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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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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3-1/20240227-00031 发布机构 施甸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2-27
文号 浏览量 98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76500000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汇总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和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建议,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落实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物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落实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管。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反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施甸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施甸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施甸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省、市发展战略。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施甸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人物。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施甸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施甸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施甸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施甸县实施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施甸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食品安全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及患者救治工作,会同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施甸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施甸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施甸县医疗保障金的有关职责分工。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施甸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供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股、疾病预防控制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医政医管股、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防治艾滋病股。

所属单位18个,分别是:

1.施甸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

2.施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施甸县妇幼保健院

4.施甸县人民医院

5.施甸县中医医院

6.施甸县由旺中心卫生院

7.施甸县姚关中心卫生院

8.施甸县仁和中心卫生院

9.施甸县太平中心卫生院

10.施甸县旧城中心卫生院

11.施甸县水长卫生院

12.施甸县何元卫生院

13.施甸县老麦卫生院

14.施甸县甸阳卫生院

15.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

16.施甸县摆榔卫生院

17.施甸县万兴卫生院

18.施甸县酒房卫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一是严格排查,加强人员管理。截至126日(127日起没有再进行统计),境外入施人员累计监测92人;2022以来,返乡人员累计隔离2917人;728日以来排查西藏旅居史入施人员29人。823日以来排查四川旅居史入施人员248人。827日以来排查有贵阳旅居史入(返)施人员31人。922日以来排查有版纳州旅居史人员104人。928日以来排查有内蒙古旅居史人员18人。925日以来排查有瑞丽旅居史入施人员215人,其中集中隔离154人,居家隔离30人。117日以来排查广州旅居史入施人员121人。1111日以来排查河南郑州旅居史入施人员75人。1111日以来排查重庆旅居史入施人员32人。1010日以来排查甘肃旅居史人员12人。1012日以来排查山西旅居史人员63人。1122日以来排查新疆旅居史入施人员85人;当前全县处于第一波疫情的快速进展,正在由城市向农村发展。2022127日-1231日,全县开展核酸检测174197人份,核酸检测阳性34357人份,总体检测阳性率为19.72%。 检测阳性率由1270.15%上升至1231日的 62.67% 二是新冠疫苗接种情况。截至1231日,共组织开展了79批疫苗接种工作,累计完成安全接种7645752022年来共接种177448),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54人,疫苗累计报废205剂,剩余104444剂。三是完善应急处置准备。全县组建了757人的应急采样队伍,严格落实“四类人群”应检尽检要求;确定县人民医院为我县新冠肺炎定点发热门诊和医疗救治医院,全县共有15个医疗卫生机构设有发热哨点诊室;完成840名医务人员核酸采样培训,严格落实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四是强化生物安全管理,规范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进度。2022622-23日,分两批次对各医疗单位68名检验人员开展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和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培训,并进行考核

2.加强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工作

一是加强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工作。20221-12月无甲类传染病发生,上报乙、丙类传染病171630例,较去年同期(1609例)上升1.30%;报告发病率为556.2741/10万。二是持续提升免疫规划工作水平和质量。本年新出生儿童1701人,应建证1701人,实建证1701人,建证率100%。0-6岁儿童20513人,建证20513人,建证率100%。运转疫苗20次。三是加强慢性病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档45770人,高血压管理患者27239人、糖尿病患者管理5149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1817人。四是加强重大疾病防控,施甸县自202110月报告首例布鲁氏菌病例以来,20221-12月开展5轮布鲁氏菌病重点人群筛查,共筛查321人,发现病例5例,均已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全面做好肺结核患者筛查发现、规范治疗管理、重点人群防控等工作。五是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共监测到11起食物中毒事件,无死亡病例发生。1-12月全县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一是加强孕产妇和高危儿童管理,2022年,全县活产1791人,孕产妇死亡0例;新生儿死亡8人,死亡率4.47‰;婴儿死亡11人,死亡率6.14‰;5岁以下儿童死亡12人,死亡率6.7‰;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89%;产妇系统管理1624人,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0.68%;孕产期血红蛋白检测1768人,其中贫血580人,贫血患病率32.81%;新生儿疾病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1784人,筛查率为99.61%;听力筛查1784人,筛查率为99.61%;7岁以下儿童20381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19393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为95.18%。二是稳步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婚姻登记1786对,进行婚前医学检测1604对,婚前医学检测率89.81%;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619对;叶酸服用依从率90.13%;完成乳腺癌筛查8546人,宫颈癌筛查8546人。

