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40227-0003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2-27 |
文号 | 浏览量 | 129 |
监督索引号53052103200700000
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经法定程序颁布后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城市管理发展规划、计划。
2.负责城区户外广告、道路开挖、店面装修、城市环卫、城市绿化、公园广场、城市秩序管理,并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规定组织监督实施。
3.负责县城规划范围内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工作。
4.负责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工作;负责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工作;负责县城临时户外广告(门头店招)审批;负责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负责受理、处理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违规投诉举报。
5.负责城市建设文明施工方面的监管职责,负责城区渣土、散装物料的运输以及监管建筑垃圾转运工作。
6.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应急处突预案,承担重大突发城管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性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负责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市容管理、综合执法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7.负责智慧城市信息系统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信息指挥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狠抓队伍技能培训。为实现常态化推进执法队伍思想“充电”、精神“补钙”、能力“加油”。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擦亮平安底色,提升城市“颜值”。整治户外广告牌,为城市安全保驾护航。认真对照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的各项测评指标,查漏补缺,专项整治全面铺开。
3.加强市政设施排查,筑牢公共安全防线,持续开展“清爽行动”,整治城市占道经营,纠正、查处和取缔流动摊点,清理乱停放、乱堆放、乱晾晒、乱饲养等行为,清除“牛皮癣”及违规设置的店招、落地广告、横幅布标。
5.抓道路扬尘和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对72公里城市主次干道,县城周边的左岸星河、曼林酒店、中医院等4个工地进行实地检查,对渣土车上路未覆盖、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不达标、围挡高度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根治,强化了企业责任,规范了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空气质量。
6.抓僵尸车和停车不规范问题整治,对主次干道人行道随意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进行整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执法协管员编制(临时工)7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行政编制11人,财政全额保障执法协管员编制(临时工)7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301,38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201,386.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县委编办文件2022年12月批准成立,2024年1月1日财务开始独立核算,2023年部门预决算由县住建局编制,故此部门财务总收入均为新增。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301,386.00元,其中:本年收入5,301,386.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01,386.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其他收入1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县委编办文件2022年12月批准成立,2024年1月1日财务开始独立核算,2023年部门预决算由县住建局编制,故此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均为新增。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301,386.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301,386.00元,其中:基本支出5,201,386.00元,与上年基本支出增长100%,主要原因: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县委编办文件2022年12月批准成立,2024年1月1日财务开始独立核算,2023年部门预决算由县住建局编制,故此部门财务总支出均为新增。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12010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5,040,431.00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和执法协管员工资福利支出、工伤保险缴费支出、失业保险缴费支出、生育保险缴费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等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2,234.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承担部分的支出。
3.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4,577.00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和执法协管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4.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44.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和执法协管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201,386.00元,项目支出0元)。
1.基本支出5,201,386.00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5,010,084.00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481,968.00元、30102津贴补贴641,100.00元、30103奖金184,764.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2,234.00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4,577.00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44.00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41,297.00。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承担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承担部分、大病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独子费。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91,302.00元,主要用于保障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其中:30201办公费40,697.00元、30205水费1,558.00元、30206电费3,472.00元、30211差旅费7,292.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5,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27,333.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03,95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5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53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00.00元,较上年增加7,000.00元,增长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0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50人次。
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县委编办文件2022年12月批准成立,2024年1月1日财务开始独立核算,2023年部门预决算由县住建局编制,故此“三公”经费均为新增。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县委编办文件2022年12月批准成立,2024年1月1日财务开始独立核算,2023年部门预决算由县住建局编制,故此“三公”经费均为新增。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县委编办文件2022年12月批准成立,2024年1月1日财务开始独立核算,2023年部门预决算由县住建局编制,故此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均为新增。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0元,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县委编办文件2022年12月批准成立,2024年1月1日财务开始独立核算,2023年部门预决算由县住建局编制,目前,在用固定资产未做财务交接手续,故此,没有固定资产相关账务。
监督索引号53052103200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