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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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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3-1/20230918-00011 发布机构 施甸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18
文号 浏览量 46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100232601000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承担农业综合执法和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起草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产业和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烟草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参与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行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指导全县饲料行业、奶业健康发展和奶站标准化建设。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按规定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县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市、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市际、县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职能转变。

① 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②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③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和省、市、县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5)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①与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施甸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施甸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②与县人社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农村劳动力的组织、培训、转移和统计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力抓好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增加粮食产量、保证市场供应等工作。一是按照《施甸县2022年粮食生产及重点产业指导意见》(施政办发〔202221号),指标细化到乡镇,全县下达粮食播种面积52万亩,粮食产量16.4万吨。全年粮食播种面积预计完成53.86万亩,占市级下达底线任务的103.64%,总产量16.4万吨;在产业规划中严格落实保障粮食生产功能区功能;落实粮食面积种植到户到地块。二是深入实施“藏粮于技”,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强化农机农艺结合,努力提高单产水平。完成间套种推广面积30.2万亩,测土配方施肥45.1万亩,玉米良种率达95.17%,水稻良种率达98.2%,完成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控104.5万亩次。三是加大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工作力度,做好病虫害流行预测预报,全面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完成政策性种植业保险投保玉米23.96万亩、水稻0.31万亩,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四是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的发展思路,加强与农业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促进水稻种业高效集约发展。编制完成《施甸县水稻种业振兴规划(20212025年)》。依托制种大县、高标准农田、制繁种能力提升项目建设520核心科研基地、5000亩繁育基地。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所长李小林在施甸成立了专家工作站,成立了云南施甸芯丰种业有限公司和云南两系杂交水稻种业创新(施甸)中心。2022年入驻34家水稻繁育种企业,育种1452773.4亩,入驻10家科研机构,进行水稻两用核不育系材料选育6万份,面积240亩。入驻玉米制种企业10家,育种5524亩。水稻品种平均亩产450kg,总产量达到124.8kg;杂交玉米平均亩产480kg,总产量达到265.15kg。五是落实好耕地地力补贴、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小农户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生产规模化、组织化和机械化程度。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278.93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302.4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0万元。

2.坚守耕地红线,保住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正确处理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的关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根据三调数据,我县耕地面积4.297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耕地中又以坡度大于15度以上的为主,占总耕地面积的65.45%,耕地资源十分有限,耕地总体质量不高。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体系。二是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林草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糖、蔬菜、烟草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三是提高耕地质量。加快推进施甸县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完成8.8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深耕深松、休耕、改良酸性土壤等技术,逐步提升耕地质量等级。优化产业结构改良耕地土壤质量,对水肥需求比较大一些作物,比如大蒜、洋葱、西瓜等产业实行种植区域和技术措施管控。抓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特别是对农业固体废弃物,要加强管控、回收利用。四是严格监督管控。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查重处违法用地问题,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农村建房“八不准”,巩固扩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