4.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一是提升全县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能力。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实验室建成并投入使用,均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县域内每日单采最大检测量11500份。二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县人民医院整体建设项目完成室内92%装修工程,传染科、PCR核酸实验室、CT室已投入使用,信息化工程目前已完成网络综合布线、光纤光缆铺设、信息点位布置和检测,检修井机柜安装;医用工程启动二次招标,临时道路修缮正常施工中,因项目资金严重不足,筹措困难,计划20233月底实现搬迁。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目前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主体封顶,正在进行外立面施工;地下停车场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完成主体施工,正在进行二次结构施工;迁建项目门急诊医技综合楼主体封顶,住院楼七层混凝土浇筑完成,正在进行二次结构施工及住院楼八层结构施工。三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旧城、木老元、甸阳3家乡镇卫生院慢病管理中心建设已按创建标准通过省级验收;水长、万兴2家乡镇卫生院按要求开展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工作;持续巩固等级医院评审结果,821日市级对由旺中心卫生院国家推荐标准创建进行复审,1010日,省级专家组对由旺中心卫生院进行现场核查验收。12月,万兴、摆榔、何元和木老元四个乡镇卫生院完成了“优质服务基层行”系统申报。四是按要求实施3个示范中医馆和8个乡镇卫生院中医特色科室建设,完成县中医医院骨伤科、脾胃科2个中医特色专科申报建设工作。五是开展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薄弱专科建设。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薄弱专科建设项目的通知》,我县人民医院眼科确定为2022年县级综合医院薄弱专科建设项目,县人民医院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开展项目建设,于824日接受了市级专家组的验收。六是加强人才队伍引进力度,2022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8人(其中:农村定向生毕业8人、西安交大毕业1人、紧缺专业技术人员4人、公开招聘5人),9月份已审批入编后充实到县、乡各级医疗机构中;20228月开展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调1次,从乡镇卫生院选调到施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务人员2名。

5.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深入实施健康保山行动,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施甸县2022年县域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工作方案》(施政办发〔202211号),牵头医院县人民医院按照医共体医疗保障基金考核办法每月对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保障基金进行考核,兑付考核资金。持续加大“三医”联动改革力度,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全县深化医改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全县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全面取消药品、医用耗材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2022715日,县妇幼保健院取消药品加成,同步执行《关于印发〈保山市城市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发改收费〔2017540号)文件。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71项,其中:上调56项,下调15项。2022年县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取消药品、耗材加成收入450.04万元,调整医疗服务补偿468.88万元,价格补偿率达104.19%。

6.全面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

一是“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工作取得成效。全县累计完成垃圾清理6101点位(处),包括生活垃圾共清理140893.40吨,共投入人力200220余人次,投入经费总计1995.38万元。2020年以来,42座已实现“三无三有”,所有公厕,全部实现免费对外开放;改造学校旱厕18座,全县共224座校园厕所,全县139个行政村卫生厕所已经全覆盖,无害化率达100%。明确全县洗手设施规划建设共731座。二是开展“净餐馆、管集市”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截至202411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12600人次,检查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6600户次。三是“常消毒”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2024110日,全县1088个公共场所实现了监督检查全覆盖,督促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场所数2493户次,均按要求进行整改落实,现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县卫健局对32家住宿场所和1个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查处。四是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活动有序展开。积极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倡导健康文明行为;开展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众参与、“三减三健”综合宣传,推动社交距离和控烟限酒新风尚的形成,倡导革除陋习,严格执行分餐制,全面推行使用“公筷公勺”,倡导科学健身,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积极营造众参与氛围。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云办发﹝202242号)明确新“7个专项行动”,巩固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扎实开展“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病、家健康”行动)。

