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50207-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5-02-07 |
文号 | 浏览量 | 24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72700000
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由党的施甸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施甸县纪律检查机关。施甸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监委)由施甸县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施甸县监察机关。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施甸县委和中共保山市纪委市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负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制定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检查和处理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各单位、各部门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严重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有关规定的具体实施意见。
(5)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乡镇纪委书记、县直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和纪委监察局领导干部、各室主任、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的考察了解和审核,提出调配、任免意见;负责对县委拟提拔任用干部遵守纪律情况的审查;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
(6)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7)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8)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损国家利益、群众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
(9)承办县委、县政府、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施甸县纪委检查委员会施甸县监察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施办字〔2024〕43号)文件,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五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县纪委监察委共派驻13个纪检监察组,1个派出云南施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工委,县委巡察机构,设中共施甸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个,加挂中共施甸县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牌子,设县委巡察组5个(县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和1个施甸县委巡察工作信息中心。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以强有力的监督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两个确立”、“两个维护”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政治立场,督促党员干部坚决站稳党性立场和人民立场,始终为党尽责、为民造福。
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围绕改革总目标和“七个聚焦”、13个分领域目标进展情况强化监督,紧盯“3815”战略发展目标、教育高质量发展、生态环保开展专项监督,巩固深化片区协作机制,持续开展“清单式”、“推磨式”、“点题式”监督检查,持续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持续纠治“标签式”、“浮萍式”、“口号式”的政治敷衍,保障决策部署落细落实、见行见效。
以强有力的监督服务施甸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施甸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确定的“八项重点工作”,瞄准重大决策、重要项目、重点任务实施,紧盯腐败易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找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严惩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的腐败问题,主动履职、积极作为,以有力有效监督促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2)坚持推进纪律建设,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
推动学纪知纪常态化。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党员干部的常修课、必修课、终身课,建立纪委书记、派驻(出)机构负责人上“党纪辅导课”制度。聚焦重点、创新方法,将纪律教育纳入“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以及各类教育培训。加强对“一把手”、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纪律学习培训,推动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管在平常。
推动遵纪守纪自觉化。强化规矩意识,教育干部不放肆、不放纵、不放任,不贪权、不贪财、不贪色,不搞“小圈子”、不搞“小团伙”、不搞“小山头”。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既防止问责不严,又防止问责简单泛化,切实维护纪律刚性、严肃性,以精准有力的处理,推动形成遵规守纪的自觉。以案为鉴、以案释纪,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防止他人“故事”演变成为自己的“事故”,推动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推动执纪量纪精准化。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精准定性量纪,合理运用政策策略,实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深化运用“政治关爱式”谈话,扎实开展回访教育,大胆容错纠错。运用好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强化过程性监督,严把案件质量关、出口关,防止畸轻畸重等问题,最大限度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3)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打好正风肃纪“组合拳”
保持惩治腐败的“后墙”不松。始终坚定反腐不回头、高压反腐不松懈、铁面反腐不慈悲,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以彻底自我革命精神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一刻不停惩治腐败,推进“关键少数”案件查办工作,持续强化震慑。紧盯国企、医药、教育、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领域开展系统整治,着力破解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发现、取证、定性难题,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贪腐渎职一起查,加大行贿不当得利追缴力度,让“围猎者”寸步难行。
把握风腐一体的特点规律。坚持以小见严纠“四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着力发现以调研考察、教育培训、党建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问题,持续开展违规吃喝、违规挂账等突出问题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赌博等问题整治。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发现脱离实际乱决策、违规举债搞“形象工程”、督检考过多过频、文山会海、过度留痕、层层加码等加重基层负担问题,持续开展为基层减负情况监督检查。
提升腐败治理的综合效能。着眼施甸政治生态修复净化整体,结合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案件查办、群众评价等情况,分行业、分领域精准画好政治生态“全景图”,开展政治生态本底调查,对病源、病灶、病症进行提前预防、对症下药,靶向监督、分类治理,系统集成做好查办案件、整改问题、深化改革、促进治理、推动发展的“通篇文章”。
(4)坚持聚焦清廉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谋深谋实清廉云南建设。协助县委制定2025年度工作要点,召开工作推进会,精准选题、“点穴”整治,“小切口”破题、“大纵深”推进,因地制宜制定“十大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形成紧贴实际、抓手具体、元素充盈的工作机制,全力打造清廉云南建设“施甸样本”。
(5)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推进集中整治走深走实
坚持常态化。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建立完善党委领导下的协同配合机制,增强整治工作整体性、协同性、联动性,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强化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贯通协同,合力解决工作中的堵点难点;推动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推进基层小微权力阳光规范运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化运用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提级办理等方式,攻坚突破重点案件。
坚持长效化。推动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完善制度,从根源上净化政治生态,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推动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常态长效机制,制定完善立得住、行得通、管得好的制度规范,强化刚性约束,防止老问题反复出现,新问题不断发生。
坚持专项化。深化“校园餐”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部署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力推进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群众家门口“天大的小事”,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规范乡村权力运行,围绕乡村重大事项、惠农资金落实、“三务”公开等进行重点监督,让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6)坚持深化政治巡察,提升巡察穿透力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把准巡察政治方向,持续巩固“三年行动”成果。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大政方针加强政治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科学制定巡察计划,统筹运用常规、专项、“回头看”等方式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
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优化完善巡察机构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深化巡纪巡审巡财巡统联动,在力量整合、政策咨询、手段协同、成果共享等方面加强支持配合,促进巡前信息沟通、巡中政策支援、巡后成果运用有实效,形成立体聚焦的监督合力,不断增强巡察震慑力、穿透力。
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完善整改督促机制,持续向被巡察党组织新任主要负责人发出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提醒函,推行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倒序排名、“5+N”集中面商会审,开展整改监督检查、成效评估和制发巡察建议书等,全环节压实整改责任,全流程推动整改落实,全方位深化整改评估,全链条强化成果运用,一以贯之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66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8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592,558.7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585,493.00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7,065.77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00.00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507,157.00对比,增加85,401.77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293,956.00元,公用经费减少196,62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减少12,934.23元,其他收入增加1,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584,493.00元,其中:本年收入17,584,493.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584,493.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17,487,157.00对比,增加97,336.00元元,上升0.5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293,956.00元,公用经费减少196,62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592,558.7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7,592,558.77元,其中:基本支出17,584,493.00元,与上年17,487,157.00对比,增加97,336.00,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293,956.00元,公用经费减少196,620.00元;项目支出7,065.77元,与上年20,000.00对比减少12,934.23元,下降64.67%,主要原因:2025年纳入财政代管资金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行政运行(2011101款项)15,276,187.00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委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款项)1,590,721.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款项)664,297.00元,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款项)17,621.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款项)35,667.00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0,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0,000.00元,与上年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0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72次,共计接待86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0.00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0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共1个,为县纪委财政代管资金7,065.77元,其中办公费4,479.6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86.08元。按照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
项目绩效目标:用于保障部门开展工作完成所需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该项目的完成,为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开展落实经费保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695,826.00元,与上年3,892,446.00对比,减少196,620.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办公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6,452,333.31元,其中,流动资产4,952,842.82元,固定资产净值1,499,490.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39,517.4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48,478.3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72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