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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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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3-1/20230925-00024 发布机构 施甸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25
文号 浏览量 59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落实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有关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对施甸县城市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县域各项建设用地及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建筑立面装修、户外广告设施、城市雕塑、小品等各类建设工程实施规划管理,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提供规划条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建设工程、市政工程验线、基础核验、规划核实、规划验收等批后管理,出具规划核实意见。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的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国土空间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施甸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一是现已完成八个专题的初步成果,经过四轮部门意见建议征求和专题对接会议后,2个专题完成市级审查和专家评审,6个专题完成县级审查和专家评审。根据部门和专家意见建议,修改完善了专题及规划文本成果。二是为进一步理清施甸县全域资源禀赋与环境条件,研判国土空间开发利用问题和风险,识别生态保护极重要区,明确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的最大合理规模和适宜空间,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重大工程提供基础性依据,科学地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完成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双评价)。三是对施甸县不同村庄禀赋的1441个自然村进行了村庄分类,在征求村级、乡级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完成村庄建设边界的划定。四是积极、主动与县发改、交通、水利、文体旅游、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县直部门及13个乡镇进行了多次对接,整理了“十四五”至2035年期间各类重大项目基本信息,建立了重大项目库,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空间需求。五是对各类规划数据进行基数转换,统一了基础数据,初步完成了数据库建设,初步形成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底图。六是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和施甸县发展实际情况,扎实开展“三线”划定工作,形成了“一上”和“二上”“三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方案。目前待部审核。

2.“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一是2021年30个行政村(社区)已完成规划编制草案,形成“两图一书一表一民约”规划成果,其中:29个行政村(社区)已完成县级程序性审查,28个行政村(社区)已通过省级专家技术性审查。20个行政村(社区)已完成村民决议。二是2022年42个行政村(社区),已召开县级工作推进部署会、信息系统填报培训会。各乡镇按照信息系统填报要求对系统中的各个模块进行填报,配合编制单位进行实地走访调研等编制前期工作,预计12月底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3.土地要素保障。一是组织上报了两个城镇批次项目,面积共计4.2596公顷,省厅审查通过批复已下达。正在组件两个城镇批次项目,面积共计4.0626公顷。二是组织上报了一个单独选址项目,面积共计1.3737公顷,省厅审查通过批复已下达。三是组织上报六个村庄批次,并取得相关层级政府批复,批准面积共计3.0413公顷。正在组件五个村庄批次项目,面积共计2.5644公顷。四是按规定对符合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条件的用地,积极督促申报备案用地手续。按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的有关规定,做好我县设施农用地的备案管理工作,目前共办理备案登记且上图入库设施农用地42宗,批准面积96.8131公顷。

4.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一是2021年实施的何元、老麦等两个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何元项目工程已完工,正在核查举证,核查认定地块数量38个,提质改造水田面积141.11亩,举证7个地块,举证28.04亩;老麦项目工程已完工,正在核查举证,核查认定地块数量514个,提质改造水田面积1218.77亩(净面积911.02亩),完成举证200个图斑,举证面积约200亩。两个项目计划于今年10月底前上报市级验收。二是2022年实施的旧城乡新街等4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旧城项目工程已完工,正在核查举证,核查认定地块数量113个,认定水田面积1246.5亩,其中提质改造水田面积1243.53亩,新增耕地面积2.97亩(全为水田),举证约1120亩。项目计划于今年10月底前上报市级验收。三是2022年第一批5个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5个项目中,水长乡水长村项目已完工,正在核查举证,核查认定地块数量35个,提质改造水田面积145.72亩,举证120.33亩;由旺镇大秧田项目已完工,正在核查举证核查认定地块数量100个,提质改造水田面积155.91亩,举证124.29亩。两个项目计划于今年10月底前上报市级验收。其余三个项目(涉及酒房乡沙子村、万兴乡牛汪塘村、万兴乡写寨村)计划于今年10月底前进场开工建设。