7.强化卫生健康行业服务和监管

2022年共受理办结各类卫生行政许可1073件,办结率、公示率均达100%。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34户次,排查非法行医线索31个,立案查处无证行医案件25起,罚款金额44.1万元,没收药品器械53箱(件),价值人民币3万元,取缔游医、流动牙医摊点、地下黑诊所20个,移送公安部门涉嫌非法行医犯罪案件3起。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专项检查1347户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809份。完成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53户,监督完成率、任务完成率、完结率均为100%。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实施卫生行政处罚105件,罚款50.6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14万元。

8.深入实施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对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达标情况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持续做实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动态达标;不断推进21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巩固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推广大病专项救治模式,作为脱贫地区县域医疗机构针对农村所有36种大病患者住院治疗均执行的规范化措施,截至2022年底,累计对全县36种大病专项救治病种3000人开展救治工作,其中:一般脱贫户2281人,脱贫不稳定户196人,边缘易致贫户72人,突发严重困难户451人,确保大病患者得到100%救治;组织县人民医院与中国乡村发展志愿服务促进会签订协议,实施“光明工程·白内障复明”项目,2022年,县人民医院对符合手术条件的脱贫人口、三类监测人群93人次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救治,医院减免9.4万元;加强与沪滇办协调联系,共争取沪滇“粉红丝带”乳腺癌患者资助项目资金164万元,其中,2022年上海慈善基金会闵行区分会支持26万元,各乡镇对初步筛查符合资助申请对象92人进行信息核实和资料收集,计划明年1季度全面完成资助任务;加强对政府救助平台的推广,用好政府救助平台,坚决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做好庭医生签约服务,严格按要求为签约对象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做到“签约一人、做实一人”。截止202212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中高血压签约11805,履约11771人,履约率99.71%;糖尿病签约1959人,履约1956人,履约率99.8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签约2098人,履约2011人,履约率95.85%;肺结核患者签约37人,履约36人,履约率97.30%。

9.坚持计生国策,推进人口家庭发展

20221-12月,全县共上报出生人口1837人,申报一次性奖励207户,奖励扶助人数2404人,特别扶助267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490人,失独家庭抚慰金4户,部分计生家庭城乡居民医保补助14918人,2022年共收取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险24268266.948万元,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17649103.33万元,截至11月底,老年险理赔313人,理赔金额75.12万元,赔付率72.69%。全县现有婴幼儿托育机构9所,其中已成功通过县级备案2所,1所评为市级示范托育机构,可提供托位510个。办理老年优待证72本,对年满100周岁的8位老年人进行走访和赠送“百岁寿星”牌及荣誉证书;9家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已完成县级初评,市级初审,省级命名;3个老年协会示范点创建工作,已完成县级初验,待市级验收拨款。完善失能老年人评估信息录入1956人,确认失能老人1062人,开展服务36人。

10.全力打好新一轮防艾人民战争

2022年开展HIV抗体筛查232368人次,检测人数占常住人口数的79.30%,检出新发感染者/病人19例,新发阳性检出率0.0082%,发现率(519/554)为93.68%;2022年月艾滋病发现率为93.68%,接受抗病毒治疗率94.22%,治疗成功率96.25%;无艾滋病母婴传播,母婴传播率保持在2%以下,保持无经输血传播。完成孕产妇梅毒、乙肝、HIV抗体检测1553例,检测率达100%。民政局婚姻登记3572人,进行婚前医学检测3208人,婚前医学检测率89.81%;婚前医学检测人群进行艾滋病、梅毒检测3208人,检测率100%。2022年将100208名艾滋病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纳入县民政部门低保救助,共发放救助资金47.705万元。救助艾滋病儿童7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21人,共发放救助资金16.44万元;救助受艾滋病影响在校学生“两免一补”84名,共发放救助资金15.8175万元。施甸县抗病毒工作得到了上级相关部门的认可,2022年施甸县人民医院荣获云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云南省第四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工作先进单位”(《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禁毒防艾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云委﹝2022645号),自2012年至2022连续9年荣获云南省抗病毒治疗优秀奖。