3.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战略,按照“建基地、育主体、创品牌”的农业产业发展路径,以生猪、肉牛、蔬菜为重点推进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预计完成蔬菜种植12.38万亩,产量14.14万吨;种植烤烟9万亩,收购合同24.15万担;茶叶4.7万亩,总产量0.15万吨;养蚕1.55万张,产量0.07万吨;中药材种植面积0.69万亩,产量0.17万吨;水果面积5.05万亩。预计实现畜牧业产值29亿元(现价),同比增5.7%;实现肉类总产量9.66万吨,同比增10.4%;禽蛋产量0.29万吨,同比增35.9%。年末生猪存栏60万头以上、其中能繁母猪存栏6.6万头以上,出栏106万头以上;肉牛存栏10万头以上、出栏5.3万头以上,牛肉产量0.9万吨。完成8个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挂牌;定期监测生猪养殖和规模养猪场情况,生猪存栏、能繁母猪存栏在正常波动范围。一是实施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项目补助资金877万元,其中:第一批下达685万元,主要建设11个乡镇畜禽检疫报检点及七0七畜禽调运中心。该项目已启动建设,截止目前,一是第一批完成七0七生猪调运洗消中心施工图规划、设计;完成摆榔、由旺、万兴、旧城、甸阳、仁和6个报检点建设,其它5个点正在组织建设。二是完成防疫物资采购招投标手续办理等工作。第二批下达资金192万元,扶持1个畜禽养殖密集村寨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试点建设(太平镇田头村水堆坊小组)和1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当前已启动项目建设,完成4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其它正在组织建设中。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启动建设100个养殖场,累计完成投资3215万元,完成项目投资计划5701.64万元的56.39%,支付中央资金1250万元,支付率41.7%;配合顺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完成800余亩绿色蔬菜产业基地土地流转、完成1000亩光筑农业集团投资“施甸县数字蓝莓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二是加快“一县一业”种业示范县创建,协助乡村振兴局编制完成《水稻种业融合发展“一县一业”创建方案》,市级审核通过,已上报省绿办待评审。

4.依托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省地质矿产勘查院,争取省自然资源厅地勘基金项目完成全县土地地球化学质量调查,编制富硒农业发展规划,全力打造“富硒绿色食品牌”。完成土地地球化学质量调查评价项目表层土壤、灌溉水采样等工作。姚关镇、旧城乡两个地块富硒土地认证于2022812日正式纳入中国地质学会第二批天然富硒土地评选结果公示。

5.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引导新型经营主体申报“三品一标”。完成市级龙头企业新认定4个,市级家庭农场新认定10个。完成申报省级龙头企业3个,省级家庭农场54个,打造农业“小巨人”(年销售收入达1亿元以上)领军企业2户;省级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1个。新认证“三品一标”产品5个。

6.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带农奖补政策,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推进“双绑”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全县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防返贫动态监测对象、实现利益联结覆盖,覆盖率96.6%。组织13个乡镇开展“双绑联结”“产业项目”“产业基地”“产业救助”数据录入。

7.拓宽农副产品销售渠道,有效带动农户增收。完善和推广“云农12316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133个村级益农信息社选点结束,正在建设1个县级益农信息社运营中心。

8.鼓励村组整合资产、资金、资源要素,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确保全县所有村集体经济均达10万元以上。

9.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力提升村容村貌。2022年,建设规模较大自然村公厕改造20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3550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75%,行政村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42.75%13个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开展率达100%27个行政村完成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19.85%,达到下达施甸县治理率13%的考核指标;1072个自然村农村人居环境达到1档标准。1072个自然村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并有效执行;农村公厕管护纳入保洁员职责范围;7个乡镇制定了农村集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13个乡镇严格执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设立“村庄清洁日”,实现“三清一改”常态化。

10.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一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认真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有序推进农村土地规范流转,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主体有机衔接。二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要求,统筹协调县级相关职能单位,指导各乡镇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和管理工作。三是乡村治理不断加强,施甸县老麦乡茨桶村被认定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四是加快推进其他涉农领域改革。继续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完成2040个单位的年度资产清查数据录入上报工作;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成员能力。

11.深化涉农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整合涉农行政执法队伍,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加大执法培训力度,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快构建权责明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保山)、“信用保山”互联网站报送、申报、推送“双公示”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抽查方案制定及检查对象名单抽取工作,完成市县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项。开展互联网+政务,互联网+监管,完成执法人员库录入执法人员66人,本部门监管对象库录入监管对象共142 个;录入监管事项目录清单79项,通用执法录入检查行为209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加强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等农资安全使用监督检查,营造良好农业发展环境;强化全县各定点屠宰场生产安全监管,确保全县生猪及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督查力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与发布、文书档案、文稿起草、会议组织、综合检查考核、对外公共关系协调、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工作、机关事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禁毒防艾、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工作。牵头负责局系统综治维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财经政策、法规、条例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及农业投资项目计划建议并监督实施。参与农村金融政策制定。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审查对外提供的各项会计资料,组织按时编报会计决算报表和财务报告。指导局系统财务、资产系统登记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工作。承担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职称管理、劳动工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党建工作人员的抽调、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2)法规与行政审批股。承担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起草。指导和协调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执法监督,“双随机、一公开”,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组织协调。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承担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普法宣传等工作,负责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县级农业农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协调县级农业农村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负责派驻政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按照分工维护边境淡水管辖水域渔业权益。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物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指导县内重点江河渔政管理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