5.“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已编制上报市级《施甸县2022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进行审查,并根据市级提出意见完成修改重新上报。施甸县2022年度“进出平衡”调整指标1136.70亩,其中转进42个地块,转进面积1033.27亩,可恢复耕地972.19亩,平均质量等别11等;转出地块主要来源为设施农用地和水库水面两种类型,共376个地块,转出耕地面积163.43亩,平均质量等别11等。转进耕地面积比转出面积多808.76亩。下一步将根据“进出平衡”方案,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或建设用地,确保县域内顺利实现耕地“进出平衡”,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6.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破坏自然资源行为。2022年,执法监督股坚持“严厉打击不停步”的原则,在乡镇所和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开展日常动态巡查300余人次,完成1033个图斑现场核实工作;联合执法15次,协助处理信访案件13起;不定期对全县矿山开展执法巡查工作,查扣挖掘机7台次,现均已归还。土地违法共查处21件,其中非立案查处3件;立案查处18件,已办结3件。矿产资源违法共查处25件,其中非立案查处9件;立案查处16件,已办结10件(其中上年转结2件),共收缴各类罚没款150.80万元。

7.违法图斑整改。一是2017-2022上半年土地卫片及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图斑整改情况。2022年共完成129宗图斑整改,面积604.8亩,占耕396.85亩,占基本农田56.51亩。截止8月底,施甸县2021年土地卫片违法占耕比例为6.48%,在保山市排名第一。二是审计反馈20宗拆除复垦不到位图斑整改情况。审计反馈20宗拆除复垦不到位图斑,面积78.7亩,占耕61.69亩,占基本农田26.05亩。截止目前,20宗图斑已全部完成整改,通过市级实地验收,并完成省级连线验收。三是2021年矿产资源督查发现问题图斑整改情况。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图斑共16宗。截止目前,已整改到位的图斑有9宗,整改不到位的图斑有7宗。

8.不动产登记办理。全县共办理不动产权登簿总量4541本,其中不动产权证书3565本,不动产权证明585本。

9.行政审批办理。完成行政审批385份,为建设单位和个人审验相关资料1327多余次,参加规划验收13次,参加相关单位踏勘各类项目选址17次,参加会议培训22次。

10.矿产资源管理。一是根据部、省、市安排部署,继续推进过期矿业权核实清理,对已过期未提出过延续申请的矿业权,及时向社会发布自行废止公告。二是对政策性关闭类矿山,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574号)有关规定,以非申请注销方式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将施甸县自然资源局自行梳理自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以来淘汰关闭矿山情况,施甸未注销的采矿权有2个。截至2022年8月31日,全县辖区内已登记采矿权37个,其中:砂石料24个(砂场10个、石场14个),饰面石材5个,金属矿1个,砖瓦用泥土3个,水泥用石灰岩2个,玄武岩1个,水泥用砂岩1个。有效期内矿权4个(水泥用灰岩2个、饰面石材2个),采矿权已过期33个。三是做好《施甸县地热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21—2025年)》和《施甸县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并已上报市级审批。

