安创建示范典型评选。
7.聚焦补短板,着力普法强基。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精准分类普法,全民法治意识得到新提升。一是突出“五类”对象。紧盯政法干警、县乡村领导干部、学校师生、普法队伍、农村群众五类对象,整合资源、分类施策。二是强化“四个”保障。紧盯专项普法目标,着力强化组织、人员、督导、机制四个保障,确保专项普法有效开展。三是组建“四支”队伍。抽调思想好、业务精、能吃苦、熟悉基层的干部组建四支队伍,集聚普法力量。四是创新“五小”举措。聚焦专项普法主题,打造“五小”产品资源库,多视角、多层次开展好专项普法。圆满完成“三下降一扭转”的工作目标。
8.聚焦强党建,打造政法铁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主题教育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锤炼党性。一是强化忠诚教育。二是强化工作监督。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狠刹违规过问干预案件之风。三是强化作风建设。围绕政治机关建设深化拓展年,以“深学习、大调研、抓落实”为主题,开列出86个计划、15项清单持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不断“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持续打造“能力型、清廉型、服务型”政法机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维稳指导股、综治督导股、禁毒协调股和反邪教协调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3564271.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3811.90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59.52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5832.60元,下降4.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6150.09元,下降3.42%;主要原因是在职行政人员1月份调出1人,分别于3月份和10月份退休共两人。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9682.51元,下降98.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代管资金中其他收入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3563811.90元。其中:基本支出3384203.90元,占总支出的94.96%;项目支出179608.00元,占总支出的5.0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7687.88元,下降3.98%。主要原因是在职行政人员1月份调出1人,分别于3月份和10月份退休共两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1996.82元,增长2.79%;项目支出减少239684.70元,下降57.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特定目标类项目库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84203.9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25198.87元,占基本支出的89.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9005.03元,占基本支出的10.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9608.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施财预〔2023〕12号网格员补助资金126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26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该经费126000.00元已经全额支付完毕,执行率达100.00%。达到目标要求。
2.施财行〔2023〕12号综治工作经费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经费47838.00元,实际到位资金47838.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该经费47838.00元已经全额支付完毕,执行率达100.00%。达到目标要求。
3.施财行〔2023〕36号基层党委政法委防范化解政法综治维稳领域重大风险补助资金577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77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该经费5770.00元已经全额支付完毕,执行率达100.00%。达到目标要求。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3811.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26150.09元,下降3.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行政人员1月份调出1人,分别于3月份和10月份退休共两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49957.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870349.33元;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73838.00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577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3433.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3433.7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0420.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66755.80元;事业单位医疗25631.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034.0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400.00元,决算为51612.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400.00元,决算为38947.8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5.46%,完成年初预算的35.2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1266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54%,完成年初预算的36.1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6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400.00元,支出决算为51612.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400.00元,决算为38947.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2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126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1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坚持厉行节约,本年公务用车维修和燃油费减少;二是本年市域社会治理工作验收完成,相比去年上级检查验收接待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901.31元,下降7.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750.31元,下降6.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51.00元,下降8.3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公务用车维修和燃油费减少;二是本年市域社会治理工作验收完成,相比去年上级检查验收接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扫黑除恶、综治维稳工作、禁毒工作、反邪教工作、普法强基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督查检查和指导工作、乡镇政法委员、综治专干到政法委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9005.03元,比上年增加78302.30元,增长27.9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印刷费增加,本年度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验收工作,印刷费和购买办公用品、复印纸资金支出增加;差旅费增加,本年度开展普法强基工作、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下乡次数和人次增加;劳务费增加,本年临时聘用财务人员1人,增加劳务费支出;本年度拨缴工会经费,工会经费增加,上年未拨工会经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7745.00元,印刷费9150.00元,水费4357.60元,电费375.63元,差旅费47889.00元,会议费766.00元,公务接待费12665.00元,劳务费29500.00元,工会经费2753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947.80元,其他交通费用16007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484721.26元,其中,流动资产297165.76元,固定资产187555.5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949.6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759.8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919.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7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447.8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73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