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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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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3-1/20250220-00031 发布机构 施甸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5-02-20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民政局(本级)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施甸县民政局(本级)部门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民政局(本级)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施甸县民政局(本级)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施甸县民政局(本级)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落实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按照规定权限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县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

4.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5.承担施甸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落实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

6.组织实施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7.负责指导婚姻管理政策的执行,推进婚俗改革。负责指导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的执行,推进殡葬改革。

8.组织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9.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的执行。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0.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管区划地名和基层政权建设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股。

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1.用心用情,筑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继续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

2.加强服务,落实“一老一小”关爱帮扶。一是认真做好高龄补助、孤儿救助资金发放及收养登记工作,加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信息动态管理。二是认真做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逐步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

3.全力以赴,推动社会事务提质提效。一是推动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维护工作,持续提升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狠抓殡葬秩序管理,巩固深化殡葬改革成果。

4.强化落实,扎实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工作。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力度,激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建设。二是规范夯实管理,推动区划地名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5.守土有责,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一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强化对微信公众号、QQ 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等网络的管理和监督,自觉抵制错误言论,牢牢把握舆论导向,为民政工作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格管理单位公众号、政务公开等新媒体,确保不发生政治类固定表述错误的情况。三是加强网络安全防护。落实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抓实属地网络安全防护工作,防范网络攻击。四是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401,01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176,216.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0,084.09元,上年非财政拨款结余124,715.91

与上年对比减少849,838.31元,下降3.12%,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基层政权建设业务职能划转,基层政权建设支出不再进行预算,其他民政事务管理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176,216.00元,其中:本年收入26,176,216.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176,216.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49,612.00元,下降3.5%,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基层政权建设业务职能划转,基层政权建设支出不再进行预算,其他民政事务管理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401,016.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176,216.00元,其中:基本支出3,581,45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3,538.00元,主要原因分析政策性增资使工资福利支出以及按工资基数提取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医疗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2,594,760.00元,减少1,223,15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其他民政事务管理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201行政运行2,245,130.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938,398.00元,公用经费306,732.00元;

2.2080203机关服务713,829.00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666,350.00元,公用经费47,479.00元;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1,442.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0801死亡抚恤79,344.00元,主要用于退休死亡人员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5.2081001儿童福利52,8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散居孤儿、实事无人抚养儿童、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

6.2081002老年福利5,717,6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助和100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助;

7.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10,899,360.00,主要用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8.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

9.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

10.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1,050,000.00元,主要用于救助基本生活出现临时性困难的城乡困难群众;

11.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75,000.00元,主要用于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12.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2,60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补贴;

1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9,600.00,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各种医疗保险缴费;

1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3,309.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各种医疗保险缴费;

15.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8,802.00元,主要用于单位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

五、市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5461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42,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016.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民政局(本级)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016.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0.00元,下降8.33%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施甸县民政局(本级)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施甸县民政局(本级)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12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施甸县民政局(本级)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016.00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45,13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4,568.00元,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在职人数增加、2025年政策性增资,所以按工资总额和人员计提的培训费、工会经费预算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施甸县民政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22,126,746.38,其中,流动资产7,106,210.46,固定资产24,483,552.32,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77,947,889.61,无形资产13,039,093.99,其他资产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742,835.1,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61,662.53。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资产使用收入0,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施甸县民政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