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03-1/20260311-00005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6-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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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100232700000
附件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起草和审查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建议,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区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落实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国家和省、市林业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施甸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设下列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生态修复股(施甸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资源管理股、改革与产业发展股、森林和草原防火股。
所属单位1个,为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一是政治生态山清水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议题”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部署会议2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各支部党员大会15次、支委会20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2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54人次、警示教育集中学习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党员干部专题学习研讨6次、主题党日20次、领导干部讲授专题党课4人次,通报典型案例45起,观看警示教育片2场次,牵头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1次,完成领导班子及成员查摆作风问题整改35个。二是意识形态向上向好。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2次和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学雷锋”施甸河冬春修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30余场次,明确网评员3人,发布各类工作信息50余篇。
2.资金固投实现稳中有升。一是向上争取资金7632万元,完成县下达任务2640万元的289%。二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782万元,预计年内可完成县下达任务2亿元。
3.林长制落实有效提升。林长制工作实现晋位升级,2024年度市对县考评总分2.1分,施甸县得分1.79分,排名全市第四,较2023年前进1个位次。2025年总林长会议顺利召开,全县293名三级林长按时开展巡林调度,共巡林2126人次。
4.林下产业发展提质加速。坚持生态优先的绿色发展理念,大力传承弘扬杨善洲精神,积极探索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发展路径,以太平镇椅子山村小切口发展林下食用菌为突破口,加快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全力推进“青山变金山”,“林下菌菇生态链,农旅融合富乡村”的生态发展路子迈出坚实步伐。2025年保山嵘润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保山耀阳农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1个企业(个人)先后办理林下种植报备,发展林下种植2220亩。投资1366万元完成善洲林场黄泥沟林下中药种植示范基地建设1000亩,建立“企业+林场(农户)+村集体”的“7∶2∶1”利益联结分配机制。采取“一租二包三分红四带动”模式,投资454万元建成酒房乡麦地山林下中药材示范基地222亩,林草资源优势正逐步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
5.国土绿化厚植底色更绿。开展义务植树等国土绿化活动,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深入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着力增加绿量、优化绿质。2025年兑付退耕还林“一卡通”资金1452万元;组织党员干部绿海红心庆华诞,在善洲林场种植食用菌4000棒、绿化树苗5000株;组织乡镇种植绿美绿化树苗(义务植树)600000株;完成投资24.566万元355亩的2025年异地植被恢复项目造林任务、投资300万元1万亩的2025年第一批森林修复项目作业施工;投资1500万元5万亩的2025年第二批森林修复项目完成前期规划及招投标;投资300万元1万亩的2024年第四批森林修复项目完成项目招投标、作业设计编制;投资600万元2万亩的2025年中幼林抚育项目完成招投标及外业调查、作业设计编制;投资400万元1万亩的2025年低效林改造(不含木本油料)项目完成前期规划和招投标。
6.林草资源管护不断加强。完成林草湿荒普查林地164.65万亩、森林143.4万亩、草地10.38万亩、湿地3.29万亩、天然林面积81.42万亩;科学编制施甸县“十五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全县年森林采伐限额建议指标为40.30万m³(商品林32.43万m³、公益林7.87万m³);完成基本草原划定后续工作,纳入基本草原面积34185亩、调整储备区面积4405亩。查处破坏林业和草原案件170起,收缴罚款28.02239万元,收回林地37.9735公顷、草地0.5486公顷。殡葬设施项目占用林草地16个,已查处办结12起、不予立案4起;2024年林业工作站标准化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强化占用林地建设项目跟踪服务,验收5个项目临时用地使用林草地到期植被恢复,收回临时使用林草地8.2421公顷,植被成活率88.5%;开展1111名护林员续聘选聘工作,编制《施甸县天然林保护修复县级实施方案》,完成姚关镇大岭岗大关箐至瓦窑迤大坝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验收,兑付生态补偿资金、生态护林员工资等林草资源管护补助资金1763.17万元。组织开展13个乡镇林木采伐培训,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220证,采伐林木蓄积15061.29m³;审核审批建设项目占用林草地(含直设施)、临时占用林草地、延期占用林地78件,准予使用林草地面积319.5965公顷。
7.林草灾害防治有力有效。一是林草防火成效明显。通过抓好安排部署、抓深宣传教育、抓密巡山护林、抓严隐患治理、抓实应急准备等“五抓”措施落实,竭力管住人、管住火、管住山,2025年度防火期平稳度过,善洲林场保持连续15年未冒烟的良好态势。运兵车、洒水车靠前驻防善洲林场;除火患、提技能、帮群众的疏堵结合“技战术演练”措施得到干群好评;建设维修森林防火通道102.717公里,有效保障林火阻隔和森林防灭火道路运输;实施云南省保山市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建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以水灭火、2025年中央财政森林草原防火等项目4个,有效夯实了林草防灭火基层基础。二是林草有害生物发生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向上争取资金75.5万元,分别实施了善洲林场华山松木蠹象综合防治等项目3个。采取打孔注药、无人机飞防、释放肿腿蜂、诱捕监测综合防治方式,善洲林场华山松木蠹象1万亩、草原有害生物2万亩监测覆盖率、防治率、无公害防治率达100%;有序推进98.062万亩松林蛀干害虫调查,完成第一阶段10999个小班踏查;高质量完成枯死木清理、植物检疫和松材线虫病专项普查。以善洲林场华山松木蠹象综合防治为样板,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参与起草的《华山松木蠹象综合防治技术规程》于2025年6月7日成功发布、2025年9月7日实施。