11.地质灾害防治。一是制定了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修订的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对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了领导,确定了工作重点,对工作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部署了地质灾害培训监测员业务培训还和应急演练工作。二是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的31个点、完成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对独立选址项目,严格要求用地法人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三是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落实地质灾害防范相关工作责任人,开展调查评价工作,邀请片区防治专家分析、研判、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对受威胁的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确保安全度汛。四是完成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报告编制和全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全县地质灾害“十四五”规划报告通过市局评审,已完成提交报告成果。全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报告完成市局评审报省厅备案,并提交了报告成果。五是2022年4月15日启动了全县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值守。依托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再次开展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抓实气象预警及工程治理,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今年入汛以来,发布和转发省、市、县气象预警信息60余条。对高风险点及时通知乡镇采取避让措施。六是截止2022年10月9日,施甸县共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各类地质灾害7起,受威胁群众68人,财产损失273.5万元;成功避险3起,避免经济损失485万元,未出现人员伤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法规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调查监测股、耕地保护监督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规划和建设工程管理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勘查管理股、执法监督股、财务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3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23,152,223.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52,223.22元,占总收入的96.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408,574.41元,增长38.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08,574.41元,增长34.09%;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增加700,000.00元,2021年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0,474.85元,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增加58,851.02元,是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主要是人员变动和基数调整导致缴费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增加5,646,045.60元,主要是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120,161.60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增加6,525,884.00元、土地开发支出减少1,000,000.00元。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1,123,202.94元,主要是行政运行增加1,277,211.73元、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减少2,000,000.00元、事业运行增加4,797.96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增加1,841,193.25元。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500,000.00元,主要是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减少5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23,152,223.22元。其中:基本支出10,365,863.22元,占总支出的44.77%;项目支出12,786,360.00元,占总支出的55.2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408,574.41元,增长38.2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21,335.56元,增长15.89%;项目支出增加4,987,238.85元,增长63.95%;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0,474.85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58,851.02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5,646,045.60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1,123,202.94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5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65,863.2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99,495.21元,占基本支出的92.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66,368.01元,占基本支出的7.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786,36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531,96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施甸县姚关镇陡坡村土地整治项目经费120,161.60元;施甸县老麦乡老麦等3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经费1,825,884.00元;施甸县旧城乡新街等4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经费5,700,000.00元;施甸县何元等2个乡大寨门等4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经费53,954.40元;施甸县老麦等3个乡杨柳等31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经费1,000,000.00元;施甸县2022年科技帮扶项目经费700,000.00元;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专家验收专项经费11,000.00元;执法工作经费250,000.00元;保山市施甸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经费160,000.00元;施甸县2022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项目经费1,170,960.00元;施甸县12个城增村减拆旧复垦项目经费1,000,000.00元;施甸县林权不动产登记升级改造项目经费94,400.00元;施甸县旧城乡新鱿旺村蚌塘组泥石流治理项目经费400,000.00元;2020年和2021年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项目经费3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32,061.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6%。与上年相比增加6,588,412.81元,增长41.85%,主要原因分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0,474.85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58,851.02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6,525,884.00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423,202.94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5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6,837.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2,786.40元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51.3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9,321.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0,505.0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816.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525,8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22%。主要用于施甸县旧城乡新街等4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经费4,700,000.00元和施甸县老麦乡老麦等3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经费1,825,884.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3,600,018.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9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8,586,835.91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2,160.00元、事业运行20,708.56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4,740,314.4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施甸县旧城乡新鱿旺村蚌塘组泥石流治理项目经费400,000.00元和2020年、2021年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项目经费300,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20.00元,支出决算为135,3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5.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3,41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3.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91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6.1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91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20.00元,支出决算为135,3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5.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3,41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65.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91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1.3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付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和保险费以及本年接待上级单位开展项目指导、项目验收、地质工作调研、土地矿山督查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1,368.14元,增长44.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456.14元,增长20.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912.00元,2021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矿山巡查、违法图斑整改、汛期排查方面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工作,以及年底支付公车修理费及公车信息技术服务费较去年增加;本年接待上级单位开展项目指导、项目验收、地质工作调研、土地矿山督查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购置车辆0.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巡查、土地矿产整顿治理及违法查处、项目踏勘及验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1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开展项目指导、项目验收、地质工作调研、土地矿山督查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6,368.01元,比上年减少267,801.60元,下降25.90%,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增加33,187.25元、水费增加2,524.90元、电费减少19,992.10元、邮电费减少50,730.49元、差旅费减少46,302.00元、维修(护)费减少66,464.00元、会议费减少1,150.00元、培训费减少12,427.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21,912.00元、工会经费减少147,10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9,456.14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8,4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9,113.3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0,520.55元、水费5,615.70元、电费3,580.76元、邮电费2,587.00元、差旅费16,539.00元、维修(护)费1,600.00元、公务接待费21,91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413.00元、其他交通费用501,9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7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资产总额325,312,183.57元,其中,流动资产304,504,147.99元,固定资产3,353,149.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7,080,886.44元,无形资产374,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845,422.3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24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