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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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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3-1/20230925-00032 发布机构 施甸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25
文号 浏览量 29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100232600501000


施甸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农业资源环境、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开展外来入侵生物的监测预警和防控工作;负责农产品安全的产地土壤、水质、空气等生态环境质量检测;制定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优势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报、认证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年来,按照县农业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和部署,我站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一起安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做到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同步提高。一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做好相关的材料、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一手抓思想工作,一手抓业务工作。二是项目和资金安排上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按程序办理,杜绝违规操作或违规办理,做到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三是切实加强职工的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层层传导反腐倡廉的精神和责任,做到管好自己的人、勤做事、廉办事。

2、开展政治教育学习和党史学习教育

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史》,学习《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做清醒人和明白人;开展家风建设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共创和谐家园 ;我单位认真开展优质文明服务,组织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活动期间参加群众300余人次。

3、积极参加“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在县农业局的领导下,单位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分别深入太平镇龙洞村、太平村、田头村,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2022年我单位共计有7名干部职工分户挂包龙洞村26户、太平村7户、田头村5户,在各级部门的共同协同努力下,目前,我单位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已较好的完成了阶段性各项工作任务。

4、抓好农业环境保护工作

薇甘菊监测工作。设立监测点,在全县13个乡镇设薇甘菊监测点15个,严密监控,并加大巡查频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组织防除,每月将调查结果上报市农环站。及时开展化学防除工作。计划在202212月份雨量减少、天气干燥时,在旧城乡开展了薇甘菊防控工作。通过化学防除,将我县薇甘菊控制在发生区域,完成各级农业部门下达我县薇甘菊阻防控工作任务。加强外侵有害生物宣传、监控。结合街天集市摆摊设点,开展薇甘菊、奇异虉草及其它外侵生物的防控知识宣传,20221-12月发放农产品宣传资料400份,挂图400份,接受群众咨询500多人次。

5、全力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抓好三品认证与监督管理强化农产品认证监管,推进品牌,带动质量提升,对我县的农产品生产企业,组织开展常规检查12次,出动检测车12车次、72人次,指导监督企业落实质量控制措施,健全基地管理档案和生产记录档案,做到生产活动有记录,用药、销售有档案,产品质量有保证。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节假日期间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施甸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发放宣传资料400份、挂图400张,并对关生产企业同时进行检查,检查中未发现有质量方面的问题,也未发现有违规经营行为,未发现农产品安全事故。

2022年复查换证绿色食品认证企业两家:施甸奥鑫蔬菜产品12个,产地面积3106亩。证书有效期:20191111-20221111日。施甸县旭香茶叶公司茶叶产品4个,证书有效期;20191231—20221230日。认证面积;3600亩。

2022年获得绿色食品证书一家企业:施甸佳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认证绿色食品苹果5个品种,产量:7468吨。认证面积:2540亩。证书有效期:2022713—2025712日。

材料通过省级评审送农业农村部企业三家:何元寿仙家庭农场水果、蔬菜5个产品。姚关凯禾公司食用菌5个产品。保山向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4个蔬菜、粮食、食用菌产品。

6、开展蔬菜水果农残快速检测

2022年,按照蔬菜农药残毒快速检测技术规定进行技术检测,重点对施甸县旧城傣荣果蔬专业合作社、施甸县禾源农牧有限公司、施甸县云良农产品种植合作社、施甸县齐鲜果蔬合作社4个企业进行现场抽检,共检测蔬菜20个样,合格20个,合格率100%。蔬菜抽样品种包括:小筋豆、豌豆、扁豆、苦瓜、青椒、四季豆、生瓜共7个品种。

7、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根据《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施甸县例行监测任务数440批次、专项监测任务数47批次,监测的任务数分3期进行抽样、制样、送样。截止9月底,完成例行监测取样、录入,制样234批次;专项监测取样、录入、制样47批次。

结合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中明确的重点整治品种和产业发展实际,组织开展蔬菜、水果监督抽查工作,配合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严格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的有关规定,施甸县监督抽查任务数91批次。截止9月底,完成监督抽查取样、录入制样81批次。

协助开展云南省2022年第二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配合红河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完成现场抽样9个(蔬菜5个,水果4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施甸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是一个隶属施甸县农业农村局的县直二级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单位未设置内设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施甸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施甸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1,044,364.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4,364.0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5,830.34元,增长26.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5,830.34元,增长26.05%;主要原因为我单位2022年调入事业人员1人,人员经费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降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1,044,364.05元。其中:基本支出1,044,364.05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5,830.34元,增长26.0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4,371.34元,增长33.89%;主要原因为我单位2022年调入事业人员1人,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48,541.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4,364.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7,644.51元,占基本支出的98.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719.54元,占基本支出的1.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4,364.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15,830.34元,增长26.05%,我单位2022年调入事业人员1人,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981.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0%。主要用于职工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7,981.4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5,938.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3,586.39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5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50,444.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33,724.68元,其中:基本工资发放392,230元,津贴补贴129,412元,绩效工资303,636元,其它社会保障8,446.6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719.54元,其中:办公费168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34.54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34.54元,支出决算为15,034.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034.5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5,034.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034.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车辆加油服务10000.00元和车辆保险服务5034.54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5,034.54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034.54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用车加油服务10,000.00元,车辆保险服务5034.54元。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产质量安全取样和农业外来植物入侵普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施甸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资产总额415,513.89元,其中,流动资产35,389.89元,固定资产380,12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资产总额较上年减少18,049.1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049.1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故《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100232600501111



附件【施甸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