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30925-00028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文号 | 浏览量 | 22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31400101000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以满足社会政治、经济、生态需要的工具职能以及用以满足人们自身发展需要的固有职能,特别是满足施甸县殡葬工作需要设立的:
1.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殡葬标准体系责任;
2.承担施甸县殡葬改革宣传的责任;
3.承担节约用地、防止水污染的生态保护责任;
4.承担遗体的接运、冷藏、火化等殡葬工作的责任;
5.承担移风易俗,倡导厚养薄葬新风气的责任;
6.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还承担传染病遗体的接运、防疫责任。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殡葬工作有序开展;
2、有效地对殡葬工作进行有效的宣传;
3、做好遗体的接运、冷藏、火化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3,414,393.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14,393.38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度相比减少728,478.28元,下降17.5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28,478.28元,下降17.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28,428.65元,下降17.58%;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与上年一致;本年度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48,428.6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3,414,393.38元。其中:基本支出641,385.96元,占总支出的18.78%;项目支出2,773,007.42元,占总支出的81.2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28,428.65元,下降17.5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825,256.04元,下降81.5%;项目支出增加2,096,827.39元,增长310.10%;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公用经费转为项目经费列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1,385.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9,902.96元,占基本支出的95.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483.00元,占基本支出的4.91%。与上年对比增加44,658.04元,增长7.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基本工资101,472.00元、津贴补贴39,060.00元、绩效工资108,00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5,831.0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429.8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04.04元、其它工资福利支出306,000.00元(协管员工资);商品服务支出31,483.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158.00元、电费541.00元、差旅费4,75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32.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73,007.42元。主要用于殡葬支出2,643,007.42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0,000.00元、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0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2,096,827.39元,增长310.10%。主要原因是:1、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项目资金减少80,000.00元;2、民政转移支付资金火化炉采购项目减少490,000.00元;3、惠民政策火化补助项目资金增加5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4,393.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7%。与上年相比减少728478.28元,下降18.0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5,831.04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4,327.68元,增长13.74%;殡葬支出323,544.46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4,911.21,下降4.86%,其中:基本工资101,472.00元、津贴补贴39,060.00元、绩效工资108,006.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16.04元、其它工资福利支出306,000.00元(协管员工资);商品服务支出31,483.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158.00元、电费541.00元、差旅费4,75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32.00元)。主要原因是:1、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项目资金减少80,000.00元;2、民政转移支付资金火化炉采购项目减少490,000.00元;3、惠民政策火化补助项目资金增加500,000.00元;4、临时人员经费增加2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97,37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4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92,885.08元(基本工资101,472.00元、津贴补贴39,060.00元、绩效工资108,00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5,831.0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16.04元、其它工资福利支出306,000.00元(协管员工资));商品服务支出2,674,490.42元(主要用于办公费635,677.48元、咨询费12,000.00元、电费28,148.88元、邮电费7200.00元、差旅费170,050.00元、维修(护)费8,640.00元、专用材料费223,020.00元、专用燃料费336,751.19元、劳务费922,332.42元、委托业务费255,085.3元、工会经费18,830.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754.7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00.00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30,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017.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429.8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04.0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主要用于专用燃料费支出60,000.00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777.00元,支出决算为56,754.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6,754.7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777.00元,支出决算为56,754.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6,754.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预算经费相对较少,但遗体接运工作任务较重,用车时间及里程较长,使用的油耗就相对较大,修理费也相对多一些。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464.96元,下降20.3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464.96元,下降20.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需要文件通知、函等依据,同时不允许同城接待发生,就形成无接待无费用的情况。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遗体接运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5,493,575,32元,其中,流动资产1,104,249.24元,固定资产13,458,009.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38,789.65元,无形资产392,526.9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18,407.1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39,827.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314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