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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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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2015258725T-/2020-022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0-02-20
文号 浏览量 4
主题词 财政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22200000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二)基本支出

(三)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九、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由党的施甸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施甸县纪律检查机关。施甸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监委)由施甸县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施甸县监察机关。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施甸县委和中共保山市纪委市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县级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县级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县属企事业单位等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9)完成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保山市监察委员会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行政编制62名(含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不含派驻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三个纪检组政法专项编制),其中,行政编制55名,工勤编制7名。2017以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先后对全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进行了改革,2019年底机关内设13个机构,派驻16个纪检监察组,成立1个县委巡察办,下设5个巡察组。调整后内设机构如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下设信访室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审查室、第二纪检监察审查室、第三纪检监察审查室、第四纪检监察审查室、第五纪检监察审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1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如下: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单列1个施甸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第四巡察组、第五巡察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以来,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全面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强化监督第一职责,突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从严从实抓好队伍自身建设,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踏上了新征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1.加强政治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全面深化理论武装;二是强化政治责任担当;三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四是发挥办案治本功能;五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2.巩固作风建设,坚定不移纠治“四风”。

一是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二是开展定制赠送收受高档茶酒及其他特殊定制品问题、“天价烟”背后的“四风”问题、到基层不按规定缴纳伙食费和同城接待问题等专项检查;三是对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以及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四是着力抓好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的清理整治工作。

3.补齐监督短板,提升监督执纪水平。

一是推行“蹲点式”监督;二是压实日常监督;三是强化扶贫监督;四是深化巡察监督;五是强化派驻监督;六是创新群众监督。

4.严肃执纪问责,持续惩治“蝇腐”问题。

一是约谈提醒压实责任;二是保持惩腐高压态势;三是强化提升办案水平。

5.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抓好问题整改。

一是抓好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二是抓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三是抓好省纪委监委工作提示预警问题整改;四是抓好各级各类督查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6.深化队伍建设,从严干部队伍管理。

一是加强机关党建;二是抓实主题教育;三是强化能力提升;四是严明纪律作风;五是深化体制改革;六是自觉接受监督;七是密切干群关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794,779.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794,779.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12,758,200.00元对比部门财政总收入增3,086,579.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2,036,579.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每年提高、政策性调资。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794,779.00元,其中:本年收入14,794,779.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794,779.00元(本级财力14,794,779.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2,036,579.00元,其中本级财力增2,036,579.00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11人,随之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794,779.00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4,794,779.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794,779.00元,与上年12,758,200.00元对比,基本支出增2,036,579.00元,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3,071,271.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5,308.0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行政运行(2011101款项)12,731,765.00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委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租赁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11199款项)5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2020年度我委实施的各项监督、检查经常性工作开展所需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款项)1,563,014.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301工资福利支出10,834,267.00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3,556,945.00元,30102津补贴5,412,816.00元,30103奖金296,412.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63,014.00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80.00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779,432.00元,其中:30201办公费474,056.00元,30202印刷费150,000.00元,30204手续费2,000.00元,30205水费15,000.00元,30206电费20,000.00元,30207邮电费70,000.00元,30211差旅费900,000.00元,30213维修(护)费70,000.00元,30214租赁费20,000.00元,30215会议费100,000.00元,30216培训费120,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150,000.00元,30226劳务费265,000.00元,30227委托业务费100,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195,376.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928,000.00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080.00元,其中:30305生活补助300,00.00元,30309独子费1,080.00元;

310资本性支出150,000.00元,其中:31002办公设备购置150,000.00元。

2、2020年我委无项目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20年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采购预算总额15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000.00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三公”经费安排60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0,000.00元,同比增50%,主要是我委计划2020年申报购置执法执勤公务用车1辆。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

2.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5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45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0,000.00元,同比增8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0,000.00元,增加250,000.00元,同比增100%,主要是我委计划2020年申报购置执法执勤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00,000.00元,减50,000.00元,同比减20%。

(二)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4,794,779.00元,比上年预算增2,036,579.00元,同比增15.96%,主要原因是正人员调入、正常职务晋升及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提高导致支出增加。

(三)项目支出:2020年项目预算数为1500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增0元,同比增长0%。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779,432.00元(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差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租赁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与上年对比增加320,795.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人员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0年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申报项目6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财政预算安排0元,我委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五)其他需要说明事项:无。

九、2020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1-3

  04.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10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11

  12.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22200111