11.切实加强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制定下发基层党建总体方案、重点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狠抓公立医院党建,精心打造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杏林医院”党建示范点创建及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稳步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木老元卫生院、姚关中心卫生院、由旺中心卫生院、酒房卫生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水长卫生院、老麦卫生院8个“进医院”单位先后通过县级、市级的验收;完成对10名党务工作者、11名积极分子、9名发展对象培训及材料审核完善工作;组织开展党支部分类定级“过筛子”工作,10个下设党支部全部达标,其中县人民医院内科党支部被评定为县级示范党支部;开展两次基础党务“大比武”,党务干部整体素质有了质的提升。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县妇幼保健院“清廉医院”示范点创建,开展县中医医院大型医院巡查“回头看”工作;强化对医德医风建设;加强行风建设工作,持续开展“清廉施甸”建设工作,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自检自查。三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目标责任制工作。与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按照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情况的整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7个;差额供给单位2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5个。截止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29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805人。在职实有193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38人,财政差额补助258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1134人。

离退休人员3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0人。

车辆编制47辆,实有车辆4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41,162,481.5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7,447,590.5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443,082,355.52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632,535.44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132,284,195.84元,增幅为32.35%,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069,482.50元,降幅为3.05%,原因为2024年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1,354,751.7元,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1,239,080.00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475,650.80元;事业收入增加140,678,421.44元,增幅为46.52%,原因为就诊人次增加;其他收入减少5,324,743.10元,降幅为89.38%,原因为2024年其他收入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7,447,590.58元,其中:本年收入97,447,590.5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447,590.5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069,482.50元,降幅为3.05%,原因为2024年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1,354,751.7元,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1,239,080.00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475,650.8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0,333,619.9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7,447,590.58元,其中:基本支出96,157,125.3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93,831.70元,降幅2.63%,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290,465.2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5,650.80元,降幅为46.42%,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经费减少。事业支出296,995,235.5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08,698.56元,降幅为17.89%,原因为厉行节约相关经费减少;其他支出5,890,793.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6,484.74元,降幅为1.12%,原因为2024年其他收入预算减少。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2类款项为事业单位离退休4,800.00元,2080505类款项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081,665.00元,2080506类款项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43,808.50元,2080801类款项为死亡抚恤353,560.00元,2100101类款项为行政运行4,009,839.00元,2100199类款项为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5,334,127.48元,2100201类款项为综合医院92,152,887.00元,2100202类款项为中医(民族)医院54,702,138.00元,2100302类款项为乡镇卫生院171,933,723.00元,2100399类款项为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432,126.24元,2100401类款项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30818050.96元,2100402类款项为卫生监督机构1,782,795.88元,2100403类款项为妇幼保健机构18,937,385.00元,2100409类款项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0,000.00元,2100799类款项为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623,900.00元,2101101类款项为行政单位医疗248,827.00元,2101102类款项为事业单位医疗4,392,056.00元,2101199类款项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7,609.40元,2101399类款项为其他医疗救助支出4,321.44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76,280.00元,较上年减少75,992.00元,降幅为13.7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100.00元,较上年减少76,900.00元,降幅为76.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50次,共计接待约160人次。

减少原因为预计接待各级相关检查、考核等工作减少,支出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53,180.00元,较上年增加908.00元,增幅为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3,180.00元,较上年增加908.00元,增幅为0.2%。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7

增加原因为2024诊疗人次增加,费用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646,44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39,080.00元,降幅为25.36%。主要原因分析为厉行节约相关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施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资产总额1,189,327,848.30元,其中:流动资产420,530,525.89元,固定资产177,827,284.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81,464,761.98元,无形资产6,874,788.80元,其他资产2,630,486.7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9,172,452.3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272,317.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70项,账面原值1,452,687.2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76500111


附件【附件1.2024年卫健系统部门汇总预算表(预算公开)20240227090959012.xls
附件【施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说明2024022709092199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