3)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发展股。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有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以及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登记工作,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及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社管理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政策,指导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利用和违法用地查处工作。落实上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并提出我县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牵头负责农业现代化、农业规模化发展、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农民增收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与“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4)乡村产业发展及绿色食品股。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牵头负责特色小镇工作。牵头组织农业绿色发展工作。起草农业绿色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走在全省前列工作,承担有关组织、管理协调、督促检查和绩效考评职责。承担优质烟草、茶叶、中药材、水果、咖啡等特色经济作物的发展管理工作,起草有关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5)科技教育股。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有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外来物种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以及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环境资源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牵头负责涉及农业农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

7)市场信息化与对外交流合作股。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业会展经济、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农业涉外事务、涉外合作交流、涉外人才交流、外资项目和农业援外项目实施。牵头负责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和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涉及施甸农业农村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内、对外宣传以及与县委宣传部对接的相关工作。

8)种植业管理股。起草粮食作物、油料作物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种植业方面的政策贯彻落实。指导粮油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粮油、甘蔗、蔬菜等作物的发展管理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有关工作。负责种植业类农业保险工作,指导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起草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9)畜牧兽医股。落实畜牧业发展政策,编制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产业发展重点、措施、重点项目及投资建议。负责畜牧业生产建设项目的筛选、申报、管理、指导实施。承担优质畜产品的发展管理工作,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责涉牧类农业保险工作。负责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起草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种畜禽。承担农业动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落实动物疫病防控、兽医事业、兽药行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编制兽医事业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畜禽屠宰、兽用生物制品。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动物防疫检疫、畜禽屠宰项目实施管理。组织协调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县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组织对各类农业机械产品开展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牵头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

11)农田建设管理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组织项目的申报、实施、监督管理。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施甸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施甸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3.施甸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

4.施甸县畜牧兽医中心

5.施甸县农业职业技术学校

6.施甸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施甸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2.施甸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施甸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4.施甸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

5.施甸县畜牧兽医中心

6.施甸县农业职业技术学校

7.施甸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0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3人(离休0人,退休113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56,779,083.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639,758.49元,占总收入的97.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39,325.45元,占总收入的2.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011,495.21元,下降13.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913,805.10元,下降13.81%,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千亿斤增粮项目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补助资金、标准桑园建设项目;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97,690.11元,下降7.90%,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太平洋保险公司拨入的能繁母牛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56,029,562.61元。其中:基本支出23,214,270.18元,占总支出的41.43%;项目支出32,815,292.43元,占总支出的58.5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124,801.89元,下降25.4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46,847.16元,增长9.6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大病保险、死亡抚恤金、事业单位人员工资;项目支出减少21,171,649.05元,下降39.2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减少千亿斤增粮项目工程款、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水稻两用核不育系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标准桑园建设项目、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补助资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214,270.1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428,923.42元,占基本支出的96.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85,346.76元,占基本支出的3.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815,292.4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4,04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支出12,500,000.00元,主要用于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升级补助、种养循环点建设、规模养殖场粪污深度处理建设及相关粪污处理设备采购等。

2.2130101行政运行支出895,826.00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补助经费49,826.00元,全县防检员补助资金846,000.00元;

3.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43,833.00元,主要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经费4,933.00元,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及动物疫病免疫反应补助38.900.00元;

