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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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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3-1/20240226-00010 发布机构 施甸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2-26
文号 浏览量 66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2100233600000



施甸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施甸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施甸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施甸县乡村振兴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牵头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做好乡村振兴有关具体工作。

2.牵头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开展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3.负责拟定职责内县级衔接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参与县级衔接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管好用好衔接资金。

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工作。统筹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5.负责指导做好小额信贷和“雨露计划”相关政策落实和监督。

6.配合做好社会帮扶工作,开展定点帮扶、行业帮扶及相关考核评价工作,协助开展“百企兴百村”行动,引导更多社会力量支持参与乡村振兴。

7.协助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

8.配合组织部门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项目管理股。机关行政编制7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局长4名;普通行政编2名;所属事业单位1个,分别为:施甸县扶贫信息中心,事业编制8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督查考评工作方面。一要统筹抓好各类问题的整改落实,二要做好巩固脱贫成果成效考核工作。三要做好巩固脱贫成果的中期评估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要对脱贫县进行中期评估,主要采取数据分析的方式开展,要强化责任落实,抓好巩固脱贫成果工作落实。

2.扶贫项目资产工作方面。一要围绕“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明确、资产运行科学规范”的总体方针,以扶贫项目清理、登记、确权、移交、日常管护等环节为重点,继续开展好项目资产管理工作,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率达100%,按照“巩固一批、提升一批、盘活一批、另起炉灶一批”发展思路,对脱贫攻坚以来的产业帮扶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分类施策,持续推进帮扶产业发展,使全县帮扶产业发展基础更加稳固,产业布局更加优化,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产销衔接更加顺畅,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宽,农村发展活力持续增强。二要统筹工作力量抓紧做好2023年度资金项目扫尾、验收工作,及时分类别、分项目逐一登记造册,完成资产确权、移交等工作。对已确权移交、登记入账的项目资产,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项目资产板,确保系统数据与线下台账一致。

3.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稳岗就业工作方面。一要稳定转移就业规模。积极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点对点服务,“红色劳务”党建引领就业“家门到厂门直达”,特殊群体就地就近就便转移就业帮扶等专项行动,确保完成2024年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稳定在14.47 万人以上,其中:省外转移就业3.2万人以上、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79万人以上(脱贫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1.41万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0.92万人以上的任务。二要精准就业培训。对农村劳动力人员信息、就业意愿、就业状态等基础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引导劳动力了解企业用工需求,结合自身特点调整培训意愿、就业意向,有针对性地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报名参加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增强就业培训与用工需求的匹配性。确保有培训意愿的劳动力100%得到培训,做到“按需培训、应培尽培”。三要应补尽补外出务工补助。本着应补尽补、不漏一人的工作态度,积极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广播喇叭、入户进门,微信点对点讲解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全面覆盖家属、务工本人,做到人人知晓政策、熟悉申报流程。

4.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一要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严格落实《施甸县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试行)》,按照“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核查、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督导”的要求,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二要强化重点人群分析研判。确保识别对象精准。加强对新纳入低保、特困供养,新办理残疾人证、自费医疗开支较大等重点人群分析研判,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坚决杜绝“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等现象,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三要强化政策落实,确保帮扶措施精准。更新完善“一户一策”,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采取针对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做到帮扶措施够用管用。

5.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一要深入贯彻落实《施甸县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年)》。二要根据省、市安排部署做好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收入监测采集工作。三要建立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脱贫户和监测户动态预警名单。

6.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一要加强政府救助平台管理。二要用好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申请。三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7.项目管理工作。一要加强项目调度管理。二要加强项目库谋划。三要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入库。

8.雨露计划工作。一要加强宣传引导。二要全面澄清底数。

9.防贫保险工作。一要充分利用入户走访、村级广播、村务宣传栏、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宣传防贫保险项目政策以及保障内容,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和覆盖率,做到“应保尽保”。二要建立健全各乡(镇)、村(社区)的工作专人负责机制,保障防贫保险项目工作落在实处,确保防贫保险项目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三要精准理解政策内容,参保对象出险后及时向乡镇协保员或保险公司报案,积极配合支持协保员完成案件查勘、政策解释、单证收集等理赔工作,做到“应赔尽赔”。针对理赔中的难点、痛点和方案不足之处应及时调查落实,并与乡镇协保员、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协调解决方案,共同努力使防贫保险项目成为让群众满意的好项目。四要确保完成2023-2024保险年度的保费收缴工作且参保率达95%以上(其中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原则上100%参保)。

10.衔接资金管理工作。一要严格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二要确保资金支出进度。三要全面实行公示公告。四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11.定点帮扶工作。一要进一步开展校地合作。二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三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

12.沪滇协作工作。2024年实施帮扶项目投入资金不低于4000万元,消费帮扶争取6000万元以上。一要以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点带动产业融合。二要围绕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强化人才交流和劳务协作。三要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工作。进一步搭建施甸县与闵行区以及相关街镇、企业、社会组织的联系沟通平台,加强与闵行街镇、国企、学校、医院等单位多方位的深度合作,将东部典型社会治理经验带到施甸,帮扶提高施甸的基层治理水平,帮助改善施甸脱贫群众的精神风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20,306.1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1,917,536.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2,770.14元。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20,306.14元与上年2,056,324.56元对比减少136,018.42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人员比2023年减少1人,单位资金收入减少12,001.42元,部门财务总收入较2023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17,536.00元,其中:本年收入1,917,536.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17,536.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17,536.00元与上年2,041,553.00元对比减少124,017.00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人员比2023年减少1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20,306.14。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17,53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17,536.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4,017.00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人员减少;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单位资金2,770.14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3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030.00元,主要用于沪滇挂职干部生活补助、艰苦边远津贴、人身意外保险支出。

2.2130501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行政运行1,609,415.00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154.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5,072.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支出。

5.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0,867.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支出。

6.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998.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大病保险医疗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1,917,536.00元,项目支出0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1,728,289.00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534,204.00元、30102津贴补贴428,628.00元、30103奖金133,917.00元、30107绩效工资328,836.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154.00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4,567.00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983.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承担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承担部分、大病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78,845元,其中:30201办公费5,803.00元、30205水费2,027.00元、30206电费4,519.00元、30207邮电费10,080.0030211差旅费27,690.00元、30215会议费4,000.00元,30216培训费6,963.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12,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28,857.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16.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64,890.00元(公务交通补贴61,800.00元、租车费3,09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02.00元,其中:30305生活补助3,600.00元、30307医疗费补助1,372.00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3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1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016.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016.00元,较上年增加2 ,000.00元,上升9.0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施甸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施甸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元,上升2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16次,共计接待约15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因2023年资金未安排,部分公务接待费为形成支出,故2024年预算包含2023年未形成支出部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施甸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016.00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16.00元,与上年一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没有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8,845.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463.00元,(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同比下降6.5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比上年减少(退休1人,调出1人),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施甸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9,306,593.74元,其中:流动资产3,948,970.51元,固定资产原值1,242,131.80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945,649.81元,固定资产净值296,481.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原值5,062,500.00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405,031.26元,无形资产净值4,657,468.74元,长期待摊费用403,672.5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8,078.42元,其中固定资产无增减。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2024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施甸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52100233600111


附件【施甸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240226090543991.doc
附件【施甸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2024022609055285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