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30915-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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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100173101000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市县委的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施甸、法治施甸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禁毒人民战争、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开展见义勇为工作,代管县法学会和县综治中心。
10.完成市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得到新加强。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二是强化统筹协调;三是强化执行落实;四是强化督导指导。
2.捍卫国家安全能力实现新提高。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紧扣年度工作重点,筑牢守住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一是守住安全重点;二是掌握斗争主动权;三是落实风险评估;四是突出重点抓整治。
3.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取得新业绩。坚持稳定为要,强化突出问题整治,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二是抓实“四个专项行动”;三是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4.市域社会治理试点获得新进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工作获得新进展。一是清单化推进;二是责任化抓实;三是实战化推动。
5.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探索新路径。坚持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完善基层治理平台,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一是抓实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二是抓实网格化服务管理;三是抓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6.防范风险平安施甸取得新成效。坚持强化矛盾风险源头防控化解,努力把重大风险控制化解在县域。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二是深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有效开展;四是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
7.更高水平法治施甸开创新局面。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一是法治建设深入开展;二是持续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8.关注民生执法为民交出新答卷。坚持人民至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是高效便民举措解民忧;二是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三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9.强基固本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锤炼真忠诚敢斗争勇担当重实干的施甸政法铁军。一是强化忠诚教育;二是强化党的建设;三是强化工作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维稳指导股、综治督导股、禁毒协调股和反邪教协调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720,104.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89,961.99元,占总收入的99.1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142.03元,占总收入的0.8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22,026.11元,增长16.3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事业单位人员增加4人,行政运行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2,940.60元,增长15.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事业单位人员增加4人,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增加29,085.51元,增长2,752.95%;主要原因是保山市国家安全局下拨到我单位国安防线建设工作经费增加3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711,499.78元。其中:基本支出3,292,207.08元,占总支出的88.70%;项目支出419,292.70元,占总支出的11.3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68,787.16元,增长11.0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474.46元,增长0.78%;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增加4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343,312.70元,增长451.85%;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及市域社会现代化治理经费,二是网格员生活补助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92,207.0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89,966.56元,占基本支出的90.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2,240.52元,占基本支出的9.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9,292.7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施财预〔2022〕39号网格员补助资金183,5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83,5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该经费183,500.00元已经全额支付完毕,执行率达100.00%。达到目标要求。
2.施财行〔2022〕53号综治中心建设及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经费80,660.00元,实际到位资金80,66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该经费80,660.00元已经全额支付完毕,执行率达100.00%。达到目标要求。
3.施财预〔2022〕1号市级禁毒统筹专项经费1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该经费10,000.00元已经全额支付完毕,执行率达100.00%。达到目标要求。
4.施财行〔2022〕124号市域社会治理信息化建设补助经费12,78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2,78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该经费12,780.00元已经全额支付完毕,执行率达100.00%。达到目标要求。
5.施财行〔2022〕37号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40,184.70元,实际到位资金40,184.70元,资金到位率100.00%。该经费40,184.70元已经全额支付完毕,执行率达100.00%。达到目标要求。
6. 施财行〔2022〕37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市域社会现代化治理经费92,168.00元,实际到位资金92,168.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该经费92,168.00元已经全额支付完毕,执行率达100.00%。达到目标要求。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9,961.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2%。与上年相比增加456,700.60元,增长14.13%,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事业人员4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87,880.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8%。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1,698.11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978,060.49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68,122.21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5,132.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0%。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0.00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45,132.7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7,865.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7,865.9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9,082.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33,078.72元,事业单位医疗6,003.8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200.00元,支出决算为55,514.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1,698.1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5.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81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4.8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81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200.00元,支出决算为55,514.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1,698.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81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7.8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市域社会现代化治理和二十大安保维稳等重点工作,接待次数和人数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2,770.14元,增长69.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21年、2022年均无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2021年、2022年均无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578.14元,增长66.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192.00元,增长81.2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开展村级综治中心建设工作,到各乡镇下乡次数增加,公务用车燃油费增加;二是本年开展市域社会现代化治理和二十大安保维稳等重点工作,接待次数和人数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扫黑除恶、综治维稳工作、禁毒工作、反邪教工作、市域社会现代化治理、综治中心建设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督查检查和指导工作、乡镇政法委员、综治专干到政法委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0,702.73元,比上年减少41,355.73元,下降12.84%,主要原因分析严格履行厉行节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相关政策,节约型机关的创建,机关办公费减少;同时随着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少开会、讲短话,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等活动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755.00元,水费264.00元,电费1,919.12元,差旅费20,040.50元,公务接待费13,816.00元,劳务费12,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698.11元,其他交通费用167,1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1,11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施甸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513,670.91元,其中,流动资产293,355.52元,固定资产220,315.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1,575.8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801.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23,1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0,3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73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