4.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5,334,819.20元,主要用于粮改饲种植项目专用材料费500,000.00元,科技特派员补助及“三区”科技人才计划补助经费7,600.00元,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省级补助项目经费185,953.69元,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中央补助项目经费3,641,265.51元,2021年制种大县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及专用材料费1,000,000.00元;

5.2130108病虫害控制支出582,400.00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补助、强制免疫、强制扑杀补助、无害化处理补助;

6.2130112行业业务管理支出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经费;

7.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支出6,414,470.71元,主要用于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项目补助经费3,038,048.01元,农机购置补贴10,800.00元,2020年第四批市级肉牛产业发展奖励补助资金400,000.00元,2022年第三批种粮补贴2,914,422.70元,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补助资金630.00元,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50,570.00元;

8.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支出1,540,000.00元,主要用于规模化大型沼气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款;

9.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1,450,000.00元,主要用于种子质量检测点及种子加工、仓储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款;

10.2130153农田建设支出1,30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央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款;

11.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353,943.52元,主要用于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缴纳森林植被恢复经费23,856.00元,能繁母猪、能繁母牛、育肥猪养殖保险工作经费230,425.36元,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采样补助经费20,000.00元,玉米试验专项经费74,057.16元,经济作物推广专项经费3,600.00元,利息专项资金2,005.00元;

12.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富硒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项目委托业务费;

13.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补助资金专用材料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639,758.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0%。与上年相比减少14,029,747.53元,下降20.1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减少千亿斤增粮项目工程款、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水稻两用核不育系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标准桑园建设项目、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补助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54,7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安家费2,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52,739.0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027.36元,死亡抚恤162,009.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03,537.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04,733.72元,事业单位医疗1,093,707.77元,大病医疗保险5,096.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2,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7%。主要用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程款。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8,981,4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6%。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防检员工资5,597,575.05元,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14,445,924.04元,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制种大县项目工程款、粮改饲种植5,327,219.20元,动物防疫补助582,400.00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专项经费2,000,000.00元,农机机械购置补贴、2020年第四批市级肉牛产业发展奖励补助、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补助6,414,470.71元,大型沼气项目工程款1,540,000.00元,种子质量检测点及种子加工、仓储建设项目工程款1,450,000.00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款1,300,000.00元,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缴纳森林植被恢复经费23,856.00元,施甸县富硒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项目补助3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2022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补助。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6,284.66元,支出决算为248,008.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6,380.7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1.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62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62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6,284.66元,支出决算为248,008.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6,380.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62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用于车辆燃油费、修理费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42.49元,下降0.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018.51元,增长2.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361.00元,下降22.7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6,018.51元,主要为增加车辆修理费、燃油费;公务接待费减少6,361.00元,主要为减少省级、市级对我县开展动物卫生信息化管理系统升级工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农业项目工作督促、推进、检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防、控制、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报告,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等农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富硒产业调研、肉牛产业及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调研、农药化肥双随机抽查、农业生产情况调研、种业基地建设、农作物种子制种基地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人居环境整治和厕所革命推进工作督促检查、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考察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4,408.00元,比上年减少1,078,461.56元,下降65.25%,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减少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维修维护费、差旅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6,566.72 元,水费4,897.60 元,电费2,803.14 元,邮电费5,309.44 元,差旅费29,006.50 元,培训费9,995.00 元,公务接待费19,898.00 元,劳务费23,634.00 元,委托业务费16,000.00 元,工会经费69,290.0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957.60 元,其他交通费用313,050.00 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施甸县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240,804,084.68元,其中,流动资产70,643,656.02元,固定资产26,065,301.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41,761,326.10 元,无形资产2,333,800.83 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047,054.31 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889,200.11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89.00平方米,账面原值14,931.20 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2,257.97 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8,47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37,44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1,03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38,47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1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100232601111

 


附件【施甸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3091810043448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