8.集体林权改革稳步推进。“三权分置”改革纵深推进,确权面积153.04万亩、确权率达98.4%。集体林权流转规范有序,新型经营主体逐步显现,全县林权流转面积3.8万亩,林权抵押贷款面积7.3万亩,贷款额为1.1亿元。完成全县171645宗林地林权证信息、1118宗流转林地合同的“林权综合监管系统”录入和登记。
9.“十五五”规划科学编制。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向上请示汇报,无缝衔接上级投资政策导向,围绕林草资源开发利用、森林草原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下经济等方面精准谋划,施甸县“十五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有条不紊。初步谋划储备“十五五”期间重大项目30个27.1768亿元,其中谋划2026年实施项目5个5950万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7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6人。在职实有9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1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868,721.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848,721.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较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183,429.20元增加685,291.80元,增幅4.83%。主要原因为单位职工变动及人员新增4人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1,559,76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720,369.98元,其中:本年收入14,868,721.00元,上年结转收入851,648.98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14,848,721.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288,961.00元增加2,431,408.98元,增幅18.30%。主要原因分析:单位职工变动及人员新增4人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1,559,76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720,369.9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848,721.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848,721.00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559,760.00元,增幅11.74%。主要原因分析:单位职工变动及人员新增4人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1,559,76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0,9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离退休的退休安家费,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80,953.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00,556.00元,主要用于发放死亡人员抚恤金;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50,784.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85,348.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6,729.00元;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854.00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2,837,02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及行政公用经费支出;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支出3,989,070.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及事业公用经费支出;213029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5,307,361.00元,主要用于林草局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及事业公用经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7,35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297.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7,589.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0,112.00元,较上年增加34,975.00元,增长36.7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6.25%,2026年单位计划国内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2026年单位计划接待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到本单位开展林长制、生态补偿检查考核任务等工作次数减少,接待人次及费用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14,112.00元,较上年增加35,975.00元,增长46.0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112.00元,较上年增加35,975.00元,增长46.0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6,179.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441.00元,主要原因分析林长制工作及林业执法工作增加导致办公费增加991.00元;单位人员增加导致差旅费增加5,560.00元,电费增加6,585.00元,水费增加232.0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900.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15,234.00元;公益林及森林防火业务培训增加导致培训费增加2,600.00元。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69,234.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234.00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计划要增加林草项目所产生的委托业务费用。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资产总额36,878,210.06元,其中,流动资产21,503,068.76元,固定资产20,864,404.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725,200.00元,无形资产135,543.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84,942.89元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678,379.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100232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